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我到仙界建仙山-第36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么多人,这么多门派掌门,就算一人来敬一小杯,那也是够呛的。

    “诚儿啊。”方浪咳了咳传声道,“今日你代表为师多与万派交流交流。”

    “晓得。”轩辕诚心领神会,立马知道了自己该干什么。

    替师尊挡酒。

    这其他事情不敢说,唯独喝酒这事,是时候展现真正实力了。

    名扬东荒,先从酒开始。

    秋氏新府邸很大,自从仙临古城重建后,他秋氏一族又重新回到了仙临。

    偌大的秋氏府邸,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宴席林立。

    在众掌门见证下,互换庚贴,走完该有的流程后,接下来就是“嗨”。

    在这之前,轩辕诚递上了聘礼,当然这份聘礼的分量相当之巨大,也算让联盟众派第一次见识到了天山派的底蕴。

    一到三品的各种资源数以万计,各类灵器数以千计,天阶地阶灵器同样数以百计,天阶功法十余,灵石亿计

    如此厚重的礼单,就算东荒一流宗门,也拿不出来。

    就算拿的出,那也是在削骨割肉,谁能这么大排面。

    捧过这份礼单,秋泽的手有点抖,从这份礼单就足以看出方浪的重视,也足以看出天山派之底蕴早已远超东荒任何一个大派。

    看向方浪,秋泽漆黑的眼眸有些颤动,裳儿能与天冥结为道侣,定不会受委屈,作为父亲的,也算了却一桩心事。

    “秋族长,不必如此。”方浪看向他道,“以后就是一家人,待来日裳儿与冥儿成亲,本尊同样视如己出。”

    秋泽有些哽咽,道:“亲家,上次与你说的,让天冥留在东荒修炼的事,您看”

    “滚!”方浪不悦,私下传声道。

    让冥儿留在东荒,留在你秋氏,那不等于是赘婿,想的倒挺多。

    难道你想让冥儿成为东荒史上第一赘婿?

    “我就随口说说,当我没提。”秋泽一阵陪笑,私下传声道。

    很快,一份聘礼的消息就传遍了府邸内来贺的万派。

    在知道这天山派的底蕴后,众派除了惊叹,还是惊叹。

    天山派可不仅是方盟主威震寰宇,其底蕴同样不是任何一个门派所能比及的。

    这是两码事。

    之前更多人以为,天山派如今有了方盟主一人,早晚必将超越万派,没想到啊,早就超越了,好撒。

    这份礼单,真的不是哪个门派能拿出来的,他们不行,东荒第一的仙剑宗同样不行。

    晚间,仙临古城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偌大的秋氏府邸最为热闹,这也算是一次难得的万派交流会。

    这人来的之所以能这么齐,主要因为方浪在这里。

    不管任何事,都比不上来这里当方盟主面前恭贺上几句来的重要。

    只不过想找盟主喝上一杯酒,好像很难办。

    盟主似乎不喜仙酿不过好在天山派第二大弟子轩辕诚在,作为方盟主心腹中的心腹,与他熟络,不等于是与盟主熟络。

    “轩辕贤侄”

    “轩辕贤侄,可婚配否,老夫掌上明珠还未出阁”

    “无耻老贼,也不瞧瞧今儿什么场合,也敢乱点鸳鸯谱。轩辕贤侄,你不必理会他,听老夫一言。老夫家中十二朵金莲,每朵都是人中之凤,绝世之姿,有空去我宗门坐坐”

    “无耻老贼,你家十二金莲,个个出了名的彪悍霸道,我轩辕贤侄岂会喜欢,女子该柔似水,温如玉,你说呢,贤侄。”

    “你说什么,柳老狗!”

