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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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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看着刘民那张俊美的脸,也不如先前那么让他讨厌了。
    “这个事情好说,不知刘小哥儿可愿意到本将军帐下用事?”虽然刘民的话让吕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这个时代的人与后世人的观念是不同的,虽然大家都很想出名,但象刘民这样的方法,这个时代的人会觉得是一种很失脸面的行为,背着个名字满意世界的乱跑,不是疯子就是傻子,他吕布可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陪刘民一起疯,所以吕布对于签名一事轻轻带过,向刘民发出了招揽。
    “帐下用事?什么意思……”刚才说话顺溜,似乎很正常的的刘民转眼间就进入了有些痴呆的状态,转回头向高顺傻乎乎的问道。
    高顺知道刘民的情况,若刘民是一个脑筋正常的普通小民,高顺到希望刘民能在吕布帐下谋个出身,但刘民是个脑筋不正常的人,而且看起来出身也是不同凡响,在高顺看来,以刘民那很可能的出身,是绝不可能到吕布这样一个小小的并州主簿手下做事的,相反,吕布到刘民的手下做事才是正常的,所以高顺对着刘民摇了摇头:“公子,吕将军的意思是希望公子能够到他的手下做事,这事情,还得公子家中的长辈同意才行。”
    高顺的话是提醒刘民,不可以胡乱的答应吕布,要不然,以后家里人找来了就不好了,他怕刘民不能理解他所说的,所以高顺干脆转头对吕布道:“将军的好意,我家公子实在是不能答应,我家公子的出身来历可不一般,所以对于将军的厚爱只能抱憾了。”
    高顺对吕布的话说的已经很清楚明白了,这位刘公子的出身是很高的,是不可能到你吕布手下做事的,高顺的话让吕布的心中很不高兴,但他也明白,他吕布实际上只是一个士族之中的小寒门出身,在这个视出身为重要的人生条件的世界,他吕布现在是用不起高门大阀的人的,而且吕布从高顺的话联想到刘民姓刘,也立时打消了招揽刘民的念头:“原来是刘公子当面,吕布领教了,以后有机会,还望与刘公子多多讨教一番。”
    吕布的出身让他对于高门大阀的人没有好感(当然,女人除外),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吕布心中却没有一点儿以后要与刘民讨教的意思,当下向着刘民拱了拱手,带着手下亲卫便离开了,他吕布的心也是高傲的,绝不愿意在那些高门大阀的人前虚与委蛇,自然是要立时走了的好,而吕布之所以这么轻信了高顺的话,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刘民长的太俊美了,不说话时的气质又实在是太出尘了,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家里出来的人。
    看到吕布就这么走了,捧着衣服的刘民有些傻眼了:“怎么的,就这么走了,难道当名人的都是这样的德性?得了,咱还是回去找蔡老伯他签名吧,好象蔡老伯也是一个名人来着,还有他的女儿蔡琰……对了,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蔡琰妹妹啊,以前老有人这么在我面前念叨着的,想必比这个吕布更有名来着,唉,怎么就记不起是那个禽兽在我面前这么说的。”
    看着刘民又开始胡言乱语了,高顺只得扯了扯了刘民:“公子,这马该如何处理?”
    “那能怎么处理,杀了大家吃啊,反正已经死了的……对了,老高,记得给蔡老伯他们留着点。”刘民回过神来,记起了那匹死马还没有处理,好在刘民这人时常犯痴,但还是很良心的,至少不会忘记了蔡邕他们,这一点,更让高顺认定,刘公子是个好人。
    这个时期的好人卡还是很值钱的,有了好人卡,就会有男人愿意投效他,有女人愿意嫁给他,不象后世,有了好人卡的人,男人会嘲笑他,女人会离开他,所以,现在属于士族寒门的高顺,觉得自己就这么跟着这位刘公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其他的人听说有马肉吃,忽啦一下拥上一大堆的人帮忙杀马,要知道当兵的人都是穷苦人,在这个时代是很难吃到肉的,有这样的机会,哪能不卖力了,一匹马很快分解完毕,除了高顺给刘民留下的一份,其它的都放在大锅中熬成了肉汤,因为有着二三千人,所以这肉汤稀的,在刘民的眼中快成白开水了,只是那些人喝着近似于白开水的肉汤,一个个仍旧是兴高采烈的。
    高顺带着刘民向上司请了假,拎着马肉去找蔡邕他们,由于刘民先前的表现,那个上司也是看着眼中的,自然就准了刘民与高顺的假,两人转悠着找到蔡邕他们,看到高顺手中的马肉,蔡邕的眼中也不由的微微带上了一丝喜色。
    城外,鲜卑人的大军却在这个时候来临了,而汉人中出了个妖怪的事情也在鲜卑人中流开了,有人相信,有人不信,那个鲜卑小首领深深的后悔了。
第十三章杀鸡猛将(二)
    一
    紧靠着并州的鲜卑人势力是檀石槐的儿子和连领导下的西鲜卑族,和连是继了檀石槐的位子当上鲜卑人的首领的,但和连这个人既无才,又贪淫,处法不公,弄的鲜卑人联盟四分五裂,不过现在势力最大的一股还是和连的西鲜卑部落。
    和连的儿子现在还年小,在和连手下最得力的是和连的侄子魁头,前些时候,和连在北地郡被人射死,魁头趁着和连的儿子年幼,接过了西鲜卑部落的大权,为了将内部的争权斗争引开,魁头发动了对汉地的战争,希望通过对汉人的掠夺,来缓解内部之间的矛盾。
    在魁头的内心之中,还是希望自己能象檀石槐一样,让鲜卑人重新强大起来,他希望让所有的鲜卑人都知道,他也能象檀石槐一样,有能力占据汉人的锦绣河山,整个战争的开局还是很好的,进入大汉帝国的并州境内后,便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让他魁头领导下的鲜卑大军长驱直入,一路直到五原郡境内。
