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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霸业-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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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霸业》
作者:色之烟儿
正文
第一章 刺杀
    姓名:元枫。
    性别:男。
    年龄:17岁。
    武功:狂雷刀法(极低)。
    门派:家传。
    性格:胆小怕事,软弱无能。
    嗜好:美酒,女人,赌博。
    身世:霸业王国归月行省总督之子。
    评论:垃圾。
    附注:目前就读霸月王国神武军事学院,一年级A班。
    花红:15万金币。
    期限:10天。
    这是一份不算是很祥细的个人资料。但是对于“飞虎”这样一个杀手集团来说,这份资料已经足够了。“飞虎”组织,亚意大陆四大杀手集团之一,目前排名第三,势力庞大,组织严密,刺杀手段诡异狠毒,令人闻之色变,在同行中声誉颇佳。
    组织中一个普通的杀手,已具有江湖一流高手的水准。秃鹰……一个在组织中干了10多年的老杀手,武功不算很高,也不算很出名,在组织10大金榜杀手中根本没有他的排名,他只不过排在第14位而已。不过在他所接手的任务中,据说从没有失过手,许多武功比他高明的猎物最终都死在他的夺魂刀下。虽然好多次回来的时候奄奄一息,只剩下一口气,不过最后都活过来了,这实在不得不让人承认他是个福大命大的家伙。
    “飞虎”的老大里斯对这一笔生意颇为关心,猎杀的目标并不是什么武功高强,名动江湖,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只不过是王国神武学院的一个一年级学生,学院公认的“垃圾”。他这所以关心,那是因为雇主出的价钱很高………15万金币。至于为什么要杀元枫,为什么出这么高的价钱,那是不可以问的,这是行规。
    公孙剑,公孙世家五虎将之一,年轻好学,武功极高,据说家传的“落日神功”已练至9层,一把青风铜剑在江湖上很有名气,曾打败无数江湖高手,被誉为当代最年轻最有前途的高手之一,更被公孙世家视为未来的家族继承人,而他的人头只不过才值8万金币。
    赵广,江湖中大大有名的剑客。15岁凭着一把银月剑诛尽天河十三霸,17岁挑战当时名气很大的欧阳世家四大长老之一的“魔剑”欧阳魔,23岁时挑战魔门8大长老之一的“毒手”阳天,千招之后败在阳天的“勾魂毒掌”下,此战赵广名动江湖,虽败犹荣。而他的人头也只不过才10万金币。
    “狂雷”元宗行当然也很有名气,家传绝学“狂雷十三式”刀法如狂风暴雨,刚猛霸道,更是掌管王国归月行省的总督。而他的宝贝儿子元枫嘛,只不过是个胆小怕事的无名小卒。雇主竟然出了15万的金币买他的人头,出的价够高的了。看在15万金币的份上,里斯指名要秃鹰完成这一次的刺杀任务。因为秃鹰的运气非常好,很有福气的老杀手。
    ※※※
    元枫明天早上将回归月行省,随行的有二个武功极高的保镖护卫,这是飞虎组织负责打探情报的犬组刚刚获得的情报。
    秃鹰选的地点是距王城100多里的官道,两旁都是密林,左边不远处是景全镇,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是弯道,前后都有树林遮挡,行人不易看见,而且这个地方的官道有些窄小,更是靠近树林,是最适宜伏击的好地方。
    此刻,秃鹰和他的副手老张正舒服的靠在树身上闭目养神。官道四周已布下天罗地网,十名狙杀堂的杀手早已在指定的地点潜伏,等候猎物进入伏击圈。
