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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茨的留学生-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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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的心情就如同一个火锅店店主,被顾客索要了一盘熊猫肉一样难受:你怕不是来消遣洒家的?
“那雷鸟或者长角水蛇或者凤凰也没有咯?”
店员看向了一同进来的斯普利乌斯,表示本店小本经营,没有这么多花样。
斯普利乌斯:“宝贝,乖,霍格沃茨的新生只能携带猫头鹰、蟾蜍或者猫上学……”
“那陆仁凭什么可以带一只老虎去上学!”
斯普利乌斯:……
马割鸡,陆仁这种乱带宠物去学校的人怎么还没被开除!这让我怎么解释!
第二十二章 上古卷轴
陆仁咳嗽了一声:“我那只其实是西伯利亚金渐层猫,只是伙食很好,吃胖了点,它是有店铺证明的。”
艾丽斯:“好吧,果然是这家店有问题,那我去对角巷买吧。”
店员:!
竖子好胆!辱我太甚!竟然当着我的面说要去别家买宠物,去别家也就罢了,居然还是去对角巷的那家!
店员的眼神犀利了起来。
“等一下!”他叫住了即将出门的艾丽斯,“我店里还有几种神奇动物,你们可以看完了再走!”
店员想到:看来普通的动物是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了,而各种强大的神奇动物又受限于法律不能售卖,那就只能出奇制胜了。什么猫头鹰、猫狸子之类的常见动物就不要拿出了丢人现眼了,得拿点压箱底的东西。
“请看!”他拿出了一个罩着黑色绸缎的笼子,然后一把把绸缎扯掉了,露出了笼子里一个黑乎乎、圆滚滚、毛茸茸的生物。那个生物大概和竹鼠差不多大,看起来就像个黑乎乎的大耗子,但是长着一张鸭子嘴。店员扯掉盖头的时候,它正在把一颗闪亮亮的珠子塞进肚子里。
“嗅嗅!一般在矿井下可以见到。它们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妖精们会利用嗅嗅去挖掘宝藏,纽特·斯卡曼德养了一只嗅嗅,这只嗅嗅帮助他打败了不可一世的黑魔头格林德沃。”店员兴奋的介绍着嗅嗅,说到最后他还压低了声音,就像是在说什么惊天大秘密一样。
陆仁无语了,先生,隐匿广场并非法外之地,请谨言慎行,你再瞎说这些大实话,可是会被圣徒查水表的。
他还怕这样说没有什么说服力,于是打开了笼门,闪电般的将嗅嗅抓了出来,然后一只手在它的小肚腩上挠了挠,然后嗅嗅也咯咯的笑了起来,看起来店员是挠到了它的痒痒肉,它努力的伸出自己短小的爪子去护住肚子,但是胖胖的身躯和短短的爪子让它心有余而力不足。
让嗅嗅卖了一阵萌后,店员将它的两只后脚抓住,然后抖了抖,一大堆闪闪发光的假珠宝就噼里啪啦的从它的肚子里掉了出来。
艾丽斯眼睛亮了起来:这个可以有!买了这个后自己就可以到处寻宝玩了!
陆仁却有了不好的预感,嗅嗅这东西不适合留在家里当成宠物,因为它为了寻找闪闪发光的物品会破坏周围的一切。而且这个小胖子很灵活,擅长和神奇动物打交道的纽特·斯卡曼德都要费尽力气才能把逃脱的嗅嗅抓回来。
要是这玩意儿好抓,神奇动物那部电影的时长要缩短一半!
