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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画家-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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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你是觉得我应该再把你塑造的更反叛一点?”

    华婕微微一笑,摇头道:

    “不是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您就怎么写就好。

    “硬立的人设,总有坍塌的一天。

    “我想提议的是您上一期推的是我一个天才,这一期做变化,不如就推两个天才。”

    “两个?”陈春晓挑眉,眼睛睁圆了,有些不明所以。

    她还要去哪里再找一个天才呢?

    “很多顶级画家提起一代人对社会的影响,一定会提及名画。

    “人会死,但艺术却能在历史中屹立不倒。

    “而另一种影响力可以媲美画作的艺术品,就是文章。

    “唐诗宋词三百首,四大名著,鲁迅……是文学。”

    华婕讲着讲着,逐渐扬起眉。

    当然还有歌曲、戏剧等等,但华婕要提的这个人,并非唱歌跳舞的。

    “你是指?”陈春晓愈发疑惑了。

    她怎么跟不上这个孩子的聊天进度了呢?

    “我建议陈主编离开劲松后,再去一趟崇明。

    “上海最近几年出了一位特别反叛的天才小作家,父母早亡,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喜欢看新闻,热爱戏剧,沉默寡言,但文采极好。

    “他叫赵桐。

    “现在新概念作文很火,甚至会影响许多大学的招生,赵桐在这个比赛中获得冠军,之后也在杂志上刊载自己创作的具有现实意义的童话小故事。

    “他正逐渐成为年轻人心中的偶像。”

    华婕记得自己上一世读书时,什么都不懂,看到有人十几岁就写出那么有趣的作品,就觉得很崇拜,单纯的觉得酷。

    那会儿班里同学都买赵桐的书,华婕甚至买过‘赵桐新’的山寨书。

    后世这位反叛的天才还有过很多出格的行为,写童话,写歌词,带队爬珠峰,去无人区漫步……一直混迹于大众视野之种,号称几十年不倒的真流量偶像。

    社会对这个人褒贬不一,也有人称这个曾经的天才早已成为江郎,已经只剩下靠特立独行博取眼球等等。

    华婕成年后就没有再跟关注过这个人的故事,但在当下这个年代,他的确成为了一代人向往的对象。

    “我听过这个孩子。”陈主编点头。

    “两个天才的故事,远比一个天才的故事更有吸引力。

    “尤其一个是画画的,一个是写作的。

    “应该会有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华婕说完了。

    陈春晓恍然大悟,眼睛仿佛被点亮,看着华婕犹如在看财神爷。

    好想法好想法。

    她已经文思泉涌,想好怎么去串联这两个孩子的故事,给读者一个回味无穷的阅读体验了。

    陈春晓口中赞叹不停,站起身被华婕送出书房。

    陈教授也听到了华婕的建议,心里一个劲儿的滴血。

    多好的搞传播的苗子啊,多懂啊,这些思路就是证据啊,不跟着他去上海,多可惜啊……

    唉唉!

    可奈何,人家志不在此啊。

    顺着向下的台阶离开,陈教授的心也在不断跌落。

    可不是滋味了。

    难受。

    堵得慌。

    看着沈佳儒老师春风得意的样子,都愤恨。

    转开眼睛,不看。

    沈老师坐上赵孝磊开的车,陈教授就改去坐华父的车,不想看沈老师的笑容,他得好好缓缓。

    ……

    沈墨跟着华婕一起走下楼,看一眼少女,他拉住她问道:

    “累不累?”

    华婕转头,方才跟陈教授、陈主编他们讲话时的兴奋劲儿一消,整个人都蔫了下来。

    跟人聊天说话真的太耗费心神了,她可能是个内向的人,与人交际后,感觉电量都耗光了,累累哒,都不想说话了。

    那些搞商务的人,一天从早到晚见好几拨人,开好几拨会,难道不会晕倒吗?

