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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小炒-第4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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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年纪轻的小娘子们都喜欢吃卖相好看,味道香甜的东西。老板娘交给你背的那堆东西里应该有标出来吧,什么甜点。”

    “对,对,”

    “总而言之,切记讲话支吾,”

    刘饕的表情变得很严肃,

    “哪怕是客人问一句答一句,不知道的事情即便是说问一问老板娘,也切记不要编出拙劣结巴的谎言来。”

    “我,我知道了……”

    “首先,”

    刘饕摇了摇头,语气中有些无奈,

    “便是要改掉你这结结巴巴的毛病。真是奇怪了,平日里看着挺正常的孩子,怎么一开始讲话就傻乎乎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抓了一把柜台上的瓜子,朝着别的地方走去了。

    “你就在这儿给其余客人引路吧,要是没客人,就在门口揽揽客人。”

    “好……”

    ……

    眼前的这盘怎么看都不像是春饼,

    虽然刚才那跑堂的说了一大套,但男人对眼前这个从前从未见过的春饼,还是抱有些许的怀疑。

    不如说春饼里包裹的蔬菜,好些他都没见过。

    真的能吃吗?

    怀抱着这样好奇又有些担心的心情,他拿起了筷子。

    小心翼翼的动作是怕将那看上去就很脆弱的春饼夹碎——这春饼是先包好的,一个大小约莫是成年人半个掌心左右,

    夹起来之后更方便观察,

    真是好像水精一般,

    虽不是完全玲珑剔透的那种,但其中夹杂的柳絮一样的杂质,往往会让水精看起来更美。

    不过,里面好像没放大葱之类的辛味料,看来是必须蘸他们说的搭配的蘸料才行。

    筷子夹着春卷,男人在那装着蘸料的碗里蘸了蘸,

    这大小要一口吃下去的话还是有些困难,男人张着嘴试了试,决定还是一口一半。

    上下颚的用力让牙齿将筷子上的春卷一分两半,里面新鲜的菜叶带着清香,和春饼皮一同被吃进了嘴里——正如那个跑堂所说的,这春饼与平日里吃的,完全不一样。

    白面的味道总是在蔬菜中独树一帜,而这春饼却完全不会喧宾夺主。而且那微妙的口感,实在是说不出来在什么别的食材上体验过。

    随着牙齿的咀嚼,植物的清香味在男人的口中迸发开,

    有汁水在被咬破外皮之后流淌出来,

    那鲜红的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果实,有一点好像是柿子的味道,但又并非完全一样。不知是什么树的浆果,但夹在春饼之中,竟然异常的和谐。

    “咦,这儿竟然开了一家新的食肆,”

    “正好肚子有些饿了,随便进去吃点东西吧。”

    “白小娘子新开的食肆是在这附近吗?啊!是不是那家!”

    “新开的食肆,竟然卖春盘?正好今日我家娘子出去打双陆去了,不如就在这儿吃了吧。”

    “欢……”

    岑溪想起刚才刘饕和他说的话,深吸了一口气,

    “欢迎光临!”

 第八百四十二章 第一顿员工餐

    今日初营业,

    客人虽然没有从前那样来的多,但人数还是超出了白锦儿一开始的想象。看来过年那段时间的走访以及四处的宣传取得了理想的收益,

    为了防止浪费而没有多准备的菜,到了下午闭市之前全部卖光了。

    白锦儿选择了立春,选择了春盘,

    从前的春盘像是春卷的雏形,只以白面饼佐以春时细生菜食用;既然如此,那能解锁各式各样新鲜蔬菜的她,做这道菜来再合适不过。只不过除了惯例的白面饼之外,她还增加了糯稻米做的饼皮,

    好像越南春卷的做法一般。

    和白面的春饼比起来,糯稻米蒸制出来的春卷皮比起来颜色更透明,更容易看清包裹其中蔬菜的色彩,

    对于白锦儿这搭配的五彩缤纷的蔬菜种类来说,也再合适不过。

    这是开店的第一天,一定要给前来店中的客人留下好印象——大堂的地方自有刘饕负责她不必管,菜式的话,一定要独特,一定要美味,

    因此她抛弃了担心和畏首畏尾,

    大胆地采用了百分之八十系统解锁的蔬菜。什么小番茄,紫甘蓝,胡萝卜,生菜,芦笋,她都挑选了出来处理成细丝或是切片,包裹进了春饼之中。

    若是一直担心这担心那,明明有着大把的好资源却不敢使用,

    那要这系统和不要这系统,又有什么区别?

    她和店里两人一直忙活到今天准备的菜品全都卖完,才堪堪得空,坐下来歇息片刻。

    “可累死我了——”

    刘饕歪倒在坐榻上揉着自己后腰,

    “这店面大了光是来回走就累煞人。还是小地方好啊,几步就走到了头。”

    “小地方好走,可是不好赚钱啊,”

    白锦儿把端着的盘子放到桌上,听到刘饕的抱怨之后,撇嘴说道。

    “等到月末发工钱的时候,你就知道这大铺子的好处是什么了。

    岑溪!”

    她叫了还在门口小柜台后面的男人一声,

    “来吃饭了!吃完饭就各自回家休息!”

    “啊来了!”

    岑溪闻言搁下手中的笔,双手在衣物上擦了擦,朝着两人的方向走来。

    “来了来了,”他盘腿上坐榻,拿起筷子,

    虽然开店之前他吃过东西了,但在之后算是不短时间的体力劳动中,他可什么东西都没吃过了。

    桌上的菜色很是丰富,

    虽然好几样,都是他今天在某一桌子客人那儿见过的——尤其是那长相奇特的春饼,

    只不过和客人们的比起来,他们吃的这一春盘里的菜,要少上不少。

    “刚才看你好像在那里写什么东西?”

