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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迷宫蛛ⅰ-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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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也不清楚。”他觉得身子在哆嗦,便拨开了她的手。
“你怎么啦?”她皱起眉头,问道。
他回头朝她笑了笑。
“没什么。”
岳程对邱元元说:
“这条路我不熟,元元,你给我指下路。”
“我知道条近路,你穿过前面那座桥后往左拐。”邱元元道。
陆劲默不作声地盯着岳程的后脑勺,刚才的失态和对岳程的猜疑让他的心情很不好,与此同时,他觉得体温在升高。大概是因为身体的虚弱在加剧,所以他对外界的戒备越发强烈了。其实从小到大,每当他生病时,他总习惯于一个人默默承受。小时候这么做,是不想让母亲操心,他不想为了治病的钱,母亲再为他付出什么。为此,他还曾经跟农场医务室的老医生偷偷学过点医学常识,因而他知道怎么清创和包扎,也懂得怎么治疗常见的疾病。成年之后,他交了一个在当时看来各方面条件都超过他的女朋友,她喜欢他,却总抱怨他不够强壮,因为怕她讥笑自己的体能,他即使病了也从不告诉她。
他一直觉得,病,就是弱点,所以最好不要暴露给别人看。在生病的时候,他更希望能在什么地方躲一躲,他什么人都不需要。他想,他的脸色一定很不好,他瞥见岳程透过后视镜在窥探他。他懒得理会,别过头去看着窗外。
这时候,他听见岳程说话了。
“元元,你这里有没有消毒药、纱布之类的东西?”他问道。
陆劲转过脸来,想通过后视镜跟岳程眼神交流,他想告诉岳程别多嘴,但岳程没有看他。
“我有纱布、绷带和云南白药,你要吗?”元元问道。
“不是我,是他。”岳程道。
邱元元马上回头看着他。
“你受伤了?怪不得我觉得你好像在发烧。”她焦急起来,用手试了试他额头的体温,问道,“你怎么啦?”
“没什么,元元,我大概没休息好。”他连忙说,他实在不想把小事扩大,但没想到岳程又插嘴道:
“他左臂中枪了,伤口在渗血,你给他包扎一下。”
“中枪!”她惊叫一声,回头凶巴巴地瞪着他道,“我一来就发现你不对劲了!把外衣脱了!让我看看。”他迟疑了。
“快点!”她命令道。
无奈,他只好脱了滑雪衫,一边脱,一边忍不住地怪岳程:“你不说话难受,是吧?!”
岳程笑起来,一本正经地说:“保护重要证人是警察的职责。”
他本来还想说几句,但邱元元像故意跟他唱反调似的提高嗓门道:“谢谢你。岳程。”
他只好不说话了。
邱元元把他的衬衫袖子撩得老高,他那正在渗血的伤口露了出来。
“啊……”她轻叫了一声,神情难过极了。
“没事,子弹我都拿出来了,伤口愈合总需要时间。”他想拉下袖子蒙混过关,但立刻被她阻止了。
“什么没事!受那么重的伤,怎么会没事?不要动!我帮你敷药!幸好我心细如发,在斧头镇买了治伤药。”她从一个小塑料袋里拿出了绷带、纱布和云南白药,先是小心翼翼地扯下他伤口上带血的绷带,把它扔进了一个装垃圾的纸袋,然后慢慢把云南白药均匀地撒在他的伤口上,最后又用干净的纱布帮他包扎好。
“痛吗?”她帮他把袖子拉下来时,轻声问他。
他还来不及回答,她就轻轻吻了下他的嘴唇。
“你会好的。”她发出叹息一般的声音。
他犹如遭到电击般愣在那里,他很想拥抱她,但是此刻,他不得不顾忌开车的男人,他担心岳程看见这场面会无法控制方向盘,于是他忍不住向后视镜瞥去,却见岳程伸手将后视镜往上扳了一下,陆劲知道他的意思,这样他就不会一抬头就看到他们了。他忽然很想对岳程说点什么,可耳边又传来元元的声音。
“话说回来,是谁用枪打的你?就算警察也不能随便朝人开枪吧。要是让我知道是谁,我一定不让他好过。”她气势汹汹地问道,“岳程,是不是你打的?”