    ※※※
    王城,云家密室。
    云氏家族第四代家主云无神将手中一份资料扔在茶已上,冷哼道:“我的女儿怎能嫁这样的废物,哼~~~~~~”
    那是一份资料,与飞虎老大里手中的资料一模一样。
    “是啊,小姐是王国三大名花之一,天姿国色,冰雪聪明,那家伙怎配得上小姐,”云府大总管,被云无神视为左右手的金满堂笑道:“听说不少的王公贵族,世家佳弟子对小姐大献殷勤,军方元老博古大元帅的大公子博云龙,宰相大人的三公子夏晋更以护花使者自居,两人斗得很厉害。”
    “一个是朝廷重臣,深受陛下宠信,一个是军方元老,手握重兵的实权人物,都是不好惹的主儿,”云无神揉着发痛的太阳穴,“得罪那一方都不好。都怪我一时湖涂,喝醉了酒,竟然与元宗行这只老狐狸订什么婚约,真是自找麻烦。云元两家是世交,怎好意思悔约。”
    “如果元氏一族没有没落,如果元枫能够争气一点,”云无神叹道:“我怎会出此下策。”
    “元枫那家伙也真是太没用了,老狐狸年轻时倒是有点威名,不想生出的儿子竟然这般没用”,金满堂亦叹道:“为了小姐的幸福,为了家主振兴家族的霸业,也只有牺牲他的宝贝儿子了,元枫死了,婚约自然取消”。
    “我担心的是飞虎那边。”
    “家主请放心,属下已让毒手阳天阳长老跟下去了,以阳长老的身手,什么纰漏都能补上吧。”
    有金满堂这样的人办事,的确让人放心。
    “元宗行大人虽然老了,”金满堂呵呵笑道:“不过据说仍然是龙精虎壮的,说不定再讨上一两房小妾,再辛苦买力一点,说不准还是能生个一儿半子的,继上香火。”
    想到元宗行那个醋意冲天的母老虎,两人不禁相顾哈哈大笑。
第二章 七煞
    景全镇只是一个百来户人家的小镇。这里居住的居民大多是逃荒躲难搬迁来的。
    在景全镇,一说起“七煞帮”,全镇的流氓小混混无不吓得大气不敢喘,因为他们都被“七煞帮”打得怕怕。
    “七煞帮”只不过是7个人,7个臭味相投,无所事事,整天打架斗欧,偷鸡摸狗混日子的少年,大的才18岁,小的才16岁,7人中倒有4个是孤儿。
    老大元九洲,18岁,孤儿,高大却不是很壮实,英俊的面庞总是带着邪邪的,令人兴起想痛揍一番才甘心却又于心不忍的可爱笑容,隐隐间又流露出一股不怒自威,天生的王者霸气,慑人心魄的wWw。16  K。Cn 首发气势和临危的急智及每一次打架总是第一个冲前,开溜是最后一个的勇气和胆量当之无愧的被拥为老大。因为一些小聪明自翊天才,而天才与白痴总是一线之隔,所以就有了“白痴老大”的绰号。
    老二计无谋,18岁,孤儿,也算蛮英俊的,只是身体有点弱,常年一副夫子学者装扮,满嘴之乎者也酸得让人掉牙,小脑袋出奇的精灵,满肚子的鬼点子,是7人中的军师,太过灵动的双眼和那两撇八字胡却给人一种老奸巨滑的感觉,自然也被冠上了“狗头军师”的绰号,久了就省略成了“狗头”。
    老三李彪,18岁,大耳方脸总是傻傻的笑,高大壮实如牯牛,浑身隆起的肌肉孔武有力,不用说,铁定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粗人,千万别让他的外表给迷惑住,否则你注定了要吃亏。“牯牛”的绰号自然冠定了。
    老四雷猛,17岁,很威猛的名字,不过人却相反,还算可以的面庞却苍白无血,病恹恹的一副鬼样,说话有气无力,奄奄一息随时要倒下的可能,本来他为自已取了很响亮的绰号--怒鹰,但他那副鬼样却让哥们改成了--瘟鸡。
    老五安德烈,17岁,没落的贵族,耷拉的双眼总是无精打彩,一副永远睡不够的样子,本来他自已也取了个威猛的绰号--狂虎,只不过他那懒洋洋无精打彩的鬼样也被成了--懒猫。
    老六乔歌,17岁,孤儿,一向沉默寡言,冷冰冰的语气和雕像般毫无表情的面庞,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的木纳样自然而然的有了“木头”的绰号。
