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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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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千万别是蠢猪女配唐小囡,又胖又蠢又懒,还有拖后腿的一大家子,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凄惨下场。

    就是因为作者把和自己重名重姓的女配写得那么蠢笨,还给写死了,唐小囡才气得打了一星,结果却……

    她的心猛地跳了跳,通常来说,穿到同名女配身上的机率相当大,女主都自带光环了,岂会被人轻易上身,她不会?

    “小囡醒了啊,快吃鸡蛋羹,香喷喷的。”

    一个肥短身材的中年女人捧着一碗鸡蛋羹进了屋,看到唐小囡慈爱地笑了,伸出肥厚的手在她额头上摸了下,松了口气。

    “不烧了,下次可别再跟那倒霉灾星去山上玩了,差点害了我的宝贝囡。”

    女人咬牙切齿地骂了通,看向一脸惊愕的唐小囡时又转变成慈爱,油肥的脸堆满了笑,下巴笑出了仨,脖子都看不见了,唐小囡惊崩的心又踏实了些。

    虽然穿成了蠢得要死的女配唐小囡,但在书里,唐家可是磨盘山大队的殷实人家,至少不用饿肚子。

    至于唐家之后的悲惨结局,她可是人见人爱的旺旺唐小囡,既然来了,唐家的境遇自然也会改变。

    最重要的是,唐小囡刚刚发现自己短了不少的胖胳膊胖腿,顶多也就六七岁,平白年轻了二十岁,她都乐开花了。

    乐天派的唐小囡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看向胖大婶手里的鸡蛋羹。

    黄澄澄的蛋蒸得又香又软,隐约能看见几滴漂亮的油花,这可是珍贵的油啊,为了她一个小孩子就舍得放油,可见唐小囡在家里的受宠程度。

    确确实实是唐家的宝贝心肝尖无疑了。

    鸡蛋的香味不时钻进鼻子,唐小囡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胖大婶许金凤笑得更慈祥了,准备投喂宝贝女儿,外屋传来了男孩的怒吼声。

    “霍谨之那倒霉灾星竟敢害小囡,我去弄死他!”

    是唐小囡的大哥唐爱华。

 第299章 也想卖剧照

    心里委屈的沈玉竹没心思采药材了,而且她现在也瞧不上卖药材的那几角钱,猴年马月才能凑齐学费,她得另想办法才行。

    站在山坡上的沈玉竹向下眺望,看到了和齐老爷子愉快聊天的唐小囡,还有在地里锄草的霍谨之,她心里更堵得慌,眼前的美好没一样是属于她的,感觉她像是被这个世界遗弃了。

    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她觉得前途一片光明,事事都很顺利,她制订了详尽的计划,跟齐爷爷学习文化知识,再想办法挣钱,再考上大学,离开磨盘山,成为万众瞩目的女强人。

    这是她理想的未来。

    她有信心一定会实现。

    可现在,她的信心动摇了。

    齐爷爷不肯教她,钱去哪挣也不知道,大学能不能考上更不知道,甚至连初中都可能上不了,黄凤仙老早说了,让她上完五年小学就回家干活,过几年嫁人生子。

    沈玉竹激灵灵地抖了抖,心沉到了底,她不要嫁给乡村野汉,她喜欢顾云川,可黄凤仙肯定不会同意她嫁给地主成分的顾云川的。

    只有她考上了大学,她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沈玉竹咬了咬牙,手紧紧地捏着镰刀,她不能坐以待毙,她得想办法挣钱。

    只要有了钱,就算考不上大学,她也一样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挖药材肯定行不通,钱太少了,她得想另外的办法,沈玉竹朝卖力锄草的霍谨之看去,有了主意,背着背篓下山了。

    霍谨之抹了把汗,在唐爱军的指点下,土豆长得很茂盛,比往年都长得好,应该能丰收,大豆也长得很好,今年事事顺风顺水,霍谨之身体虽疲累,但心情却极好,再擦了把汗,准备继续锄草。

    “谨之。”

    沈玉竹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霍谨之微微皱眉,抬头时变得平静,淡淡地看着她,背脊挺得笔直,他自动进入了戒备状态,“有事?”

