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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联邦调查局女特工-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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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件件地触摸这些东西,好一阵子母亲似乎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她亲手缝制的棉布围裙,有几次得到允许可以把我的头靠在上面,溅满了黄油和油脂的污渍,母亲戴着它为我们做过几百餐饭,洗过上千次衣——它好像还在散发着那令人宽慰的气息。我突然记起,她的尼龙长袜,曾闻起来有股丹宁和秋天树叶的香气,晾在镶有橙红色和黑色瓷砖的浴室的毛巾架上。在前卧室她的梳妆台上,她总是把她的戒指耳环放在一个玻璃烟灰缸里。我的上帝,她用“查耐尔五号”家具擦光剂,撒满了绿胡椒的夹肉面包。她穿着羊毛裙,上身是胸前坠着小圆纽扣的白色半透明的罩衫,打着拘谨的褶边,当她为布拉迪大夫作接待员时穿的就是这身衣服,但是在它的下边,你看见的却是包裹严谨的背带衬衣。那些都是短袖罩衫,暴露了她的上臂白皙、肉感的内侧。这些,在这间闭塞的密室里,逐一地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带着愚蠢的冲动。
她每周要工作到周六的中午,经常她和我会乘坐“大西洋干道快车”,沿途经过在童年人看来还充满了神秘色彩的站台,从长滩殡仪馆穿街过巷到一栋一层楼的牙科楼,然后我便会在一间窄小的后屋——厨房兼实验室里呆上三个小时,一面等着她在一台IBM上敲打,应答电话,一面读超人连环画,还可以翻出藏在办公室文件堆里的图画书们《儿童的乐园——“益智游戏”)。母亲冷藏了许多小听装的“穆特”苹果汁,但我爱吃我的美国乳酪三明治和用麦秆吮吸雪泥,没事儿就翻看那些染满灰尘的教科书上的畸形牙床的特写照片。这地方到处飘着乙醇的味道。
这边结束之后,我们便回到公共汽车上,接着坐往商业区,她先要到电气公司办公室付清旧账,然后是到“布封和希尔斯”进行一长串冗长乏味的采购:配钥匙,买浴帘和铝锅,几乎每一个小买卖母亲都要询问我的意见,因为她自己从来就是心不在焉。最糟糕的是在“勒内”,当她在那儿闲荡和痛苦挣扎的时候,我却在衣服挂架底下度过了最恼人的几个小时。
如果我们能在“伍尔维什”或者“科内斯”结束那就是我的幸运了。在这儿我想得起来的就是那张扁平的木桌子了,上面摆满了吸引我的便宜的海滩纪念品,像塑料皮夹子,上面贴着棕榈树的彩色画片;还有海贝壳制作的立像,但是,最让我渴望得到的——而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是那枚“圣·克里斯托弗”纪念章,但它被人们保存在一个上了锁的玻璃匣子里,因为在南加利福尼亚,每个小孩都想得到这样一枚纪念章。
我突然有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坐在伍尔维什的午餐柜台旁,我一勺勺地舀着苏打冰淇淋,母亲在旁边要的是肉桂寿司和咖啡,彼此分享着一种罪恶的快乐,因为现在离晚餐的时间只有一个小时了。我的母亲极少纵容我和她自己,也许是因为这种方式将意味着偷窃外公的东西。但是在那些星期六的下午的确提供了一次放纵的机会——我单独和她在一起,远离了我的外祖父,对于这点,我现在才意识到,原来是我们那时觉得如此沉闷,惊恐然而快乐的隐密的原因。
因为在公共汽车路线的另一个终点,拎着沉重的购物袋,要经过一座石油钻塔,它位于住区中央,用蕃篱隔开,油泵一天到晚都在响,然后我们就照例回到了松树街那幢独眼红砖屋。当然我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看待它的,因为一株批把树掩藏了两个前窗其中的一个,而另一个窗户看起来就像是透过百叶窗,带着怨恨往外瞪视的人的一只眼睛。
