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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当编剧-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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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方建华年龄太小,许多活不能做,更关键的是他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门路,都是靠自己瞎混。
半年后的一天,他中午吃完饭照例去河边洗饭盒,其实他是去看一个姑娘。
他没跟对方说过话,只知道人家是厂里上班的,每天也是这个点在这里洗饭盒,于是情窦初开的方建华为了看她自然每天都多跑了一段距离来这洗饭盒。
那姑娘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梳着两个麻花辫,她并不知道这世上有个叫方建华的人暗恋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别人的初恋对象,她一如既往的跟工友一起来河边洗饭盒。
当她看到方建华的时候,多看了几眼,因为这人她虽然不认识,但很眼熟,经常见到。
工友看她偷瞄方建华,笑着道“怎的了,看到男人思春啦?”
这是一句玩笑话,姑娘知道,摇了摇头道“什么啊,这人我经常在这碰见,应该是在附近打短工的,只是他年龄这么小就出来打工,家里一定很穷。”
听到这话,工友朝着方建华看了几眼,随即道“看他的穿着应该是在工地打工的,毕竟这么小的年纪厂里也不要,真是可惜了,小模样长得还挺俊,可这一辈子肯定是没出息了。”
“是啊。”姑娘感叹了一句,也不知想起了什么,又埋头清洗饭盒。
不多时两人就离开了,而方建华还低头在那洗饭盒,其实他饭盒早洗好了,只不过在等姑娘过来看她一眼,没想到却听到了这么一番话。
穷一直是方建华心里最大的伤疤,因为这个他打小就吃了很多苦,因为这个他不得不担着柴和米去上学,也因为这个,他不得不放弃了学业。
但是从未有过这么一刻让他觉得贫穷是种原罪,姑娘的无心之语深深的刺激了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他感到如果再这么下去,或许以后连老婆都找不到。
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要挣大钱,而不是仅仅在这混口吃的。
没几天方建华就辞工回家了,打工是不打工了,但接下来做什么呢?
这半年在金陵的日子不是白呆的,虽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工地干活,可有时间还是出去跑了不少地方,他发现倒卖是个不错的生意。
倒卖,是指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扮演了中间商的角色,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取差额利润的一种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也是大部分商业活动的本质。
他不知道倒卖的具体意义,这是读书少的原因,但他天生精明,还是从许多摊贩买卖那里看到了商机所在。
于是带着全部家当几百块钱他再次出发了,具体倒卖什么他没想好,反正什么赚钱他就干什么。
这生意一干就是几年,到方建华二十岁的时候,扣除所有成本和花销,他的几百块钱已经达到了数千块,翻了十几倍。
可惜这行生意越来做不好做了,竞争的人越来越多,这几年人们的胆子都大了起来,像他这样跑单帮的人多的不得了。
是时候转换一下思路了,方建华又开始开动脑筋,他将这几年的见闻总结了一下,随即决定开个厂,卖布包。
他发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日常用品的需求都非常大,尤其是出门打工的人,一个挎包是许多人都需要的,平常出行跨个包的话也会方便许多。
他其实更想做皮包,那样更能赚钱,但皮料他的本钱和人脉都不够,只能从布料开始。
找场地,招人,没有任何经验的方建华一切从头开始,等厂子开起来后,他不仅是老板,还兼任厂长和车间主任,财务,能干的活他都干了,尽量节省每一分钱。
这一年,方建华二十一岁,他满怀期待的想要大干一场。
王小波写过这样的话,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
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再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
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
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方建华没有预料到,这已经是他一生最辉煌的时刻,他以为是起点,但命运接下来没有眷顾他。
那时候的物流没有现在这么方便,道路也不好走,每当布料运到镇子的时候,方建华就要带着人去搬。
镇子离他开的厂有十公里路程,买不起面包车,全靠人运,一趟下来人累的半死。
好在那时候的人只要能挣钱,累点苦点倒没什么,可这不算完,街头的混混们又找上门了。
那个时代的混混颇有几分港片里古惑仔的风采,可惜浩南哥也是要收保护费的,而这些人又没有浩南哥讲规矩。
今天要一百,明天五十,后天又来要,让方建华烦不甚烦,不给还不行,人家真的会砸了你的厂子。
半年下来,方建华发现自己厂子赚的利润都被这些混混拿去了,自己根本没剩下钱,气的真想宣布厂子倒闭算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就在方建华为厂子的事烦心不已的时候,女友又给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0061 父亲(中)
