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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嫁给了残疾反派-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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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乐虽说想种上几亩辣椒,但是整天看着那红色的果实,实在是忍不住蠢蠢欲动想吃辣的心情。
得亏那位商人手中的辣椒不少。
那商人看辣椒长得喜庆,价格又不贵,这才买了一批。结果有伙计试着吃了一口,嘴像火烧一样,而且用手接触以后,手也辣乎乎的,若是不慎入眼,甚至能让人短时间失明。
他顿时傻了眼,心想这东西难不成有毒?那哪还卖得出去啊?本以为这次买卖要赔钱,谁想到竟有人将他手中的辣椒全都买了下来,乐颠颠地同意了,还顺便送了一袋辣椒种子。
容乐对此乐见其成。他一个连仙人球都养不活的人不用去考虑该如何种辣椒的事情,那应该交给专业人士。
不过有了这么多辣椒,他也能舍得打打牙祭了。
万俟峥名下还有一处庄园,如今正好是桃花盛开的时节,一边赏花一边吃火锅也是件美事。
他想着吃火锅就该热热闹闹,加上先前曲明轩帮了几次忙,这人虽然说话不中听,但为人还不错,于是亲自给这位表兄发了请帖。
结果一转眼又看到了桌上柳家公子送来的帖子。
这位便宜表弟真是够执着的,半个月来,他收到了对方十四封请帖,平均每天一封,眼看对方把他当日常任务刷。
他想了想,虽然没同意对方的邀请,但让人送了一盆辣椒过去,权当回礼,顺便还让小厮说明了这种植物的特性。
估计对方是不敢吃的,权当个盆景摆着吧。
他将此事一抛,接着看起了读者们有关《鸿羲大陆》的留言。
他先前说的那个方法确实有些用处,博文斋中的留言册因为无用已经被撤掉,随之代替的是每本书中夹着的回函表。
这些贵族子弟什么都不缺,但对绝版的追求却是共通的。什么东西一旦独一无二,他们就忍不住想拿到手。他在上面一说被选中为精品评论的读者,会获赠一套限量版画卷,就使得明明销售额开始回落的《鸿羲大陆》一下子又窜上了一个小高峰。
沃春池这个作者如今光凭这本小说的润笔和分成就在京中买下了一个小院子,这还只是一二部赚到的钱。根据容乐列出来的大纲,这本书少说也有个二三十部,因着这份高额工资,他现在写文劲头十足,原本一个月能写上一部,如今缩短到了二十天。
而冯宾的女频系列也有了进展,他家境殷实,虽然因《胡媚记》得了一笔不菲的润笔,但并不放在心上,反而是容乐提出来的建议,让他更加心动。
如今正计划写一本女性视角的言情小说,容乐看了他的大纲,觉得没什么问题,只修改了几个小细节。
事业步上正轨,容乐的心情十分舒畅。
按理说选秀过后,万俟峥这个太常寺少卿就该没事干,但是不知怎么回事,圣上又抓他当壮丁,派他去和礼部一同忙活封后大典的事去了。
不过他算是在旁边打酱油,大头还是归礼部管,于是他这些天下班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早。
这次同样,他一回来,容乐就上前相迎。
先前两人就曾讨论过,等着他这回休沐,同去庄园赏花。
不料一回来,他就听容乐说邀请了曲明轩同行,原本勾起的唇角一下子就塌了下去。
他思忖片刻,道:“三人行,不算好。不妨我再邀请一人前来。”
容乐忙答应下来,吃火锅人越多越好。而且万俟峥既然能这么说,就代表邀请的这人绝对没问题。
不料当天他真的看到来人时,原本正喝着茶的他差点被呛死。
那人大红披风裹身,毡帽遮住了面容,但是一看那高挑的身材,和露出的袍角,总觉得十分眼熟啊。
靠,万俟峥给他请回来个公主!