外公买房子的时候它还是新的,是这条街唯—一栋砖房。四处紧闭,关起门来完全就像一座地堡,连一块绿草坪也刈除光了,以保持一致性,除了一根柱子上挂着的黑色邮箱,再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六十年代的新鲜事物之一就是有明亮的黄色装饰的全电气的厨房,时间观念也渗透到了餐桌灶头,当然那特别涉及到外公的时间:“问问你外公他晚餐想吃什么……”“外公准备好了我们就开饭……”在那本便笺簿里的家庭分类账上我发现,我们占用了我外祖父简朴的家中的两个房间,为此我母亲每个月要支付54.67美元的房租。
现在我想念她。我想要那双布满雀斑的手臂抱抱我,我想要我们之间的融合,它不仅被她的死,也被我幼年时期神秘的观感所打破;我想要它重新修复。但是怎么能够?她没有走近我,相反,我感到她留下的印象又一次晦暗下去,总是被外公所遮蔽。
在她的阴影下的生活怎么能跟到位于百老汇那幢醒目的蓝色玻璃大厦里的警察总部作一次骇人的、刺激的访问相比呢?外公会带着我到繁忙的警局中转圈,这里的每个人都夸我聪明伶俐,然后,如果没有囚犯的话,我们还会到真正的监狱里去,这里有一个可怕的铁铸的厕所,在外面等他的时候,我看见他的弟兄们出来了,钻进了他们的警备车,我就一个个地大声叫出他们的名字,我经常用手指去触摸门厅里那枚巨大的铜制警徽,还有一座浅浮雕,一个警察保护着一个男孩和女孩,“永志不忘”——长滩警官协会,让我产生一种前青春期孩子的性激动。
外公带着我去见世面。母亲就呆在家里。外公带着我到海岸线上去,在激浪中挣扎洗礼,摔倒了就威吓我站起来再上去,我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次我扑倒在海浪中了——她在哪儿?胆怯的、消极的、惊俱的、自贱的,直到那一堆90磅的尸体瘫软在我的眼前,那最后的时刻,她的皮肤完全成了绿颜色,她根本就没有力气从医院的病床上爬起来,她侧身躺着,却没有面向我,她的手臂竭力想从她早已失去生命力的骸部曲线上抬起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我的名字,在我的手指与她干枯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时从喉咙里发了出来,我十四岁。
她仍然没有彻底离开,仍然……也许我真的对她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我现在捧在手里的这些又献,有谁还会像我们这样保存起来的?那不仅仅是为了在某一天她的女儿能够找到它,否则为什么要把一张普通的生日卡装到一个信封里,藏在保险盒的最深处?这是她的结婚证书,盖着拉斯维加斯市的图章,1964年8月3日,它宣布在这一天,米桂·桑切斯和格温·格蕾,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正式成为夫妻。
我盯着它,只有一个愿望:那个留着马尾辫的黑女人,钉着铁掌的蓝色鞋子踏在米色的毡毯上,她把那铁门关上,把那巨大的黄铜轮盘牢牢旋紧,把我关进它现在我已深有体会的、黑暗的、窒息的地窖中,让秘密都埋葬在这里吧,这样,一切都将不会改变,永远。
外公没有来应门,我只好用我的钥匙。他正坐在阳台外,面对着黄昏的暮日,身后的动静好像都听不见,他看上去和平日一样。他穿着通常的那条棕褐衣便裤和露出脖梗的黄色马球衫,光的脚颠转了左右方向,交叉着摞在一张塑料矮几上,他宽厚结实、爬满皱纹的手——因为年纪的关系,变得潮红,茸毛耸立——按在胸口,下巴上抬,喷着鼻息。
但是,另一个古老的温和告诫阻止了我把他唤醒:“老爷爷需要休息。”我回到房间,着手收拾起咖啡杯、玻璃杯放到厨房里去。在水池底的棕色胶垫上,放着一些发黄的酥酪,旁边是那根一头缠着棉纱的木头洗碟棍,是外公用了好几年的。我能看见那双沾满油腻的手把咸猪肉和炒鸡蛋盛到绿色的三聚酰胺盘子里,伸出、缩回就像长滩上几乎冲跨我的海浪一样有力。我把杯子放在橱柜上的时候它们发出叮当的碰撞声,然后我便回到了落日底下。
“外公。我来了。醒一醒。”
他睁开眼睛,笑了:“时间的婢女。”
我没有笑:“为什么你这么说呢?”
