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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传说-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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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就这么简单?对,就这么简单。叶柔呸了一声:你当我白痴啊?以音波作为治疗疑难杂症的工具,确实有些不可思议,也难怪她无法相信了。
我叹了口气道:无论怎么样,你听一下又不会少块肉,你说是不是?叶柔这才道:好吧,快点。我清了清嗓子,尽量令自己看起来严肃一些,然后将新学的咒语念出。
停,停!才念了几个字符,叶柔就捂住了耳朵,一副难以忍受的模样:这是什么鬼声音啊?我自知这种咒语都是比较变态的发音,苦笑道:大小姐,你忍一下好吗?在我苦口婆心相劝之下,叶柔终于肯听我念第二遍。
将咒语从头到尾念下来,我紧张的道:丽……,叶柔,怎么样?叶柔呆滞地坐在沙发上,对我的话仿佛没有听到那样。我心中一喜,难道她想起什么东西了。
见她好一会都没有反应,我凑前道:喂,究竟怎么样?叶柔忽然一把将我推开:色魔,听了你刚才那恐怖的怪声后,我第一次觉得猪叫原来是那么悦耳的。我休息了,拜拜。说完站起身来,走回房间中,将门重重关上。
我苦笑一下,看来计划是失效了。人算不如天算啊,这种精密堪与手表零件相比的咒语,稍微有些细节上的差池就不能起作用了,对了,叶柔在手术后,其脑细胞很特殊,也不能与常人一概而论的。
叹了口气,我走向另外一间房间,看来恢复记忆的事,只能慢慢来了。一般用某些能令她产生重大旧事来直接刺激她的脑细胞是最好的办法,只是和我在一起时发生在她身上的最酸的,最甜的,最苦的,最辣的经历都模拟过了,都是没用,真是让我头大如斗。
第二天早上,我还是准时六点起床,由于体质的特殊,我的睡眠已不需要太多了。打着呵欠走出房门,一眼就看见了叶柔。她这次换上了睡衣,不过薄薄的,似乎起不了太多遮丑的效果。随着行走,两只隆乳不住的上下颤动,晃得我眼都有些花了。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转过头来:色魔,早啊。记得她以前是个大懒虫来的,节假日约我早上出去逛街都通常因赖床过了约定时间,在我等到不耐烦,打电话带她们家时才会知道原来还在床上发着梦。现在起的这么早,还真是见鬼了,可能也是因意外体质被改变了的原因吧。
我听到厨房有些杂音:你在干什么呢?叶柔很自然地道:弄早餐啊!我闻言色变,她话音刚落,一阵焦味就从厨房那边传来。
哎呀,我正在做菜呢,不和你说了。说话间已慌慌忙忙跑进厨房。
我知道那锅菜肯定完了,叶柔是个天生的厨房白痴,她烧菜似乎还没有过成功的记录。
过了一会,她用将一个碟子端了出来,推到我面前:不好意思,青菜糊了,我们将就着吃吧。我看了一下,这哪里是糊了那么简单,原本绿油油的青菜此刻已看不到半点绿叶素,黑漆漆的一团,说是木炭只怕更容易让人相信一些。
我对她倒退得愈来愈厉害的厨艺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不过更为佩服的还是她的脸皮,嘴中虽说不好意思,却淡然自若,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看样子还真的想让我尝一下眼前的青菜。我无奈道:我可不想明天报纸上多了则两个人因吞食木炭而导致食物中毒的新闻。叶柔哼了一声道:我还是第一次给别人烧菜,不吃算了,我自己搞定。气冲冲的夹起一根已硬得跟木条差不多的青菜塞到口中。
我拦阻不及,眼睁睁看她吃下这种已经带毒的食品,急道:喂,快吐出来。叶柔瞪了我两眼,置之不理,嚼了两口,脸上忽然露出奇怪的表情,然后将筷子往桌上一扔,往卫生间狂奔而去。
