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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星空下-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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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传来噗嗤一声,马车随之晃了一晃。

    “埃隆大人!什么事这么好笑?”

    “没有,殿下,”佩剑法官毫不犹豫地否认,“是风。真的,是风!”

    “哼!”

    这下可好,旧仇未报又添新恨,只是诺亚忍不住笑意。好容易在她嗔怪的瞪视下理顺呼吸,他问:“怎么样?弄清楚我的感知是怎么回事了吗?”

    “很清楚了,刚刚的战斗你提到了四次力量提升,我和温妮亚大人每人两次。虽然还不明白原理,不过,你感受到的那种内在力量,就是灵能。”谈到正事,海洛伊丝立刻就恢复正常了。

    “灵……能?”

    “没错,每次你说出我力量增强,都是我提升灵能的时候。温妮亚大人也是如此吧?”

    女法官点头。

    诺亚皱起眉头:“灵能?等等,我如果没弄错的话,那是用来驱动飞行船的能量,奥术师们用来施法的也是这玩意,祭司和修士们和古神沟通也得借助灵能。你说你提升灵能,又说温妮亚大人也是如此,这……这是什么意思?”

    除了海洛伊丝,另外两人投向自己的目光都变得十分古怪——驾车的佩剑法官还特意扭过头来看他。怎么了?我又问出什么不该问的问题了吗?

    “不要在意,不要在意!”海洛伊丝摆着手,“诺亚没有上过学,这些事情不知道很正常,我们不可以因此嘲笑他……不过,所有的学校都是教会办的,仔细想想远远不够,一定还有很多有天赋的孩子被埋没了。我要建议我那父亲,让他考虑一下在王立学院之外再多……对不起扯远了。”

    “没关系,反正也没有其他事。那么,灵能究竟是什么,能不能请海洛伊丝殿下为我们……是为我答疑解惑?”

    “分内之事,虽然我自己也不能把来龙去脉完全讲清楚。没有办法,历史课我有一大半都逃掉了,最后的得分只是刚好及格。灵能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力量,从初生的婴儿到金属锻造的盔甲,从深埋的矿藏到逗笑的傻子,当然也包括诺亚在内,每个人、每样东西或多或少都拥有灵能。”

    为什么把我和傻子放在一起?诺亚没有反驳,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聊以安慰。

    “大约两千五百年以前,人类就发现了灵能这种力量的存在,然而直到两千年前才懂得运用。自那以后,灵能的研究开始在大陆各国间展开。不幸的是,和人类历史上的大多发明发现一样,研究最先投入的方向是如何用来更加有效地杀死同类。”

    “这倒是,就连音乐和歌谣,”诺亚看着行李堆中自己的七弦琴,“据说最先也是古人上战场前为了振奋精神、鼓舞士气而创造的。”

    “所以有时我不得不想,七神是出于何种理由,才把人类创造成了这样?”劳瑞娜也给自己倒了杯酒,“首先投入运用的是信徒们。那些虔——诚——的修士发现他们可以借助灵能来实现神的——多半是他们自己的——意志,进而开发出了神术;受此启发,那些脑子灵活却不够虔诚的、或者虽然虔诚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侍奉神灵的家伙创造了魔法,这就是奥术师的由来;最后,那些古代的战士们发现他们也可以运用灵能来强化身体,变得更加强壮、敏捷、坚韧。这么说,你大概可以明白了吧?”

    “初步了解,不过我最好自己再找本书来读一下,”那种翻开两页就能睡着的,“这么说来,我感受到的,确实就是灵能喽?”

    “肯定没错。我们还可以再进一步确定,比如现在的我,诺亚,有感觉吗?”

    “增强,减弱,增强,减弱,还在变弱,现在平稳了。我说的对吗?”

    “正是这样,一点都没错!”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何必要和温妮亚大人打一架?还真是自作自受啊。向女法官略带同情的一瞥,诺亚问:“那么,这是个稀有的能力吗?”应该不太常见,他心想,他们几个似乎都没见过。

    想了好半晌,公主才开口:“诺亚,有首歌叫《六城之战》,你知道吗?”

