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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女公爵-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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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绝大多数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就已经听到士兵和骑士们大声的呼喝:“有刺客!保护大人和少爷——”
刺客?!
我猛地回过神来,天哪!
不会这么倒霉吧?一来就碰上传说中的刺杀?!
大街上顿时像是炸了锅,人们尖嚎着不辨东西四散奔逃,然而过于密集的密度阻碍了他们的行动,大家挤成一团,谁也没能逃脱半步。而那最初的撕裂声和狂风并未停止,人们东倒西歪、成片****,让我想起了死神的镰刀,没有止尽地收割着人类的灵魂。
我的心头也是惊恐不已,虽然已经死过一次,但上次死亡并未如此近距离感受到危险,车祸使得我走得很简单也很快速,还没意识到“死亡”这两个字便来到了这边。
正因如此,面对着这样恐怖的死亡危机,我还是一时间吓得魂不附体,比别人好不了多少地四处乱撞,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快点逃出这该死的人间地狱!
恍惚中我似乎看到许多人从惶恐的人群中跳了起来,向着骚乱的中心扑过去,然后那边便传来猛烈的搏斗气息,惨叫、惊叫、呼喊、交击声交杂,造成更大一波的混乱。
我在人群中歪歪倒倒,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逃,昏头昏脑中,突然,不知从哪里涌来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只觉得整个人突然都飞了起来,向着一个方向飞过去。
“啊——”
我尖叫着,挥舞着四肢从半空中掉下来,迎面映入眼帘中的却是那双湛蓝的眼睛。此刻那双眼中露出惊愕的神色,我还来不及思考,一阵锥心刺骨的疼痛突然从背上爆发开来,我眼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
最后留在记忆中的,是仿佛撞上了一个温暖的存在……
第一篇章 (四)软禁也是要讲人权地
“唉……”我百无聊赖地放下手中的书,懒洋洋躺在躺椅上,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回想起十天前,本来好端端的只是去看美男,我却非常倒霉而又幸运地被一名刺客“踢”到了城主大人的身前。在刺杀中掉到被刺人的身边自然是倒霉的,那还不算,我还好死不死被一刀砍中了背部。然而后来的事情就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了,我的倒霉恰好救助了伟大的城主大人,我帮他挡了一刀,也算是救了他一命,于是城主大人一声令下,我就被抬回了城主府好吃好喝养起来。
到现在为止已经十天了,背上的刀伤也结了疤,按说我可以自由行走了,却还是被留在这城主府里,要走?可以,城主点头了就行!可那个妖人到底在哪里?我来了十天,还就只在受伤那天见过他一面而已!
可恶的妖人!知道我的伤不会致命以后就跑了个无影无踪,也不管我是他的救命恩人,连看我一下都不来!城主府虽然很美,我住的这个院落尤其漂亮,鲜花盛开、绿树成荫,可也受不住一连十天都看同一个景色啊!尽管住在这里挺舒服的,好吃好喝,床又软,衣服又好,还有专人服侍,这种前世想也不敢想的**生活很适合我这种懒到骨子里的人,但我强烈要求扩大放风的范围,如果能让我随便走走,那生活就完美了,我想他如果要软禁我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嘛!可是如今这样……
这是红果果地藐视人权!
我忍不住再次低声狠狠地骂了一声,不敢说大声了,谁知道周围有没有监视我的人?要是被人听到我骂他,回头怕就不是软禁这么简单了,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禁止死刑?
“唉!”又叹息了一声,瞟了一眼手里的书,随意地甩开。
这是一本小说。我现在才知道这个世界的娱乐简直少得可怜,一个女人的消遣不是到亲朋好友家窜窜门子,就是在自己家里自娱自乐,唱唱歌、看看书、写字画画,颇有些前世古时那些千金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风范。如今我连院子都出不了,更别说去窜门了,唱歌太累,写字太无聊,画画我不会,只好看书了!于是叫侍女给我找来一些闲书,据说是时下非常流行的浪漫小说,非常受大姑娘小媳妇的欢迎,我抱着极大的兴趣一看——
喷!
原来不过是些王子公主骑士的爱情小说,情节单调、言辞枯燥、人物简单,往前世的世界一放,就连儿童的童话书都比不上!这让已经被五花八门的小说养刁了胃口的我怎么看得下去?!
可是不看又能干什么呢?整天对着花花草草自说自话吗?我自问还没有深切体会到林妹妹的精神境界。又或者跟侍女们大眼瞪小眼?呃……要是这张漂亮的脸上长了一对斗鸡眼会很可怜的!
“唉——”第三次叹息,我已经睡的昏昏沉沉了,再睡下去就要头疼了!
怎么办?
“呃,丽莎小姐,您哪里不舒服吗?”一旁的侍女终于忍不住,怯生生地问道。
“丽莎”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既然不知道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是谁,我又对这个世界一窍不通,名字什么的只好乱编。起名字的时候不知为何就想到了鼎鼎有名的《太空堡垒》里面的经典角色,我挺喜欢的一个女性,干脆就借用了过来。
我有气没力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怎么说呢?她根本体会不到我无聊到爆的痛苦!
算了算了,求人不如靠自己,还是自立救济的好。没有娱乐,我便来创造一下娱乐,顺便拯救一下惨不忍睹的异界文化市场吧!
“来来来,”我坐起身来,招呼着侍女坐到我身边,“我给你讲故事听。”
这个世界的主从之分似乎没有我在前世的电视里看到那些主人和仆人之间那么严谨,侍女很坦然地坐下了……呃,也许是因为人根本就没拿我当个主子……这个问题不予研究!
