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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尊-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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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尊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是他,太笨拙……

    开窍得太晚,太迟。

    “我把自己送给你,好吗?”

    莫长空小心地问,“师尊是剑修,我是世上最好的神剑,让我与你签订契约,从此成为你的本命剑,伴随身侧,听从号令,助你披荆斩棘。”

    这是他能拿出来的最好礼物。

    陆云真迟疑地看着他。

    “其实我对成为剑神,没有兴趣,”莫长空苦涩地笑了笑,终于透露出真心,“只是,师尊总是说我有天赋,喜欢我练剑的样子,所以,我才拼命地练……”

    剑道封神,是师尊想给予他的最好未来。

    每次学会新的剑招,练会新的阵法。师尊看着他的眼睛都亮晶晶的,特别漂亮,看得他心里痒痒的。师尊还会用各种花样来夸他,快乐的声音就像天上的鸟儿,带着飞翔,让他也跟着愉快起来。

    他其实心里明白,自己并不适合剑神之道。

    剑神的眼里要有天下苍生,他眼里的世界却很小,只装得下师尊一人,纵使师尊想尽办法,让他接触世界,接触人类,试图突破瓶颈,他却控制不住感情,喜欢得越来越专注,越来越痴迷,心思全放在一个人身上,结果,爱生执念,欲生魔障,他越是强大,便离剑神之道越远。

    如今,他终于明白了自己的心。

    “血池初遇,我便喜欢上你,想做你手中的剑,只是当时……为了无谓的自尊心,不愿放下身段。”

    “每把剑都会追寻最适合的剑修。”

    “我想与你心神相连,魂魄相依,真正成为一体。”

    “师尊,答应我,好吗?”

    陆云真局促不安,他垂下头,沮丧了很久很久,终于小声地道:

    “长空,我的神魂已经很弱了,甚至承受不住强大些的躯体。”

    百次轮回,世世惨死,神魂每次都会减弱一分。他的魂魄早已岌岌可危,甚至不如普通的人类。

    玄元道人就是看出问题,才特意找了灵猫附身。严千岁才会为此担心焦躁,总是痛骂他是笨蛋。

    他其实早就知道,就算把债务还完,也是在人间做富家翁的命格,想重返仙界,已是极难了。他手里还能拿得动普通的宝剑,可是……长空这把天下无双的神剑,他的神魂早已无法承受了,顶多就是御剑飞一下,当做娱乐,没办法真正战斗。

    陆云真低下头,轻轻地道歉:

    “长空,对不起。”

    “我已经拿不起你了……”

 第128章 玉虚山脉

    很多事情; 后悔已晚。

    莫长空入门后,修行极刻苦,早晚不倦; 再加上天赋秉异; 擅长战斗; 看起来对剑修之路很感兴趣……云真仙君不愿浪费他的才华,天天盼望展翅腾飞,独当一面; 从未把他当成寻常器灵看待。

    可是,妖族都有天性。

    长空的天性便是一把剑,剑会渴望被心目中的完美剑修使用,互相信任,彼此成全,并肩作战,在人类的手里绽放出绝艳的光华,可是; 他成为剑灵后; 便失去了这种未来。

    所以,他的心缺了一块,越陷越深。

    “原来; 是我错了。”陆云真的心里是铺天盖地的懊恼,“我想把最好的一起送给你; 自以为是,倔强; 固执; 却忽略了长空的本来模样……”

    莫长空是个别扭的人; 不太擅长表达自己内心。上古时期; 器灵自愿服从于修士也是耻辱的事情,他们很少会主动靠近,大部分时候都需要修士展示自己的力量,让器灵认可(揍到服帖),主动靠近的器灵,都是很弱的小家伙,一般想找修士做靠山。