    沈墨想了想,迈前一步走到门口,对等在车上的人道:

    “我和华婕喝口水整理下东西,晚半个小时到,长辈们先吃先聊吧。”

    “行,你们一会儿怎么过去?”华父透过车窗问。

    “我们骑自行车过去。”沈墨道。

    “好,一会儿我短信发你地址。”华父道。

    “好的,华叔叔。”沈墨。

    华父点了点头,率先开车载着华母、法国人和陈教授出发了。

    赵孝磊则载着陈主编、陈安通和沈佳儒,紧随其后。

    离开了翻译的埃米尔坐在车上,尴尬的面对陈教授微笑。

    华父车开的狂野,瞬间让法国人见识到了中国东北的彪悍,他好害怕。

    好思念自己的翻译陈春晓,陈主编说好了给他当地陪,结果一起出发去吃饭,居然都不跟他坐同一辆车。

    他好慌。

    ……

    ……

    华婕靠着门框,眼巴巴看着自己亲爹和沈墨亲爹的车呼啸离开。

    身体软趴趴杵着,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

    她今天一定是做了很多事,说了很多话,不然怎么会这么累啊?

    沈墨转头看了眼华婕,这家伙仿佛一个快化成水的冰棍,眼看着就要瘫到地上去。

    他二话不说拎起她后脖领子,像拽小兔子般拽着她往屋里走。

    腿往后一蹬,将大门关上,他道:

    “去睡一觉,20分钟后我喊你,然后再骑自行车载你去吃饭。”

    “都不想吃了。”她软趴趴道。

    “那不行。”沈墨见她走路拖着脚,干脆拉着她手臂往肩膀上一扛,背起面片一样的少女,蹬蹬蹬走上楼。

    华婕瘫在她背上,大概是自己胸’部还不够雄伟,她居然觉得少年的背有些硌得慌。

    想调整调整姿势,结果才扭啊扭的动了一下,就被沈墨低声喝止了。

    她只好乖乖不动,直到被他送到属于她的客房。

    沈墨一把将她甩床上,掀起被子盖上她,命令道:

    “闭眼睛!

    “睡!”

    华婕嘿嘿一笑,方才倒在床上的那瞬间,她忽然想到了一个古早言情常用的形容词‘破布娃娃’。

    害臊的拉起被子,她嗯了声,便闭上了眼。

    沈墨帮她关上门,华婕很快便睡着了。

    今天真的好累哦。

    ……

    睡醒后,华婕甩开被子跳起来,冲出房间跑下楼梯,特别有劲儿。

    裹上羽绒服,便跟着沈墨出门了。

    少年坐在自行车上,右脚踩着车蹬子,左脚支在地上,转头朝她一扬下巴,酷酷的道:

    “上车。”

    真像偶像剧画面啊。

    华婕二话不说坐上车,少年左脚一点,踩上车蹬子用上劲儿,大腿肌肉绷起,自行车便载着华婕风驰电掣的离开了小区。

    华婕坐在他身后,看着少年戴着她给买的围脖,她给买的耳包,她给买的短款羽绒服,脚上穿着她给买的鞋子……

    她在很认真的打扮沈墨诶,酷酷的少年居然也不叛逆,就乖乖的穿着她送的衣裳招摇过市。

    真幸福啊,仿佛在养成美少年。

    美少年还愿意配合。

    心里暖洋洋的,忽然就忍不住了,她一把抱住他腰,双臂一收,居然圈个满怀。

    沈墨肩膀那么宽,人那么高,腰却是细的。

    这大概就是少年吧……

    少年被圈住后,身体仿佛僵了下,却并没有开口训斥她不许。

    就这样任她抱着,骑的仍然飞快。

    所有景物都风驰电掣的向后掠去,华婕又将脸贴在少年的背上,蹭啊蹭……蹭啊蹭……蹭啊蹭……

    “喂!”忽然一声洪钟震喝。

    华婕猛地睁开眼,恍然惊醒,一时还反应不过来自己是谁,自己在哪儿。

    然后,抬起头发现,她正拽着一只热乎乎的大手,脸还贴着这只手的手背。

    “???”