“嗯……”看起来,岳程好像准备解释,他立刻道:“我是被猎人误伤的。”
“猎人?”她充满怀疑地回头看着他。‘
“我跟他没走农场大门,走的是条山路,路过一片林子的时候,有个猎人朝我们这边开了一枪,其实他是想射野兔。”
“那是谁给你包扎的伤口?谁给你取的子弹?”她好像不太相信。
“是小月。我的老相好。”他笑道,“既然是老相好,当然得给我包扎伤口。”
她想了想,觉得这也说得通,便没再问下去,她温柔地说:“我刚刚给你敷了药,但这并不保险,等会儿到斧头镇,你再去医院打一针,明白吗?”
“好。”他点头表示同意。
车厢又安静了下来。
他望着窗外的风景,过了会儿,自顾自笑了起来,接着岳程也跟着笑出声来。邱元元却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瞥了她一眼,笑着凑过去,握住了她的手。
“从这里开车到斧头镇还要多长时间?”他问元元。
“一个多小时吧。”
“东西存好了吗?”他轻声问道。
“存好了。”她的眼睛朝他这方向一溜,悄声问,“里面是什么?”
他凑近她,附在她耳边答道:“好东西,到时候你自己看吧。”
岳程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一声。
他意识到了什么,笑了笑,稍稍离元元远了些。
“你刚才是不是问我,在那张字条里,我印象最深是哪句?”他问岳程。
“呵呵,你终于想起来了。”岳程感慨地点了点头。
“字条的内容我都忘了,你刚刚不是把它抄下来了吗,让我再看一遍好吗?”
现在他的心情已经多云转晴。虽然伤口敷过药后,比之前更痛了,但他知道那是治疗引起的痛,这种痛代表细菌正在被杀灭,他正在走向康复,而且给他敷药的人,还是他最喜欢的人,今天,她一点都没嫌弃他的意思。记得以前他们在一起时,每次听到他咳嗽,她都会恶毒地诅咒他:“再咳得猛一点吧!希望你咳出肺癌!咳死你!杀人犯!”可是现在……他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喂,接着!”一张纸从前面丢过来,他连忙接住。
他把字条从头到尾看了两遍后,说:“我现在就来回答你的问题。”
“说。”
“首先,我印象最深的是那句话——免得你们走弯路。”
“说下去。”
“他用了一个‘你们’。他怎么知道我不是一个人?他一直在跟踪我们吗?老实说,我觉得这不太可能。首先,我挟持你的车虽然是我策划好的,但对其他人来说应该算是突发事件,不可能有人能预测到,而且我可以肯定,我们离开咖啡馆时,没人跟着我们;其次,翻车也是突发事件,因为你是突然把车拐进那条小路的,没有人能预料到。当然你会说,也许他的车一直跟在我们后头,目击了翻车的整个经过,那我可以告诉你,我们翻车的地点很偏僻,周围根本没什么人,我把你拉上来时,是有人帮了我一把,但那是附近的村民,‘歹徒’不是村民,这点我可以肯定。”他觉得身体还是很烫,估计真的发烧了,但因为心情不错,所以,他说起话来很连贯。
“好,接着说。”岳程严肃地答道。
“另外,我把你拉上岸后,是拦了辆拉钢管的卡车走的,当时,我跟你两个人都坐在卡车后面钢管的旁边,我很注意后面有没有车跟踪我们。我告诉你,没有。所以,我认为,‘歹徒’应该是警方的人,至少跟警方很接近,否则他不可能知道我不是一个人。”见岳程没有反驳,他继续说道,“在这封信上,有一点还印证了我的看法,看看他说的这句‘在你熟悉的地方碰见认识的人,跟她打个招呼吧’,如果他是警方的人,他当然最有可能知道我认识金小慧。”
岳程想了一想,才问:“你跟金小慧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半年前。”
“她是怎么跟你联系上的?”