    “老夫说的是事实,仙界众人皆知,并无一丝夸张,说了咋地。”

    “有种你再说一遍试试。”

    “试试就试试。”

    两个掌门撸起袖子,吹胡子瞪眼,瞧这架势是准备约战。

    但被轩辕诚当即就按了下来,打了个圆场,拍着胸脯,说不管哪派,来日必当前去拜访,这才让两大东荒一流门派的掌门心情大悦,没有了互殴的念头。

    轩辕诚这下总算见识到了他师尊的能量,简直大到超乎他的想象,已经不是他这个层次所能明白的了。

    真不愧是师尊,让弟子也跟着一起沾光。

    这万派掌门,一个个瞧他的眼神,好像恨不得都将自家闺女许给他。

    其目的不言而喻,肯定想攀关系,若能如秋氏这般结秦晋之好,那他们的宗派岂不是芜湖起飞。

    如今师尊威名如日中天,天山派更是威名远播,师尊已经坐到东荒第一盟主之位,也难怪了。

    没来东荒之前,他想象中的各大威震东荒的一流宗门掌门可没这般亲和,而该是个个牛逼哄哄的大人物,逼格很高的那种。

    今日一见,这些大人物都很是和善,亲切无比,很是客气。

    夭寿啊,这么多人都想把他们宝贝闺女塞给他,很是头疼啊,师尊他肯定不会允许我三妻四妾的,头疼。

    看来今天这酒也不用喝了,意思一下就行。

    不过得注意点,若是喝醉了,被哪个有心思的宗派给钓了鱼,那就不好了。

    他可不想第二天醒来,身边睡着某个素未谋面的哪派掌门的人

    万一发生,那不得被师尊的九十米大砍刀,砍死在这东荒。

    光想想,轩辕诚都止不住全身颤抖了一下。

    另一头,一处桃花庭院之中。

    千羽被一群长相俊美,气宇轩昂的年轻小鲜肉男修簇拥着,他们都是各一流宗派的核心弟子,个个都是天才行列的弟子。

    他们不仅天赋高超,更是长相出众,才华横溢,在东荒都算是天之骄子。

    他们之中很多都已被方浪挑中,加入了仙界学府,今日都是同各自掌门过来秋氏道贺。

    今日盟主只带了两人过来,一男弟子一女弟子,可见两人都是天山非凡之辈,否则又如何能与盟主随行。

    而眼前这位千羽仙子,更是一位绝代风华的佳人,今日红毯之中,不少年轻一辈弟子在见到她款款身姿之后,怦然心动,有种被她一把抓住心的强烈感觉。

    在他们眼里,这千羽就像是从天上掉下来一样。

    其白皙如玉的精致面庞,眉眼如黛,目似秋水,一举一动都透着动人心魄的魅力,她容貌清丽脱俗,恰似一朵濯而不妖的水莲。

    “千羽仙子,在下太白洞府李长安,今日在下要为你写首诗。”

    桃花树下,水池一旁,李长安一袭白袍,手里捏着一片桃花,一跃而起,负立飞来,翩翩公子。

    所有人都注视着他。

    看他装逼。

 第四百一十八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桃花阁中。

    李长安翩翩而来,身姿卓越,御空落于千羽面前。

    这里不少人,心里都在吐槽,这李长安是剑道天才,这次仙临剑道大会也是排名前几的佼佼者。

    但此人乃情种,素来风流,见一个爱一个,名声很一般。

    千羽仙子,千万别让此人的外表迷惑了,他是个斯文败类,剑道禽兽。

    这些话,自然是憋在肚子里。

    当众说出,岂不是结怨,再者私下说别人不是,也显得自己素质不高。

    一旁,天心剑宗云琛肚子里一阵腹诽,随即也笑了笑上前。

    “长安兄,云琛兄,真巧。”

    仙剑宗南宫雁关门弟子,牧尘慕名而来,恰巧碰到。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闻得方真人弟子千羽绝代风华,他自然也来一睹芳容,也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光明而磊落。

