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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才是正义-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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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所有法官都知道6

    8大部分一审法官都明知警察撒谎还相信他们的证词

    9所有上诉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条。”

    他一口气说出来。

    另外两人一声不吭。

    “怎么样,是不是听的震惊了,被我丰富的法学素养以及对司法实践的深邃洞察而震撼的说不出话来了?就冲着这些,我觉得联邦最高法院的大门已经向我敞开。”爱德华洋洋得意。

    “不,我们再等第十条的内容”克里斯道,茜莱瑞赶紧用力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什么耳朵,我刚才不是都说了嘛,那好我再说一遍”爱德华打了个酒嗝,从头开始。

    “1 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实际上都是有罪的

    ……

    ……

    ……

    9所有上诉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条。”

    “看正好十条,我就说,我根本没醉,你们还不信!看看,未来的联邦大法官,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克里斯摇摇头,对茜莱瑞道:“你看着他点,这儿宾客多,别让他当众出丑,我担心下一分钟,他就会跳到围墙上去。我现在去找约瑟芬夫人……只有她才能让这小子安静下来。”

    ……

    “吹号角的日子终于到了。”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大门前,克里斯对爱德华悄悄说道。

    “是啊”后者感慨,“这场诉讼马拉松也快到头了吧。坦白说,我可真不想去面联邦最高法院去面对那九个老顽固。”

    在《旧约圣经》《利未记》中,称为天使吹起吹号角的日子是最终审判的开始,后来就被文学中引申为审判日或纪念日。

    众人落座完毕。

    长长一声“oyea”(原始含义为遵命)传来。

    这是法庭书记员遵照传统用来迎接法官的方式。

    科尔曼法官等三人随即步入法官坐席。

    一般来讲,上诉法院辩诉没有一审法院审判场面那么激动人心,法庭里人不多,一般情况下只有书记员,偶然来旁听的被告及等候轮着他们上场的双方律师。

    还有就是一些无所事事的人,米国99。99%的庭审过程都是对外公开的,不管是谁只要有空都能进去旁听,通常旁听席上都会有些来蹭空调的熟面孔。

    庭审过程比较平淡,尤其是第一次上诉庭审中,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不多,常常是双方律师当庭向法官陈述做不长于半个小时的陈述。

    一方说完,另一方说,如此循环反复,直到法官们认为双方已经将各自法理阐述的差不多了为止。

    重点在法条适用和程序是否合法上。

    在爱德华看来这有点像是写篇小论文,辩护律师就重点问题,向法官团做出完整有序的司法阐述。

    公诉人方面也是如此。

    第二上诉巡回法庭很忙,统管纽约州、康涅狄格州、佛蒙特州三个大州的上诉案件,尤其是纽约州,向来以案子数量巨大,案情稀奇古怪而闻名。

    法院大楼里终日忙碌,一天要处理好十几甚至几十个案子,法官们分班连轴转,几个法庭同时运作,只有这样才能勉强达到平衡状态。

    这也是为啥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分为一线法官和资深法官的缘故。

    一线法官是审判主力,每人公款配至少一名司法助理和四个秘书。

    这年头还没个人电脑,而法官由于职业特殊的缘故,其在正式介入案件后的每一句话,都要形成书面记录,这些秘书都具备速记执业资格,他们就像华夏古代皇帝身边负责撰写《起居注》的史官一样忙碌。

    至于司法助理通常是各大法学院的毕业生,精通法律条文,一方面担任人肉法律索引机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借机向法官学习办案技巧,算是一种“司法学徒”。

    通常法官还可能自己掏钱雇佣临时助手。

    就这样还是无法消化掉超额的工作量,法官又是终生制职业,一旦年纪上去了,精力会跟不上,而且司法部也不给法官缴纳养老金,做到做不动显然是最佳选择。

    在位的时候,找人处理些小事非常方便,而一旦退休,那在这个现实的国家,人走咖啡凉也是常见的事情。

    所以法院里一堆须发皆白的老家伙是常见景象。

    然而让七老八十的老家伙连轴转,颤颤巍巍的一天审好几个案子,显然既不人道也不现实,万一在法庭上突发脑溢血弄得大小便失禁就很不严肃了。

    所以一线法官做满一定年限或者年龄到了后,可以转职资深法官,秘书数量减少,日常庭审的量也减少…主要是当个替补,或者碰到疑难案件要依靠他们的经验和人脉。

    其实更类似于顾问性质,碰到某些疑难案件时,就可以利用其人脉和智慧来从其他方面解决问题。

    ……

    忙碌的第二上诉巡回法院今天破例了,全天的日程表上显示只有一个案子。

    “西耶格尔诉米利坚合众国案”。

    谢尔顿从扔炸弹的暴徒摇身一变,成为对合众国司法制度提出挑战的爱国者了。

 第84章 终于到来的胜诉以及法庭的“司法文献技术”

    法庭里也也一改往日门可罗雀的惨状,熙熙攘攘来来去去的都是犹太同盟的支持者,和波罗社区的邻居。

    这群家伙不顾大热天还带着瓜皮帽,围着祈祷专用的围巾,不知情的人猛一看还以为到了耶路撒冷。

    他们今天倒是比较收敛,既没有集体“犹太摇”,也没朝法官做诅咒的鬼脸或者做其它宗教/xie教仪式,可见科尔曼法官的名声还真是挺不错的。

    其他的空位则由新闻界、家属、甚至联邦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官员都所填满。

    卡马西平走上讲台,陈述西格尔被迫成为告密者的具体情况。

    说了没几分钟,首席法官科尔曼就打断了卡马西平,开始问他关于销毁窃听录音带的情况。

    很明显,科尔曼法官对辩护律师提供的书面上诉状及案卷内的材料上下了很大功夫,因为他问的这个问题在阿诺德法官结论中没有被刻意提及。

    显然这也是阿诺德法官“法学素养”深厚的体现,深谙“奥卡姆剃刀准则”…在讨论中如无必要,勿增实体。

    但爱德华们怎么可能漏掉如此重要的事实?

