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西游之绝代凶蟾-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金秀续道:“小王方才所言,各位以为如何?我百苗斗毒会已举行十余次,可有其他人是不发出任何命令,便可使毒物获胜的吗?

    我本以为苗疆只有我一人,可使毒物开启灵智,不想凤凰表妹年龄尚幼,也有此能力,甚至那蟾宝灵智之高尚在我的毒物之上。所以我才想与表妹切磋一番,以为验证。凤凰表妹,切磋之事,你以为如何?”

    凤凰何时被人如此夸赞过,更何况是王族的王子,当着百族族王的面夸赞,女孩子脸皮薄,此时自然已是羞不可抑。

    与王族高手切磋,乃是为花苗大为露脸之事,就算输了也是无上荣耀。

    女孩子脸皮薄,那自然就有脸皮厚的。铁树大王如何能放过如此良机,连忙道:“凤凰,王子肯指教与你,乃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还不快应允了,莫要辜负了王子好意。”

    小公主喃喃道:“父王,可是吉达布伤势初愈,我怕……”

    金秀闻言,笑道:“你我的毒物均是通灵之物,切磋一番,自然是点到为止,你何须担心?也罢,若是我输了,便送你一块炼蛊菁,如何?”

    听闻此言,不但在场众人哗然,便是一直默不作声的金龙,也倏然站了起来,急道:“小弟,你疯了?炼蛊菁可是我金苗秘宝,岂可拱手送人?父王若是知道……”

    金秀笑着打断道:“大哥,父王将炼蛊之事完全托付予我,又将炼蛊菁传予我,自然是由我支配。此战对我炼蛊之术的研习极为重要,此事我自然回去同父王交代,父王决计不会怪罪到你头上。”

    金龙听得“完全托付”四字,顿时气势一泄,颓然坐下道:“也罢,此事你可想清楚了,莫要惹得父王不快。炼蛊事关重大,我管不了,你好自为之吧。”

    而在场众人听得炼蛊二字,顿时疯狂了。

    需知,在那年代,苗人研究驯养毒物不过区区二百年,炼蛊技术,还处于最原始的阶段。

    据传,炼蛊本乃是上古巫术的一种,当年蚩尤大将害舌驱使上千蛊虫,祸乱中原,便是轩辕黄帝手下大将风后也不敢直撄其锋。

    后来,蚩尤大败而亡,炼蛊之术便就此销声匿迹。直至二百年前,金苗出世,方才将炼蛊一术带了出来。

 第三十二节 斗阵(一)

    炼蛊菁乃是金苗秘宝,名气极大,却是极少有人见过,便是在金苗族内,见过之人也不超过五指之数。据说金苗王族时不时有蛊王出世,而其他各族即便耗尽无数钱粮经历,也极难成功炼蛊,便是拜那炼蛊菁所赐。

    金苗立族以来,从未有过炼蛊菁送人之事。也难怪金秀提出以炼蛊菁为赌注,各族族王会如此震惊了。

    赌注如此丰厚,凤凰自知若是再不答应,即便铁树王再疼爱于她,也必然会怪罪于她,只得点了点头,开口正要答允,一边的铁树王却再次抢先开口:“王子,此事万万不可。”

    凤凰不由得吃了一惊,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望着自己的父王。

    了解铁树王的人却是好整以暇地望向他,一副看好戏的样子。谁不清楚这铁树王外表憨直,却是一头老狐狸,只不知此次,又要提出什么条件来。

    只听得铁树王续道:“王子万万不可,那炼蛊菁如此珍贵怎可作为赌注?若是凤凰输了,我花苗倾全族之力,也是赔不起的。”

    众人闻言皆是恍然大悟,暗自佩服铁树王的冷静。

    大家都是被炼蛊菁三字冲昏了头,却未曾想过,各族又哪里拿得出什么等价之物与其对赌?而且,目前看来,这赢面却是极小的。

    金秀闻言微笑道:“若是我说以吉达布作为赌注,怕是凤凰表妹是万万不肯的……”凤凰闻言,秀眉微蹙,吉达布对她而言,早已是家人般的存在,自然是决计不会同意。

    金秀续道:“罢了,若是表妹输了,便同吉达布一起在王族住上半年,让我好生研究一番,如何?”