    朝沈玉竹背篓瞟了眼,是益母草,霍谨之心里有数了,沈玉竹想卖药材挣钱,但益母草不值钱,累个半死也卖不了几角钱。

    沈玉竹咬着唇许久没吭声,霍谨之等得不耐烦,继续锄草,懒得理会她了。

    “我知道你在城里卖剧照,很挣钱吧?”

    霍谨之手顿了顿,继续淡定锄草,知道了又如何,他和齐爷爷已经分析过了,顶多再有半年,国家肯定会出台新政策,他就能光明正大地做小生意了。

    没得到霍谨之的回应,沈玉竹心里有些慌,很想掉头离开,但她还是不想走,她目的没达成。

    “你能批发一些剧照给我吗?我不会和别人说的。”

    “我没有剧照,你搞错了。”

    霍谨之冷冷地回了句,走到另一处锄草。

    沈玉竹紧跟其后,急道:“你别骗我了,如果不是卖剧照,你哪来的钱给苏姨买檀香皂?哪来的钱买自行车?而且有人亲眼看见你摔跤时,掉了一地的相片,有好几百张,你如果不是在卖剧照,干嘛要冲洗那么多相片?”

    PS:七十年代的小学是五年制,后来才改成六年制的

 第300章 戳穿(薏婕打赏+)

    霍谨之索性停下了,看着一脸急切的沈玉竹,冷声道:“钱是我父亲寄的,我家虽不是大富大贵之家,檀香皂自行车还是买得起的,至于你说的相片,谁看见了?让他来和我当面对质。”

    “你父亲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寄钱给你?”

    沈玉竹脱口而出,说出后就后悔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我没那个意思。”

    “我父亲还活得好好的,你平白无故咒他死是什么意思,你走吧,我没时间和你聊这些废话。”

    霍谨之沉下了脸,下了逐客令。

    虽然他也觉得父亲可能不在人世了,但沈玉竹不可以说,说了他就会生气,换了以前的脾气,他老早一锄头砍下去了。

    沈玉竹心里委屈极了,村里人人都说霍谨之父亲已经死了,否则为何四年都不管妻儿的死活?

    而且以前霍谨之母子过的是什么日子,她再清楚不过,连番薯萝卜都吃不饱,别说檀香皂,连洗衣服的肥皂都买不起,那个时候他父亲怎么不寄钱?

    今年却突然寄钱了,这种鬼话骗不了她。

    “霍谨之,我们也算有同窗之谊吧,你为什么要做这么绝?我只是想批发些剧照挣学费而已,也不会影响你的利益,你何必像防贼一样防着我?”沈玉竹神情伤心,楚楚可怜的模样让人怜惜。

    “我连剧照是什么都不知道,莫名其妙。”

    霍谨之不锄地了,扛着锄头回家,他绝对不会和沈玉竹这种两面三刀的小人合作,他宁可和李青松那种二流子合作,那些人虽是二流子,却讲义气,不像沈玉竹为了利益会出卖任何人,这种人就是个养不熟的中山狼。

    “是不是因为唐家?唐家和我妈的矛盾,同我有什么关系,你和齐爷爷这样对我不公平!”沈玉竹在后面叫道,眼泪流了下来。

    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她想问个明白。

    霍谨之站定,扭过头嘲讽道:“大豆地你忘记了?无辜地站在后面怂恿一个蠢货去抢别人的东西,坐山观虎斗很有成就感吧?”

    说完他便大步离开了,沈玉竹面色大变,嘴唇不住哆嗦,第一反应是霍谨之怎么会知道?

