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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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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这首词真好!”

    回头一看,柳如是便看到穿着中衣的只有十二岁的女儿钱孙蕊,居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到了亭子里。

    “予生则中华兮死则大明,寸丹为重兮七尺为轻。予之浩气兮化为雷霆,予之精神兮变为日星……”

    吟完这词后,钱孙蕊眨动着双眸,有些感叹的说道。

    “娘,你说能做出这样词来的人,定会是个大英雄吧!”

    受娘的影响,钱孙蕊对于大英雄有着她自己的理解,虽说只有十二岁,但是她内心的那份家国情怀,却一点不比娘差,而小小年纪的她,因为遗传着柳如是的性格,所以她表现的更为直接。

    “娘,等我长大了,我就要嫁给像他这样的大英雄!”

    女儿的话,让柳如是先是一愣,随后又是一笑,捏了下女儿挺翘的鼻子说道。

    “女孩家的,张嘴就要嫁人,羞不差啊!”

    笑靥满面的柳如是,又抱着女儿轻声说道。

    “知玉(闺名),你要知道啊,喜欢那大英雄的人可多了,你要是想嫁给大英雄,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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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浮思(求推荐、求收藏)() 
第74章

    “阿嚏——”

    突然,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在与寇云一翻胡天黑地的欢纵之后,朱明忠打了个喷嚏,他一边揉着鼻子一边自言自语道。

    “难不成闪着风了?”

    自言自语着,看着床上躺着,累急了这会已经睡下的女人,朱明忠的心里顿时便是一阵得意,为自己现在的“彪悍”而得意。

    从床上起来的时候,朱明忠特意看了下自己的身体,尽管过去他很注重健身,但在穿越之后,他还是感觉到身体似乎发生了某种变化——力量,现在自己的身体似乎充满了力量,无论是在那个方面。不仅可以围着城墙跑上几圈,都不会喘粗气,可以轻易的玩起重达百斤的石锁,甚至就连同在这个男人最在意的方面,也发生了变化,更加持久、更加……

    难道这就是“穿越综合症”?

    这个“症”不错!我喜欢!

    在得意之余,朱明忠披上素色的中衣,回头看了眼床上的女子,有些意犹未尽的他唇角一扬。

    “今个就这样了,等回头老爷我再给你找个姐妹,你们俩一起伺候着……”

    脑海中只是刚一浮现出那胡天黑地的场面,他的心头顿时一痒,随后又摇着头将那些面画甩出大脑。现在还有其它更重要的事情。

    走出睡房后,朱明忠来到外屋,在外屋的的中央,放置着一张木桌,木桌上是一个用泥巴捏成的,有些简陋的沙盘,只是粗糙的将江阴城以及附近几座城市和周围的地形、河流显示出来,这是朱明忠授意旁人制出的沙盘。

    时近子夜,从桌前站起身的朱明忠又一次走到沙盘边,盯着沙盘上的常州府城、无锡县以及常熟县这几个江阴周围的城市,当然还有对岸的靖江县。

    现在担负有招讨江南之责的自己,怎么才能招讨这些城市,为十七万北伐大军筹集粮草,当然更重要的是,为北伐大军扫荡后路,从而在将来迫不得已的时候,掩护大军撤退。

    眉头蹙成一团,朱明忠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沙盘。

    这些天来,每到闲时,他总是不断的从自己看过的众多穿越小说中寻找灵感,那些小说真也好,假也罢,总能给他一带灵感,可灵感没给他带来,倒是让他对什么火枪加长枪阵横扫辽东之类的中国版“西班牙方阵”彻底失望了——不仅仅是时间,一方面他没有时间训练出一只合格的长枪方阵部队,更何况也没有时间制造燧发枪,那怕就是最普通的火绳枪,而另一方面,经过几次试验,正如他最初推测的那样,在江南这种水网密布的地形,根本就不适合采用“西班牙方阵”。尤其是在没有火炮等远程武器的情况下,在没有火炮掩护的情况下,所谓的“西班牙方阵”会被清军的火炮轰成渣,一发炮弹可以轻易撕碎几十个人的身体。

    没有火炮,只能勉强将那些自携带细口鸟铳的士兵勉强组成一个鸟铳小旗。而靠着这样训练不行、装备亦不行的八千“兵卒”如何扫荡江南?

    为了能弄到一些武器,朱明忠甚至派人前往瓜洲留守刘猷求助,由吴友才代似的信言辞可谓是诚恳至极,就差没在信上说“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了,可刘猷的回信倒也简单——城内的红夷炮都已被大将军带走用于攻打南京。

    当真一门未留?

    是不是真的一门未留,朱明忠不知道,但至少眼下,他别想从其它人那里得到那怕一门红夷大炮。

    盯着沙盘的朱明忠,最终还是把视线投向了常州城,那座以高城而“雄居一方”的“东南巨镇”的城墙上,足足有十六门红夷大炮,还有几十门弗郎机。

    要是能把这些红夷大炮夺下来的话……

    “这可是十六门大炮啊!”

    心里这么寻思着,盯着沙盘上小小的常州城,这座“东南巨镇”的城墙长十里、高两丈八尺,远非江阴城墙所能相比,而且它的城基还是用巨石的筑成,想经夺下这座城,恐怕不容易啊!

    火炮!