    “知道,而且这首我一向唱得不错。这首歌唱的是六城之战的英雄格鲁·费舍尔。六城之战在历史上确有其事,就发生在一千两百年前,不过歌曲将格鲁神化了,许多传奇和当地的民间传说也是。其实是不是存在格鲁·费舍尔这个人还是个疑问,他可能是融合了许多英雄的事迹后创作出来的。”

    “虽然你没上过学,知道的可真不少。格鲁是否存在确实存疑,或许是有些其他英雄的经历被人揉到了他身上,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在记载他那些传奇故事的神话里,”海洛伊丝的双眸绽放出异样的光彩,“他有着和你一样的能力——能感知灵能的强弱与流动。”

    “是吗?这可真荣幸。”诺亚举杯。

    “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认识你之前,准确地说是在今晚之前,我从没想过这个能力在人类身上是真实存在的。即使在神话里,我也只读到了格鲁·费舍尔一位。明白了吗?”海洛伊丝指了指上方的夜空。

    诺亚随着她所指而抬头,漫天灿烂的星光,乳白色的银河跨越整个天空。看来,我或许真能成为别人的神话?

 第61章 在路上(1)

    虽然知道了自己身负神话里的英雄才有的能力,不过诺亚还是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了不起的区别。我们都一样,一个脑袋,被砍了就会死;脑袋上都是两个眼睛和一张嘴,也得吃东西才能活下去。

    要说不一样,也就是会弹弹琴唱唱歌罢了。但会这个的人也不少,何况还有许多技艺是别人掌握而自己一窍不通的。

    头脑比别人聪明?诺亚从不这样认为。不要说温妮亚和埃隆,他们俩洞察惊人,心思缜密,反应迅捷;就是海洛伊丝,她头脑的机灵程度也绝不在自己之下,虽然时常不那么着调,不过应该是她本人力量太强、习惯于用拳头解决问题的缘故。

    所以,我就是个普通人。尤其现在,折腾了一晚上,诺亚的愿望更是和普通人完全一样——一个安稳的好觉。

    海洛伊丝是在场最年幼的,也是今夜最为劳累的。她裹着薄毯蜷在座位上,几乎“晚安”一词刚出口便睡着了。

    她的睡脸有着神奇的魔力,诺亚只盯着看了片刻,首先是莫名的安心,接着就觉得眼皮沉重,接着座位也不那么狭窄了,马车也不那么颠簸了,就连可能的追击者似乎也不值得担心了。他拉过一条毯子,朝角落缩了缩,很快进入了梦乡。

    他睡得很沉。只是明明记得睡下时是坐着的,醒来的时候却是躺着的,占据了整张座位。天光已经大亮,道路变得宽阔而平坦,两旁也不再是悬崖峭壁、深山密林,而变成了河流、丘陵与庄园。

    驾车的换成了温妮亚,埃隆正躺在对面的座位上呼呼大睡。海洛伊丝则倚在行李堆上,初升的太阳将她染成灿烂的金黄。忽然她脑袋歪了歪,发出一声含混的“唔?”,跟着又是几声可爱的嘟囔。

    大概是在做梦,看她翘起的嘴角和脸颊的红晕,应该是个好梦。尽管创造了那么多的残酷与不公,但看着她,诺亚觉得诸神有时还是做了些好事的。

    只可惜还没欣赏多久,海洛伊丝忽然睁开了眼睛。嘻嘻笑了笑,她竖起一根手指放到嘴边。然后毯子滑落,她悄无声息地起身,在诺亚脸上印下一吻。

    在他还没有任何反应之前,她悄声说道:“早上好,诺亚。埃隆大人才睡下没多久,我们不要吵醒他。好了,来吃早饭吧。”

    “早饭吗?”诺亚拉住了她,俯身在她脸上还了一吻,“我觉得这就足够了。”

