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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第3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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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丽雁面色变了变,咬紧了牙,暗骂唐小囡不是东西。

    外婆和妈妈都不认她了,她回去是自取其辱,干嘛要回去?

    而且孟丽雁也打从心底瞧不起她妈,她妈以前干的那些营生,她都记着呢,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个这样的妈,太丢人了。

    “我学习紧张,抽不出时间。”孟丽雁随意找了个借口。

    但唐小囡却不打算放过她,夸张道:“孟姐姐你好忙啊,赵欢哥哥就没你这么忙,他都考上研究生了呢。”

    孟丽雁笑容变得勉强,“我和他不是一个院系。”

    好久没听见这个名字了,孟丽雁有点恍惚,还有点后悔。

    原来已经考上研究生了啊。

    她也考过,可没考上。

    唐小囡的声音还在叽叽喳喳地响,“赵欢哥哥交女朋友了,那个姐姐可漂亮了,声音也好听,这个姐姐是师大的,她爸爸妈妈都是师大的教授,

    我小婶说是书香世家,姐姐身上都有书香味儿,我小婶说等毕业了他们就结婚了,孟姐姐你到时候一定要来喝喜酒啊,可别又说没时间了……”

    “我尽量抽时间。”

    孟丽雁的声音从牙齿缝挤了出来,心里不是滋味儿,赵欢竟已经找好对象了。

    哼,以前赵欢还和她说只爱她一人,一生都不变心,现在就要和别的女人结婚了。

    她不信那个女人会比她更漂亮更优秀,唐小囡这死丫头绝对在说大话,哪天她倒要去见见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

    “来了来了!”

    霍修激动地叫了起来,使劲挥手。

    唐小囡见好就收,不再刺激孟丽雁了,心里却乐开了花,就是要气死这绿茶。

    霍谨之勾了勾唇,唐小胖说话越来越气人了,这样挺好,不会受欺负。

    一群人走了出来,走在最前面的是个精神精神矍铄的老人,大约六七十岁,腰板挺直,西装革履,手里还柱着文明杖,面容和霍谨之有几分相像。

    应该就是霍老爷子了,大名霍启山。

    他身旁是个面容苍老的老太太,背都有些佝了,走路都得有人搀着,显然是霍老夫人,这个样子明显不太好,比霍老爷子至少老了十来岁。

    搀扶着霍老夫人的是两个中年男子,一个五十来岁,另一个和霍修差不多,应该是霍谨之的大伯霍止和二伯霍礼。

 第1310章 给媳妇买衣服更要紧

    霍大伯身形肥硕,一看就是个酒囊饭袋,霍二伯却干巴瘦,脸色隐隐发青,尤其是眼眶下的青黑,一看就知道肾虚。

    还有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瘦得像猴子一样,西装空荡荡地挂在身上,看着像是行走的骷髅架子,而且这个男人完全没有年轻人的朝气,无精打采的,脸色灰白,还不时打哈欠。

    唐小囡踮起脚尖,霍谨之立刻弯下腰,便听到,“你家的仨废物都齐活了。”

    霍谨之微微一笑,可不就是仨废物。

    “父亲,这边……”

    霍修激动地跳了起来,生怕老爷子看不到,但其实现在能坐得起飞机的人少之又少,机场就他们几个人,就算不动都能看见。

    霍老爷子加快了几步,神情也很激动,这些年他还是蛮思念霍修这个儿子的,尤其是两个嫡子那么不争气,老爷子便越发怀念起了精明能干的霍修。

    估计老爷子肠子都悔青了吧,撇下了能干的儿子,却带了两个废物出去,家产都给败光了。

    “父亲……”

    “修儿……”

    父子俩终于抱在了一起,相对泪两行,唐小囡相信,此时此刻他们的眼泪肯定是真诚的。

    孟丽雁不住拭泪,看起来比霍修还伤心,反观霍谨之却平静得像是陌生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霍老夫人注意到了霍谨之和唐小囡,浑浊的眼睛闪过精光,和老头子长得那么像,又是这个年纪,显然是霍修那个杂种生的小杂种了。

    哼,贱人命还挺大,那么乱的世道都能活下来,还能生出个小杂种来。

    不对,应该是两个小杂种,霍老夫人以为唐小囡是霍修的女儿,阴沉沉地看了她几眼,并没放在心上。

    只是个丫头片子罢了,不足为惧,但那个小杂种却得防着,霍家的财产都是她儿子孙子的,杂种不配!