    今日得见,果然与天冥师兄一般,惊为天人,天山派个个都是人中龙凤。

    三大剑道天才露面,其余百余各派弟子,不少都危机感重重。

    有这三个货在,很难出头啊,更难给千羽仙子留个好印象。

    也有一部分人的心思是赢得千羽好感,若能有幸被青睐,那可以少奋斗几百年。

    这千羽可是方盟主心腹弟子,而且绝代之姿,倾国倾城,谁人又能把持的住。

    但现下的情况,好像竞争过于激烈,而且对手很强大啊,怎么办。

    要不,先一观他们的表演,然后再康康,以不变应万变,以静制动。

    在场众人个个都是天之骄子,但与牧尘、李长安、云琛三人相比,又下了一个档次,差距太大,只有碾压。

    被簇拥在中间的千羽,与轩辕诚一样,有点头疼。

    早知道这样,就该老老实实的待在阁里休息,不该出来。

    若不是被这里一院的灼灼桃花所吸引,她兴许就待在阁里调息一个晚上了,而且师尊也只让轩辕师兄出来与万派交流,也没要求她也这样。

    现下,她只感觉自己是没事找事做,闲的。

    眼前这些男子,是个个都气质非凡,身姿卓越,但又岂能跟师尊比,不及师尊之万一,所以她自然也提不起什么兴趣。

    但现在,不得不站在这里,身为天山弟子,总不好拂了他们的面子。

    “千羽仙子,请品鉴一下在下这首诗。”李长安面带微笑,令人如沐春风,

    “道友请,千羽洗耳恭听。”千羽客气的回以微笑。

    如玉般的脸庞,加上一丝清纯万分的微笑,令人心神荡漾,李长安瞬间有点陶醉了,看痴了。

    “喂,我说长安兄,你要吟诗就快点。”一旁云琛有些不耐烦道,“你吟完后,我这里也有首诗要吟给千羽仙子品鉴。”

    李长安回过神,灿灿道:“千羽仙子绝代佳人,是李某唐突了。”

    云琛有些翻白眼,这李长安就这么盯着人家看,完全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脸皮是够厚,汝之厚,我不如也。

    虽为好友,但今日见到千羽仙子后,他才知道自己心中所求,原来是如千羽这般的仙子。

    窈窕淑女,吾辈所求,就算是好友,挡了道,也得把他踢开咯,岂能相让。

    “牧尘兄,莫非你也有诗想赠予千羽仙子品鉴?”云琛看向牧尘,眼眸之中不由透着警惕。

    牧尘潇洒的笑了笑道:“那倒没有,我只是慕名而来,今日能得见千羽师妹一面,足矣。”

    “那好,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云琛暗想道。

    随即李长安吟了一首四句。

    听完,周遭众人惊叹连连,确实是好诗。

    一旁云琛同样出了一首,也赢得不少人喝彩。

    在东荒仙界,诗词向来为修士所喜好,评定一个人的才华,除了修炼外,还有这文学造诣,两者皆惊艳者,才能称的上是惊才艳艳。

    而做诗则是最为直接,也是最让大众认可的方式。

    这李长安和云琛二人各做一首,水平很高,特别是李长安那一首《桃花阁赠千羽》,确实了得。

    除了他是个禽兽外,这诗词倒是可以单独拎出来谈论谈论。

    众人都在品着他们二人的诗,千羽也跟着点评了几句,虽然她并不想点评。

    因为自从读过师尊的诗词,其他诗词在她眼里根本掀不起什么浪花,差距太大,没有任何可比性。

    师尊的诗词是皓月,其他只是荧光,在她看来,这现世的诗词中只有两种分类,师尊的和其他的。

    在仙界诗词的地位很高,但凡修仙之士都喜欢吟上一两首,毕竟谁也不想被说是粗鄙的武夫,只会打架,不懂风月。

    但万年来,诗词却趋于凋零,鲜有什么好作品,也就渐渐没落了,但却不妨碍人们的追求,诗词之美。

    渐渐的,这各派因千羽而来的聚会,逐渐转为诗词比拼大会,关注点也逐渐到了各派弟子卖弄才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