    “!!!”

    华婕烫手般甩开拽着的大手,抬头一望,正对上沈墨的眼睛。

    她这才反应过来。

    x!

    她刚才居然是在做梦!!!

    沈墨将被她甩开的手插进裤兜,将自己方才不自然的表情收敛,然后踢一脚床腿,道:

    “快起床,给你5分钟,我们出发。”

    “……哦。”华婕不甘的鼓了鼓腮。

    只是个梦啊……

    吐出一口气,她甩开被子跑到这一层楼的卫生间,上了个厕所,洗了把脸。

    彻底清醒后,才下楼穿羽绒服。

    沈墨递过来一杯温水,她咕咚咕咚喝掉半杯,两个人这才出门。

    华婕是坐爸爸的车过来的,压根儿没骑自行车,只能是沈墨载她。

    当少年一腿支地,目不转睛望着她朝他走近时,华婕好恍惚啊。

    这次是真的了吧?

    掐了掐自己,会疼。

    而且空气冷飕飕的,绝对真实。

    坐上车,少年一蹬腿,自行车再次起航。

    华婕望着少年的腰,抿紧嘴唇,皱紧眉。

    她怎么有一种,得到后又失去的不甘心感觉呢?

    她刚才明明都拥有这个腰了啊!

    还抱了,还蹭了呢……

    自行车驶过一片有浮雪的路面时,晃了下。

    “你拽着点我。”沈墨声音闷闷道。

    “……哦。”华婕伸出手,扯住了他衣服下摆。

    “冻不冻手?”他又问。

    “……还好。”她戴手套了。

    “你把手插到我兜里。”他道。

    “……”华婕抬头看了眼少年的后脑勺,这才将右手插进他右边衣兜里。

    手一钻进去,立即感觉到温暖。

    她展开手,隔着自己的手套和沈墨的衣裳,轻轻一扣,便压在了他腰上。

    少年大概怕痒,下意识肌肉收缩了下,身体也有一个躲闪的小动作,但很快便平复下来,任她手掌贴着他腰,把着他腰。

    自行车顶着风,速度不减。

    少年宽阔的身体,帮少女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寒冷。

    华婕双脚’交叉在一块儿,轻轻晃了下。

    嘿嘿。

    这样也行吧,虽然没有像章鱼一样的抱抱,但……她至少摸到腰了!

    不亏。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沈墨脸被风吹的通红,但热热的一点不冷,也可能不是风吹的……

    ……

 131、草原人的热情

    劲松市西边是大草原;东边是广袤群山,北边是俄罗斯,南边是丰富的湿地地貌;属于风景非常好的北方小城。

    因为紧邻大草原;所以城里城外住着许多蒙古族兄弟姐妹;城市中也蕴藏着不少草原文化。

    华父今晚招待客人,选择的便是一个蒙古包风情饭店。

    宽敞的大院;要不是有个能并行两辆车的大门;还以为是个草场呢。

    法国人埃米尔下车后;看着整个大院外围着的一圈木篱笆;绕到后院发现了巨大的马棚;远处还有马场和羊圈牛圈;忍不住赞叹。

    在中国的城市里,居然就有这样农场般的自然环境。

    而每个圆房顶,装饰的如草原蒙古包的房屋建筑;更是吸引了埃米尔的注意。

    这种独特的文化符号;最能征服埃米尔这样的老外;而城市边缘的地广人稀和亲近大自然的气氛;更加让他赞叹。

    头顶藏蓝色的天那么清透;星星无数;点缀穹顶。

    干冽的冷空气让人精神抖擞;风吹落房顶的浮雪簌簌拂过面颊时,不自觉抖的那个激灵更引的埃米尔微笑。

    不一会儿的功夫;他又在院子里发现了蒙古族人冰雕;见冰雕里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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