    但很快她便冷静下来,追上去解释,“我没有怂恿黄卫民,当时我确实和他在一起,可我什么都没说,你误会我了……”

    霍谨之嘲讽地看着她,沈玉竹说不下去了,脸色更加难看,还有些羞愧。

    她太慌张了,没有脑子地不打自招了,霍谨之的眼睛就像X光一样,射穿了她的内心,沈玉竹羞得无地自容,可她还想再挽救一下。

    “我真的没那个意思,我就是问堂哥种豆的事,其他都没说,我没想到堂舅他们会来抢你的地,真的……你相信我……”

    沈玉竹喋喋不休地解释,但霍谨之已经走远了,傻子才会信这种苍白的解释,连唐小胖都不会信,沈玉竹聪明过头了。

    看着越来越远的霍谨之,沈玉竹绝望地坐在地上,明明她很小心的,霍谨之怎么会知道?

 第301章 抢回气运

    难怪齐爷爷刚才的眼神会厌恶她,他一定觉得她是个阴险小人吧?

    可她当时就是一时气不过,想让堂舅给霍谨之一点教训而已,她没有其他意思的,谁让霍谨之背着她卖剧照了,根本没把她当作朋友。

    山风带来一阵吟诗声,是唐小囡在读英语诗歌,还有齐老爷子的赞扬声,沈玉竹死死咬牙,眼里射出恨意。

    都是这臭丫头害的,自从唐小囡和霍谨之关系好了后,她事事不顺,肯定是这臭丫头抢走了她的气运,她要抢回来!

    沈玉竹冷笑了声,朝山上走去,益母草她不想挖了,根本挣不到钱,她得想其他办法,眼下当务之急是抢回她的气运,她坚信自己的气运被唐小囡抢走了,否则为何她这段时间诸事不顺?

    如果……唐家倒霉了,那臭丫头肯定也会跟着倒霉,气运应该就会回来了吧?

    沈玉竹内心的某种念头蠢蠢欲动,眼神有些犹豫,她还没下定决心,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十岁的小女孩,没有书里那个叱咤商场的女强人的狠绝果断,不多的善良和仇恨在作着艰难的斗争。

    心不在焉地拾着柴禾,沈玉竹不知不觉走到了齐老爷子放牛的山坡,几头牛悠闲地吃着草,尾巴一甩一甩的,齐老爷子在教唐小囡朗诵一道俄文诗歌,是普希金的《致大海》。

    老爷子嗓音低沉,动情地朗诵着,每读一句,唐小囡便跟着学一句,一老一小教的用心,学的认真,根本没注意到渐渐靠近的沈玉竹。

    “有几处发音不太对,注意看我的舌头……”

    老爷子纠正唐小囡的读音错误,俄文比英文难学多了,发音很拗口,音节也比英文多,幸亏唐小囡前世有基础,否则学起来真不轻松。

    终于读对了,老爷子十分欣慰,不吝赞扬,“小囡真棒,比爷爷当初都学的好。”

    “是您教的好,不过我也很聪明。”

    唐小囡拍了记马屁,也不忘夸奖自己,老爷子开心笑了,在她脑袋上轻轻拍了拍,“小囡是我教过的最聪明的学生,下次让谨之去找找有没有俄文原著,俄国文学在世界文学史的地位举足轻重,有很多伟大的文豪,像托尔斯泰,契诃夫,屠格涅夫,陀思妥耶夫斯基等等,他们都是划时代的文学家,小囡再大一些,就可以拜读他们的著作了。”

    “他们的名字都好长,记不住。”

    唐小囡被绕得头晕,说实话,俄国确实出了好多伟大的文学家,可她就喜欢普希金一个,还是因为普希金写的是诗歌,短小好记。

    如果普希金像托尔斯泰那样写长篇,没准她就不喜欢了。

    《战争与和平》,还有《安娜·卡列尼娜》那么经典,几乎是精致小资女必读的书籍,但唐小囡其他书都愿意花时间拜读,方便在朋友聚会时装个逼,唯独这两部大作她愣是读不下,那些长达几十个字的名字,实在看得她蛋疼,坚持看了几十页后,她彻底放弃了。

    英美文学应该足够她这个伪小资装逼了,犯不着为难自己去记那么长的名字,实在是啃不动。

    PS:作者没有贬低俄国文学的意思,只是作者大概有阅读障碍,看到那么长串的名字就头晕,至今没能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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