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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冠-第2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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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不语。
娑秋娜转身对乌尔莎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反正也是黄昏听不懂的话,是以说的肆无忌惮,说得乌尔莎眼里闪耀着光彩。
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宛若天边朝霞。
娑秋娜这才转身对黄昏道:“可以,我同意你的要求,只要你帮助我不嫁给大明皇子,以后你遇到事要用人,我会全力以赴帮助你——”
看了一眼乌尔莎,摇头,“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你我之间的约定,而是为了乌尔莎,为了跟随着我的每一个人。”
黄昏点头,“好。”
娑秋娜也是个不错的女子,至少从今天开始,乌尔莎等人在她眼里,不只是简单的杀人工具——或者说从来到大明开始,娑秋娜的观念就在慢慢改变。
直到今日,才彻底蜕变。
娑秋娜对乌尔莎道:“你送他回去罢,他一个人没人护卫,也不安全。”
说完带着两个女子下山。
那两个女子下山之前,很是羡慕的看着乌尔莎,又看着黄昏捂嘴吃吃的笑,看得黄昏心里一阵酥养,想不到我黄某人这么有魅力啊。
天边只剩最后一抹光亮。
黄昏也不急了,索性找了块石头坐下,拍了拍身边,让乌尔莎坐在自己身边,笑着说:“听得懂多少大明官话了?”
乌尔莎支支吾吾说了几个字,显然听得懂的多,说得出的少。
黄昏点头,“以后有时间多学学大明官话。”
咱俩巫山雨云之时,语言不通不是问题,因为那种事本来就是身体语言嘛,至于乌尔莎情难自禁的呓语,全世界都一样,听语气和声调就能让人舒爽了。
一如音乐,人类通用没有国界。
但相夫教子,语言不通怎么行。
难得的安宁。
黄昏望着黑夜之中的应天城,寥落炊烟渐渐于夜色融为一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身心俱疲,穿越了几年,总是在忙碌,总是在奔波,到今日一看,好像一事无成。
官没了。
钱还有。
大明还是这个大明,神机营也还在组建之中,安南依然是胡汉苍父子的天下,漠北依然在马背上嚣张,给中原王朝莫大的压力。
恍然回首这一两三年,除了娶了锦姐姐,有一个商业寡头,其余事一事无成。
人累,心累。
而这些话黄昏不能说给徐妙锦听,她是他的妻子,他不想让她担心,无论外面有什么风雨,他都可以一力承担,回到家里,他依然是那个精神抖擞的丈夫。
一如穿越之前,每日工作下班回家,黄昏都会将车停在楼下。
抽一根没抽完的烟。
听一首没听完的歌。
安静的享受着那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只有那一刻,黄昏才觉得那是他自己,而不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儿子一个女婿活着。
然后下车。
将一身疲倦留在车里,脸上戴起笑脸,开门进屋的那一瞬间,他又成了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个儿子一个女婿。
责任在那里。
不是说这样的日子很失败,而是这就是我们普通人的生活。
这就是平凡人间。
来到大明,黄昏不再普通,但他终究还是个普通人,在万众辉煌的前面,背地里的他也想休息,也累,也想有独属于他的时光。
那么现在就是了。
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乌尔莎眨着明亮的眼睛,安静的听着。
反正听不懂。
她有些心疼。
她能感受到眼前这个男人话语里的忧伤和无奈,也能感受到他话语里的豪情和向往,更能感受到他此刻的独孤。
她想拥抱他。
可是她不敢。
她怕他生气。
黄昏说了许久,自嘲的笑了笑,说乌尔莎啊,虽然你听不懂,但也不必要懂,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其实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我为什么要给自己这么重的压力呢,好好的享受着这难得的幸福不行啊,三妻四妾都是可以有的,先讨好朱棣再讨好朱高炽,有钱有权,他不香吗?
旋即摇头,不能啊。
为什么呢?
因为我知道的太多,因为我是一个有壮志有梦想的热血华夏儿郎,我要这天地再不重复未来的凄凉,我要这世界再无东亚病夫的出现,我要亿万中国人昂首挺胸在世界之林,我要泱泱中华万世安康。
那么……
从今天做起。
至于大明之后的事情,交给前赴后继的华夏好儿郎。
我黄昏有机会也有能力为你们做的,就是打下基础。
如此便好。
乌尔莎眼里满是星星,她听懂,但她感受得到黄昏的豪情,她觉得此刻的黄昏,就像神话里的仙人,浑身熠熠生辉。
那么亮,那么好看。
沉默。
许久的沉默。
黄昏轻轻叫乌尔莎搂入怀里,并肩看着世界。
安静。
夜风清凉。
吹得人心慌。
当热情和疲倦褪去,手指尖传来乌尔莎皮肤的细腻,鼻尖漾起她独有的体香味,黄昏作为一个男人的本能回来了。
鸡笼山巅,俯视应天。
这夜色又撩人。
于是黄昏呵呵笑着拉着乌尔莎的手,“荒郊野外的,会有大虫,你怕不怕?”
