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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才是正义-第3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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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的权威足够的话,甚至可以在创立咨询机构,一方面向政府出售研究报告,一方面成为一名优秀的立法/废法游说者。

    更妙的是,不管他疲劳或者勤奋,都不妨碍其成为一家大律所的合伙人,在司法市场上获得丰厚的报酬。

    这种情况下,年轻人出头是越来越难!

    乔尔,太明白这一切了。

    所以太才要抄近路。

    爱德华对他的想法也是心知肚明,唯一的担心就是怕这个家伙太要证明自己,急于求成搞出歪门邪道,如果一旦被对方抓住漏洞,那么官司就结束了。

    而爱德华的内心底线是,八年,这个官司至少得打满八年!

    可这话他又不能对乔尔明说,毕竟大家相处才几个月而已,还不够深入了解。

    当爱德华把这个“伟大”的任务交给乔尔时,他立刻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这是考验!

    爱德华继续交代:“我的经验就是,不要急切的想成功,要面对现实,我们的对手太强大了。所以,官司不急,一天一天的慢慢打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夯实基础。我们宁可无所建树,也不能因为着急而被对方抓住漏洞!明白嘛!我们不光追求正义的结果,同时这个过程也是维护合众国宪法尊严的最佳实践!”

    对此,乔尔点头不已。

    至于他是真的要为维护宪法尊严和建国先贤的制宪理念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和莱曼校长及其走狗撕咬还是说心照不宣的把这个官司慢慢慢慢慢慢的打下去,爱德华并不关心,他也懒得去管。

    因为这对他而言并不重要。

    如果乔尔是前者,那么很好,说明他是个有信仰的人,如果是后者,情况也不坏,证明这家伙足够的机灵。

    爱德华不知不觉间心态已经产生了变化,这是上位者看待下属的视角和方法。

    完全不需要去了解这个下属的道德品质好坏,只要看他是否有能力解决问题。

    道德品质差在职场上完全不是问题,只要自己手里有足够的胡萝卜和大棒就行了。

    更何况道德品质败坏的家伙,通常都不是笨蛋,特别会为其自身利益考虑,那么只要老板能不断的满足其利益需求,也就可以不停的使唤他。

    至于反噬这种事情……

    坦白说,现在考虑还有点早。

    但经历过伯格曼事件后,爱德华也算是看开了,通过暴力一劳永逸的去解决问题,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要自己把事情做得干净,那大家就会权当无事发生过……

    伯格曼可是让多少人吃得肚皮滚圆啊,包括他自己。

    把这些事情安排妥当之后,他开始继续投入研究工作,同时也使唤乔尔把事关肖克利教授的报纸杂志都拿来。

    这是莱曼校长在所罗门面前分派给他的“任务”。

    老实说看起来有点棘手,但既然这两位大人物做了一笔交易,那么校长大人显然也没有必要来坑自己这个小人物,尤其是被所罗门带着来拜访的。

    因此大可以相信莱曼校长的话,这是一笔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买卖。

    看完资料后,爱德华双手捂脸,这动作和莱曼校长当日一摸一样,显然他明白了对方那时的心情…确实宁可再来三个弗兰克林也比这个肖克利要省心。

    关键就在于,弗兰克林的言行像个小丑,但好歹是包裹在理想主义光辉之下的,也就是莱曼校长和弗兰克林之间虽然地位悬殊,但却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战斗,可以理解为资本主义大战sh主义。

    堂堂正正的主义之争,听起来还像是回事。

    而肖克利教授的故事,就充满了真正意义上的喜剧风格,说的不好听点肖克利成功的把所有的对手的智商都强行降到和他一样的地步,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他们。

    按理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的智力肯定没有问题,然而现实就是那么诡异。

    肖克利的前半生和后半生,似乎就像碎尸案中的尸体……看起来有联系,但实际上都是各自独立的…可以强行拼起来,但那可能还不如尸块看起来顺眼。

    威廉·肖克利,出生于英国,三岁那年和作为矿业工程师的父亲一起移民美国加州。

    随即在加州长大上学,考入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方向是固体物理,他一路打上去,最终拿到博士学位并且留校任教。

    大名鼎鼎的贝尔实验室去MIT挖人。

    二战结束后,贝尔实验室开始研究新一代电子管,这个项目交给肖克利负责。

    他不负众望,和两位同事沃尔特·布兰坦和约翰·巴丁发明了晶体管。

    这可以说是划时代的伟大发明,晶体管的出现让美国在电子设备方面大幅度超过了老对头苏联。

    当mig17的火控雷达只能进行简单的测距瞄准时,北美防空司令装装备的f…106战斗机已经能够在地面的控制下完成几乎所有的战术动作……这都是电子科技代差所带来的丰厚报酬啊!