而且你在自家城堡里寻宝,真的有意思么?或许是看出了旁人的不愉,店员又拿出了一个大瓶子,里面燃烧着一团火焰,火焰中有一只红色小蜥蜴在自由自在的翻滚。
“这是生于火焰,并以火焰为食的火蜥蜴。只要那团火焰不灭,它就会继续活下去。如果给离开火焰的火蜥蜴定时喂辣椒,还可以最多活六个小时,这个品种的火蜥蜴是我们独家培育的,还能喷火呢!随着火焰热量的改变火蜥蜴身上的颜色也会发生变化,这只是红色的,但火焰更旺盛点,它就会变成蓝色。”
相比起嗅嗅,火蜥蜴明显更适合居家饲养,于是,在回家的路上,艾丽斯的怀里多了一个水晶瓶,里面盛着一朵火焰和一只火蜥蜴。
……
从魔法部回来后,陆仁的生活又回归了正轨。每天上午教授大小姐艾丽斯课程,中午在用过丰盛的午餐后就是基列奴的剑术课,然后是比午餐还丰盛的晚餐。晚上的时间则完全由陆仁自己支配,他一般会把时间消磨在格雷拉特家的藏书室里。当然,有时候被艾丽斯缠住,他也只能把时间用在给小孩子讲故事上。
格雷拉特家的藏书室绝对对得起它千年纯血家族的名头,最古老的一卷书甚至是用楔形文字写在泥板上的!除了楔形文字,他们家还藏有古埃及、古罗马的作品,但可惜的是,没有人能理解上面说了什么,毕竟全是死文字,陆仁只能从格雷拉特家先祖的笔记中略窥一二——他家先祖也不懂这个,全靠猜和问,但是上古巫师人均谜语人——先祖原话:说的东西每个词我都懂,连在一起鬼知道他在说什么,所以这几份珍贵的宝藏就这样明珠蒙尘。
而陆仁现在在看的是格雷拉特家收藏的一份上古卷轴——当然是后人翻译出来的版本,一位八十年前的格雷拉特家前辈很贴心的把它翻译成了法语,这也让陆仁得以窥见其中的奥秘。
与陆仁想象中不同的是,这个卷轴里记载的并不是什么强大的魔咒或者宝藏藏宝地,而更像是一份日记,记载了一位上古巫师的吐槽。那时的巫师并不是魔法世界的主宰,妖精,小精灵,龙族各自在世界的舞台占有一席之地,巫师反而更像是个配角。
孱弱的躯体,漫长的成长期和成年后也不出众的法力,让巫师一度沦为魔法界的食物链底层,但巫师们凭借着手中的魔杖和人数,硬生生的杀出了一片天地。这份卷轴就写于巫师快速崛起的阶段。
卷轴的主人是一名大法师的学徒,平日里也就按部就班的学习魔咒,结果有一天,在和巨人的交战中,他失去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和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于是他渴望力量、渴望变强,哪怕付出一切。
他的老师告诉他,变强的思路大体有种。一是专研魔法、魔文,开发出威力更大、更加诡谲的魔咒来提升实力。二是想办法获得一些强大的魔法生物的力量,也就是融合神奇动物的血脉——这种方法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会凄惨的死去或者变成怪物。当然,有的巫师另辟蹊径,和一些神奇动物产生了超越友谊的关系,从而让自己的后代生而强大。三也是和神奇动物培养感情,不过这次就不是产下后代了,而是驱使神奇动物为自己作战。四则是研究炼金术,制作一些强大的炼金物品来增强战斗力。四种方式各有利弊,让年轻的巫师陷入了迷茫。
陆仁看得津津有味,结果翻到下一页的时候发现下面没有了!卷轴并没有讲巫师选择了哪条路。
第二十三章 放开那只猫头鹰
狠狠的痛斥了一番“断章狗”后,陆仁也无奈的合上了手里的笔记本——还能怎么办呢?断章的人自己也找不到,只能就此放过。
但那份笔记无疑给自己开拓了思路。正如茴字有四种写法一样,巫师也有四种发展方向,总结一下就是魔咒流,血脉流,召唤流和炼金流。魔咒流就是邓布利多、格林德沃以及伏地魔的发展方向:掌握各种魔咒或魔文来提升实力,这也是目前巫师界的主流。搞血脉魔法的陆仁暂时没见过,不知道混血媚娃和混血巨人算不算,狼人如果在变身后可以保持理智,那估计也能算血脉魔法。
陆仁不知道的是,斯内普教授正在仿制的狼毒药剂就是狼人们的福音,它可以让狼人们在变身的时候保持理智,从而拥有极强的战斗力。日后伏地魔的一大助力:狼人就是靠这个参加了霍格沃茨大战并大放异彩的。
钻研炼金术的,陆仁只知道一个尼可勒梅。炼金术这玩意门槛太高了,真要学的话,恐怕要皓首穷经,用一生的精力去钻研。至于陆仁自己和杰玛学姐,就是典型的召唤流。
陆仁想了一下,炼金流太难,血脉流太危险,还是魔咒流和召唤流适合自己,抱大腿多爽啊,自己就是挪威脊背龙人柱力,遇事不决就是一个通灵术。
于是陆仁合上了这本笔记。然后去书架上寻找培养神奇动物的书籍去了。
……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随着了解的深入,陆仁发现艾丽斯这家伙其实挺好哄的:她就是一个爱玩的孩子,整天想着搞些恶作剧,同时对各种美食和奇闻异事有着浓厚的兴趣。
于是陆仁上午的辅导的画风很快就歪了,直接朝着故事会的方向去了,而下午的剑术课也没好到哪里去,他们哪里是去上剑术课,明明是去野炊!