“你才驯服了那个骚扰简娜·玛森的卑劣的医生吧。”
“差不多。”
“见鬼,新闻里全讲了。我刚刚才在这里得知。”
他把脚从矮几上放下来,站了起来,我镇静地注视着他。
我跟着他,我们穿过滑动玻璃门走进凉爽阴暗的起居室。太阳光斑仍然在我的视野里飘动。他从电视机顶上拿下一叠报刊杂志。
“你成了名人。”
但是在他平板的音调里好像并没有祝贺我的意思。他捉住了我的眼睛,才把报纸递给我。在他挺直的鼻子和扑满风霜的脸颊构成的慷慨大气的面具底下,是一张带着嫉妒的不高兴的孩子气的脸。
当然我在任何方面都不接近于一个名人的标准。在外公认《洛杉矶时代》、《今日美国》和帕尔姆·斯普润当地的破报纸上收集的文章里,我个人从未被提到过。凡涉及FBI的地方都转弯抹角,重头戏当然是这起价值百万的医疗官司,由“电影王后”简娜·玛森和她兴风作浪的“超级私人经纪人”玛格达·斯脱克曼对“玩弄明星的矫形医生”的起诉。所有的传媒都使用了一幅大图解,上面是两个对立的人形,玛森在一边,依贝哈特在一边。她看起来那么漂亮,那么脆弱,而他则弓着腰,充满了罪恶。
“你平常可没对我的案子显示出这么大的兴趣。”
“这一次不同,那是我的姑娘,简娜。这个医生真该被吊死。我给你拿点什么?”
“水。”
“好主意,今天太干燥了。”
他走进厨房里,我一直站着。当他拿着两个玻璃杯返回来的时候,我把刚刚扔在咖啡桌上的马尼拉信封递给他。
“我从保险盆里拿到了这些文件。”
“你不用亲自跑这一趟。美国邮政现在早已绰绰有余了。”
他今天是不是故意想和我唱对台戏?既没有感谢我的劳苦,又不承认我的成绩。或者只不过是他这些年来对我难以捉摸地贬低和操纵的一贯态度的延续?我能够感到喉咙管里像有什么植物卷须缠绕在那里一样,威胁着要掐死我。我不得不伸出手去,把它们强制扯开,以便能够呼吸。
“我到这儿来只是为了表示我关心你,外公。”我故意带着些愤怒的挖苦的腔调,但他似乎没有听出来。
“我很好。”
“是吗?”
“哎,放射线让我昏昏欲睡,化学疗法更是苦痛不堪,不过事已至此好歹我们总得对付过去。”
“确切地诊断结果是什么?”
“他们叫它淋巴瘤。”
“你的医生叫什么名字?我最好能和他或者她谈一谈。”
“没有这个必要。”
“你总不能一个人来应付整个事情。”
“我在医院里有朋友,还有好些女士想来探望我哩。”
“不要和我闹别扭了,外公。”我的手指探进了起居室里把我们俩分隔开的那段空间,“我只需要知道你的医生的名字。”
“行”
胜了这个回合,我才深深地透了一口气。我依然站着。他坐在沙发里翘着腿,而他的眼睛却不知道盯在哪里,眼神惨淡,内向,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一样。
我在一把扶手椅子上坐下来,但是椅子陷得太深,我的脚难以踏实地踩在地板上,而已离外公又太远,不能让他朝我这边看上一眼。我想把它拖近点,但是椅子腿却又被小地毯上的粗长绒纠缠住了。
就像是一个跳台边上的跳水者,我在那儿僵持了好久。作为一个小孩,我会探出手去试一试,看看水面到底离我有多远。有一次,一群野小子站在我身后开始喝倒彩,因为我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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