乌尔莎脸色彤红。
确实有大虫。
但她不怕。
她心里荡漾着,身体记忆起了曾经在出使路上时一起的美好。
夜风寥寥。
云过月出。
乌尔莎端详着黑暗之中的大官人,忽然泪流满面。
她想就这样,一直这样,永远这样,就这么死在这片山巅的夜色里。
和他一起。
第四百一十六章 风雨晴空皆是一天
一曲肝肠断,唱哭天涯沦落人。
牵手下山。
步履蹒跚。
腿软。
黄昏发现忌惮娑秋娜是有道理的,一个乌尔莎就能让自己这样,要是娑秋娜,那不成了软脚虾,下不了床。
路上遇着巡逻的士卒,黄昏如今没有锦衣卫官职在身,不过报上大名后,巡逻的京营士卒懂事的放行,没敢为难。
回到黄府所在的长街上时,黄昏本想拉着乌尔莎一起回家。
乌尔莎挣脱手,摇了摇头。
黄昏叹了口气。
想说什么去却又不知道说什么。
乌尔莎笑了笑。
忽然俯首过来,轻轻在黄昏唇上啄了啄,满脸都是少女情怀,转身像云彩一般飘入夜色里,她很心满意足。
至于家……
沦落天涯的她不敢奢望。
有爱情就好。
黄昏来到大门前,看着在门前来回走动的妻子,有些愧疚,低头嗫嚅了一句,直到身旁没人了才轻声坦白道:“我和乌尔莎在一起。”
徐妙锦淡然的给黄昏披衣衫,“我知道。”
“啊?”
徐妙锦微微一笑,“你身上有她的香味。”
黄昏:“……”
又问道:“你不生气?”
徐妙锦退了一步,仔细端详着披了件外衣的丈夫,鼻翼褶了褶,“当然生气,可是看到你回家了,我心也放了下来。”
哪有不吃醋的。
只是有些醋吃了就吃了,不能因此而影响生活。
长姐说的有道理。
退一万步来说,至少夫君是个敢作敢当有责任感的男人,他要是始乱终弃,只在乎和乌尔莎的片刻贪欢,作为妻子的徐妙锦反而会心寒。
这是封建社会女人的矛盾之处。
一路走向主院。
许吟匆匆过来,看见黄昏后松了口气,打趣道:“你是不知道,你一直没人影,小姐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从没发过脾气的她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你要再晚回来半个时辰,小姐就要去大内找陛下要人了。”
黄昏讪讪的笑。
心头微暖。
这就是要和自己相濡以沫一生的人啊,要好好珍惜。
以后不管是谁,哪怕是娑秋娜或者徐家四妹又或者是唐赛儿小宝庆,都得先听妻子的意见,妻子不同意的话——呃,可以讲道理嘛。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实在不行上身体,保管百试百爽。
简单吃了晚饭,徐妙锦早早的就睡了,她这几日身体不适,绯春在书房里陪着黄昏看书,黄昏也没看书,一直在拿着笔豪画来画去。
燧发枪的改进并不简单,需要不断的实验。
这会是个漫长的过程。
少则三五月,长则三五年。
主要是把燧发枪的构造和构思弄出来,具体实践和工艺制作,则要交给军器监那边,毕竟那群人才是专业的。
忽起大风,又来骤雨,夹杂电闪雷鸣。
黄昏让绯春关了窗子。
放下笔墨,他开始坐在灯前谋思: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陈瑛欺人太甚。
是时候想一个点子来收拾一下陈瑛了。
但那朝堂二品大员,又坐在都察院左都御史这个要职之上,没有确凿的重罪,朱棣绝对不会动他,所以还是要想一个稳妥之策。
从立储上下手最好。
黄昏做在书桌前,定定发呆,灯火摇晃,便似一道风景。
绯春坐在门槛上,看着风景,眼里惘然。
她现在自己都已经搞不清楚对姑爷是喜欢还是厌恶了,今夜小姐又关了门,关门前旁敲侧击的说今夜可能会有大雨,书房很凉。
言下之意,姑爷去她房间。
绯春有点惘然。
如果姑爷真去了自己的房间,自己该怎么办?
老实暖床吗?
也不是心有不甘,就是一时间觉得无法接受,姑爷从始至终都没说过她一句好话,更没有表达过任何关于喜欢关于感情的话语。
如果那样,自己那些大户人家的家姬有什么差别。
然而她想多了。
黄昏竟然呆坐了一夜,熬不住了,扑在书桌上睡了过去,从始至终,黄昏都在想着如何报复陈瑛——杀人者人恒杀之。
所以他自己都不知道,错过了一个本可以很美好的夜晚。
当然,他也有心无力。
被乌尔莎榨干了。
……
……
接下来的日子,应天似乎暂时平静,立储的声音小了,朝中各项政事都转移到了入夏后的各地灾情,有水灾有旱灾,还有虫灾。
朱棣让狗儿太监、丘福一起组了个钦差团队去往苏州。
郑和的舰队开始下西洋。
福建那边,随着朱棣不断的调任官员,曾经的建文旧臣被打散到全国各地任职,梅殷和朱允炆在福建留下的痕迹,一天一天消失。
最终成为过往。
雒佥死在了诏狱,激不起风浪,只有狗儿和郭资知道他为何而死。
区区雒佥,也敢让朱高燧成为你侄儿?
作死也不是这么作的。
黎利带着大明天子的赏赐回安南去了,和他一起出发的还有改换身份的高贤宁,作为黎利的仆人,潜伏去了安南。
同时去的还有大批钟山工坊的技术骨干,以及沈熙礼派过去帮助黎利的时代商行的一个骨干成员,这些人将来都会被重用。
这一次去安南,算是镀金。
实际上,黄昏和沈熙礼在他们临走前设宴,画了个大饼。
等安南那边发展起来,时代商行会在那边设立分行,他们当中的一些能力卓越者、成绩突出者,会成为分行的大掌柜。
这是个大饼,众人无不为之鼓舞。
安南的使团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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