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赐我神之名-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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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个金币,花掉了230个,还剩下370个,要不要把这些东西都退掉,买来第二阶的祭祀仪式?

    万一那座石像就是第二阶的呢?那岂不是白花了500个金币?这可是从伯爵身上千辛万苦薅下来的羊毛,当然不能胡乱挥霍。

    在破解密文之前先等一等,估计凑齐祭品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自己身上的刻度还差一点没有填满,升阶的事情不能操之过急。

    至于门外那个疯子,或许还能再等一等,老山羊说的有道理,等到自己升到二阶,再收拾他不迟……

    曼达正在思量着后面的计划,忽听酒馆外面传来了孩子的惨叫,冲到门口的时候,看到坎波拉正在殴打托卡。

    这小家伙怎么会离开酒馆?曼达警告过他绝对不可以走出大门。

    托卡满脸是血躺在地上,坎波拉一脚踩住了他的脸,冲着曼达勾了勾手指。

    “出来呀,小家伙!”

    曼达攥紧了拳头,一群路过的商人停住了脚步,在远处看着热闹。

    ……

    沃姆把石像交给了伯爵,伯爵没有多问,把石像收到了柜子里。

    看到沃姆还没走,伯爵问道:“还有别的事么?”

    沃姆俯身施礼:“大人,我有一个请求。”

    伯爵一皱眉:“只是买回了两件东西而已,你以为这也算得上功劳?”

    沃姆道:“我不是想要奖赏,我只想带走几本书,您知道,没有书我活不下去。”

    “你还是老样子!”伯爵笑道,“去书房里拿吧,想拿多少就拿多少,如果你想吃的话,记得先做抄本,把原本留下。”

    沃姆道谢,快步走到了书房,趴在满是尘土的书架上奋力喘息。

    他的心差一点跳出胸腔,在认识曼达以前,他从来没有向伯爵隐瞒过任何事情,在认识曼达之后,他每见一次伯爵就要蜕一次皮。

    在书架上找了十几本提利语写成的古书,沃姆飞回了酒馆,酒馆大门紧闭,好像没做生意,沃姆也没理会,正想去仓库酿酒,却见奥格正在火塘上熬药。

    “你的伤还没好么?”难得沃姆主动和奥格说话。

    奥格抬起头道:“这不是给我用的,是给托卡的,他受伤了,剩下的草药也不多了。”

    没等奥格说完,沃姆立刻冲上了客房,看到遍体鳞伤的托卡和泪流满面的母亲,沃姆上前揪住了曼达的衣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曼达道:“他被外面那个疯子给打了,他只想出去捡点木柴。”

    沃姆的皮肤瞬间变成了纯白色,他张开翅膀就想冲到外面,却被曼达死死的抱住了。

    “你打不过他,我们加在一起也打不过他,要不是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这孩子就被他打死了。”

    “我跟他拼命!”沃姆吼道。

    “拼命有用吗?如果你死了,谁来照顾他们母子!”

    撕扯了许久,沃姆终于平静了下来,曼达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喘息道:“你放心,这个仇我一定会报!”

    “你想要什么报酬?”

    “不需要报酬,”曼达摸了摸托卡脸上的伤痕,“我要杀了那个杂种,古提利语的书带回来了么?”

    沃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把古提利语的书摆在了曼达面前:“看看哪些是你想要的,如果没有,我再去城堡里拿。”

    “我想要的……”曼达拿起一本书,翻看了许久,才发现书拿倒了。

    “我哪知道我想要哪本?我根本不认识提利语。”

    沃姆道:“我也不是认识提利语,我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

    “你把书吃了不就知道了么?”

    “那没用,我不认识提利语,也不可知道书里的内容。”

    “这是什么道理?”曼达怒道,“你当初也不认识通用语,不还是通过吃书获得了知识?”

