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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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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主是高级警官家庭出身,她本人也是很优秀的刑警,而且刚刚毕业。属于那种嫉恶如仇,仍然一腔热血,仍然很傲娇的人。

    男主呢?是国际通缉犯,还杀过人。而且,男主还是女主毕业后第一个追捕对象,之前在女主手中逃过一次。

    这两人,原本就是冰炭不同炉,妥妥的仇敌关系。既然原本是敌人,那么是不是有个化敌为友的过程?

    女主突然和自己的敌人来到古代,正常点你觉得会怎样?能和男主维持表面的合作,我觉得已经足够了,说明她还知道变通。

    难道就是因为来到古代了,就马上变得识时务,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直接抹除心理上对男主的厌恶?

    不可能。

    你对一个讨厌的人,能做到这点吗?在心理上对他的厌恶消失之前,你能做到亲近?

    想象一下,当一个女人厌恶一个男人,会怎么做?起码说话不会好听吧?这也是为何女主会对男主不假辞色的缘故,因为心里还有厌恶感。

    难道男主背女主下山,女主就完全消除对他的厌恶?那也太善变了吧,这么容易感动的吗?别忘了,男主背她,其实也是一种变通的取暖方式,起码背上不冷。

    别什么都拿生存做借口。为了生存,什么都不要了?日本人要杀,是不是为了生存当汉奸啊。女人没饭吃,是不是应该为了生存去青楼上班?

    五斗米都不折腰呢,何况还没吃到男主五斗米。

    女主现在的心理就是这样的:如果你愿给我粮食,我不会拒绝。你要不愿,就算我饿死,也不会求你。不会因为你给我粮食,我就因此顺着你。

    瞧,这才是一个正常的有尊严的女人。换句话说,一个漂亮女人,真要豁出去不要脸,去哪不能吃口饭?甚至吃香喝辣?还需要靠男主养?

    说女主女拳的,理由是女主自己要睡炕。

    这就是女拳了?这些人怕是对女拳有什么误会。

    但凡男主是个男人,一定主把炕让给女人。这不是跪舔,而是男人下意识的对女性的关爱和保护意识。

    女主也一定知道,男主会把炕让给她。她其实不必主动提出“我睡炕上”,但她还是多此一举的提了。为何?

    这就是女性心理了:不愿意接受厌恶的男人的好意。

    如果她不提,男主也会主动让她睡炕,她很清楚。但如此一来性质变了,就是接受男主的好意,她就要多承一份情。

    所以,她干脆自己提出来。

    还有一个就是自己用手纸,让男主用雪球这个情节,也被说成是什么女拳。认真看书了吗?那不过就是女主的一句恶作剧的话而已,还当真了?女主最终自己也没舍得用吧?

    如果谁认为这就是女拳,那我只能对他说,你好脆弱啊。

    另外,就是女主不愿意和男主共用一个水杯,都有人说是矫情。我去,女人会和不喜欢的男人共用一个水杯?逗呢?

    男人对女人的心理,我不太清楚。可是我估计,大多数男生也不愿意和不喜欢的女生共用一个水杯的吧?猜测,更别说女人了。

    另外就是,女主明明知道军需图中的地点,却故意隐瞒不告诉男主。这一点又有人喷。那么请问,两人已经完全化敌为友了吗?感情已经很好了吗?

    没有对吧?既然没有,女主为何现在就告诉男主?她没脑子?仅仅吃了男主几天粮食,就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之前追捕的敌人?

    再说,她不告诉男主也是有理由。她怕男主惹祸,因为她知道男主不安分。

    其实,细心的读者应该能看出,两人的关系在慢慢改善。女主说话不温柔,但其实还是很善良很体贴的。

    分粮食时,她自己少吃,让男主多吃。男主出门回来晚了,她会在门口翘首盼望,怕男主出事。

    心里,她还是关心男主的吧?起码不是表面热情,内心冰冷的女人吧?

    只是,她把自己的关心隐藏起来了。

    至于说她什么都不干也不对,打扫卫生,烧水煮粥不是她干的?她不懂高丽语,又是女子,和当地人无法交流,想干什么也干不了啊。

    干点活而已,如果那么计较,那男主的格调也太低了。

    有人说她一点用没有,目前她这情况,怎么用?

    还有,男主为何迁就她,也有人说事,说是舔狗。

    男人不应该在小事上礼让一下女人?那么斤斤计较?男主是个缺乏亲情的人,又和一个女人来到古代,除了她没有一个人能有共同话题了,他忍让一下,不是很正常的表现么?这就成舔狗了?

    更有甚者,还有人说,男主应该把女人杀了,自己单干!更恶心的,还有说杀了趁热的,真是吐了。这样的评论,全部删除禁言。

    这样的人,我认为你三观有问题,心思歹毒,我劝你离开,不要浪费时间看这本书。

    先别说男主应不应该杀掉女主单干,就是他这么歹毒,要杀女主,难道就一定能杀掉?说不定死的是他自己。

    前面说了,女主是最高刑警学院的全优生,精通擒拿格斗,等闲两三个男人不是她对手。她父亲是高级警官,爷爷是特工。这样一个人,哪怕是个女人,也不是好杀的吧?

    男主属于高智商犯罪,但在个人武力上其实就是普通人,他是打不过女主的。就算要杀女主,只能通过暗算偷袭。

    如果这样,那这男主还能看?

    总之,女主是个涉世不深的人,又是现代女性,她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不是短短几天就能“识时务”的。多看十章,自然一切明了。请诸君多一点耐心哦。

    最后,蟹蟹大家支持。请继续!蟹蟹。

 第二十一章 初到传灯寺

    上午九点,李洛出发去传灯寺。崔秀宁也决定同去,说出去散散心,不想天天闷在家里。

    “反对,你长的太漂亮,我们又没有势力,可能引来麻烦。”李洛反对道。

    “反对无效。照你这么说,我一辈子还不能出门了?”