    岑溪胡吃海塞的空当,白锦儿开口问了这么一句;男人嘴里还塞着没来得及咽下去的春卷,听见白锦儿问话之后连忙嚼了嚼,

    “嗯啊,想把今天早上刘大兄和我说的话记下来。”

    “是吗,

    他和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告诉了我些应该注意的地方,我怕我后面忘了,所以想写下来。”

    “那挺好,”

    白锦儿已经吃完了,她给自己舀了一碗黄瓜鸡蛋汤,吹散了悠荡的热气。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觉得自己记不住的便写下来。喜欢问问题也是好的,总比自己不知道,还憋在心里不解决的好。”

    “老板娘说得对。”

    一旁的刘饕正啃着的猪蹄,听见白锦儿的话,满嘴油光他忽地就笑出了声来。

    “你笑什么呢刘叔,”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笑啊,”

    男人把手里的猪蹄放下来,用帕子擦了擦嘴,又端起旁边的酒杯一饮而尽,这才慢悠悠地开口说道:

    “我笑啊,你明明年纪比这小子还小些,讲话起来,却这么老气横秋的。

    配上你这张娃娃似的脸啊,实在是,实在是,

    哈哈哈哈哈哈——”

    “刘叔!”

    白锦儿被刘饕说的不好意思起来,另一边的岑溪却挠了挠头,

    “虽然老板娘年纪比我小些,但知道的事情比我多多了。要论年纪的话,我或许要年长老板娘,但要以见识来论,老板娘和我说这些话也是应该的。”

    “你倒捧场,”

    酒壶里的酒已经被刘饕喝了不少了,他还想再给自己倒一杯的时候,白锦儿伸手便抢了过去,

    “你喝了不少了,也该给人家喝点。”说着,白锦儿将剩下的酒,全都倒进了岑溪的杯子里去。刘饕无奈地摊了摊手,

    接着刚才的话说道:

    “不过一点你倒是说对了,

    你别看这小丫头年轻,也算是经历过不少事情了。要是换旁的同年岁的姑娘啊,未必还能像她如今这样坐在这里,还在长安有一家属于自己的铺子。

    她说你,倒也不冤你。”

    “是,刘大兄说的是,我也想老板娘肯定不是一般人。我在长安住了这么久,还没有见过比老板娘还年轻的老板了。”

    “得了得了,”

    白锦儿被两人的一唱一和说的耳根子都有些发红了,她摆摆手,

    “好好的吃饭说这些做什么?况且这也不是什么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人活一世不总得遇到点困难,谁又是一辈子能顺风顺水过下去的了?

    想要多少就需要付出多少的努力,剩下的事情,也就只能交给老天爷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啧啧啧,又开始了,”

    刘饕摇头,

    他抬手拍了拍岑溪的肩膀,端起自己还空着的酒杯,

    “来来来小子,刚才咱们老板娘倒给你的酒可是好酒啊,只咱们店里喝的到,长安其余的酒肆酒楼,你都尝不到的好酒。我看你这样子也不是多能喝的人,要不你分一半给我,咱们俩对饮一杯?”

    “哎呀,”

    岑溪挠了挠头,有些为难地说道:

    “其实刘大兄你别看我这样,我还挺能喝的。”

    “”

    “噗哈哈哈哈哈,”

    一边的白锦儿被这对话逗笑了,她站起身去了厨房,再回来的时候,手中又重新拎了个酒壶。

    “喏,喝的差不多就行了,

    明天我们要开始卖早食了,要是还想今天这样迟到,我就要按照迟到的时间扣你的工钱了啊。”

    “放心吧放心吧,”

    刘饕一把把酒壶拿过,笑的不见眉眼。

 第八百四十三章 水仙饮

    徐芹是一个侠客。

    最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觉得的。

    原本出生于农户的他,按道理也当成为一个农户的——事情的改变发生在他六岁那年,村里遭逢大盗,原本一村户人都要丧于大盗之手的,

    那个男人就出现了。

    他长得符合徐芹对于侠客的所有幻象,

    也可能是因为他真正见过的侠客,只有那一个男人罢了。

    漂亮的发髻,漂亮的胡须,穿着一身漂亮的袍子,拿着一把漂亮的长剑,

    甚至在杀了那些恶贼之后,那个男人还将贼盗身上的钱财都分给了村里的众人。

    村中所有的孩子,都被那晚的血腥场景吓的睡不着觉,只有他,连梦里都是那飒厉飞舞的衣袍和寒光一闪的帅气景象。

    从那时候起,徐芹便梦想着当一个侠客。

    他再也不去种地了,

    从前春种秋收,秋收冬藏的生活他决心放弃,而总是把家里的那老锄头当作宝剑,在村口的老槐树底下偷偷摸摸地练剑。虽说是偷偷摸摸,

    但因为他总是去那个地方,

    到后面再去之前,他的阿爷阿娘已经早在那里等着揍他了。

    但这点小小的阻碍,并不能让他放弃梦想,

    于是在十八岁这一年,徐芹从家里偷跑了出来,身上仅背着几十个铜板和一把镰刀改磨成的短刀,

    他不太会用,

    但买不起剑。

    徒步走了三天三夜,他来到了长安城。

    几十个铜板当然不够在长安城活下去,但徐芹遇到了一群人,

    一群他所憧憬的侠客。那为首的年轻男子穿着锦衣华服,腰间别着的短刀镶嵌着如朝日一般明亮的宝石——他们听徐芹说了自己的经历和梦想之后哈哈大笑,十分盛情地款待了他好几天。

    宝马香车,美酒肴馔,

    徐芹见过了自己从前没见过,甚至以后也再也不会见到的各种奢豪场面。什么叫钟鼓馔玉不足贵,

    什么叫五花马,千金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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