第67章
容乐对这位公主的态度向来是只可远观,不敢亵玩。
虽说对方的确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 但是每当对方用那双略显凌厉的凤眼扫人时; 他总会有想往后躲的冲动。
再加上这位卫阳公主若是用肉眼看; 身高貌似比他还高上那么一点; 他对这位公主就更提不起兴致了。
他万万没想到,万俟峥竟和这位圣宠浩荡的公主有来往。
他不禁想起了当初春狩在猎场上,万俟峥曾为他拿回来一个手炉。那个紫铜描金花鸟祥兽手炉看上去极为浓艳昳丽; 当时他还曾怀疑过它的来历; 如今总算能找到主人了。
他就说那般浓丽的画风; 不像是曲明轩会用的东西。
容乐眼看这位公主将披风解开; 自有丫鬟在一旁帮忙; 将她的披风拿走挂起; 那一身便装就全都露出来了。
卫阳应是极喜欢红色; 容乐见她的几面; 她没有一次不穿红。偏偏她的容貌极为艳丽,若是旁人穿上这个颜色的衣服; 要么会显得艳俗; 要么会让衣衫喧宾夺主,而穿在她身上,却相得益彰。
这身衣服同样如此; 这次约莫是为了出门; 所以穿的是一件红白相间的袍子,看起来倒是有些像男装,袖口用牛皮扎紧; 方便行动,袍角腰带上用银线绣上花样,不经意一看就泛出银色的光芒。
他被这位的身份怔住,见对方打理妥当,这才想起来该对对方行礼。结果行不到一半,就被这位公主托着手臂扶了起来,“今日乃是家宴,不必多礼了。”
容乐看了一眼扶着自己的手,那手也是极美,白皙如玉,指若青葱,只是看起来有些大。
不过也只是一瞬而已,卫阳很快就收回了手。容乐多余的心思转瞬即逝,只想到,这位公主的力气倒是很大,一只手就止住了他。
估计若是两人打起来,他这个战五渣真不一定能打得过这位娇生惯养的公主。
曲明轩来得早,早已在轩窗出坐着,正和万俟峥对弈。容乐一个手谈刚入门的新手,反正是看不明白这两人的棋路,方才也只是自己坐在一旁吃点心。
见卫阳前来,曲明轩将面前的棋盘随手打乱,懒洋洋道:“你怎么早不说将他请来了?”
万俟峥瞥了他一眼,两人太熟悉,每次快要输棋曲明轩都会使出这一招,他不禁对曲明轩这种做法表示鄙视,一边恢复棋盘上被打乱的棋子,一边冷淡道:“若是我说了,只怕你就要住在我这里。”
等到卫阳感兴趣地走过来,坐在一旁,他也把棋盘恢复得差不多了。
曲明轩“啧”了一声,“我根本不喜欢下棋,你拉着我对弈干什么?”哪怕是万俟峥让他五子十子,他该输还是输啊。
他指了指容乐,“让你媳妇陪你嘛。”
容乐轻咳一声,“我也不善下棋。”他在这方面只怕连小学生都不如,万俟峥一般在家都是自己对弈玩。
曲明轩揉了揉脑袋,“行吧,正好卫阳来了,让他陪你。”
万俟峥看着卫阳饶有兴致的表情,将手中棋子一扔,“我们还是赏花去吧。”
卫阳喜欢下棋,但他下棋极差,棋瘾还大。万俟峥就算再想玩,也不乐意陪一个臭棋篓子浪费时间。
两人的嫌弃虽说没有放到明面上,但也被卫阳抱怨了一通,不过深知他本性的万俟峥和曲明轩都故作不知,只当没听到,讨论着该从何处开始看这满园的桃花。
容乐忽然觉得自己在其中有些多余。面前的三个人,都是同样的优秀,无论是家世还是容貌,都是一顶一的好。他们是青梅竹马,一同长大,有着许多共同语言。
先前他还认为自己和万俟峥的关系也不错,但是和曲明轩、卫阳两人比起来,他就像是个陌生人了。
此时他才发现,虽然两人同床共枕这么些日子,但对这位名义上的“夫君”,他不说一无所知,但的确知之甚少。
万俟峥很少和他说他在外面经历的事,他也不会主动去问,反而是他经常会把自己店中的事和对方事无巨细地诉说一遍。
心中有事,他脚步上就慢了几分,万俟峥一看他没跟上来,停住脚步站在原地。等他到了身边,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怎么走路也能发呆?”语气很轻,像是带着宠溺。
容乐回过神,连忙甩了甩头。只觉得万俟峥这张脸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大了。
他反客为主,拉着万俟峥快走几步,跟上前面的曲明轩和卫阳,“我们是主人,哪有主人不去招呼客人的道理?”
