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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第4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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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这几年来,国战兴起之后,所谓的江湖,在金戈铁马面前,宛若纸糊的一样,真没几件值得去说道的事儿。
但如今剑圣在这次东征时的表现,确实是引人瞩目。
再者,晋皇归燕,司徒家被封成亲王,所谓的晋国剑圣,那啥,咱燕人听起来,也像是半个自家人,也算是有了那种代入感。
此时此刻,还躺在雪海关病床上的剑圣并不知道,他的崇拜者,已经从三晋之地延伸向了燕国。
甚至不少游侠还梗着脖子说,
剑圣,你问哪家剑圣?
晋国都没了,那人家虞化平肯定是咱大燕剑圣啊!
没看人家都入我燕军了么!
当司徒毅司徒炯兄弟被郑将军粪杀时,
茶馆里所有人齐声叫好!
燕地百姓,一直有着一种很朴素的民族观,那是源自于他们数百年来,一直抵御着极为强大的蛮族所形成的观念。
且这一代燕皇登基之后,也一直在加强着这一观念。
那就是,咱家里人,怎么打是自家人的事儿,搀和进外族,那就是吃里扒外了!
这其实是燕皇的一种政治纲领,模糊掉东方四大国之间的种族隔阂,为日后他所梦想的一统进行铺垫。
所以,燕地百姓对那勾结野人的司徒毅司徒炯兄弟,那可真是恨之入骨!
郑将军此举,当真是痛快!
这也是当初郑将军这般做的原因所在,为了刷声望嘛,你得知道百姓喜欢听什么样的故事,然后才能做到迎合市场。
再之后,奇袭雪海关,也当真是兵法之术,用得出神入化!
郑将军也算是沾了靖南侯的光,毕竟靖南侯有自灭满门在前,民间的风评很难好到哪里去,谁都不希望自家儿子会变成下一个田无镜。
但郑将军出身北封郡人氏,虽说现在打上了靖南军嫡系的标签,但其“出身清白”,没有靖南侯那般的黑点,当老百姓需要一个英雄时,自然而然地就选择了他。
草根崛起,三百蛮兵攻下绵州城,二下绵州斩首数千,同时拿回了福王脑袋,郑将军从出道,就是同阶层最为耀眼的星辰。
最重要的是,这一仗,郑将军确实是功属第一!
随后,故事讲到剑圣强开二品,斩敌将,灭千骑!
瞬间让江湖,再度变得神秘和令人向往起来。
燕人喜欢用刀,但等剑圣的故事铺陈开去后,不少孩子已经缠着自己的阿爹将手里的木刀换成木剑了。
其影响力,就跟后世的古惑仔对年轻一代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那之后,就是雪海关下苦战,尸体堆叠如山。
讲那郑将军如何如何身先士卒,
如何如何奋勇杀敌,
如何如何鼓舞士气,
如何如何身中数箭血流不止依旧昂扬着头举着刀高呼“杀贼!”
讲真,
要不是燕捕头晓得那位郑将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可能还真信了。
郭先生讲得激动,听众们听得也激动,赏钱也就不停地在大簸箕里激动着,茶馆老板也激动得在柜台后面多掐了几把老板娘的屁股。
燕捕头则默默地走出了茶馆,来到了大街上,不知不觉,这故事听得天色都黑了。
他有些怅然地抬起头,
张望着天上的月亮,
脑子里,
忽然回忆起当初在荒漠上碰见郑凡的那一幕。
“依照你和靖南侯的关系,这下子,一个总兵缺,是少不了的吧?”
燕捕头揉了揉腰,伸展了伸展,
又自言自语道:
“雪海关总兵?”
又道:
“估摸着差不离。”
随即,
燕捕头笑了笑,
“真给你雪海关总兵,那靖南侯又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有些事儿,别人不知道,但燕捕头是知道的。
当初姓郑的那家伙在自己跟前,一天到晚,别的事儿不干,就是在不停地鼓捣着自己造反造反再造反。
一叶知秋,
他郑凡到底是个什么尿性,
燕捕头觉得自己肯定比当今陛下看得更清楚。
一如下面的臣子看陛下,高高在上,很是模糊一样道理。
陛下坐得太高,看下面人时,有时,也很难看得清晰。
笑着笑着,
燕捕头的神色,
又开始变得有些落寞,
当初说要帮自己造反夺位的人,都已经要当上总兵镇守一方了,凭借那小子的经营能力,假以时日,那雪海关,说不得又是一番藩镇气象。
而自己呢?
燕捕头低头,
看了看自己身上捕快服,
又看了看自己腰间挂着的刀,
他晃了晃身子,
又晃了晃,
再晃了晃,
终于,抖落下来一块碎银子。
燕捕头将这银子捡起来,
去了前面的那家专卖猪头肉的摊子。
摊主年过五十,个儿矮人胖脸上油亮,但偏偏有一个晚来女,生得当真俊俏,简直不像是亲生的!
“哟,燕捕头,您这要切点儿回去下酒?”
摊主热情带着谄媚的问道。
茶不醉人人自醉,
此时的燕捕头,脸颊泛红,人走路也晃荡,看着就是一个喝醺了的样子。
“啪!”
燕捕头很是豪气地将那一小块碎银子拍在了案板上,
斜着身子,
伸手指了指摊主身后的小娘子,
小娘子也是含羞地在看着他。
燕捕头的血统那是没的说,
就算一身捕快衣服穿身上,那也能流露出一股子掩盖不住的俊俏,自是受女孩喜欢。
再说了,一个捕头,在小摊贩眼里,难不成还能被小瞧了去?
