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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游戏满级后-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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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的那一番迷茫,其实与筑基并无关系,只不过是即将筑基前的一番思索而已。
灵气旋造成的动静被叶抚限制在三味书屋的范围内,直到将三位书屋里的灵气抽得一干二净了才缓缓消散。
胡兰欣喜不已,捏着拳头眉毛都笑弯了,一个劲儿地说“先生,我筑基了,我筑基了……”
叶抚稍稍夸赞了一番。他知道,胡兰一直期待的就是这个,这番高兴也是正常的。
胡兰成功筑基了,这意味着她正式踏进了修仙之路,也意味着他们改出发上路了。
趁着胡兰将自己的喜悦分享给秦三月的这段时间,叶抚出了趟门。
一路便朝着李记火锅店去了。
现在还很早,李记火锅店还没有开张,叶抚就从后门走了进去。店里的伙计知道叶抚和掌柜的关系很好,看到叶抚来了便去把李四喊了出来。
李四正忙着调料,身上还挂着挡油烟的围布。
“先生,你这么早来……是为了道别吗?”前些天,叶抚便和李四说过这件事,李四猜应该就是这件事了。
叶抚笑着点了点头,“是啊,马上就要出门了,就过来和你说一声。”
李四说“本来想送送先生的,但是现在……”
叶抚摇摇头,“又不是什么一去不回,哪里说得上送。我也不过是不想走得没有声音而已。”
李四一想到未来半年都每个说得开话的人,不禁觉得有些遗憾。
“我想麻烦李掌柜一些事情。”叶抚说。
李四抬目认真说“先生尽管说。”
叶抚从怀里掏出一把钥匙来,“我们不在书屋的这段事情,还请李掌柜抽空去书屋看看有没有野猫野狗爬进去做窝。”家里进野猫野狗在黑石城可不是什么吉利的事情,叶抚也就入乡随俗了。其实有梨树在,叶抚也不需要担心这些,之所以和李四说这个事儿,主要还是为了添份人气儿。
李四没有多想什么,接过钥匙便说“放心吧,交给我就是了。”
叶抚笑着说“有李掌柜在,我自然放心。好了,也没其他什么事儿了,就不打扰你了。我得回去收拾东西了。”
李四点点头“先生一路小心。”
叶抚转身走着,到了门槛他想起什么,回过头说“我酿的酒都放在主屋后面作坊的地窖里,李掌柜想喝里,去拿就是。”
“那先生到时候可不要怪我贪杯啊。哈哈——”李四爽朗一笑。
叶抚招了招手,大步离去。
走着走着,叶抚想着顺路,就去了趟城主府,给尚书打了个招呼。尚书自然是一番挽留之词,但也没有多说其他,毕竟这种事情他也没多说什么。
差不多后,叶抚回书屋前又去了趟旁边的竹林。他觉得这一出门就是半年甚至更多,跟着正儿八经的邻居说一下在情理之中,然后让其帮忙照看一下书屋。食铁兽非常大方地应了下来,又送了叶抚一些东西,几根品相极好的紫竹和一块蕴藏着雷意的原矿。
回到书屋后,胡兰已经从兴奋劲儿上下来了,倒是开始伤感起来,说着些不舍得的话,请求叶抚明天再走。
叶抚没有同意,他是个说走就走的人,该打点的都打点好了,多留一天也没什么意义。胡兰只好苦巴巴地接受下来。
叶抚出门时,秦三月就知道他回来后就是出发的时候,所以便开始收拾东西。要带上路的东西是提前就准备了的,所以只需要装包即可。对于装包这块儿,叶抚是用了家乡地球的方法,他之前去布衣坊做衣服的时候,就特意做了三个背包,拉链难得做,就用紧松带的办法,反正手工技艺摆在那儿,做出来的背包自然是很好的。
一趟出门要带的东西除了一些日用品,就只有盘缠和衣服了,所以说并不多,但是三个人的加在一起来也还是不少。大大小小三个背包是塞得满满当当的。
秦三月比较细心,临走之前还特意把书屋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顺便检查一下,有没有什么地方落下钱。于她而言,出远门的话,钱还是要随身携带着。她想明白了,即便是在外面有被打劫的风险,也没必要留钱在书屋里。因为,需要抢钱的不可能打得过他们,而打得过他们的又不需要抢钱,所以不论如何都不会被抢钱,还是带在身上更让人安心。
东西都是收拾好了的,所以叶抚回来后就只需要背起背包出发就是了。
胡兰因为带着木剑“大剑仙”,并且原则性、底线性地认为,剑这等器物,一定要背在背上才符合其身份,所以她宁愿把背包背在面前,也要大大方方地把“背上负剑”这件事给表现出来。叶抚没有说什么,毕竟胡兰现在好歹也是个筑基修士了,一个背包怎么背都是没问题的。
而秦三月因为可以操控过道风帮她拖着背后的背包,也很轻松,所以这趟出门,其实真的就是去旅游的。
大包小包地背着,邻里看到了,也就知道他们要离开了的。叶抚所说的理由是“出门游学半年”,一众邻里也没当什么永别的事情,只是说一些“路上小心”和出门在外要注意的人和事之类的事情。
就这一点便可以看出来,叶抚几人在这条街还是挺受欢迎的。尤其是秦三月,平时里她没少帮这家忙,那家忙的。好几个老人扯着她就当是自家孙女,一番认真地叮嘱后才放她离开。
告过别,走起路来才算是轻松许多。
但是,走了没几步,叶抚就发现,原来秦三月还是个“强迫症”。
走几步,她就问“门窗都关了吗”、“晾的衣服都收了吗”、“厨房的水缸放空了吗”、“被褥有好好放进柜子没有”。每次,惦记着惦记着她就忍不住要回去看看。还是叶抚,十分地耐着性子跟她说都好了,什么都弄好了,才算是安心地走到了城里驿站。