    可问题是现在自己的手中根本就没有火炮,即便是有足够的铁料、铜料,也不见得能在短短几天内将火炮造出来,虽说作为一个三流的工科生,可因为对军事的喜爱,对近代各种前装炮可以说是颇为了解,但也正因为了解,才知道,铸造火炮看似简单,可实际上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且不说制模就极为有废时废力。

    更何况,铸造炮管时因炮管膛内外冷却速度差异,加之材质原因,铸造废品率极高,所以才有了“铸十铳能得二、三铳可用者,便称高手”之说。废品率高达70~80%以上。这样火炮的成本自然很高,而且铸造时间极长。

    在这种情况下,朱明忠更倾向于采用实心钻膛技术,使用水力驱动膛床直接钻孔。这种火炮的做工精良,制造也更为迅速,提高落型紧密度和铁水温度后,其沙眼较少,成本自然也就降了下来,当然制造的速度也会得到提高。

    虽说对制造水力驱动膛床可以说是信心十足,但是……历史却没给他时间,一个月!

    甚至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必须要在郑成功兵败之后,做好一切准备,否则在这里“种的田”,很有可能落入清军之手,所以有些事情只能现在只能在心里想想。

    只不过历史没有会给他足够的时间试制新型大炮,甚至让他不敢尝试着制造火炮,因为害怕这些技术为清军获得。

    “他么的,这下可坑死老子了!”

    心里感叹着,朱明忠的便用炭笔在纸上胡乱的画着,这几日每次回府之后,他唯一做的就是一面设计简易的水力驱动膛床,现在这膛床是派不上用场了,只能另起炉灶,研究应该怎么在没有大炮、火枪的情况下使用那些精制的威力更为强大的火药了。

    “实在不行,就……”

    突然,朱明忠的眼前一亮,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武器!

    “没错,就是它了!”

    大家不要觉得突然把寇云给收拾了,因为68章被禁,所以……哎,还是太突然了,争取改稿解禁吧……求推荐、求收藏,新书需要大家的关爱!拜谢!

第75章 新武器(求推荐、求收藏)() 
第75章

    一根根宽三寸长数尺的涂着胶的桑皮纸,在女工的拿着木搓板的手下,被卷成了一根根长达数尺的直径约一分(3。3毫米)的细纸管,趁着纸管上还附着胶时,女工便将七八根棉线附着药管开始包裹纸管,待包裹完后,又附上一层被复纸,接着又是一层漆有桐油的棉线,如此反复两次后,近小拇指粗的纸管方才制好,被加工好的纸管直接在放在暗炭火炉上烘干,待烘干后,则被送至另一个工棚中。

    在这个工棚之中,纸管被置于悬架上,搂直后,站在悬架上的女工便用小漏斗将细粉状的黑药装入纸管,边装边用细铁丝捣实,一根长达三尺的药管足足耗用了近半个时辰方才制出来。这就是导火索,等到这些导火索制好后,便直接送到其它工坊,以备用作他用。

    不过这时,朱明忠并没有在那督促火药制造,而是在呆在工坊中琢磨起手榴弹来,手榴弹瞧起来和后世的德式手榴弹没什么区别,只是壳体换成厚达6毫米的铸铁,铁壳上铸有刻槽,这是参照民兵爆炸手册上的“七人背”制造的。

    “七人背”指的的是制造手榴弹的设备,仅只需要七个人分工,而且背起来就成走,七人的分工一般是造型、化铁、浇铸、加工弹柄,如果七人操作熟练,配合密切,从点火化铁,到第一颗手榴弹制成只需要半个小时。

    就像现在,不过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铸造了几百个手榴弹的铸铁壳。虽说手榴弹看起来极为简单,而且制造起来也很简单,可在实际使用的时候还是碰到了一些问题。

    “兹……”

    甩出去的手榴弹冒着白烟,一息、两息、三息……足足二十多秒手榴弹才发出一声闷响,因为没有拉火管,所以只能用导火索,将装导火索在长达7寸的木柄里,从点燃到爆炸,至少需要二十多秒的。

    “导火索差不多一秒燃烧一厘米,这么长的木柄……”

    瞧着这“点发”的手榴弹,朱明忠的眉头皱成了一团。这导火索烧的时间也太长了点。

    “要不缩短木柄?这样就能让火线更短些?”

    眉头索成一团的朱明忠握着差不多有一斤多重的手榴弹,因为重量的关系,本身也就只能扔十来丈远,若是再缩短木柄的话。

    “大人,要是……”

    听着朱明忠的自言自语,赵士棋瞧着那木箱里的“炸雷”,便试探着说道。

    “要是您老觉得这捻子装在木柄里长了,那,那咱要不把捻子装在铁头上!”

    装在铁头上!

    赵士琪的建议让朱明忠的眼前顿时一亮,脑海中甚至浮现出后世德国的另一种手榴弹来,那种手榴弹,可不就是把拉火管装在顶部嘛,这样的话,没准四五秒就能爆炸。而且这样的话,还能降低成本,毕竟加工木柄的时间又减少了很多。

    “行!赵东家,就这么办,不过……”

    拿着手榴弹,朱明忠瞧着顶部用手指比划了下,没有浸油木管和油纸的保护,这导火索如何防潮?如果受潮的话,施即脑海中想到后世的一些白酒的盖子。

    “嗯,除了把捻子转到铁头上面,还可以这上面装个陶盖,陶盖用胶封死,用的时候,直接敲碎陶盖,然后点火,这样不仅可以防潮,而且还保险!”

    这那里是一箱手榴弹,分明就是一箱白酒啊!

    管他么手榴弹还是白酒,反正,打起来的时候,老子就是先扔几千个手榴弹过去,管他三七二十一的炸他娘的,先把你炸成渣,然后再他么来个刺刀冲锋。

    在这个时代,谁能挡得住这样的攻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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