    这还有什么不好?不论金秀真是为了吉达布,还是醉翁之意在不在酒,铁树王都是千肯万肯的。

    他连忙搓着手道:“这怎么合适?这样吧,无论输赢,凤凰你都在王城住上半年,与王子探讨一下驯毒之术吧。”

    事已至此,比试已成定居,凤凰不肯也得肯了,只得招了艾玛带着吉达布进入王宫。宫内诸王此时见到吉达布,均是艳羡至极,恨不得将其抢夺至自己的部族。

    说起来,此时苗疆承平已久,汉人已上百年没打过苗疆的主意。

    百苗各族内部虽时有争端,但多属于争夺水源、矿产而造成的小摩擦,多数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即使械斗,也至多区区二三百人的规模,着实算不上什么战争。

    在这种规模的械斗中,厉害的毒物往往对胜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若是与苗疆复杂多变的地形环境相配合,更是妙用无穷。万一有朝一日汉人再次入侵,有了厉害的毒物,便可如当年的金苗高手一般,一人一兽躲进山林中,抵挡汉人的千军万马。

    因此,各族对厉害的毒物均是眼馋得紧。

    金秀见到吉达布,也是双眼放光,但眼神中更多的则是好奇。

    别人看重的是吉达布本身,而他则更看重吉达布是如何驯养出来的。

    思虑片刻,他沉吟道:“此处空间有限,还是到外面的广场去吧。”说着,便带头向外走去。

    待得所有人都在宫外的广场上站定,早有侍从带来了金秀驯养的毒物,而此时凤凰也将比斗之事告知了云翔。

    云翔对此倒是并无所谓,以他上一世的观人之术,金秀当是光明磊落之人,切磋一番,无伤大雅。

    此时他定睛向金秀的毒物看去,却见一只近二尺长的一条血红的大蜈蚣,以及三只人面大小的蜘蛛。

    我靠,难道又是群殴?

    果然,金秀王子微微一笑道:“凤凰表妹,你我既是切磋,自当都有所收获才是。我一共驯养这四只毒物,若是单独相斗,都万万不是这吉达布的对手,那切磋便已失去了意义。不过我这四只毒物长年相处,练成了一套合击之术,我便占表妹个便宜,以这合击之术与吉达布较量一番吧。”

    前面说过,苗疆斗毒,本就是以驯毒师为单位,讲究人对人,而不是物对物。因此,虽是四只毒物对战吉达布,对众人来说也仅是凤凰对金秀,并无以多欺少之意,是以众人也并无疑意。

    只是,之前还觉得凤凰能侥幸获胜的人却是更少了,没想到金秀不愧为金苗王子,如此的财大气粗,一下便驯养出了四只厉害的毒物,还能够相互配合,在苗疆当真是不做第二人之想了。

    想想也是正常,若不是有必胜的把握,他自然也不会拿出金苗至宝炼蛊菁相诱。

    小公主本就是抱着切磋的心态,并无输赢之心,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但一边的铁树大王,自觉炼蛊菁已无指望,却是颇为失落。

    金秀对在场诸人道:“各位请向后多退让一些,场地空旷一些,我这合击之术方能完全施展开。”