    不管上诉法庭的法官会不会注意这个问题,写是肯定要写进去的,而且要大写特写,写的越仔细越好!

    因为爱德华做好了官司打到联邦高院的准备,他还真就不信,联邦高院大法官会对FBI非法窃听还销毁录音带的行为熟视无睹!

    科尔曼法官的问题使在场的人都有点吃惊和感到意外。

    然而这是上诉法庭,卡马西平早就准备好应付法官问的任何问题。

    正当卡马西平在酝酿如何回答更恰当时,茜莱瑞及时递给他一个用娟丽清秀字迹标有“销毁录音带”字样的文件夹。

    夹子里有与此有关的判例、法规及录音带整理材料,重要的段落下面都用不同颜色的墨迹勾出,这恰好是分配给她的任务。

    茜莱瑞虽然还没受过专门的法学训练,但对这个工作完成的非常出色,当然这和爱德华对她的悉心指导是分不开的。

    卡马西平经验丰富,察言观色能力极强,有了这个夹子提供的各种炮弹后,发言更是得心应手。

    他估计其他两位法官对这个问题应该也非常感兴趣,于是就抛开原来草拟好的辩诉提纲,集中精力开始谈销毁录音带的现实状况和带来的法律后果。

    为了把其他问题也囊括进去,卡马西平甚至创造性的提出一个新观点:由于联邦调查局非法地销毁了窃听录音带,使辩护律师很难证明政府是用窃听手段发现西耶格尔的。

    当律师提出“政府用窃听手段发现谢尔顿”这个观点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应该由被告方面来提出相关证据。

    但此刻由于执法者的知法犯法,使得重要证据灭失,那么就应该采用举证倒置原则,即由控方来证明政府执法者是通过其他方式方法来从茫茫人海中盯上谢尔顿的,而不是通过窃听。

    如果公诉人方面无法拿出相关证据,

    那么政府方面要承担销毁录影带的责任,而不是重判被告了事。

    这个观点显然引起了三位法官的兴趣。

    他们连连发出诘问,而卡马西平应对得当,公诉人方面的脸色开始难看起来。

    很明显,法官们尚未就此案做出自己的判断,这是大好事,证明他们没有先入为主的来看待这个案子。

    而所罗门这边,日子就难过多。

    三个法官尤其是科尔曼法官对他和亨利·普泽尔进行毫不客气的盘问,重点也集中在关于销毁录音带的问题上。

    他在阿诺德法官面前富有创意的解释策略,因为非法获取所以销毁行为是正当的说法,被科尔曼当庭毫不客气的痛斥为异端邪说,并且揶揄道,是不是法庭可以立刻判处所罗门藐视法庭罪,然后为了“纠正”这个错误把他送上绞刑架?

    对公诉方而言,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之后科尔曼法官指出那段最关键又有争议的段落,即“你知道这些都窃听了(没窃听)”。

    卡马西平要求上诉法院听一下这段录音。

    法官们接受了这个建议,并表示在休庭后他们会以非常谨慎的态度来查验这段录音。

    在辩诉结束时,科尔曼首席法官向大家做出承诺,BLM大楼爆炸目前处于暂时休庭状态,因为初审法院在等待上诉法院就谢尔顿是不是应该出庭作证问题做出裁决,上诉法院的法官会尽快在几天内就做出相关判决。

    口头辩诉三天后,爱德华在办公室里接到上诉法院打来的电话。

    一位文职工作人员通知他,法庭已经做出一项全体通过的裁决,推翻阿诺德法官关于谢尔顿·西耶格尔藐视法庭罪的裁决。

    爱德华非常高兴,亲自开车去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拿判决书!

    这下终于胜利了!

    他回到办公室时,包括谢尔顿等人在内,所有人都在焦急的等他。

    爱德华的手有些发抖,他做了个深呼吸后,用裁纸刀把上诉法院专用的信封拆开。

    开始向大家朗读裁决书。

    首席法官科尔曼执笔的裁决书以描述爱丽丝·康妮斯之死为开头,认为她是“被毫无意义、怯懦卑劣的暴力行为”害死的。

    谢尔顿他们脸上的喜色不见了,转而低下头,身子也佝偻起来,杀害无辜者,哪怕主观上没有故意,这也是让所有人都厌恶的行为。

    这些日子里,谢尔顿为此吃到了足够多的白眼和唾沫星子。

    随后科尔曼法官笔锋一转,把该案的法律问题描述成“处于集中地暴露了刑法及其实施中最丑恶一面的境地,这是非常不幸的。”

    “因为这种处境”,裁决书写到“…为了获得谢尔顿·西耶格尔的作为告密者来提供的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方面多次采用了不恰当的方法,在此前提下西耶格尔先生多次暗中偷录了谈话,就毫不足怪。”

    “……并且他的行为是可以被理解和允许的……西耶格尔先生,甚至在他成为政府侦破案件中必不可少的告密者时,本人还参与了俄国驻米文化办事处和BLM大楼爆炸事件,这只不过是这些穷凶极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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