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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一座城镇中心-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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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三天的军事训练,平日种田。
战时跟随大军作战或者出征的话会酌情奖赏,其中表现优异者可编入义勇营。
具体细则谭纶说还在优化,李旭却是听得眼前一亮。
这不就是前世的三级军备制嘛。
正兵相当于正规军野战部队,义勇营相当于驻守地方协助地方政府维持治安处理重大警情的武警部队。
而青壮营就是预备役部队嘛。
话说李旭前世的时候还参加过预备役部队的训练,拿着八一杠打了几十发子弹,最后上靶的也没几个,大部分都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李旭对于谭纶的本事越来越佩服了,要不是自己知道他的底细,都差点以为这位跟自己一样也是穿越者呢。
充分肯定了谭纶提出的三级军备的构想,李旭又把自己所知的一些细节补充了下,谭纶听得也是连连点头,直呼主公是天纵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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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扩充军力的事情,第三件事就是关于该用什么旗号的问题。
李旭原本的意思就是继续抓着高胡子这只羊薅羊毛,继续打着高胡子的旗号来吸引秦国朝廷的注意力。
但是谭纶却提出,高胡子臭名昭著,若是继续用他的名义,百姓们肯定不会相信他们发布的所有命令的,而且就算以后李旭重新打起自己的旗号,名声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的。
而且如果继续用高胡子的旗号来吸引秦国朝廷,也不一定管用的。
这次林逸战败之后,肯定也会有一些秦军溃兵逃回去。秦国朝堂上那些人也不是傻子,稍微一想就知道这里面肯定有别的文章。
所以不如直接把高胡子和他那些祸害过百姓的贼将贼兵们直接献祭,打出之前拟定好的唐侯旗号公开造反。
如此一来不仅能获得一波百姓们的好感度,而且还能趁机打出唐侯的旗号来。
反正唐侯是谁,谁也不知道,谁也没见过,唐侯造反跟李旭有什么关系。
李旭可以继续光明正大地在秦国朝廷当二五仔。
至于唐侯的出身谭纶都编好了,就说是昔日李唐皇室后裔,而且还是太宗皇帝嫡系玄孙。
就说唐侯本来打算隐居避世,结果天下纷争不断,各国互相攻伐,百姓不堪其苦,为了拯救天下黎庶,所以揭竿而起,想要一统天下,恢复祖先太宗皇帝的荣光。
李旭听得都有些脸红,不好意思地问谭纶乱认祖宗会不会不太好,结果谭纶却说名正则言顺,主公如此俊秀英文又天纵奇才,不是太宗皇帝的嫡系玄孙都不符合世人的期许。
好家伙,文化人拍马屁就是好听,李旭最终还是厚着脸皮默认了谭纶的说法。
说起来唐侯也正好,既没有称王,这个称号也配得上一方霸主。
毕竟春秋时期等级最低的那一级诸侯国的国君就称为侯。
这总比称什么南山大王,混世魔王之类的要好听,也有牌面的多了。
一听都是正规的造反苗子,那些其他的听着就是乌合之众。
李旭忽然想到,若是公开造反称唐侯,再叫延安府就不合适了。
谭纶表示延安府唐代时为延州总管府,若主公称唐侯,延安府也可恢复成延州总管府,也算是跟祖先一脉相承。
李旭从善如流,直接拍板同意,并当场认命谭纶为延州总管府总管,署理一切军民事务。
公开打出唐侯旗号,众将听得都是激动不已,纷纷起身恭贺李旭。
旗号的问题敲定之后,谭纶又说起了第四件事。
第一百六十一章 代号“夜枭”
谭纶说的最后一个问题是粮食问题。
延安府是高原丘陵地带,千沟万壑,又易旱少雨,不仅可耕作的土地面积少,而且产量还都很低。
主要的粮食作物就是小米和糜子,也有少量的小麦。
小米和糜子作为杂粮还可以,但是作为主粮的话产量太低,而且口感也不行。
但是小麦的话对于地形和雨水的要求又比较高,所以想要在这种自然环境下提高粮食产量,要么就是扩大耕地面积,培育更好的小麦种子,以及堆积各种肥料来增加地力从而提高亩产量。
但是这两点目前来说都不可能。
那就剩下第二种办法,就是换一种更适合延安府气候环境的主粮作物。
玉米比起小麦来就合适多了。
玉米比起小麦来没有那么娇贵,具有很强的耐寒性、耐寒性、耐贫瘠性以及极好的环境适应性,营养价值也很高,亩产量也远比小麦要高。
玉米作为主食,可以蒸馒头,可以做面条,还可以用来熬粥以及制作其他各种吃食,口感也很不错。
玉米的维生素含量非常高,是稻米和小麦的510倍。在所有主食中,玉米的营养价值和保健作用是最高的。
甚至就连玉米外面的那层玉米须都有很好的保健作用,有着“一根玉米须,堪称二两金”的说法。
玉米的秸秆可以用来当做燃料,也能用来饲养牲口。
至于说玉米还是很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制药原料,那自然现在是不用提的。
没那个基础。
不过作为粮食能有上面这么多的优点已经足够逆天了,所以玉米又有“玉蜀黍”的美称。
玉米的播种时间一般是在四五月份,收获时间是九月底十月左右。
甚至晚一点的话在五六月份收完小麦之后可以回茬在小麦地里播种玉米,不使地力浪费。
所以李旭打算在延安府改种玉米,当然肯定是先要在所有劳改农场里面试种。