    待得众人散开一些,他才发出指令,让四只毒物向着场中间爬去。

    云翔不等小公主招呼,也径自爬向了场中。众人见吉达布果然不需凤凰指挥便知进退,方才觉得金秀之前之言之不虚,均是赞叹不已。

    待得双方站定,无需任何人宣布,斗毒便已然开始。

    云翔一向是讲究后发制人,自然不会先动。

    对面则是已然摆开了阵势,三只大蜘蛛成三角阵型向着云翔围了上来,而大蜈蚣则是呆立不动,但细心者却不难发现,蜈蚣的百足之间却是慢慢张开了一层几近透明的薄膜。

    三只大蜘蛛围住云翔,却不进攻,而是围着云翔不停地转了起来,同时蜘蛛的口中不停地吐出了细丝。

    说是细丝,却是比普通蛛丝粗了百倍不止,足有六七毫米粗细。那细丝闪着森蓝的光芒,一看就极为结实,想必沾上便极难脱身。

    蜘蛛吐丝的速度极快,游走的速度也不慢,片刻间细丝便叠起了三四公分高,俨然是要将云翔围困起来的样子。云翔自然不可能这般束手就擒,力贯双腿,便准备跳出重围。

    哪知道,说时迟,那时快,众人只见一道猩红色的闪电,向云翔正在发力的右腿袭去,正是那条一直作壁上观的大蜈蚣。那蜈蚣,竟是一条极为罕见的飞天蜈蚣。

    所幸,云翔早知金秀的阵法绝不会如此简单,对那只大蜈蚣也有所提防,且身为蟾蜍,天生眼睛便对移动的物体极为敏感,因此在千钧一发间身体微微一翻,差之毫厘地躲开了攻击。

    即便如此,他却仍是被那闪电般飞掠而过的大蜈蚣吓了一跳。

    那蜈蚣见一击不中,也不做停留,身体一翻便飞了回去,落在地上仍是虎视眈眈地盯着云翔。

 第三十三节 斗阵(二)

    飞天蜈蚣乃是上古异种,本已绝迹多年,在苗疆也仅是个传说而已,不知金秀如何得到了一条。周围众人见了,均是惊诧莫名。

    一旁的铁树大王见云翔脱困失败,更是替他头疼起来。

    若是不动,被蛛丝继续围困,不需多久,便被困死了,插翅也难飞出。若是动,便必然会露出破绽,以那条大蜈蚣的速度,雷霆一击下,必然重伤。如今的局面,竟是败局已定。

    幸好,云翔身具数千年后人类的智商,远非数千年前的苗人可比,略一思量便已想出了脱困之法。

    只见他人立而起,右腿一抬,狠狠地向一只体型略小的大蜘蛛上踢了过去,若是将其踢伤,则蛛网阵的结网速度将会慢上许多。

    大蜈蚣怎会放过如此良机?只见电光再次一闪,便向着云翔的肚子飞射而去。

    蟾蜍的肚子并无蟾衣保护,若是被击实了,云翔自然无力再战。

    然而,云翔故意露出如此大的破绽,正是要引大蜈蚣上钩的。只见他张开大嘴,长舌闪电般地吐出,便向着大蜈蚣迎了上去。

    而那长舌此时却并不像一般蛙类般柔软,而是如同棍棒般硬直,像是打棒球一样,向着大蜈蚣便抡了过去。

    这却是云翔新练成的绝技,在斗毒大会后,云翔发现对玄月功的熟练程度,在连番的战斗中也有了极大的提高。他可以运转修炼出的那少许内力,凝聚于身体的几个特定的部位,使这些部位瞬间变得极为坚硬,便如人类的肌肉一般,而蛙类灵巧的舌头,正是那几个特定的部位之一。

    大蜈蚣如此凶猛,若是仅以软舌去卷,怕是不但没有效果,反倒是伤了舌头,因此云翔不惜使出绝技,务必一击奏效。

    这一番交手,说起来慢,其实却是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周围众人都不是什么武学高手,眼力平平,虽惊叹于云翔的计谋与招式,却无法看破他舌头上的奥妙。

    那大蜈蚣也是了得,千钧一发间便已发觉中计,急忙将百足间的薄膜略微一收,身体猛然向下沉了半寸,而这半寸,却是天堂地狱的区别。

    啪嗒,一声闷响过后,大蜈蚣虽然仍不免被击中头部,猛然倒飞而回,却并未被正面击实,因此也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云翔一击得手,心怀大畅,本已收回了一半的右腿再次飞速踢出,继续向着那只大蜘蛛踢去。

    那大蜘蛛见大蜈蚣被击飞,本已有些慌乱,还没反应过来,便已被踢了个正着。

    所幸,云翔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