等她回来之时,我已笑得前仰后合。叶柔见状更是愤怒,怒目圆睁道:笑什么笑,有种你给老娘炒一碟子过来。我看着她嘴角还粘着些黑糊糊的东西,强忍笑意道:来,檫下吧,哈。最后还是忍俊不禁。
叶柔接过檫了两下,恶狠狠地仍进垃圾篓中。
我站起身来走向厨房,傲然道:让我告诉你什么才叫菜吧。*****也不过如此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这是五分钟后叶柔对我厨艺的评价,话虽如此,手下却没闲着,筷出如电,转眼间整碟菜已去了小半,她的行动也许才是最准确的评价了。
我看着她塞得满腮都是,虽然知道是废话,还是忍不住道:你吃东西时就不能稍微像个女人一点吗?回答正如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关你屁事!我长叹了一口气,估计要让她改变粗俗的行为,粗俗的话,要到下辈子才行了。
色魔,今天我得回家拉,我爸妈和我爷爷都催了好几次了。我呆了呆,有些若有所失的感觉。话说回来,若果不是她这么直率的话,我也不会那么喜欢和她在一块了。
什么时候上机,我去送你吧。叶柔也不矫揉造作,直接道:好,下午三点,你什么时候走,不是想在北平度过一个假期吧?我吗?先去慕容倩那玩几天。叶柔笑了笑:那也不错啊,哎,你怎么还直呼倩姐的名字呢,一点都不亲密。慕容倩与我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未婚夫妻,这一点她哪知道。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跟慕容倩说清楚,但是她是哪种一旦钟情与某个男子便死心塌地的女人,从她大学几年一直都没男朋友,并且严词拒绝了所有欲和她约会的男人,如果我表现得太无情的话,又难免会大伤了她的心。
不管了,反正张雯那边也处理不了,烦恼的事多了,也不在乎多那么一件,哈,管他的,去开心玩几天再说。
抱着破罐子破摔与逃避的态度,我摇了摇头,仿佛要把烦心事从脑中摔出去那样。
恩,冰际市是个怎么样的地方呢?小雯和晓晓她们都常常对我说,那是个美丽的城市。色魔,你说,观日峰清晨的太阳是否真的特别的红,平水湖的湖水是否那么的柔,还有北山动物园,那些小猴子都好可爱的……她露出悠然向往的神情,满脸的憧憬。我被它勾起了少许思乡情怀:是啊,确实很漂亮的。冰际市虽只是一个小城,但它是我的家乡。无论什么地方,始终都没有自己的家乡美丽的。
叶柔脸上的憧憬复而转化为狂热:总有一天,我要回去看看!许逐,你一定要带我回去!她难得的没有叫我色魔,可见有多认真。
这句突如其来的话让我吃了一惊,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个本来应该是死掉了的人,却忽然间出现在别人面前,会造成怎么样的轰动呢?看一下她的面貌与身材,除了成熟一点之外,着实与当年没有太大的变化,冰际市芝麻大点的地方,认识大名鼎鼎的吴丽丽的人可不少,她一露面只怕就会引起不少麻烦事。
不过家乡的亲切感与熟悉感会不会勾起她深藏的记忆呢?想到此我心中一热,只觉事情也没有那么麻烦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一旦叶柔真的恢复了记忆,我的烦心事似乎又得多添上一笔了。
第二百六十章 庙会
夜行是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城市,据说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了。只是当时的名字还不是叫夜行,而是叫溟。直至秦初才改名夜行,一直沿用至今。夜行三年一度的庙会是由秦朝开始就一直流传下来的风俗盛会,全国出名,我早就有所耳闻了,只是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参与其中。
庙会的传统衣服——一身黑色宽大长袍让我感觉甚是不便,举手抬足间仿佛都受了无形的限制那样。
