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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病娇的白月光-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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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也是。

    时渺将自己的未来搭了进来,现在唯一会的,就是写文。她的文笔很好,只是故事风格和当下市场背道而驰,只能试着改变行文风格了。

    傅挽将原本准备好的新书删掉了。

    然后,熬了三天三夜,将网站热销榜上所有的文的开篇都看了一遍,研究出当前最火几个元素。

    于是傅挽有样学样,和大部分热销榜书一样,将几个最火元素词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又长又夸张的书名。她满意地看着自己起的书名,觉得就算是靠着这个书名,也能立刻成为畅销榜第一名。

    为了验证效果,她写完了俩千字就发布了。

    果不其然,半个月过去,她的书成功爬上了新书榜第一名。

    人生,玄妙如斯。

    市场,玄妙如斯。

    ……

    放鹤图书集团。

    谭乘之坐在黑色电脑桌前,左右边放着一杯手磨咖啡,右手边是刚刚签完的商业文件。男人穿着白色衬衣,黑色西服长裤,挺拔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眼镜,眼镜内是一双古典的深邃凤眼。

    此时他的一只手握着鼠标,另一只手微微屈起,微微敲击桌面。

    秘书敲门进来,“总裁,新项目的会议还有十分钟。”

    男人如梦初醒,看了一眼手表,起身朝外走去,“走吧。”

    秘书点头,跟在谭承之身后,一直走到门口他的表情才顿了顿,开口道:“有一部分文件似乎还在总裁那,我去拿来。”

    谭承之下意识点了点头。

    秘书走得很快,他看着秘书的背影,脸色微微一变,下意识想要追过去,意识到来不及了便又顿住了脚步。

    秘书走到谭承之的电脑桌上看了一眼,一眼看到了电脑桌上的文件。他低头拿起文件的时候,下意识扫了一眼电脑屏幕。

    ……等等,画风怎么有点不对劲?

    他抬头看了一眼,上面是花里胡哨的一个网文封面。

    仔细一看——

    《一胎十宝:总裁爹地狠宠小娇妻》

    秘书:瞳孔地震。jpg

    他一把捂住自己的嘴,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门口,要是总裁知道他知道了他的爱好,他在公司肯定是待不过明天了。

    还好还好,没人知道他知道了总裁这个秘密。

    他抱着文件立刻出门,顺便将办公室锁了起来。

    做完这一切,他才老老实实走到电梯口,跟着总裁下楼。

    电梯的镜子里照出谭承之的样貌,男人身材高挑,身量清瘦,白衬衣黑西裤,金丝眼镜白净肌肤,看起来斯文体面,有股子说不上来的古典书香气。

    放鹤图书集团的前身是古代的放鹤书坊,谭家也是世代书香,有这样的气质倒是很正常。

    谁知道看起来这么斯文的总裁,私底下好的是那一口呢。

    秘书觉得自己快要憋笑憋死了。

    谭承之只扫了对方一眼,神色微冷,“等会再走神,工作就别要了。”

    秘书神色一凛。

    仗势欺人,真是有效呢,秘书哀伤地叹息了一口气。

    谭承之开完会回去,天色已经很晚了,他让秘书先下班了,自己则留着看文件。一直看完最近要审核的文件,这才揉了揉太阳穴,站起来走到了落地窗前。

    夜里的粤城极为繁华。

    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粤城积攒了全国不少人。这样高度发达的地方,不光是工业制造业飞速发展,文化产业也几乎都聚集在这样的一线城市。

    放鹤图书集团是粤城最大的一家文化产业公司。

    做图书起身,实则旗下有网文游戏动漫视频等诸多子公司。

    这个世界瞬息万变,放鹤图书作为一家从国家还没工业化便开始经营的书坊,到如今的集团,一直都在竭尽全力紧跟潮流,唯恐被世代抛弃。

    可是怎么可能会有永远不会被时代抛弃的东西呢。

    他看了一眼远处的灯火璀璨的高塔,还是回到了电脑桌前,对着电脑打下了一个评论。

    乘之:【作者的风格变了,我应该替作者高兴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反倒是高兴不起来。】

    对面没有人回复他。

 第554章 文艺抑郁过气女作者vs文化产业大佬

    傅挽本来是不想看评论的,但是……

    这该死的好奇心。

    她登上号,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ID。嗯,是她的老读者,但是她说……

    傅挽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好比了爱心。然后开始继续写稿,这篇正好掐中新媒体火题材的文虽然招来了非常多的吐槽,但是更多的是喜欢这本书的人。

    一时之间,时渺快要回到了她最火那几年的热度了。

    但是这本书一直写到大概五十万字的时候,傅挽开始对书里所有的角色产生共情,她没有办法再像刚开始的时候一样,只让主角一味获得特权一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文崩起来快得如同雪山崩塌,眨眼之间,彻底倾覆。