“管教有一天跟说有个义工要跟我联系,过了几天,他就把金小慧带来了。我们就见过一两次,主要是通信。”
“她是干什么的?”
“银行职员。三十二岁,未婚女人,她说自己有个弟弟几年前因为偷窃被抓,后来自杀了。从那以后,她就一直想帮助犯人。”陆劲的眼前浮现出一张苍白浮肿的女人的脸。他记得跟她第一次见面时,她穿了一身灰色套装,他本来以为穿这身装束的她应该是个理智成熟的人,谁知道没说两句话,她就哭了起来,那天她说了很多关于她弟弟的事。
“我就这一个弟弟,他是我爸妈的宝贝,从小被宠坏了。其实他也不是喜欢偷东西,他就是贪玩,又交上了坏朋友。他的自尊心很强,别人说他一句,他就受不了,所以入狱后,整天被人管着,他就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我们都没想到他会死,他其实是个好孩子,心肠很好,一直说等我结婚的时候,要送我一份大礼……”那天,她抽抽搭搭说了一大堆废话,而陆劲始终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他自认为对人间疾苦的感受比她要深得多,所以她说的这些并没有让他太感动。
“她还跟你说了些什么?”岳程问道。
“她说想帮我解决些实际困难。她问我有没有什么愿望,有没有什么想见的人。我说没有。”他略带歉意地回头看了元元一眼,她握着他的手,没说话。
“她有没有替你办过什么事?”
“没有。我只不过有时候让她给我说说外面公映的新电影罢了。”
其实自从他们通信之后,他跟金小慧两个人的位置就渐渐倒了过来。陆劲觉得相比之下,他对金小慧的帮助更多。
“陆劲,我希望你能真心地忏悔,为那些被你剥夺了生命的人,也为你自己。”
就像是盖了个“我在帮助你”的图章,无论她在信里说了些什么,她总会在信的末尾加上这么一句,但陆劲很快发现,其实她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他,而是她自己。她热衷于在信里向他倾诉她在生活中遇到的烦恼,她最大的烦恼似乎就是找不到意中人。她为自己的年龄发愁,老是担心自己会孤单一生。
“我跟你其实没什么区别,我三十二岁了,年龄在一天天增长,但我的生活却如此寂寞。父母不喜欢我,弟弟死了,朋友又都是同事,你知道,很难跟同事建立真正的友谊,因为总有些利益关系在里面。所以,我很孤独,有时候觉得很彷徨。”
他回信鼓励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缘分,有人早,有人迟。你的缘分晚到了,未必说明你的幸福比别人少。当然,也许你该主动些。”他鼓励她参加社交活动,并且积极相亲。
没过多久,她来信兴奋地告诉他,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令她心仪的男朋友。
“他比我大八岁,人不高,知识渊博,说话风趣,脑筋非常好。我跟他在一起时,他时而像个成熟的长辈,时而又像个腼腆的弟弟,我很喜欢他。但是我还不知道他对我是什么感觉。我们现在只出去跳过一次舞,我不太会跳,老是踩到他的脚,但他一点都不介意,他真是个有风度的男子。”
他回信向她表示祝贺,还告诉她,红色较能衬出她的肤色,而低胸装,又能凸显她的丰腴身材,“最好再加条丝巾或者披肩。另外,不要染发,不要穿尖头的高跟皮鞋,也不要涂大红唇膏,性感得太明显反而会适得其反。你说他是个有文化的人,我相信他会更喜欢含蓄的美。”
没料到,一个星期后,她来信说:“你猜错了,他并不喜欢含蓄的美。其实,他更喜欢我穿得暴露一些,那次我穿吊带裙,他就两眼放光。虽然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但我觉得,有时候,他说出来的话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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