    那边父子俩终于诉完了衷肠,霍修红着眼睛介绍了儿女,话音才刚落,孟丽雁就亲热叫道:“爷爷好,我一直都听爸爸说起您,今天总算见到了,以后我和爸爸一起孝敬您和祖母。”

    霍老爷子微微笑了笑,并没说什么,只是细细打量霍谨之,只看了眼就喜欢上了,老大老二生的孙子,没一个像他的,没想到国内的这个孙子竟像足了他。

    “祖父。”

    霍谨之淡淡地叫了声,主动介绍了唐小囡,“我小媳妇,已经订过亲了。”

    唐小囡嘴角抽了抽,小媳妇……还不如说童养媳呢!

    霍老爷子愣住了,朝霍修投去疑惑的眼神。

    “父亲母亲一路辛苦了,先回家吧,我有好多事要和父亲您说呢。”霍修压根不想承认唐小囡,立刻转移了话题,他得和父亲说家产的事。

    这才是最要紧的。

    “好,回家,咱们一家总算团圆了。”霍老爷子欣慰道。

    然而——

    “我要带小囡去玩,以后再拜访祖父祖母,今日先失陪了。”

    霍谨之客客气气地说着,他和这些人不是一家人,没必要团聚。

    不等霍老爷子反应过来,霍谨之就牵着唐小囡离开了,陪媳妇逛街最要紧,唐小胖过冬的衣服都是去年的,必须买几套新的,这可关乎他的面子。

    非常重要!

 第1311章 唐小胖就是他的北极星

    霍老爷子面色微变,按捺住心里的疑惑,笑着问道:“谨之这话说的不对,你上自己家怎么叫拜访,今天我们一家难得团圆,应该好好聚一聚,以后再带小朋友出去玩也是可以的嘛,祖父有很多话想和谨之说呢!”

    这话也不是客气,霍老爷子确实想和霍谨之联络感情,他在生意场上历经沉浮,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眼就看出霍谨之是有出息的,比他目前的几个儿孙都有出息,自然不肯放过这么优秀的孙子。

    十八年没见过面,感情都生疏了,老爷子急着和霍谨之加深祖孙感情,他对大房已经失望透顶了,幸好还有霍修这一房。

    “您和父亲肯定有说不完的话,我就不叨扰了,等日后再拜访您,今天的行程是老早就安排好了的,我不能失信。”

    霍谨之依然客客气气的,至于老爷子的那点温情,他压根不在乎。

    在他最需要亲情的时候,没有人给他,他所处的世界只有谩骂和羞辱殴打,以及看不到头的饥寒,在最艰难的那几年,他一度以为自己坚持不下去了,甚至想着一把火烧了房子,死了就一了百了了。

    那个时候他真的无比渴望有亲人出手帮他一把,哪怕只是一点点帮助也好,可霍家一个人都没出现,帮了他的是唐小囡。

    其实霍谨之一直以来都没那么讨厌唐小囡,哪怕这丫头没变之前,其实也没太恶劣,就只是喜欢缠着他玩,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唐小胖别的玩伴都瞧不上,只愿意和他玩。