    “那是因为我吃了一本被神光照耀过的书,才学会了通用语,并且获得了智慧和能力,这本书没有神光,我对里面的文字一无所知,就算吃下去也只能记住文字的样子,对文字的内容依旧一无所知。”

    曼达在脑子里画了好大一个圈才明白了沃姆的意思,他是先学会了通用语,而后才能通过吃书记忆书中的知识。

    他不懂古提利语,也读不懂书中的内容,吃下去也只能记忆文字符号。

    可这还是没有道理,沃姆懂得亚兰蒂斯语,难道他还吃了有神光的亚兰蒂斯语的古书?

    “那是因为有译本,”沃姆给出了解释,“我吃过一些亚兰蒂斯古书的译本,通过和通用语单词的一一对照,我学会了亚兰蒂斯语。”

    “这里面没有译本么?没有词典之类的书吗?”

    曼达翻遍了十几本书,它们都是由纯提利语写成的,里面连一个通用语的单词都没有。

    “伯爵的书房里没有提利语书的译本,另外,我实在不知道你所说的词典到底是什么。”

    曼达揉着额头道:“只要有了译本,你就能学会提利语?”

    沃姆点了点头。

    曼达指着自己的房间道:“把里面的虫丝清理干净,把周围的虫丝也清理干净,不许监视我的行动,不许靠近我的房间,无论发生任何事情都不要打扰我!”

    沃姆立刻收回了房间里和周围的虫丝,筋疲力竭曼达躺在床上睡了一晚,次日天明,趁着沃姆还没有醒来,他拿出了50个银币,再次召唤出了山羊老头。

    “新年好啊,尊贵的客人。”

    曼达这才想起来,新年已经到了。

    “新年好,”曼达拿出了温暖的笑容,轻柔的说道,“昨晚我一直在回想那套古提利国的史籍,你说的很有道理,我不该错过那么珍贵的古籍,我决定把它买下来,你还没有把它卖掉吧?”

    “你很走运,”老头笑道,“我差一点就出手了。”

    “太好了!”曼达拿出了钱袋,“30个金币,你数数。”

    “啧啧啧!那是昨天的价钱,”老头摇摇头道,“今天要卖50个金币,你还想买么?”

 第六十一章 新年的礼物

    该死的奸商,这才过去一夜就坐地起价,竟然涨了20个金币,相当于一个农夫半辈子的收入。

    花了50个金币,换来了173卷古书,就算让沃姆一本一本吃掉,也要吃上十几天。

    而且真的要让沃姆学会提利语么?难道让他帮助自己破解密文?他不会向伯爵告密吗?

    “你还想要点什么?”看到曼达在发呆,山羊老头很不耐烦的敲了敲祭台。

    “我还想要一件东西,一件能取悦女巫的东西,让女巫看了就无法拒绝。”曼达差点忘了布鲁托的事情。

    “你才多大年纪?就想和女巫……”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想为她买一件礼物,让她无法拒绝,然后再帮我……算了。”曼达不再辩解,语言是个太过玄妙的东西。

    山羊老头拿出了一块深红色的石头:“香凝之石,巫术女神喀尔刻在特殊时刻流下来的汗水凝结而成的石头,任何女巫都拒绝不了那特殊的香味,而且能让女巫的法力提升三分之一,因为并非来自神灵的意愿,所以这块石头是有期限的,还能使用三年,价值23个金币。”

    23个金币能换来一双眼睛么?恐怕不够,但至少能让老女巫给布鲁托一个机会。

    献祭结束后,曼达来到了前楼客房,打开了窗子,享受着新年的阳光。他俯视着神庙的废墟,看到了坎波拉昨天留在雪地上的脚印,还看到了托卡的血迹。

    这个杂种今天应该不会来,他也要过年的。

    隔壁传来一些声音,托卡醒过来了,正抓着母亲的头发在母亲怀里喝药。

    曼达过去看了一眼,小家伙恢复的很快,可他的药快吃完了。

    奥格道:“还剩下点草药沫,至多能坚持一点。”