“收钱,切肉。”
“哟,使不得使不得,燕捕头您缺下酒菜了,老小儿就亲自给您款上,可使不得收您的银子。”
燕捕头侧过身子,继续盯着那位小娘子,
身子微微一晃,像是喝醉了完全站不稳脚一样,
道:
“今晚你只要敢亲自将这肉送某房里来,某以后让你做那皇后你信不?”
魔临
第一百六十四章 无妨
燕捕头这话一说出来,老摊主的脸上当即一阵青一阵白。
其右手,更是在微微颤抖,目光更是落在了自己惯用的切猪头肉的刀上。
他在犹豫,犹豫着,该不该一刀将这个敢当着自己面说出这种话的男的给宰了!
燕人尚武,这里的武,不是指的练武,而是骨子里流动着好勇斗狠的风气,之前的冉岷就是在南安县县衙堂上杀死了侯三,其实就是最清晰地体现。
当街杀一个捕头,罪责很大,但忍下这口气,是真的忍不住!
到底是寻常百姓,其实也并不觉得说什么让你当皇后这话到底犯了多大的忌讳,因为老百姓其实心里没那么多的心思,再者,燕捕头一看就是“喝醉”了的样子说酒话,喝醉了的人说什么话都不稀奇,难不成还得因人酒后胡话而治罪?
一则是燕国还不兴以言获罪,二则是因为燕捕头看似是“官府”的人,但又不算是什么入流的品级,那些达官贵人自然不可能说这种胡话,而下等人口花花一下,除非真的指名道姓说出什么真的犯忌讳的,否则也都不怎么当一回事儿。
比如青楼里客人被几个姐们儿围着,感慨一句:我现在可真是比皇帝老儿还快活呐;
难不成这就得将其拿下问罪?
和自家爹爹气得不行相比,
那个屠户家的小娘子听到这话倒是五分带羞,四分带怯,仅剩下一分是恼。
瞪了一眼燕捕头后又觉得自己这一瞪有些过于轻了,转而又瞪了一眼,却更显温柔。
乾国文圣姚子詹早年孟浪时曾言,
这世上有三件事最难猜,
一是天上的风云变幻,二是朝堂上的尔虞我诈,三,则是女儿家的心思。
这三样都符合一个标准:
猜不得,不敢猜,猜不透,猜准了更是等于没猜。
“阿爹,怎么了?”
这时,一道粗生粗气的声音自后头传来。
燕捕头扭头看向身后,发现是一个体格高大的男子正拉着一辆板车过来。
板车上躺着一头猪,是刚刚从南安县下面的村落里收上来的,那头猪被五花大绑地绑起来,只剩下鼻子还能“哼哼”。
老摊主姓何,育有一儿一女,许是老摊主这辈子受够的苦,都为下一代积攒了福报。
他自儿长得矮肥圆胖,偏偏生的儿子,体格健壮,女儿,也是娇艳如花。
儿子因月初所生,所以叫何初;女儿闺名一个“思”字。
此时,
何初见自家老子气成这个样子,当即放下系在腰间的绳子开始质问。
没点儿脾气没点儿斤两,可守不住这肉摊子。
燕捕头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叹了口气,只是挥挥手,似乎是在告别那天边孟浪的自己。
这一点上,他其实和他那位姓郑的兄弟很像,心里都是有脾气的,但明面上,也是能屈能伸。
只是比之自己那位兄弟不如的是,他那姓郑的兄弟再怎么不堪,凭自己本事,欺男霸女还是可以的,到底是七品武夫,怎么着都不见得比一个屠户家的儿子差。
但自己呢,
回首四望,
身边那些点头哈腰的捕快们都不在,
这他娘的,
连欺男霸女都没个底气!
晚风吹过,
燕捕头又觉得心下一阵萧索。
有些感伤地转身,也没拿走先前豪气冲天拍在案板上的那一小块碎银子,踉踉跄跄地开始往回走。
左边摇一摇,
右边晃一晃,
冬天就是这么的不近人情,
好不容易燃起一把火,
说给你冻灭了也就灭了。
但也并非一无所获,至少,自己身上的捕头衣服,还是让那老摊主,终究敢怒不敢言,那何初,虽说性格莽烈,但自家爹既然没发话,他也就只是盯着燕捕头的背影看,没去动手。
燕捕头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这大燕的天下,
这会儿终究还是别有一番清明的,
可不时兴那种杀了这狗官扛个旗咱反了他丫的。
为此,
燕捕头在心里又问候了一下自家老爹,
让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在企图欺男霸女失败后,还能混个全身而退。
就这样跌跌撞撞地回到距离衙门不远处的自家租下来的小院儿里。
一进出的院子,稍显逼仄,但一个单身汉住,那是绰绰有余了,家里也不生火,回到家的燕捕头拿个水瓢,先从水缸里掏出点儿水喝了,抓了抓被水浸湿的衣领子,不以为意地推开门,准备就这么借着本就不存在的酒意囫囵睡过去。
“噗通”一声,
人躺下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情之一字,可谓是包罗万象,单指情情爱爱未免有些过于单调了一些。
老子姓姬,
老子生来受国师洗礼,
老子叫成玦,
成玦是什么意思,你们懂不懂?
你们这帮杂碎,
就你们那点儿小心思小计俩,哪个够老子打的?
可为什么,
可为什么,
可为什么,
直娘贼,
这狗日的老子!
很多人于生活中的不平静,都来自于闺中密友。
她过得好了,
我怎么这么差?
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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