要想让那些对玉米一无所知的普通百姓一开始就接受玉米这种新作物是很困难的,所以李旭打算让劳改农场里的俘虏们先种出来让百姓们看看。
到时候看到玉米这么好,又好侍弄,产量又高,口感也不错,以后肯定就会自发主动的要求种植了。
还有土豆,更适合在这种山地丘陵地带种了。
山沟沟里随便找块土地都能种,产量大又耐寒,吃法多样,作为主粮的补充还是很不错的。
玉米和土豆结合起来,用上数年时间,绝对会让延安府的粮食产量翻上好几倍,到时候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
有了更多的人口,也自然可以编练更多的军队了。
可以说,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粮食才是真正决定国家实力的关键所在。
得粮食者得天下啊。
说完了主要的一些安排和布置,谭纶又提到了同样当了俘虏的那个魏国特使,问李旭如何处置。
李旭想了想,说杀了这个人很简单,看看有没有利用的价值。
谭纶说这个家伙骨头很硬,虽然被打的很惨,但是目前为止有价值的情报基本没吐口一点。
李旭说这人是魏国殿前司的千户,本来就是特务组织,肯定受过相应的被俘训练。
再加上此人能被选出来秦国当这个特使,除了能力之外,肯定也是个硬骨头。
再说,这种人一般他们的家眷都肯定在魏国朝廷手中控制着,如果真的敢背叛,全家老小肯定都活不了。
甚至还会牵连到其他的亲族。
本身的骨头硬,背叛的成本又高,所以一般的审讯办法肯定很难奏效。
谭纶点头表示赞同李旭的判断,说若是有办法能撬开这家伙的嘴巴,同时又能打消他的顾虑,就可以借助此人将情报网络铺到魏国去。
至于说撬开自己的嘴巴,李旭想了一会,建议谭纶给这厮试试关小黑屋。
小黑屋的威力并不是让人肉体痛苦,更主要的是让人在那种逼仄黑暗封闭的环境中一步步地陷入精神崩溃,最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谭纶闻言虽然有点不太相信小黑屋的威力有这么大,但是还是点头说下去试试。
至于说打消魏国特使的顾虑,李旭笑道:“子理,你莫非忘了此人潜入秦国的使命了,吗?”
谭纶一愣,也是恍然大悟,笑了起来:“主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其余诸将都有些不明所以,谭纶看在眼中便解释道:
“此人来秦国的目的就是为了怂恿闪动高胡子叛乱来吸引秦国朝堂注意力,从而达到牵制边关秦军的目的。
但是高胡子现在被我们给灭了,他的使命自然是失败了。
但是我们现在等于是取代了高胡子,而且明显比高胡子实力更加强大,将来打出旗号昭告天下之后肯定更能吸引秦国朝堂的注意力,所以我们比起高胡子这些乌合之众来更适合跟他合作。
当然了,魏国人之前是把高胡子当炮灰的。
他们要跟我们合作的话,那就必须要按照我们同意的方式来合作。
到时候我们手中抓着他的把柄,又给他提供了能继续完成使命的机会,他岂能不愿意跟我们好好配合?”
诸将一听一下子明白了,齐呼主公英明。
李旭笑着接受了下属们的马屁。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动动嘴皮子就行。
具体的事情还是要谭纶他们来操心的。
说到情报网络,李旭建议在参谋部下面再设一个军情处,在延州总管府下面也设一个情报结构。
前者相当于军中的情报机构,主要是负责搜集筛选分析识别判断各类军事情报,提供给将领们作为排兵布阵的参考。
而延州总管府下面的这个情报机构的业务范围要更加的广泛全面,规模也会更加的庞大。
谭纶深表赞同,并请李旭给这个情报机构赐名。
李旭想了想,官方名称就叫咨议司,代号“夜枭”。
到时候对外宣称这就是一个延州总管府下面的幕僚机构,顾名思义就知道了。
李旭表示会派一些职业间谍过来先充任骨干,将“夜枭”的架子先给搭起来,剩下的事情慢慢完善。
而撬开魏国特使的嘴巴以及争取他的合作这件事就成了夜枭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
第一百六十二章 秦国只能由我来征服
跟谭纶商定了下一步的安排布置之后,李旭又在延安府逗留了两日。
这两日他主要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带着护卫骑着马在延安城周边视察了一番当地的现状,看到许多人烟稀少甚至空无一人的村落和大量因为百姓逃亡而荒芜的田地,心中实在不好受。
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
看到这些触目惊心寂寥荒芜的场景,他不由的想起了自己前世时那繁华兴盛,国泰民安的热闹场景,两相对比之下,现在的百姓真的活的不如乞丐。
虽然他本心并不是一个抱负多么伟大的人,起兵造反的初衷也只是为了掌握自己的命运。
但是如果能够在掌握自己命运的同时,顺便帮更多的人改变命运,那也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以前总觉得天下一统这种事有点不现实,也有些遥远和虚幻。
虽然挂在嘴上经常说,但是这几个月来见了许多人间惨事以及百姓们如同野草一样随意被人践踏收割的命运之后,他心中对于一统天下势在必行这件事有了一种更深切更真实的感受,心中的目标也越发的明晰坚定起来。
第二件事就是去找了一趟林逸。
林逸这几天虽然成了俘虏,但是李旭也没有苛待他。
虽然关着他,但是却给了他一个独立的小院子,每日的饭菜也有人送,需要什么东西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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