万俟峥笑容转淡,“他们又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难不成还能在园子里迷路?”
只是这句话,反而让容乐更想起了他们三人的亲近关系。
容乐觉得自己如今的心态有些失衡。
刚来到这个世界,为了保命,他不得不去抱万俟峥的大腿。然而随着两个人的相处,他们渐渐成了朋友,甚至有了更加亲密的行为。
因此,他好像对万俟峥有了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
就像是小时候和小朋友们玩耍,原本以为自己和其中一个小伙伴是世界第一好,但是后来却发现对方在他之前就有了更好的朋友。
那种又酸涩又失落的感觉,他如今再次回味到了。
他不断在心中提醒自己,能成功保下命还开了店赚了钱,已经是值得骄傲的事情了,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但是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他们的情绪大多数时候光凭自己的想法是无法克制住的。
万俟峥敏感地察觉到,容乐好像不太高兴。
他捏了捏握在掌心的手,垂头低声问道:“怎么了?”先前不还对这次赏花很期待么?如今看起来情绪却不高。
他想了想,道:“若你不喜欢人多,我把他们俩赶出去就是。”
容乐连忙往前看了一眼,发现前方的两人好像没听到他们两个说话。
他小声道:“你别搞事行不行?”那俩人一个是当今圣上最宠爱的公主,一个是深受圣上看重的曲家大公子,今天他把人赶出门,明天估计就能传出端王世子与圣上闹翻,貌合心不和的流言。
他也知道是自己的问题,于是又道:“没关系,我只是有些钻牛角尖了而已,一会儿就好了。”
如今天气不算冷,这处桃园又没有梅园那般能赏景的水晶屋,于是容乐索性让人把物事都摆到了桃林中央的亭子里去。
那亭子四面有窗,赏景是极好的去处,放眼望去,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铜锅已经在桌上备好,下面烧了炭,窗户打开正好透气,那铜锅在容乐的要求下,在中间加上了挡板,一边红汤一边骨汤,算是古代的鸳鸯锅。周围是片好的肉还有各种蔬菜,满满地放了一桌子。
卫阳一看就笑了,道:“这天气吃锅子也不错。”
他有些好奇地看向那红彤彤的汤底,问:“这是什么?”
容乐解释道,“这是世子在一个商人手中买到的一种蔬菜,名为辣椒,可以调味,只是味道太过刺激,不是人人都能习惯的。”
卫阳一听就起了兴趣。他们四个都不是那等喜欢让下人伺候吃饭的人,如今吃火锅就自己动手涮。
卫阳伸筷子挟起一片极薄的兔肉,这桌上的肉都片的极薄,放在冰上保持新鲜,上面正冒着寒气。
他将肉在红汤里涮了涮,只见那肉几乎瞬间就熟了,泛出粉红的色泽,宛如云霞。卫阳连忙把肉挟出来放到碗里,轻吹了吹,然后咬了一口,眼睛顿时瞪大。
他嘶了一声,只觉得舌头又麻又辣,但反而让人食欲大动,恨不得多吃几口,“这个味道真够劲!”
只是他虽喜欢,但毕竟是第一次吃,实在是受不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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