方建华的女友是厂里的女工,布包需要的是针线活,所以厂里除了少数几个男的,招的都是女人。
身为老板兼厂长,方建华的条件还是很吸引人的,如今的他可不是当初的穷小子了,谈恋爱的事自然顺利的很。
可惜女方家里一直不太愿意这两人搞对象,毕竟方建华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只能算是个潜力股,最后到底能不能成功还得两说。
女友长得漂亮,又是初中毕业的,在那个时代属于女神级别的稀缺资源,若不是被方建华招进厂做了文书,真轮不到他跟对方发展。
女方家里不愿意,为此方建华也是郁闷不已,好在女友对他死心塌地,也算慰藉。
而这时候女友来告诉他的坏消息就是因为她的任性,她家里人直接用了杀手锏,要把她嫁了,连男方都找好了,对方是乡里供电局主任的儿子,也是初中毕业,如今吃的是公家饭,跟方建华模糊不清的未来相比,对方的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听到这个消息,方建华有点抑郁,本就事业不顺,如今连自己的爱情也要被人夺走,他真不知道老天怎么会这么对待他,真是伤口上撒盐还不够,又给补了一刀。
他本来是不抽烟的,可做倒卖的时候,很多时候递烟是一种礼节的,这也是男人之间拉关系最简单的方式。
一来二去的,别人也会递给你,不抽就是不给面子,生意就不好接着往下谈,那就只能给面子。
香烟这个东西要么不抽,一旦抽了,就跟被开封的女人一样,只有零和无数次的区别。
点了一根消愁烟,方建华思索起来,目前的处境很不好,他必须找个破局之法才行。
看到男友陷入了沉思,方建华的女友也是心焦不已,她作为文书当然知道厂子的困境,不是挣不到钱,而是钱都被那些混混打秋风了,如今家里又逼着她嫁人,真是把自己的男友逼到了墙角。
方建华抽了几根烟,嘴里一片苦涩,可还是没能想出一个能用的主意。
这时他的女友忽然开口道“要不我们私奔吧。”
“私奔?”听到这话,方建华一愣,这倒是他从未想过的一条路。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丁,三个姐姐又都嫁人了,他如果跑了,家里怎么办。
而且这是逃避问题,不是解决问题,所以方建华倒是从未考虑过。
女友见方建华一脸的困惑,解释道“我家里逼着我嫁人,主要是为了拆散我们,如果我们私奔到外面呆一段时间,他们也就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决心了,肯定不会再反对了。”
这话说的有几分道理,方建华顺着这个思路思考起来,如果真的私奔,那么爱情应该是可以保住了。
至于厂子,反正现在也挣不到钱,倒不如关了,自己毕竟有技术,又找到了门路,以后要是有机会再开起来就是了。
最大的问题还是家里,相信到时候女方那边一定会来家里闹,二老面子上一定很不好看。
但世事难两全,从没有只占便宜不吃亏的事,方建华看重面子却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这里面的分寸他一直掌握的很好。
今年他二十二岁,村里的同龄人已经结婚了,他不想搞特殊自然也要结婚,而人选自然就是现在的女友。
可现在女方家里不同意,甚至还要逼着女儿嫁人,这对他而言情况就不是很好了。
如果家里受点风言风语的罪他就能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他相信家里人肯定能理解和支持的。
方建华是个敢想敢做的人,毕竟十六岁就敢一个人出门打工,这份胆气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经过一番考虑,他很快就下定了决心——私奔。
爱情与事业到底哪个更重要,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无论选择哪一个,没选的另一个一定会令你抱憾终身。
可惜的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机会,所以我们永远无法知道自己的选择究竟是对是错,但如果用尼采的永劫回归的理论来说,这种只能活一次的生命才是最珍贵,最有意义的。
方建华不知道尼采这个人,也不知道永劫回归的理论,他只知道在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他到了如今的年纪就要结婚生子,这是不能耽搁的,至于事业,可以以后再说,他也不是那种事业心特别重的人。
就跟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一样,他创业(等一个机会),不是为了证明自己多了不起,而是要告诉所有人他方建华虽然家里穷,但他混得不比任何人差(失去的可以拿回来)。
如果说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有影响的话,那么这个贫穷的家对方建华影响最大的就是一种我不能比别人差的执念。
既然决定了要私奔,两人立即开始商量怎么跑,去哪里的问题。
可惜时间太紧,方建华虽然有很多事要善后,但时间来不及了,这两天他女友可能就要去见男方然后准备嫁人,所以如果要私奔就必须马上走。
好在方建华从来都不是冲动的人,他知道很多事情来不及善后了,但事情走到了这一步,明显是个二选一的问题,既然如此,那还犹豫什么。
两人约好到了夜里再走,这样他们能有大半夜的功夫跑路,等第二天女友家里人发现的时候,他们早就走远了。
这是个没有电子录像头的时代,所以即使是女方那边报警,让警察去找一个失踪的人,也如同大海捞针,根本难以寻觅。
定好了时间,方建华送走女友,让她回家准备,他到夜里再去接她。
回到厂子里,方建华看着自己置办的这一切,心中很舍不得,即使他已经做出了选择。
又抽了几根烟,方建华才让自己恢复了平静的心情,来到办公室,他开始写信,有给家人的,有给厂里人的,最后还有一封给女方家的,告诉他们自己带走了他们的女儿,不是拐卖,而是为了奔向自由的爱情。
也许这阻止不了女方家里报警,但有了这封信警察就会明白这不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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