    云真仙君对莫长空宠得和宝贝似的,除了正常的切磋外,哪舍得动一根指头?更不会勉强他做任何的事情。莫长空的实力强横,没有人敢招惹,大家都没想过他的特殊天性。

    莫长空也以为自己不正常,便压抑本能,随波逐流。

    结果,云真仙君放弃了唯一的剑神之路,莫长空也失去了唯一认可的剑修。两人就如金灵娘娘递给他们的那本童话故事般,想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送给对方,却发现早已没有用了。

    “对不起。”

    陆云真喃喃自语。

    “没关系,”莫长空把他抱在怀里,不断地重复这三个字,不知是安慰怀里的人,还是在安慰失落的自己,“没关系,没关系,我在你身边,你在我身边,没有分离……”

    那一夜,剑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剑修,剑修偎依在剑的怀里,纵使心里还缺了些紧紧连结的东西,可是彼此的气息能给他们稍稍带来安稳的感觉。

    “长空……”陆云真不太确定地问,“你对我做出那么疯狂的事情,是想进入身体,碰触真正的灵魂吗?”

    莫长空沉默许久,低声道:“我无法满足。”

    他一直不知道怎样满足,在师尊身上带来的快乐,也只能短暂满足他的空虚和难受,过后又再次陷入填不满的深渊,反反复复,越演越烈,他不断地逼着师尊放开身体,接纳自己的所有,用激烈的手法,攻城拔寨,最终想彻底占领的是灵魂。

    “我是你的,身体全部都属于你。”

    “如果那些事能让你舒服,我可以……”

    他愿意做的,不管是什么游戏都可以。哪怕是一点点,也想弥补遗憾,获得短暂的快乐。

    灯早已灭了,冰冷的月色从窗户的缝隙里照进来,光线隐隐约约,照在互相偎依着,躺在床上的两个人。

    陆云真想勇敢地脱了衣服,摆出主动的姿态,来让对方快乐,可是又想起昨夜的痛楚和尚未消除的伤痕,迟疑地停下了动作,流露出些许畏惧。

    “不用了。”

    莫长空看懂了他的害怕,按住了他的手,苦涩地笑了笑。

    “原来,师尊也是会撒谎的。”

    心魔被压抑后,他终于可以看清真正的世界,师尊想治愈他心里的伤痕,愿意接受那些事,却藏起了自己的伤痕。

    哪有什么天生喜欢被强迫的事情?

    痛苦的阴影刻在灵魂深处。

    师尊只是在感情里努力适应,勉强自己配合他的步伐,迎合他的喜好,伪装出不在乎的样子。

    陆云真死鸭子嘴硬:“我没有!我就是喜欢这些事,玩得可开心了!”

    莫长空想了想,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个请求,让他说几句上辈子曾经被逼着说过的放浪荤话,来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这是连开胃菜都算不上的小游戏。

    陆云真瞬间就脸红了,他努力尝试,磕磕绊绊道:“我,我,我要……”

    世上怎会有人说那种不知廉耻的语言?!太过火了,他说个“操”字都费劲,怎么又跳级了?

    他需要好好酝酿感情。

    解放天性,解放天性!

    “我,我,我要……”

    “不要勉强演了,”莫长空低头看着钻在怀里扭来扭曲,不敢睁开眼睛,身体滚烫得像火炉般的人,“师尊曾说过,你是感情很慢热的人,过去是我太急了,总是拖着你跑。所以,这次我会慢慢地等,慢慢地陪你谈恋爱,按部就班,直到你彻底不再害怕为止。”

    陆云真迟疑许久,袒露真心,小声劝道:“别等了,我在这些事上,真的很慢热,慢很多拍那种……万一,你等着等着,这辈子就过去了呢?粗暴点也没什么,身体总会适应那些事的,做着做着就习惯了,其实,我也是有感觉的。”

    他就是害怕那种失控的感觉。

    长空的天赋太强……做那些事,哪有可能不把他弄失控?