    老七唐可,才16岁,长得虽是瘦小,却精灵似鬼,手脚敏捷灵活有如灵猿一般,“瘦猴”的绰号自然免不了了。
    这七个家伙天不怕地不怕,天皇老子都敢惹,却偏偏怕极王老夫子,也不知道王老夫子用了什么法子,把这七个家伙整治得服服贴贴的。
    景全镇的人只知道王老夫子是一个很有学问,和蔼可亲的老人,三年前才搬来,在家中办了个私人小学堂,免费为镇上的孩子教书识字,只需给他提供一日三餐就足够了,没有人知道王老夫子是个会武功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刚来的王老夫子对元九洲很感兴趣,而且兴趣大得不得了,每天把元九洲折磨得哭爹喊娘的。当然,被王老夫子折磨的还有另外六个家伙,7人一年到头都被整治得青皮脸肿头破血流,简直是遍体磷伤惨不忍睹。用王老夫子的话说,想要揍人,就要先学会挨揍。
    王老夫子和蔼可亲的笑容对他们七个人来说,简直就是恶魔的狞笑,心中无不大骂王老夫子是个虐待狂,变态佬。不过,也因为常年被王老夫子整治修理,七人的身体长得格外强壮,打架的功夫也越来越厉害。镇上的流氓小混混再也混不下去了,只好跑到别的镇子混日子去了。
    早上要听王老夫子的一堆课,作一大堆要命的功课,完成后到镇外的密林里面修习武功,这是王老夫子定下的规定,惹敢偷懒,想想王老夫子手中那一条软软的,细细的柳条儿,抽起来人保证皮开肉绽。
    *******************
    刀尖入体四寸,是从左胸旁第三根肋骨和第四根肋骨之间刺入的,那正是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秃鹰笑了,他仿佛又看到了小翠那雪白动人的娇躯在自已身下娇喘呻吟,只觉小腹下有一股欲焰在熊熊燃烧。象他们这种在刀口上添血讨生活的职业杀手,随时都有掉脑袋的一刻,所以每一次完成任务后,不是用最烈的烈酒麻醉自已,就是到欢场风月中发泄。
    今天虽然有些变故,折损了个5杀手,连副手老张也死了,自已左肋骨也断了两根,不过总算完成了任务,秃鹰真的是运气非常的好。
    犬组传来的情况是元枫和两个武功极高的保镖护卫。不想进入伏击圈还多了个人,一个红头发的老人。虽然多了个人,但猎物一进入埋伏圈,十名阻击堂的杀手还是猝然发动wWw。1 6K。Cn 首发了攻击。射出了一轮箭雨之后都自隐身处冲出近身搏杀。
    措手不及中,两个保镖护卫一死一伤,射向元枫的箭都被红发老人手中一把血红色的长剑扫飞了。
    “血剑”耐克,”秃鹰惊呼。
    “血剑”耐克,归月行省总督元宗行座下三大近卫高手之一,手中一把血剑阴狠诡异,江湖中有名的狠角色。
    耐克武功之高强,出手之狠辣,竟让秃鹰等人心生怯意。“狙杀堂”十名杀手竟有个5人死在他血剑之下,若不是因为保护少主人乱了心神,被秃鹰偷袭得手,一刀砍下左臂,老张一剑刺入腹中,只怕鹿死谁手还是个未知数。不过耐克的一脚也把秃鹰的肋骨踢断了两根,奋起神勇的临死一击刺穿了老张的咽喉。那名受伤的保镖护卫也死在乱刀之下。
    秃鹰举刀欲砍下元枫的脑袋。
    倏然听到有人喝道:“好啊,光天化日下竟然敢在这里杀人行凶”,却是元九洲等人,正欲到密林中修习武功。
    秃鹰和其他的杀手却象看到了鬼一般,面色煞白无一丝血色,胆小的还骇得退了几步。活脱脱的又一个元枫正迎面走来,真是碰到鬼了,怎么又冒出了一个元枫?如果不是元枫的的尸体仍躺在地的话,只怕真要吓死人了。
    “莫非是替身?”秃鹰心下吃惊,厉啸一声,“杀!”挥刀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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