看着侍女脸上兴致盎然的模样,原来她们也会觉得无聊的啊?
再次在心里感叹了一下这个世界娱乐的缺乏,我开始讲起了故事,内容嘛,自然就是前世曾经看过的小说。前世的小说我看过没有一万也有八千,随便说一两个出来都能比死这个世界那些单调的故事。
洋洋洒洒、滔滔不绝说了一个上午,直到另一个侍女来通知我们开饭我才意识到时间已近中午,意犹未尽地停了嘴。我从小就爱给人讲故事,读书的时候还试过在课堂上、下课时拉着我的同桌非要给她讲我看过的漫画,当时觉得挺好玩,现在想想我那同桌其实也真够可怜的!长大之后再没有了什么知心的朋友,也忙于工作没有心情再去给谁讲什么故事,没想到现在无聊逼得我重操旧业!
那侍女听得如痴如醉,还没听完呢,我却不讲了,自然极不甘愿,缠着我一定要说完。讲故事有人捧场,我高兴都来不及了,而且一讲起故事来时间消磨得极快,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约定了吃完饭继续,我们这才起身进屋用膳。通知我们吃饭那个侍女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不由得好奇地多看了我两眼,随后听故事那个侍女把她拉到一边,嘀嘀咕咕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她眼睛瞪得大大的,露出将信将疑的神情,隐隐中又有着几分期待。我看在眼里,暗自好笑,必定是人家免费给我做了宣传了!
这里的饭食比较类似于前世的西餐,但用料很齐全,绝大多数前世的烹饪调料这里都有,所以吃起来很容易习惯。城主府里的伙食是没得说的,比我以前跟商队在一起的时候好了不是一点半点,所以我说嘛,如果肯让我扩大“放风”范围的话,有美食、有美男,再让我找到一些消磨时间的方法,我是不介意在这儿住上一辈子的!
吃完了饭,果然,听故事的人又多了几个,想必是人传人,大家反正都闲得无聊,干脆一起来听我讲故事了!于是我为了方便听众,又把上午的故事简单说了一遍,然后才接着说下去。
我讲的故事可都是在前世风靡一时的作品,写得不好的我往往看过就忘了,根本不会有什么记忆。这些情节曲折、内容丰满,既有儿女情长,又有英雄气节的故事怕是他们一辈子都没有听过的,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而我的听众范围也迅速从身边的几个侍女扩展到这个院里的所有人,连厨房的大师傅和花园的花匠都要凑上来听上一段,可见受欢迎程度!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自从开始讲故事以后,这些下人们对我的态度是更加恭敬了,原来还看得出是受人之命前来照顾我,现在却是真心地在服侍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我无心的收获?
就这样又是好几天过去,我平均一天讲一个故事,要是把以前看过的小说一一讲完,怕没有几十年是做不到的。这天,又讲完了一个穿越时空的故事,说得口干舌燥的我正式宣布散场,围坐在周围的人们才意犹未尽地离去,有人嘴里还嘀嘀咕咕似乎在回忆着故事里的精彩情节。
美亚,也就是最先听我讲故事那个侍女,羡慕而又向往地说:“小姐讲的故事真好听!要是我能像那女主人公一样就好了……小姐,你的故事这么精彩,倒不如写出来卖,肯定会受到追捧的!”
我正在喝茶润喉,闻言不由心中一动:“这里也有职业作者吗?”
“什么是‘职业作者’?”美亚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不解地问。
呃,没有吗?
“就是说,还有专门的人写这些故事出来卖吗?”我换了个方式,再问。
美亚笑了起来:“当然啦,不然以前给小姐看的书是怎么来的?不过,他们写的都没小姐的故事好!”说着,小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骄傲。
我毫不客气地收下了这种崇拜,虽然这些故事不是我写的,但这是异世,谁会来告我侵权?鲁迅先生都说过要有“拿来主义”,我自然要效仿先烈的!
不过,听了美亚的话,我倒是留上了心。万一以后没人养我了,就把这些故事拿去卖钱,咱也算得上是自力更生了不是?
嗯,体力劳动者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做个脑力劳动者也不错!
我美滋滋地喝着类似前世红茶的饮料,沉浸在了未来的“文坛巨匠”的无限yy中……
第一篇章 (五)**我喜欢
第二天一早起来,我又开始了我的说书大业。
不过今天不知怎么搞的,我总有种芒刺在背的感觉。明明小院里现有的人都围在我周围了,为什么我总觉得还有眼神从某处角落射过来?
心里有事,难免就有些心不在焉了。我的眼光在院子里扫来扫去,愣是没发现一个多余的人影,真是见了鬼了!
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着,我便也放开了心思,也许是我被关久了神经上有点毛病了吧!不过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一定要找妖人拿精神损失费!要不是他把我关在这里,我能闷出精神病来?!
时间一如既往在我的滔滔不绝中飞快流逝,一转眼又到了午饭时分。由于厨房里的大师傅也加入了听书的行列,所以我们这里午饭一直都吃得比较晚,我端起了美亚捧来的红茶,一口一口轻缀着,闭目养神,准备下午的半场。
忽然,从门口传来一阵骚动,只听有人说道:“参见城主大人。”
妖人来了?
我猛地睁开眼,正好看到他从门口施施然走了进来,跟那天一样的一身白衣,仍然是美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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