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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明-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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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肃典依旧面无表情地反问道:“我为何要讥讽你?那儿……。”

    钱肃典手指着北面,眼睛看着吴争道:“那儿有我的亲侄、我刚刚视如兄弟的夏守淳、还有相处才一月的兄弟们,而你……也是我的侄女婿。我为何要讥讽你?”

    “攻打苏州城,这是我们共同的决定,不是你一人的错。我为何要讥讽你?”说到这钱肃典哽咽起来,“我只是想,能与他们死在一块儿……行吗?”

    吴争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搂着钱肃典的肩膀道:“谢谢!”

    ……。

    很多时候,历史的进程就是因一些小人物来改变。

    这些小人物单独摆放出来,根本不值一提。

    但如果放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和时间,那就足以改变历史。

    吴胜兆不是个小人物,因为他有八千人马。

    可他在吴争眼中,就是个无耻到极点的卑鄙小人。

    卑鄙小人也可以称为小人物。

    所以,吴胜兆改变了这场战局。

    他的出现,彻底颠覆了原本注定的结局。

    吴胜兆在吴争所派斥候口中得知,那个曾经申饬、罚他俸的洪承畴也在苏州城中时,确实激起一种想冲进城去以报一箭之仇的冲动。

    但这还不能真正让吴胜兆不顾一切。

    真正让吴胜兆不顾一切的还是吴争以死士为先登,攻破南门,全军攻入城中这个消息。

    这让吴胜兆心中大急。

    如果真让吴争攻下了苏州城,而自己按兵不动,那不但说好的官位、爵位没了,不定吴争记恨自己,挥师前来灭了自己。

    这么一想,吴胜兆确实坐不住了。

    他是这么激励身边将领的,“都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老子带你们从辽东到江南,一路在吃屎、受气,为什么?还不是没跟对人!老子本来还不信,现在信了,这小子还真有种,真敢攻进苏州城去,也罢,咱不能眼看着功劳都让他占了去,走,随老子杀进城去,抢他x的!”

    于是,八千大军拔营向苏州城东门呼啸而去。

    可问题是,吴胜兆避战,大军驻囤在真义以西,与苏州城还有数十里远,这就是吴胜兆没有及时赶到战场的原因所在。

    可吴胜兆是万万没想到,吴争这不攻进城,还是好汉一条,一旦攻入城,就成了待歼的死鱼啊。

    要是吴胜兆知道是这样的情况,恐怕打死他、不让他姓吴,他也不敢率兵悍然进攻苏州东城的娄门。

    哪怕到了战斗结束,吴胜兆也一直以为他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

    天色将黑之时,明军的兵锋突进最北的,就是西侧钱翘恭部,他所率的三千骑兵和池二憨部作为尖锋,共计五千人的部队已越过文庙。

    这是经过一天,明军在付出上万条人命之后,突进最北的一处了。

    其余四路,都被清军死死地挡在从东城葑门至西城馆驿一线。

    夏完淳所率义军伤亡最大,他遭遇的正是洪承畴部署在衙署周边战力最强的那五千八旗军。

    入城时,上万的义军,此时所剩不足六千人,减员过半。

    吴争已经麻木,因为败亡已成定局。

    他下的最后一道命令,就是增援夏完淳部。

    而身边仅有钱肃典的六百骑兵,当然,除了钱肃典,还有他自己。

    吴争想过逃的,面对覆没,活下来,比赴死重要,这个道理吴争懂。

    好死不如赖活着,这道理,吴争也懂。

    可吴争话到嘴边,说出来的却是,“全员增援夏完淳部。”

    这便是不死不休。

    在这一刻,吴争突然明白了叔叔当时赴死的心情。

    在这一刻,吴争突然明白,其实人活着和死去,都不重要,对于这个世间,自己不过是个过客,少了谁,都不再重要。

    重要的是,能和这群人,一起去死!

    死,反而是种解脱,让自己的内心舒畅,不用忍受日以继夜的煎熬。

    吴争走下城墙,在亲卫手中接过缰绳,策马冲锋的那一刻。

    突然想起自己的前世,想起自己的妻女,想起从楼顶跃下的那一刻。

    吴争在心中苦笑,自己原本都想给亲人一份幸福,却都被自己的一念之差,给毁了,最后自己所选择的,还是一样的逃避。

    或许自己从来就都是一个失败者,那么,就让自己随着自己的心意……走吧!

    但愿来世……好运。

    这句话,吴争已经是第二次说了。

    六百零二骑,义无反顾地驰骋耐去,如同一阵烟云卷向文庙方向,如梦、似幻,更象一道拍向岸边巨石的波浪,哪怕粉身碎骨,依旧不怨无悔。

 第二百十九章 人都喜欢笨人

    洪承畴此时的心情很轻松。

    甚至连一丝欣喜都没有。

    在他看来,这个胜利是可以预料的、应该的。

    没有什么可能拿来炫耀的。

    就象一头大象,踩死一只蚂蚁一般,理所应当。

    甚至他还对这支明军的主将,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吴争,有了那么一丝欣赏。

    胜利者对失败者的欣赏。

    就象猫对爪下那只垂死小老鼠的欣赏,真可爱、真顽强、真有意思!但无济于事!