    冲着甜爽而来的读者们纷纷不满,之前吃瓜的时渺黑子趁机而动。一时之间,时渺之前那个号的微博直接沦陷,足足把时渺骂了上万条评论。

    写书真是个对心理素质要求极高的行业了。

    傅挽倒是一点一点调节好了时渺的心态,说难听点,傅挽之前在每个世界的经历其实都比现在的时渺艰难。但是那时候,她背后总是有阿景陪着她的。

    她从来不是什么坚强的人,但是这么多任务下来,她好像渐渐变得坚强了起来。

    【时渺:抱歉,我会尽量找回之前的状态。】

    这条微博发出去,她又被骂了一万条评论。

    傅挽这回却是彻底狠下心断网了,就连的发布,也只交给自己最熟悉的读者,坚决不去关注半点关于的评价。这本书后期虽然崩了,但是到底也没有烂尾。

    写完这本书之后,傅挽暂时不差钱,并没有立刻动笔。

    她打算出去散散心,思考一下,时渺到底想要过什么样的人生。

    说走就走,这年秋天,她便带着行李箱去了各地旅行。

    云城风景优美,是不少文艺青年喜欢去的地方。傅挽在这里的一家客栈住了下来,这是个布置得十分小清新的民宿,每天自己做饭,窝在阳台上看书。

    更多的时候,是顺着乡间的小道吹风。

    河滩上成片的鹅卵石,不少农民行走在不远处的田埂上,还有好几个居民在河边钓鱼。时渺就坐在河边的草地上,手里捧了本《浮生六记》,微微眯起眼看书。

    远处有个穿白衬衣的男子坐在草地上吹埙。

    声音顺着风吹过来,悠扬里藏着几分苍凉。

    傅挽微微屈起膝盖,拨了一把被风吹得扬起来的长发,侧目朝着那边看了过去。对方若有所感,朝着傅挽看过来,四目相对间,像是有什么猛地炸开。

    她几乎可以确认,对面的人就是她要找的人。

    就在傅挽迟疑,要不要过去看一看的时候,男人忽然站了起来朝她走来。

    他身后是层叠青山被云雾晕染,风吹过簌簌的茅草,溪流清澈而欢快,黛色的鹅卵石层层叠叠。男人的白衬衫被风吹得微微鼓起,越发衬得他风流儒雅,像是一幅山水画。

    真是养眼。

    “你好,可以交个朋友吗?”男人语调很温和,但是嗓音偏冷,有些沉稳清冷的味道。

    “好啊。”傅挽不动声色。

    对方在傅挽身侧坐下来,微微转动手里的陶埙。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傅挽手里的《浮生六记》上,微微顿了顿,才道:“不是翻译版。”

    傅挽这才拿起书,笑了笑,“翻译过的就像是别人嚼了一遍的,索然无味且恶心。”

    男人低头时,下意识推了推金丝框眼镜。

    傅挽看了眼远处的山峦,“你叫什么?”

    “谭承之。”

    傅挽觉得有些耳熟,却只是开口道:“时渺。”

    对方沉默了一会才道:“时渺?《天地悠悠》的作者?”

    傅挽微微一愣,《天地悠悠》是时渺的第二本书,不同于第一本书的文笔青涩与知识浅薄。写第二本书的时候她参考了非常多相关于古代文人以及科考相关的书籍,以陈子昂为原型,写了一个侠气与文人风骨并存的女主,女主终其一生都在为社稷与黎民奔走,最终却死于民众流言与君臣猜忌。

    可以说,是个非常惨烈的悲剧了。

    她撑着下巴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乘之?”

    对方轻笑了一下,“是。”

    乘之是她的老粉,但是多少年了,她也记不清了,反正确实很多年了。

    但是也不是那种狂热粉,时不时会来看看她的书,偶尔砸个打赏那种。见他出现得比较多的,还是傅挽开新马甲之后的第一本书。

    傅挽虽然被时渺所影响,但是到底还是有所不同。

    时渺笔下的主角虽然能明辨善恶,但是却总是因为手段过于君子,而全程被欺负。但是傅挽的笔下,坏人虽然也没有被彻底弄死,却还是被收拾了一顿。

    “我记得你,你很喜欢我的上本书,经常留言。”傅挽弯了弯唇角,“我还没想过,你会是个男性读者。”

    对面斯文儒雅的男人也跟着笑了笑。

    “我也没想过,你换了笔名之后,风格变换了那么多。”

    傅挽想起自己的新书,脸色微微一变。

    面前一看就是自家男人的人,该不会看了那篇《一胎十宝:总裁爹地狠宠小娇妻》吧。

    这无异于把她的脸丢到厕所里浸泡九九八十一天,然后捞出来晾着招摇过市。虽然文学创作无高低贵贱,但是这书名确实就是很羞耻,就是让人觉得……

    特么不是什么正经书啊!

    谭承之看着面前的少女笑容僵在了脸上,然后渐渐的,脸色越来越白,白到最后,又从耳朵尖上开始泛红一直泛到脸颊。

    傅挽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勉强道:“这不是快要饿死了吗。”

    “我看完了。”对方语气已经很温和。

    傅挽脸色的脸色反倒是好了些,她的文虽然名字和梗羞耻了写,但是并没有在黄线上来回试探。这是傅挽写书这么多年,第一次为自己的清水感到欣慰和满足。

    对方握着手里的陶埙,“不过,如果不喜欢的话,也不用勉强自己。”

    傅挽想说自己都快饿死了,再不勉强人都没了,对方便先一步开口了,“我是做图书的,我在想,市场一味下沉,看似是开阔市场迎合消费者,实则是一步一步扼杀掉更多有灵气的作者。”

    “你很有灵气。”对方看着傅挽,语调温和轻快,“来我的公司写文,怎么样?”

 第555章 文艺抑郁过气女作者vs文化产业大佬

    创新并不代表写读者一时不能接受的内容。

    小神作者已经懂得了读者喜欢什么,也有很好的笔力。再这种情形下的创新,作者是懂得将创新的脑洞以读者喜欢的甜爽风格写出来,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会难看到哪里去。

    但是当前市场高度同质化,导致读者口味严重单一,并且对其他题材接受度较低。

    这也是大部分作者不敢创新的原因。

    读者都是按着大火的标签找书,习惯看类似的套路。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者也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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