    汉人的战斗力如何,魁头还是知道一点的,虽然大汉帝国没落,但凉州铁骑和并州铁骑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只是并州铁骑的规模却是远远少于凉州铁骑的,所以魁头不敢去凉州,而是选择了并州,并州有士兵六万余人,其中骑兵是两万余,这点儿兵力,魁头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吃的下的,不过,魁头也知道,并州境内有一名厉害的汉人的勇士存在,这名勇士就是在十一岁时便名扬大漠的吕布。
    魁头带着大军到了九原城下,没有听到太多的吕布的消息,到是听到前锋军队中都在议论着汉人中出了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有人说他是长生天降下来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汉人中的妖怪,至于这个怪物的能力,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拔出一棵大树来做武器,有人说他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有人说他两只手各挟着一匹马,跑的还比马快……
    魁头相信长生天,但不相信天下会有这种人物存在,谣言的制造者,那个鲜卑小首领此时却是后悔莫及,谣言的起头确实是从他这儿开始的,可他当时也是实话实说啊,并没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谁知道到了后来,传到魁头大王的那儿,意思就完全变了个样,不是谣言也变成了谣言,弄的魁头为了军心,差点儿宰了这个小首领,好在有其他鲜卑部落的首领为他求情,最后才免了这个小首领一死。
    所以,那个小首领心中因此后悔的要死,觉得是自己某一点做的不对,才让长生天这样的惩罚自己,甚至怀疑这一次鲜卑人进攻大汉的行动也是长生天所反对的,要不然,长生天怎么会让汉人出现那样勇猛的人物,只是这个怀疑,那位鲜卑小首领是不敢说出口的,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的战斗,自己要让自己小部落中的族人小心一点,别冲的太前了。
    魁头让手下的两万大军休整了一天后,便开始攻城,这一次的攻城行动,除了两万多鲜卑族士兵外,还有六七千汉人奴隶也将参与攻城的行动,不过在攻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斗将,两军阵前的斗将,那是从商朝时期就开始了的,到了这个时候,斗将还是一种战争的手段之一,草原上的部落在这个时期还是很喜欢这种手段的,因为,这是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勇士的机会。
    魁头知道九原城中有吕布在,不过没有亲眼见到吕布的勇武,魁头是不会相信的,他更相信长生天眷顾下的鲜卑人中有着更多的勇士,相信自己的勇士比那个吕布更加的勇武,至于谣言中的那个汉人怪物,魁头在心里直接忽视了。
    刘民与高顺陪着蔡邕一家饱食了一顿马肉,虽然马肉不是很好吃,没有驴肉,狗肉那么香,但也终究是肉,大家都是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感觉自然是不错的,这也让刘民的心情好了不少,并且,刘民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让蔡琰把她的名字写在了自己背后的衣服上,蔡琰也是小孩子的心性,觉得这事情很好玩,便满足了刘民的要求。
    刘民带着高顺心满意足的回了军队中,那军士见刘民的背后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心中都是很好奇,大家与刘民也只接触了一天,还不知道刘民有着犯痴呆的毛病,大家只知道刘民的勇猛,所以对于刘民背后写着人名的事情除了高顺之外,没有人往坏处想,反而觉得这可能是某种护身符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有刘民的新任崇拜者学着刘民的模样,请那识字的人在自己的背后写上了几个字。
    吕布带着手下三千骑兵出城迎敌,本来没有刘民这个城守军士兵出城的份的,但吕布见识了刘民的力量,出城斗将,吕布觉得应该是用的上刘民的,至于刘民的身份问题,在吕布想来,既然这刘民还愿意待在他的队伍中,那么自己现在调用他打仗也是应该的。
    高顺不放心刘民随着吕布出城去,便也跟着刘民身后,对于高顺,吕布没有太注意,只道高顺是刘民家中的家将,家将跟着自己的主人走,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吕布让手下让出了两匹马给刘民与高顺,高顺家学渊源,马上功夫自然是很好的,但刘民的记忆中却没有骑马这一项,经过高顺的指点,刘民才勉强骑在了马上。
    三千人忽啦啦的出了九原城,数千骑兵的阵式,让没有见过大规模人马集群的刘民心中有些惶恐,刘民的脑筋虽然不灵光,但人类的一些本能却没有受什么影响,还没有在个人的武力上树立起信心的刘民,面对着这种大规模的战争,自然是人类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鲜卑人与并州军各自摆了阵式,一名鲜卑人自鲜卑军的队伍中驰出,耀武扬威的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冲着并州军高声的喝道:“汉蛮人听着,某乃乞伏突,哪个敢上前来送死?”
    吕布现在手下除了他的那个小舅子魏续之外,其他的七健将可还不是吕布手下的人,见鲜卑人中有人出来挑战,吕布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不等吕布说话,高顺已经跃马出阵,一扬手中的木头铁尖枪,向着那个乞伏突冲了过去。
第十四章杀鸡猛将(三)
    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
    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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