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未婚妻是主播-第17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弗兰德顺着布莱斯望着那个年轻的华夏人不咸不淡的说道。
“买好了吗?”
“好了!”
“挺好吃的,我喂你吃!”萌小团看了眼叶轩主动说道。
嗯!
没有什么原因,就是看叶轩拎东西太辛苦了!
萌小团在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带好一次性手套小心翼翼的将切成片的烤乳猪喂到了叶轩的嘴边。
“叶轩先生,我好像打扰到你的约会了?”布里斯笑着说道。
“不过弗兰德想要挑战下你。”
叶轩:“???”
看着穿着厨师帽的大胡子,叶轩满脸的茫然。
我是谁?
我在哪?
我要干什么?
挑战?
什么挑战!
第301章 猪肉炖粉条
叶轩满脸懵逼。
我我就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坐在这里休息,怎么感觉这大胡子老外看着自己的眼神充满着敌视?
我惹他了吗?
难道长得帅也是一种错?
听完萌小团的解释,叶轩心很累。
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叶轩先生,恰好可以给弗兰德做一道水煮白菜,也可以满足下我的胃口。”布里斯真诚的说道,自从上次离开华夏之后,他心心念的都是叶轩制作的水煮白菜。
这道菜太符合他的胃口了,比西餐还要好吃!
当听到水煮白菜这么简单的名字后,弗兰德心中是不屑的,字面上的意思不就是用开水煮一下白菜,那玩意能有多好吃,我精心制作秘制的烤乳猪它就不香吗?
“布里斯,那道菜我做不出来。”
叶轩摇了摇头,并不是装高冷,而是水煮白菜需要的东西很复杂,制作时间也很长,难不成自己要在大街上做三四个小时的菜?
这不现实!
哪怕到现在叶轩都有些懵,可感受到布里斯宛如看偶像的眼神,叶轩沉思了片刻。
妈蛋!
早知道有今天这个结局,我就不该在《中餐厅》做那道水煮白菜。
“那我就做一道漫天金玉给你们尝尝吧。”
“漫天金玉?哦,叶轩先生,光是听名字都觉得很好吃。”布里斯听到漫天金玉突然来了兴趣。
比起水煮白菜那种朴实无华的菜名,无疑漫天金玉更让人觉得有胃口。
这道菜听名字就不一般!
萌小团也在纳闷,她知道叶轩擅长做饭,可漫天金玉是什么鬼?
这菜她也没有听叶轩提起过。
“小团,那边有华人超市,你去帮我买点猪肉,白菜,土豆,还有粉丝。”叶轩将需要的食材告诉了萌小团。
满脸都是胡子的弗兰德打量着眼前这个华夏年轻人。
难不成这真是个高手?
漫天金玉,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好名字!
“我的欧式考入之经过了几十年的改善,我坚信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菜。”弗兰德甩了甩头压制住自己莫名的恐惧。
猪肉,白菜,土豆,粉丝。
萌小团打量着手中这些耳熟能详的东西,除了粉丝外国人很少食用,其他基本上都很常见。
“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叶轩要做猪肉炖粉条?”萌小团脑海中出现这么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
就是猪肉炖粉条!
也就是东北的大乱炖!
围观的人愈发的多了起来,叶轩熟练的将土豆削皮,然后毫无章法的切成一块又一块。
“瞧瞧,叶轩先生手法多么娴熟,要知道叶轩先生可是华夏人,竟然能把我们西方的菜刀用的那么娴熟,足以可见他的刀工多么深不见底。看看,这绝对是一道大菜!”
布里斯看着叶轩赏心悦目的做菜方式竖起了大拇指,幸亏叶轩不会英文,要是听到布里斯的吹捧也不知道会不会老脸一红。
相较于弗兰德宛若杂技一般的烤乳猪,叶轩看起来就没有什么观赏性。
锅烧热,将切好的肥猪肉炼油,虽说没有观赏性叶轩做的很是熟练,葱姜蒜经过猪油的烹炸逐渐散发出来浓郁的香味。
然后?
猪肉炖粉条能有什么然后?
土豆,白菜朝锅里一扔,然后放进去大量的纯净水即可。
完了?
这就完了?
弗兰德古怪的看着叶轩。
这尼玛也太草率了吧!
换句话说,这操作老奶奶都会,不就是这样然后那样吗?
“肯定不好吃!”弗兰德的眼神发生了变化,质疑变成了不屑。
就这还敢跟自己的欧式烤乳猪相比?
开什么玩笑!
“叶轩,你不会真的做的就是猪肉炖粉条吧?”萌小团感受到周围人的质疑小声扯了扯叶轩的衣角。
“是啊!”
叶轩理所当然的说道。
“猪肉炖粉条叫做漫天金玉?”
“我说它是就是!”
萌小团:“”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弗兰德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叶,你确定这很好吃?可能是我目光狭隘了,我从未见过这种烹饪方式。当然,我也曾经和你们华夏的大厨交流过,他们做的东西往往操作复杂,至于你?”弗兰德用着嫌弃的目光。
萌小团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废话,你都和华夏顶尖厨师交流了,人家顶尖厨师会做猪肉炖粉条这种家常菜给你看?
看着叶轩自信满满的表情,萌小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最后一步,将粉丝扔进锅里关火焖两分钟即可。
“布里斯,我做的可能很难吃,还请你不要介意。”叶轩想了想还是给布里斯打个预防针。
这东西太普遍了,可短暂的时间叶轩也想不到什么豪华的大餐。
“叶轩先生,你谦虚了,很少看到你这么谦虚的年轻人。”布里斯娴熟的从保镖手中接过一双筷子。
叶轩:“???”