    “今天是新年,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人做生意,我去镇上碰碰运气吧。”曼达抿了抿嘴唇,叫醒了熟睡的沃姆。

    “我去镇上给托卡买草药,你好好看家,如果那个伪神信徒来了,无论他如何挑衅,你千万不要出门,我的房间里有一些提利语古书译本,把它们吃掉,学会提利语,一定要学会。”

    做好了叮嘱,曼达握紧了险兆吊坠,走出了酒馆大门。

    吊坠一直冰冷,证明坎波拉不在附近,曼达在雪地里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一辆路过的马车。

    车夫是个老人,看到曼达往车上装了两桶葡萄酒,慨叹一声道:“小伙子,是谁这么狠心,新年还要让你出来干活?”

    曼达哭丧着脸道:“是我爸爸,他说卖不完这些酒就不让我回家。”

    “真是个狠心的父亲,今天是新年啊,唉,我以为只有我这无儿无女的老头子要出来受苦,你这可怜的孩子……愿神罚之主能够原谅他的愚蠢。”

    神罚之主不会原谅他的,你快点赶车走吧!曼达在心里抱怨了一句,他紧紧握着险兆吊坠,真担心坎波拉会突然跳出来要了他的命。

    曼达把酒送到了杜尼森的住处,杜尼森的宅院里飘来食物的香味,仆人们忙上忙下,正在准备今夜的晚宴。

    “新年快乐,尼达利先生,我不记得有向你订过葡萄酒。”

    曼达把酒卸下了马车:“这是送给你的新年礼物。”

    “新年礼物?”杜尼森抿着嘴唇眨了眨眼睛,“如果来的早一点或者晚一点,我就相信是真的了,明说吧,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见对方如此直接,曼达也不再含蓄:“我想见史丹利骑士。”

    “今天恐怕不行,盖萨克子爵将在城堡中举办盛大的宴会,作为子爵的贵宾,史丹利骑士想必正在为晚宴做着准备。”

    “呃……好吧。”冒着生命危险在冰天雪地里跋涉了一个上午,这就是曼达等来的结果。

    他转身要走,忽听杜尼森低声道:“你也可以到羊脂街去碰碰运气,在街口的第三座房子,史丹利骑士的一位朋友住在那里,据说这几天他经常在那位朋友家里彻夜长谈,现在还没到中午,或许他还没走,如果你足够走运碰见了他,千万别说是我让你来的。”

    “非常感谢你的帮助。”曼达深深鞠了一躬,他知道自己嘴里的真话没有谎话多,但这句感谢绝对出于真心。

    羊脂街,贩羊者的聚集地,羊皮、羊毛、羊肉都有的卖,商贩会把腐烂的羊肉和内脏随意扔到街上,所以这条街总是滑腻腻的,而且一年四季都飘着刺鼻的羊膻味。

    除了贩羊人,很少有人愿意住在这种地方,史丹利骑士的钱袋里能掏出上百个金币,在牛角镇属于典型的上流人物,很难想象他会在羊脂街有如此要好的朋友,能够彻夜长谈的朋友。

    沿着街口找到第三座房子,是一座有两间平房和一间马厩的小院,曼达敲了半天门不见回应,索性试探着推开了院门。

    院门没锁,曼达小心翼翼走进了院子,一股异香扑鼻而来。

    像脂粉,又没那么浓烈,像香囊里的草药,又没那么奇特,像山上的野花,又不是那么素朴。

    这股异香就像防护罩一样,把街上的羊膻味牢牢挡在了外面。这种香味肯定来自于某种力量,难怪这里的主人能成为胖骑士的朋友。

    沿着整洁的院子,曼达走到一间平房的门前,轻轻叩动房门。“谁呀!”房间里传来了史丹利不太友好的声音,曼达一阵惊喜。

    不多时,衣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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