    莫长空认真地承诺:

    “不怕,我会等你一辈子。”

    “这辈子不够,我就等你下辈子,下下辈子。”

    “我会守在身边,慢慢地等待,天天对你好。”

    “千年,万年,直到所有的恐惧消除为止。”

    这次,他会很有耐心,陪着心爱的人,缓下步伐,不再疯狂进攻,平静地跟随对方的脚步,一点点治愈自己曾经留下的伤,抚平所有的痛。

    陆云真想了很久很久。

    “长空,你好像有人类的心了。”

    ……

    玉虚山脉,穿过海平市东侧的赵岭县,连绵到红河,里面是一片自然保护区,还有奇峰怪石,飞流瀑布,景色最美的地方被开发成旅游景点,还有大片荒无人烟的树林,曾有大胆的驴友进去探险,出过好几次事故,是严令禁止徒步的区域。

    夜里,伸手不见五指的密林深处,阿黍坐在一块布满青苔的巨石上,身边传来细碎的蛇鼠行动的声音。

    “最后的羁绊也断开了啊……”

    “长空,你好坏。”

    他轻轻地叹息道。

    过去,他很喜欢潜伏在莫长空的心魔里,偷偷观察一举一动,伪装成云真仙君的模样,让他对自己笑,为自己难过。

    如今,他耗费许多功夫,放出的妖鹀内丹,不但没有收获想要的东西,反而让莫长空更好地压制住体内的心魔,这种结局,让人沮丧。

    “阿瑾,我想让长空失控,把云真仙君弄死的计划也失败了。”阿黍委屈地抱怨,“他对我凶巴巴的,不过是说了几句话,便把我砍死,还捏碎头颅,真过分啊……可是,我为什么就是喜欢他的坏呢?”

    这个问题,明瑾早已无法回答。

    双木神鹿的身体和森林里的参天巨木融为一体,白色的眼睛里看不见任何东西,他的身体布满如藤蔓般的绿色血管,长出了新嫩的枝叶,无数的根系在地下蔓延,悄无声息地侵蚀着周围的树木,不断向玉虚山最深处的地脉伸去。

    血熊虫是他丢出的第一个幌子,海平市里,铺天盖地的魔虫,占据了玄门和特殊事物局的所有精力,阎罗殿忙得人仰马翻,无暇他顾。

    妖鹀内丹是他丢出的第二个幌子,重新掌控莫长空的心魔,就算失败,也可绊住无剑峰的脚步,让他们盯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暂时忽略了明瑾的存在。

    他还在海平市放置了好几处带着妖气的空壳,设置了许多陷阱,用来干扰仙界高手的算命寻踪,掩盖真正的计划。

    一切都很顺利。

    “嘻嘻,我胡说八道的。”

    阿黍回过头,满意地吻了吻那颗早已不似人类的头颅,温柔道,“阿瑾,小豚鼠妖是真心爱你的,只要你乖乖地斩断了玉虚山脉,我们便能永远在一起了……”

    双木神鹿的眼里,留下一滴青色的泪。

    “别难过,宝贝。”阿黍轻轻地舔掉了苦涩的泪痕,安慰道,“你我之间,从来不是同类。”

    他想起趣事,忽然笑了起来。

    不管是仙界还是凡间,不管是修士、人类还是妖族,都可笑极了。他做老鼠的时候,人人喊打,变成豚鼠后,便收获到从未有过的善意。

    明瑾性格温柔,也很喜欢他,身上有股干净的气息,虽然远比不上那个像阳光般的仙君,也是他在花楼里见过最好的男人了。

    风度翩翩,特别能骗人。

    明瑾出钱包了他整整半年,陪着去四海游历。

    路遇暴雨,两人暂宿荒山的废弃洞窟里,明瑾很细心地用稻草和兽皮收拾出两人的床铺,他坐在夜明灯旁边,笑着看对方忙碌,时不时说上两句贴心的话。

    夜明灯太过明亮,让黑暗生物不适。

    洞窟的阴暗角落里,钻出两只受惊的小老鼠,到处乱窜,踩上刚铺好的兽皮,打断了温柔旖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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