妈蛋,我说的是实话啊!
众人的注视下,叶轩将锅里的东西盛进盘子中,金黄色的汤汁顺着流出来宛如黄金瀑布。
这波操作让众人啧啧称奇。
倒也配得上漫天金玉这个菜名!
对于筷子,在场的外国人可能用的不多,唯独布里斯用的很是娴熟,架起一块猪肉毫不犹豫的吃了起来。
“一如既往的美味!”布里斯对着叶轩竖起了大拇指。
让布里斯有些失望的是,这道菜的猪肉跟那道水煮白菜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
但很符合他的胃口。
“这是什么?”布里斯指了指粉丝询问道。
“这是粉条,这是我们华夏的特产,宋朝就发明出来了,并不是意大利面。”萌小团尽可能的对布里斯解释道。
“哦,那我要试试了。”
布里斯一边笑着说道一边用筷子夹起来粉条。
“这东西看起来像意大利面的缩小版。”布里斯调侃完后不再犹豫。
几十秒过去了。
“怎么样?”弗兰德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可以试试!”
布里斯将筷子递给了弗兰德。
“这”弗兰德先是用筷子怎么都夹不起来,直接拿着刀叉试吃起来。
叶轩很坦然,他压根就没有想着跟弗兰德在厨师的领域一教高下,只是布里斯都那么说了,叶轩也不好意思拒绝。
难道不好吃?
叶轩瞥了眼弗兰德和布里斯。
不应该啊!
这道菜不能说好吃,但也绝对不能说难吃!
第302章 中外厨王争霸赛
场面凝固住了,弗兰德砸吧砸吧嘴。
这长得像意大利面缩小版的东西还挺好吃。
关键是自己从来没有吃过这东西啊,不仅是他,布里斯,以及大部分在场的老外都是没有吃过这种叫做粉条的东西。
看着平平无奇,吃进去后嗓子略微感觉到些辣意回味无穷,这种滋味是他们从未感受过的!
“叶,抱歉。”大胡子弗兰德站在叶轩面前表情复杂的说道。
他太高傲了,以至于目光狭隘。
厨师最好的武器是菜品,弗兰德必须要承认,叶轩这道漫天金雨做的比他的烤乳猪要好吃,至少看起来很新颖。
叶轩:“???”
我会告诉你这叫做猪肉炖粉条?我会告诉你这东西在华夏是家常便饭,我还会告诉你我准备认输了吗?
看着满脸真诚的弗兰德,突然出现的一种装逼打脸是怎么回事?
围观的一名带着眼镜的中年人盯着叶轩若有所思,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华夏人,这东西他自然也是知道。可老外不知道啊!
那群老外争先恐后的拿着刀叉艰难的拨动着粉条品尝,这场面看起来分外的滑稽和奇葩。
“布里斯,我觉得你们可以配着馒头吃。”叶轩善意的提醒道。
“馒头?哦!这个我是知道的,你们华夏的主食之一!”
布里斯意犹未尽的说道,本来他想着让保镖买点面包,毕竟这道菜需要配点主食吃,可听到叶轩的话扫了眼附近的华人超市。
“马克,帮我买两个馒头。”
“叶轩,这东西真的那么好吃?”萌小团纳闷的说道。
烤乳猪能有猪肉炖粉条好吃?
萌小团怎么都不相信!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也不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叶轩挠了挠头。
“那是因为外国人并不知道粉条。”
一道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出现,随后穿着黑色羽绒服看起来颇有些成熟大叔味道的中年人微笑着站在叶轩面前。
“你好,我是刘虎,是央视的导演。”
“你好。”
叶轩打量着这个中年人。
“你是厨师?是这样,我这两年一直在意大利学习,过段时间就要回国。我想要策划一个关于中外厨师对战的综艺节目。你是厨师吧,叫什么名字,或许我们可以合作!”刘虎笑着和叶轩握了握手。
他赌眼前的年轻人肯定会答应!
倘若参加了这档全新的中外厨师争霸赛,即便是这位年轻人厨艺不咋地,可曝光之后会取的不小的名气。
到时候五星级酒店会邀请他成为主厨,这是一个推广自己的好机会!
刘虎很看好这个年轻人,虽然他的做的猪肉炖粉条并不算什么大菜,可用猪肉炖粉条这种老外并不知道的菜系令人折服。
嗯!
这是个聪明的年轻人。
中外厨王争霸赛?
我去参加那种比赛干嘛,丢人现眼吗!
叶轩果断摇头。
“不好意思,我不是厨师。”
“哦?那你是谁?”刘虎诧异的询问道。
“我”
叶轩哽噎住了。
擦!
我是谁?
我好像是诗人,也是歌手,还是导演加演员,也是绝地求生的职业选手。
身份太多,叶轩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哪个身份。
这就很尴尬了啊
“我是叶轩!”
“叶轩啊,这是一个机会,我看好你!你要是参加中外厨王争霸赛肯定比你现在的收入还要多。咦?等等,你是叶轩?那个搅屎棍?”
刘虎瞪大眼睛想到了什么。
“咦?人跑哪去了!”
“上帝,馒头配漫天金玉真好吃!”
“馒头?华夏的馒头,布里斯先生,你哪里买的?”
“给我也整一个!”
华人超市的老板有点懵逼,馒头这东西基本上是意大利的华裔购买的东西,毕竟老外喜欢吃面食和西餐,可现在这么多老外像极了一头头恶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