    现在霍大佬想明白了,这是因为唐小胖打小就喜欢他了,所以才会一直缠着他。

    而且他现在长大了,也要替以前的唐小胖说句公道话,虽然唐小胖和三个哥哥欺负过他,但那个时候也确实帮过他。

    唐小胖经常会从家里拿吃的给他,像油炸番薯干煮鸡蛋这些,唐小胖自己不爱吃,就常拿给他吃,条件就是陪她玩。

    不过这胖丫头惹的麻烦也和吃食一样多,害他总被唐爱军三兄弟揍,但他其实并没那么讨厌唐小胖,否则他六岁那年,唐小胖在山坡上滚下来,他也不会救这丫头了。

    没想到这一摔后,唐小胖就像彻底变了个人似的,成为了他阴暗岁月里最亮的那束光,就像北极星一样,无人能够替代唐小胖的存在。

    霍谨之冷漠的神情缓和了些,但对向霍家人,又变得冷漠了。

    他的光不是霍家人,所以他无须客气。

    “有什么行程比和家人团圆还重要?不就是陪小胖妞去玩吗,明天不能去?今天咱们一家好不容易团圆,你不参加像什么样子!”霍修呵斥道。

    唐小囡咬了咬牙,心里问候了霍修老父亲一百遍。

    “弟弟你也太不懂事了,轻重缓急都分不清,小囡不懂事,你也跟着不懂事了。”孟丽雁细声细气地说,眼神幸灾乐祸。

    霍老爷子的神情还是很平静,不过熟悉他的人就能看出来,这老爷子紧抿着唇,面容肃然,显然已经很不高兴了。

 第1312章 什么时候还钱

    “谨之你真要陪小朋友逛街?不陪祖父了?”霍老爷子沉声问道。

    霍谨之淡淡地笑了笑,“过两天我再来拜访您,今天失陪了。”

    “霍修,你儿子真是好家教啊!”霍老夫人冷声斥责。

    唐小囡撇了撇嘴,落魄的凤凰不如鸡,这老太太还当自己是霍家的当家老夫人呢,耍什么威风!

    “母亲莫生气,我和谨之好好说说。”霍修赔笑,心里恨死了逆子。

    霍修想拽了霍谨之去一旁说话,但霍谨之并不打算卖他面子,牵着唐小囡就走了,彬彬有礼道:“失陪了!”

    “逆子,你走一步试试看!”霍修咬牙切齿地瞪着,像要吃人一样。

    霍谨之抬脚走了两步,似笑非笑道:“两年了,连本带利已经一万六千块了,你打算什么时候还?”

    霍修的气焰一下子就灭了,脸色青白交加。

    M的,他还欠着这逆子巨债!

    可最近开销太大,钱都存不下来,也不知道啥时候能还上,霍修心里憋屈死了。

    霍谨之轻哼了声,牵着唐小囡便大摇大摆地走了,接下了霍家一行人。

    直到他们看不见了,霍家人才如梦初醒,脸色十分难看。

    第一天回国就吃了个下马威,还是被一个庶孙损了面子,大房的人心里实在不是滋味,尤其是霍老夫人,她在霍家作威作福惯了,如今却被她最瞧不上的庶孙下了面子,心里想吃了霍谨之的心都有。

    “看来是真没把我们大房放在眼里啊,霍修,你这儿子架子挺大啊!”霍老夫人阴阳怪气地说。

    “母亲莫气,这逆子对我也是这样,我是管不了他了。”

    霍修摊了摊手,表示无可奈何。

    “先回去吧,你住在哪儿?”霍老爷子问。

    “在吴山路那边,父亲你们住酒店还是我那里?”霍修热情地问。

    其实他希望这些人住酒店,而且他觉得十之八九也是住酒店,因为父亲不爱住别人家,他出去只住酒店。

    但是——

    “住你那吧,好久没在一起住了。”

    霍老爷子眼神复杂,心里更不是滋味。

    他倒是想住淞城最好的锦江酒店,那里是他以前常住的,可现在他哪还住得起,只能委屈一下了。

    霍修愣了下,忙不迭道:“是啊,好久没和父亲住在一起了,我来拿包。”

    心里却在嘀咕,这么一大家子住他那里,吃喝可要不少钱,等财产弄到手后,就让大房全都搬走,他才懒得伺候这些东西。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出来了,才刚走出机场,就看见了霍谨之和唐小囡俩人在买糖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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