山里的飞禽走兽,河里的鱼、虾、泥鳅、螃蟹,村里的鸡鸭鹅犬都遭了殃。凡是出现在艾丽斯眼里的活物,她都有浓厚的兴趣。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陆仁、基列奴和艾丽斯躲在山中的一处小溪旁避暑。天气热起来了,艾丽斯非常反感在这种天气里练习剑法——每次练完后都要出一身汗,靴子里也汗津津的,非常的不舒服。
大小姐主动想逃课,基列奴也乐得清闲,正好大热天的不想动弹,那就大家一起快乐划水。于是大家就在格雷拉特家附近的山脉里转悠了起来。
今天转悠的时候,竟然叫陆仁发现了一片竹林,更走运的是,在竹林中竟然让陆仁逮住了一只竹狸!自然,陆仁把这只很漂亮的黑色公竹狸带到了河边……
“就这样,宁志桓炸掉了日寇的造币厂,又一次挫败了敌人的阴谋……”陆仁的故事讲完了,火堆上的竹狸也变成了金黄色。
“后来呢?后来呢?”艾丽斯无比期待后续的剧情。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呼——呼——”陆仁把火上的竹狸拿了下来,吹了吹气,撕了一条后腿下来后把它递给了艾丽斯。
“尝尝吧,这可是极品的山珍,很美容的。”
“哎?每次都这样吊我胃口!”艾丽斯跺了跺脚,将手里的竹狸撕成两半,一半自己拿着,另一半递给了基列奴。然后自己敏捷的爬到树上,躺在树枝上享受竹狸去了。
“你之前说的那个格兰杰小姐,她漂亮吗?”她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我这个人脸盲,不看脸的。”陆仁吃完了那根“大”腿,有些意犹未尽。
突然一阵扑棱声打断了他们的对话。陆仁朝声源处望去,直接感觉头发发麻:艾丽斯手里正拎着一只使劲扑腾的猫头鹰。
“卧槽!放开那只猫头鹰!”陆仁震惊了:你抓着那只猫头鹰干嘛?它只是一个信差啊!
艾丽斯一只手拎着猫头鹰,另一只手把它腿上的信拿了下来。
“给我个不吃它的理由~”艾丽斯脸上露出了顽皮的笑容。
“猫头鹰是巫师的好朋友……”
“狗子也是,不是照样吃?”
陆仁:……
“你看它多可爱,多萌啊。”
“刚刚那只竹狸也挺可爱的,正好火还没灭呐~”
看着陆仁无奈的表情,艾丽斯咯咯的笑了起来,然后她手一松,就把猫头鹰放开了,重获自由的猫头鹰飞快的扑扇着翅膀飞走了。
艾丽斯:o( ̄ε ̄)
“好了好了,只是和你开个玩笑~我又不是饿死鬼投胎,不会什么都想尝尝的。”
陆仁松了一口气,他还是蛮怕这孩子惦记上猫头鹰的,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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