由于庙会是由秦朝流传下来的,而秦始皇深受阴阳五行学说影响,相信秦克周,应当是水克火,因为周朝是";火气胜金,色尚赤";,那么秦胜周就是水德,颜色崇尚黑色。这样,在秦朝,黑色为尊贵的颜色,衣饰也以黑色为时尚颜色了。时至今天,基本上庙会每个男性穿的都是黑色秦袍了。而秦朝嫔妃穿着多以华丽为上,此习惯亦一同流传到了今天。慕容倩今天着的正是一套五彩绸丝裾裙,轻盈曼妙体态尽露。她梳的也是秦朝宫廷女性中流行的百合髻,原本年轻女性打髻并不好看,但慕容倩的华贵气质却让她看上去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我苦着脸道,将大得可以放进个一个大水桶的衣袖抬了抬:";这么宽大的衣服,好不习惯啊!";幸好我发现周围的男人清一色都是一样的衣饰,否则的话丢脸也丢死了。
慕容倩抿嘴笑道:";这不是挺帅的吗?袍子不比普通衣服,短了的话就不好看了。";她从小到大已参加过多次,自然是比我了解得多了,我只好勉强接受。
不知何时家家户户的大门前都已挂上一个小灯笼,柔和的光华透壁而出,蓝幽幽的,白荧荧的,红彤彤的,黄澄澄的,基本上能想得到的颜色,这里都有了。连植于街旁的柳树上都挂上了,随着微风轻轻晃荡,真有几分古时的味道,将浓重的商业气息冲淡了不少。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大部分的商店也都很配合地暂停营业,即使如常开放,生意亦不会太好的了,又或者,连店主都已外出放松。
或许是古时奉行以步代车,令得夜行人受其影响,今天晚上的车子特别的少,除了公共汽车外,甚少有其他的车子。使得今晚的公车特别繁忙拥挤。直至等了五辆,我们才算是勉强挤了上去。我发现整车子的男性都是穿同样的黑色长袍,连司机都不例外,只是为了驾车方便,不得不把那可以垂到地面的袖子挽起来,看着颇为滑稽。甚至还有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亦好奇地尝试了这种古式的服装,看他们的脸也是很好笑,似乎很别扭的样子,不过亦很觉得新鲜。
夜行是全国商业气息最重的城市,同时亦是古典气息最重的城市,一些古化的亭台楼阁随处可见。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黄金地带,多为经商所用,通常很少能留下什么大的古代文化遗址,但夜行最为繁华的明珠区却赫然耸立着一座宽阔的大城楼,经历数千年的风雨,城楼的大青砖还残留着刀削斧劈的痕迹,睹物引思,可以畅游历史长河之中,追溯当年祖先的辉煌。
全市性的盛典令得夜行今晚是特别的热闹,到处可见开开心心出来游玩的一家子人。日间见到的那些千篇一律的古板的脸,此刻都受节日气氛感染,难得地换上了发自内心的开怀笑容。这原本就是纵情欢娱的日子,撕下虚伪的面具,脱掉沉重的枷锁,抛开一切的烦恼,无论是达观贵人,企业巨头,或是普通平民百姓,在这一刻均是平等的,无分彼此,大家见面都以笑容表示友好,在阶级性已有些明显的社会实不多见。
城楼脚下有许多卖古玩珍奇的小摊子,生意倒也非常火暴,这些东西自然都是赝品了,不过买来装饰倒也别有一番情趣。一道道漂亮的烟花不时从各个角落从天而起,将漆黑的天空点缀得多了不少情趣。原本夜行是已禁止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的东西了的,不过在庙会时政府特别开放禁令,让市民可以感受到更浓重的节日氛围。
踩着脚下坚硬的青石地板,我和慕容倩并肩倚在城楼护栏旁,凉爽的夜风扑面,分外舒服。我看着远方一个个欢容满面的人们,赚得盘满钵满的古饰小贩,与彩色斑斓的小灯笼,感概的道:";夜行的庙会真不错。";慕容倩掠了一下几根被夜风吹乱的青丝:";恩,可惜就是三年一度,太少了些。";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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