    李洛哪里能做她的主?只好由得她。

    两人穿过几个村庄,一路无事,中午时分终于寻到二十里外的鼎足山三郎山城。

    鼎足山并不高,拾阶而上,很快就看到三郎山城。三郎山城传说是檀君的三个儿子所建,不过这根本当不得真,就当高丽棒子吹牛好了。

    “我在外面看看山景,你先进去吧,等下汇合。”崔秀宁说道。

    李洛留下崔秀宁在外面,独自迈进山城。

    三郎山城与其说是一座城,还不如干脆说是传灯寺的广场。里面不大,也没有店铺街道,两边只有居士客房,中间是一座重檐黄瓦的大庙,殿宇堂皇,香烟缭绕,很有几分庄严穆肃的气势。果然当得起高丽三大寺的名头。

    山城里面有香客,僧人,加上午膳的钟声,显得有些热闹。

    这些香客的穿着气色都不差。可见底层百姓想来拜佛也给不起香火钱。

    看到李洛,附近的香客和僧人纷纷侧目。

    “哪来的田奴,这身破袄能当佛祖之面么?”

    “一个土鳖,来此作甚?”

    “莫不是来讨素斋吃?”

    都是看人只看衣的势利眼而已,李洛浑然不觉,径直往大殿而去。可顿时一个黄衣僧人就拦住了他。

    “施主请了。不知施主可是进寺礼佛么?”黄衣僧人似乎很客气的问道,但他的身子压根没有让开的意思,言语中很是警惕。

    李洛笑了,“大和尚,你挡着我的道了,烦请让让。”

    僧人顿时脸色难看起来。这人穿得太过碍眼,好像从山里钻出来似的。眼下刚好要开午膳,此人多半是来讨素斋吃的。这样的人每天都会有。

    但作为出家人,这和尚终究没有口出恶言,而是淡淡说道:“施主如要礼佛,可奉上香火。”

    旁边一个香客突然笑道:“知客师父,此人必是知晓贵寺今日有了好斋饭。”

    其实也不怪他们狗眼看人低。李洛的袄子本来就很旧,加上被划破了很多口子,连里面的木棉和芦花都露出来了,又搞的脏兮兮的,光看衣服的确就是一个狗不理的破落户。至于李洛的长相气质,反而被忽略了。

    李洛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说出来意:“在下是来译写吐蕃大日经的,烦请高僧引见吧。”语中将“高僧”二字咬的很重。

    那“高僧”一愣,“你?”

    李洛点头,“我。”

    “哈哈哈。”之前说话的香客拍手笑道,“好了好了!贵寺的经书有着落了!上午智海大师还在说起此事,想不到中午就来了精通吐蕃的少年天才!知客师父,你慈悲心肠,好好施舍他才是啊。”

    李洛再也忍不住的看向此人,冷冷问道:“你是谁?”这人是个身穿高丽华服的青年,长的白白净净,却掩饰不住一脸讥诮刻薄之像。

    “我是谁?”华服青年目光一寒,负手冷笑道:“我是仁州金光献,你说我是谁?”

    仁州金氏!

    李洛顿时明白此人的身份。仁州出了两大顶级世族,除了李氏,还有金氏。

    金光献说话间,几个私兵就围上来,手按刀柄,阴冷而鄙夷的目光看着李洛。似乎只要主子一声令下,就会拔刀砍人。

    附近的香客也都围上来,其中一个高丽青年笑道:“金兄,和一个田奴生的甚气?”

    金光献哈哈一笑,“小柳你也看到了,本郎君拿他取个乐子,也算看得起他。谁料他竟然不愿,还对我瞪眼说你是谁?”

    被称为小柳的青年和其他香客都笑了。

    小柳笑眯眯的看着李洛:“小子,金郎君已经告诉你他的尊姓大名了。那么,你呢?你又是谁?”

    李洛深吸一口气,不卑不亢的说道:“在下李洛。”

    “哎呀呀,”一个跟班模样的香客大惊小怪的叫起来,“还在下李洛,小田奴,你竟然在金郎君柳郎君面前自称在下,你胆子很大啊!”

    李洛一头黑线,尼玛的,在下本来就是谦虚的自称好吗?这特么都不行?

    小柳笑容一敛,“再给你一次机会,重新来过。”

    我靠!李洛差点骂出来,这台词怎么这么熟呢?

    想起来了,是柳成俊。那天在摩尼山口柳家追捕马武,柳成俊当时也说过这句话,还抽过自己一鞭子。这家伙也姓柳,难道就是柳成俊的兄弟?不然为何台词都这么雷同?

    “重新来过。”金光献也戏谑的说道,“不然,你知道后果。”

    “两位郎君何必和他一般见识,就当清风而去吧。”知客僧打圆场说道,虽然他也看不起李洛,可毕竟佛门重地,不宜行此仗势欺人之举,有碍佛寺清名。

    “那就看知客师父面皮,先饶这厮罢了。滚吧!传灯寺乃王家寺庙,不是田奴乞食之地!”金光献不耐烦的挥挥手,一副本郎君大人大量不与小人计较的做派。

    李洛压制自己的怒火,不再理会金光献等人,而是对知客僧说道:“在下的确精通吐蕃,译写大日经之事,在下自能胜任,绝无虚言。”

    知客僧听李洛说的坚决,这时才注意到此人气度不俗,面色润泽,竟像是养尊处优的样子,一般百姓决计不会有这种卖相。

    知客僧顿时犯了踌躇,“施主果真知晓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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