    为此,肖克利三人组分享了1956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

    随后,他从贝尔实验室辞职,回到加州开始创业,他从全国招揽青年才俊,其中最出名的是八个人。

    都是博士,并且在各自领域内的表现远超同侪,几乎可以说是领军人物。

    当这些人聚集起来以后,圣克拉拉山谷开始了大规模的电子产业,硅谷由此得名。

    所以,他被称为硅谷第一号居民倒也符合实际,没有肖克利圣克拉拉山谷背靠斯坦福也能发展起来,但肖克利的存在是大大的加速了这一切的过程。

    当然由于他的粗暴作风,这些年轻人后来集体离开创办仙童半导体,随后又创办了intel……

    肖克利大受打击,清空所有股份,进入斯坦福。

    斯坦福对这么一位大佬的加入当然欣喜若狂……

    结果,他不务正业,转行到遗传学实验上。

    实验的结果自然是黑不如白。

    然而在遗传学生物学领域中,斯坦福也是牛人辈出,他们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没有明确师承的半吊子家伙自然看不上,哪怕他曾经是诺贝尔奖得主,尤其在得知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充满了各种反科学试验试验结果的理论时。

    几乎所有的专业人士都在嘲笑他……

    唯一能和他有共同语言的大概是人在纽约的,冷泉港实验室主任…因为“发现”dna而获得诺贝尔奖的詹姆斯·沃森,两人虽然研究方向不同,在生物学上的造诣高低判若云泥,但殊途同归的得出黑人智商低下结论。

    生物学极其发达的美国,就只有这么两位大佬,一东一西相互唱和,看起来颇为凄惨。

    肖克利这些论调主要在60年代末期开始密集发布,而这恰好是左派学生运动最激烈的时刻。

    学生运动的核心就是平权!

    肖克利倒好,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FXXK的还了得?!

    年轻学生立刻要求对肖克利的文章进行审查删节,并且要求校方禁止其公开发表奇谈怪论。

    这里面跳得最高的就有弗兰克林和保罗·鲁斯特。

    在他们的带领下,肖克利的遗传生物课…这简直是邪门…也不知道莱曼校长是怎么想的竟然允许他开课,经常被打断被阻挠。

    就是他本门绝技…固体物理学课程也受到池鱼之殃,隔三初五被革命群众以各种革命的方式捣蛋。

    然而,肖克利非但不接受校训,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于是就有了那门惊世骇俗的研究生选题课《退化学:人类行为遗传学以及种族差异的新的研究方法》。

    说实话,这个选题一看就是极度的政治不正确,而且充满了先射箭再画靶子的风格。

    对此,“必胜”组织立刻不干了!

    弗兰克林那时联系其他几个激进组织公开声明:“不应该允许这种课程在斯坦福校园中传播!绝对不允许!为此我们将会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

    这个问题让莱曼校长很头痛。

    因为肖克利的课程和弗兰克林的煽动是完全两码事情,后者可以归结为唆使暴力,而前者从某个角度上可以认为是学术自由。

    私立大学的学术氛围不错,允许各种奇奇怪怪的观点存在,这些观点乃至学科或许是错误的,但在和这些错误做斗争的过程却是非常有益的。

    按照某位政治人物的话来说,大学里的各种奇谈怪论就好比是疫苗,因为有了这玩意才能加强人们对不良思想和言论的抵抗能力,这话说得极有水平。

    可落实下来就麻烦了。

    大学里当然允许开设马列主义课程,甚至在某些大学的战争学院里还有专门的游击战拆解,这都可以归为学术自由。

    只是……公然声称黑人智力低下……这也确实过分了点……根本就是把JFK和约翰逊总统的民权运动扔在地上摩擦啊。

    要是在纽约的大学,肖克利多半会被砸烂狗头,但加州共和党的地盘,风气相对保守,革命群众也没那么多。

    加上莱曼校长之前花了大力气去保护肖克利,一方面是看中他能给斯坦福带来的声誉,另一方面也因为大学对奇谈怪论向来宽容……

    肖克利虽然被骂成狗,但倒是没受到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第360章 让自由之风继续吹拂

    360

    于是,肖克利决定……

    ……蹬鼻子上脸!

    这让莱曼校长觉得非常不愉快。

    不愉快归不愉快,他还是只能按照常规套路来解决问题:一个由五人成立的教授顾问委员会被指定来讨论肖克利的课程能否继续被允许。

    这个委员会尽心尽责,在弗兰克林威胁的子弹和莫洛托夫鸡尾酒下,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讨论此事,最终他们认为,这个该死的课程应该在一个学期里完成,并且不计算学分。

    这个裁决等于是宣布,在教授委员会看来,肖克利的课程不具备任何学术价值。

    可大学研究生部的主任拒绝批准该课程…这是他的职责范围。

    通常情况下,他会选择向教授委员会的结论妥协,但是这个职位的条例中明确规定他拥有一票否决权。

    与此同时,校园里的政治派别们的的表现很有意思。

    左派在一方面抱怨莱曼校长不应该解雇弗兰克林,却对禁止肖克利拍手称快。

    而右派们呢,对于解雇弗兰克林欢欣鼓舞,却对禁止肖克利的决定惴惴不安。

    中间派则对两个决定都表示支持。

    几乎没有人同时反对。

    这也折射出70年代的典型社会现象,青年们愤怒,但依然没有上升到理性层面,他们的愤怒只是来自于那些对自己不友好的政策。

    或者说依然是朴素的愤怒,并没有太多的理论思考,这倒是不奇怪,要知道弗兰克林可是被称为斯坦福左翼理论家的,说实话这样的理论家还不如不要,起码没有这货掺和的话,群众运动还能保持朴素性和纯洁性。

    回到莱曼校长这儿,爱德华此刻非常理解这位大佬的难处,设身处地的想,要是自己在这个位置上,估计还不如他。

    首先,莱曼校长确实不是种族主义者,实际上在校内教授们对他的风评非常不错,认为他有魄力敢于任事,把行政系统整理的井井有条,并且尊重教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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