    说归说,精神之外,物质上的早餐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由于雷瑟的缘故,他们损失了太多食物和美酒,以至于早饭显得有点儿贫乏。用海洛伊丝的话说,就是她昨晚吃得像个女王,今早勉强吃得还像个公主,但目测等到今天中午,多半就得吃得像个乞丐了。

    这还仅仅是只考虑质量的情况,若把数量上的不足也计算在内,情况就更糟糕了。到中午时分,四个人一共只剩下一片火腿和两块面包,外加一小罐盐和一罐奶油,还有昨晚剩下的蜜酒和麦酒。

    分配食物时温妮亚说身体不适,埃隆则自称没有胃口,但这话才出口,他们的肚子就先后咕咕大叫,于是海洛伊丝带着“何必呢”的神情,仔细地把吃的均分成了四份。

    路上不是没有市镇和集市,道旁也有农舍和劳作的农夫,但还没有离开巴纳德伯爵的领地,宁可饿肚子也不能冒险。他们只在河边停过一次车饮马,除此之外的时间,温妮亚和埃隆轮换,始终都在不停地赶路。

    大约下午三点钟,一天中最炎热的时间段刚刚过去,马车经过了一座岗哨。岗哨由一座塔楼和一段城墙组成,建在连绵起伏的丘陵间,两侧都是险峻的山壁,城墙前还挖了壕沟,设有拒马。

    守卫们的装备精良。每个人都头戴有花枝装饰的金色头盔,身穿墨绿色的长款锁子甲,披着一面金色一面绿色的披风。武器方面则人手一杆长枪,腰间悬挂一柄长剑、一柄短剑和一柄匕首,每个人的脚边都还有一面塔盾和一面小圆盾。

    只是守卫的数量寥寥无几,诺亚一共就见到了那么个。他们用木板和树枝搭了棚子,棚顶铺着许多葡萄与青桐的叶子,桌子上还能见到葡萄酒和橙子。马车大摇大摆地驶过,没有任何人上前盘问,那些守卫反倒还纷纷挥手致意。

    又驶出老远,诺亚小声问:“现在开始,我们是不是安全了?”

    “是的,”海洛伊丝长长呼了一口气,“这里已经是雷蒙公爵的领地。”

    温妮亚补充道:“刚刚见到的那些守卫都是花之都的卫士。埃隆!”

    “大人,我在。”

    “到花之都还要多久?”

    “和预计的差不多,还要三四个小时,我想天黑时分能够抵达。”

    “那我们最好先弄些吃的。”海洛伊丝道。

    “谨遵公主殿下的命令,”女法官低头道,“埃隆!”

    “大人,我仍然在。”

    “附近有没有旅店或者酒馆?我们需要食物。”

    “啊哈,这是个典型的、从没到过花之都的人提出来的要求,”埃隆似乎胸有成竹,“请交给我吧,殿下。您会得到一顿或许不够丰盛,但是能令您的舌头和胃得到充分满足、又有足够营养的美餐。我建议您不要吃得过饱,因为雷蒙公爵在食物和饮料上一向慷慨。”

    说完,埃隆甩动马鞭,四匹马儿齐声嘶鸣,撒开蹄子跑得格外欢腾。

    或许是心情放松,或许是真的有区别,诺亚总觉得自从通过那座岗哨后,眼前的景色比通过前来得优美。

    尽管没有亲身到过,但他多次听闻过这个地方,花之都,雷蒙·莫瑞尔公爵,还有这位公爵所辖的珍珠地,也有人叫千湖之原的。这个名称的由来不是因为此地盛产珍珠,而是遍布原野的近千座湖泊。在晴朗的日子里从空中俯瞰,大大小小的湖泊就像是颗颗珍珠点缀在大地上,据说,每一个当地人都为这景色自豪。

    这个说法多半是胡说八道的,作为艾格兰最富庶、人口最稠密的地区,珍珠地的人口最保守的估计也在四百万开外。让四个人统一意见都很困难,何况是四百万。

 第62章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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