    在听闻绍兴府出了个吴争,三战三捷,甚至连豫亲王多铎都在他的手下吃了大亏,洪承畴当时有些动容,甚至有所警惕。

    但在听闻吴争只有十八岁时,洪承畴就释然了。

    在洪承畴看来,才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就象他自己,也是靠阅历的积累,才有了今日的成就,任何先天的都是不可靠的。

    天赋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只有靠经验和阅历地累积,那才是真正可靠的。

    而多铎恐怕是一时大意、骄狂,才不慎着了吴争的道。

    哪怕多铎在洪承畴眼中是个对手,也不妨碍他对多铎能力的推崇。

    洪承畴在走神,他有资格走神。

    因为,最多一个时辰,赶在天色全黑之前,清军就能击溃这支明军。

    洪承畴希望吴争能逃。

    他甚至在心里发誓,绝不派军队去追击。

    不是他突发慈悲,是因为洪承畴心中有个愿望,他希望残明别灭亡得太快,再给他一点时间,他需要足够的功勋,去顺天府那个朝堂上站得更稳。

    ……。

    吴争的耳边不断地响起明军士兵的哀号。

    每一声哀号,都表示一条生命的终结。

    在这个血肉磨坊中,任何人负伤倒地,都无法幸存。

    就算运气好,没有被敌人补刀,也会被不知敌我的脚踩踏至死。

    可以想象,双方近五六万人,拥挤在南边三分之一的城池街道搏杀,这是一种怎样的拥挤。

    每一刀挥出,都不会落空,或者听到轻脆的金属声,那是被格挡了,要么就是“噗”地沉闷声,那是刀入人体的声音。

    到最稠密处,双方士兵甚至不能挥刀,因为每一刀挥出,先伤的是自己人。

    士兵只能采取妥协的办法,拿刀从腰间向前捅。

    不用使力,只要对准方向,后面的人群会带动你向前顶去。

    而往往,在捅穿对方的同时,对方也捅穿了你。

    然后二人双双倒下,死去。

    在意识消失之前,双方甚至能看清楚对方的脸,深深地,烙印在睁大的瞳孔里。

    战争,就是这么残忍。

    残忍到让自己变成野兽,拼命地杀死对方,杀死更多的人,而心里没有一丝愧疚。

    吴争也在杀人,他是杀人的好手。

    虽然没有池二憨出刀快,没有宋安射箭准。

    但吴争比池二憨灵活,比宋安力气大。

    这个比法有些无赖,就象与和尚比谁头发多。

    但如果将这两点结合在一个人身上,就能想象些吴争的身手。

    半个时辰之间,死在这小子手上的不下十七人了。一直跟随、掩护着吴争右翼的钱肃典默默地替吴争记着数。

    倒不是吴争需要这份军功,也不是钱肃典吃饱了撑的。

    是钱肃典确实被吴争杀人的刀法所吸引。

    吴争的出刀就象是专门为杀人而练的一般。

    快、准而带着一丝诡异。

    在这种拥挤的场面中,吴争的长刀依旧挥舞得如行云流水。

    钱肃典相信,如果地方再大些,再宽敞些,吴争所杀的人数,将会再多上五成。

    在这一刻,钱肃典心中除了佩服之外,还有些……可惜。

    可惜啊,这样的人……不该就这么死了。

    但老天不会理会弱者的乞求。

    它听不到,也不想听到。

    这一刻,所有明军,包括吴争等人在内,就是弱者。

    五路突进的人马,能坚持着的只有最西侧的钱翘恭部、最中间的夏完淳部,就是吴争增援的这一路,其余三路都已经力不从心,渐渐往后退却。

    这便是全军崩溃的预兆。

    任何一路的后退,都会让没有后退的,陷入重围,何况是三路。

    满身是血的夏完淳竭力地嘶吼道:“吴大人……吴争,退啊!留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别送死……啊!”

    分心的一瞬间,夏完淳的左臂被捅穿,夏完淳“啊”出一声的同时,奋力捅穿了对方的肚子,然后一脚踹翻对方,强带出的刀尖,令夏完淳再一次“啊”出声来。

    吴争奋力冲向夏完淳,身边的亲卫,以自己的身体为吴争挡住了从两侧捅来的刀。

    生生挤近夏完淳,吴争背靠着夏完淳,喘着气道:“真不好意思,你本该还能再活上一年的。”

    夏完淳正被左臂的伤痛所扰,听不明白吴争在说什么,大声道:“你说什么……吴争,你就是个蠢货,这下好了,谁都出不去了。”

    二人看不见对方的脸,也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

    可从对方抖动的背脊,都能感受到对方在笑。

    笑,是一种止痛良方,也是一种最好的调剂工具,能让人在短时间内忘记恐惧、焦虑,从而有更多的力气、速度挥刀。

    挥刀,只为杀人!

    钱肃典已经挤不进去了,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亲侄,准侄女婿就这么陷入重围。

    他发疯似的在挥刀,杀人。

    这个时候,只要参战的任何一个明军士兵,都知道败亡是肯定的了。

    他们不想退、不甘心退,也不敢退。

    人挤人的环境中,谁退那就必死无疑。

    既然退就是立死,不如抵抗还能多活一会。

    就是在这种心态下,五路明军竟然没有一路崩溃,虽然在后退,但依旧在坚持。

    洪承畴怎么也想不到,都已经煮熟的鸭子,会飞!

    天色已经开始黑了。

    明军的败象已露。

    让洪承畴意外的是,明军那个小年青主将,竟不逃,反而冲进来送死。

    这让洪承畴对吴争的欣赏又多了一点。

    这与立场无关,只与人性有关。

    人嘛,都欣赏笨点的人,太聪明的没有人喜欢。

    因为比自己笨的人,对自己构不成威胁,而比自己聪明的人,会本能地生出戒备之心。

 第二百二十章 宜将剩勇追余寇

    洪承畴认为吴争够笨,打不过就跑呗,动不动就赴死,这不是英勇,而是蠢、笨。

    但洪承畴又很欣赏这种人。

    因为人总是欣赏那些自己做不到的。

    自己做不到,虽然自己也努力地去做过,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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