搭上前往洛云城的马车后。车轮滚滚之间,便离开了黑石城。
叶抚心情很好,重拾年轻时的习惯,打算写一些游记聊以消遣。
马车上,他翻开装订好了的空白纸张,一笔一划写下
“天元纪一千五百三十二年五月廿四,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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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更求订阅)
五月。由黑石城前往洛云城的官道上。
马车颠簸,阳光正好。挂在马车车窗上的花布帘子时不时便被轻风吹开一些,然后外面的阳光一缕一缕地洒进来,照在车中一行人的脸上,映衬出些许金黄明快。
马车里并不止叶抚三人。这是一辆六人座的马车,有后、左右三侧位置,前边儿由两匹红棕马拉着。
除了叶抚三人,还有一位老人和一对夫妇。老人坐在后侧的位置上,叶抚坐在他旁边,那对夫妇坐在左侧,秦三月和胡兰两人坐在右侧。大概是早早赶车,那对夫妇脸上都带着倦意,依偎在一起,紧紧抱着行李细软,女人靠在男人肩上,男人靠在女人头上,微微沉沉睡着。马车时不时颠簸一下,男人会眯开眼瞧一瞧,发现没什么事儿后又重新闭上眼,女人则是舒服地睡着,不被惊扰。一副温馨和谐的画面。
刚上了车,稍作歇息后,叶抚就拿出提前装订好的册子开始记录他的“旅游日记”,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全然将这处出行当做是一趟长途旅游了。像是写日记的那般,标落时间,“天元纪一千五百三十二年五月廿四”。天元纪是这方世界的统一纪令,也就相当于年号。虽说各个国家都有其不同的年号,但是为了避免时间上的错乱,由儒家统一制定了年号,称作纪令,如今便是天元纪一千五百三十二年。就单单这一方面,或多或少看得出来儒家在修仙界的地位。但凡能够统一制定标准的势力,总不会差的。
叶抚知道出门在外,使用毛笔,不论是怎样的规格总有些麻烦,所以临行前就自己研究,按照地球老家钢笔的原理做了只笔。写起来还算顺手,模样也还是中规中矩。起初秦三月和胡兰倒是好奇他做的这笔,但是怎么使都使不惯,还是老老实实地用毛笔。
用这简易钢笔就着墨水在纸上写字,有些时候总会让叶抚有在地球老家的感觉,难免还是有些怀念,以此缅怀一下也是极好。人嘛,总是得要点生活的调剂品。睹物思念也好,着手缅怀也罢,总归是聊以慰藉的事物,有是极好,没有也罢。
即便是出门,平日里的读书和功课也依旧是少不得的。读书这件事,只有成为习惯才是正儿八经的读书。秦三月比起胡兰来更容易沉下心,上了马车知道已经是离开黑石城了,就不再去惦记书屋里的闲杂琐事,解开背包的绳索,从里面取出本书来,便安安静静地读着。有轻风拂过发丝,有阳光洒落肩头。恍然看去,她便是坐着就是一片祥和宁静的文学少女。
乍一眼看去,叶抚才发觉秦三月在书屋呆了两个多月后,模样秀气了不少,加上时不时撩卷起垂落眼前的头发的动作,倒是挺符合“文学少女”的气质和形象。
至于胡兰则是扭着身子,缩着小脑袋微微揭开帘子一点点,一对眼睛打量着马车外,官道旁的景色。因为筑基前,她准备十分充足,所以筑基完成后很快就稳定了身体的气机,看上去也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带着一对好奇的眼睛看世界。
“阁下应该便是城里三味书屋的那位先生吧。”
突然,一道苍老但中气十足的声音在耳旁响起。叶抚稍稍抬头看去,看到身旁的老人带着温和的目光看着他。
“老先生知道我吗?”叶抚笑着点了点头。
老人笑了笑,他一笑起来脸上的褶子便挤在一起,尽显岁月痕迹,“先生是除了那陈老头,黑石城唯一的先生了,名声又好,即便是我这住城北的老头都听闻过。坊间都说先生着装打扮稍有不同,比较清凉,但是待人温和可亲,如今一见的确如此。只是不知,先生这趟出门是为何?”
叶抚轻声回答“打算带着两个学生出门游学一段时间。”
老人点点头说“出门走走也是不错,总要比一直呆在这小城里好。”
叶抚随声应和“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
老人听此一言,不由得低目稍稍沉思,咬文嚼字片刻后,觉得很在理,而且通俗明了,心想这做先生的说话终究要好听一些,暗自记下这句话,打算用以教训自家不爱出门的孙儿。
“老先生呢,出门又是为何?”叶抚闲聊般随口问。
“我啊,打算走一趟洛云城,把陈老头的遗什送回他本家去。”老人眼中闪烁着追忆的色彩,轻声慢语之间,给人以淡淡哀伤的气息。
叶抚听此,稍稍停笔,然后问“陈老夫子不是黑石城的人吗?”
老人闭眼摇了摇头,然后才缓缓睁开眼说“和先生你一样,陈老头也不是黑石城的人。”他这番话,隐隐透露着深意。说着,他不禁又叹了口气,“几代人了,黑石城从来没有过本地先生,都是外地来的。”
叶抚明白,老人也只是注意到了黑石城没有出过本地先生,或者说出不了,但也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叶抚回到先前的话题,“陈老夫子的家人呢,不自己来取回遗什吗?”
老人再次叹息着摇了摇头,“陈老头为黑石城教了大半辈子的书,可惜命不待人好,落到头都没能清闲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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