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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云龙吟前传-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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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二郎嘿嘿笑了两声,对程宗扬的讽刺毫不在意,显然心情不坏。

    程宗扬笑咪咪道:“二爷这是给花苗当上门女婿了?往後不打算跟咱们一起走了吧?”

    武二郎小心切下野猪後腿一块烤得金黄油亮的好肉,对跃跃欲试的阿夕道:“这是给族长的,别碰!”

    阿夕哼了一声,又白了程宗扬一眼,嘟着嘴走开。

    武二郎这才说道:“反正顺路,到了白夷族再说。”

    “什么叫到了白夷族再说?”

    武二郎不耐烦地说道:“反正误不了你的事。喂,再给我一个银铢。”

    这些日子程宗扬大致了解到货币在这个世界的购买力。在南荒一枚银铢差不多能买一百斤稻米,或者够一个人一个月基本生活费用的开销。事实上南荒流通的大多是成串的铜铢,每串一千枚,称为一贯。由于银铢稀少,一枚银铢差不多能换一百一十枚铜铢,比内陆的折换率还高了百分之十。

    程宗扬戒备地说道:“做什么?”

    “少废话,给不给吧?”

    “不给!”

    见程宗扬态度坚决,武二郎软了下来,“大不了二爷多给你幹一个月。快点儿,二爷有急用。”

    “急用个屁啊!这荒郊野外,你拿银铢往哪儿花?”

    “你管我呢!有用就是有用,就一个!”

    正说着,一个女子从林中出来。她身材颀长,细腰丰/臀,凤目红唇,容貌比鬓侧的鲜花还要艳丽。她披着一条崭新的丝绸,整匹缎子没有裁剪,绸端从肩头绕过,然後从背後横缠,裹住高耸的酥胸。再从腋下折了一弯,斜着从白滑的腰肢掠过,束在腰间。绸尾低垂掩在她修长的小腿中央。

    那匹丝绸是纯白的颜色,上面绘一朵硕大的牡丹花,花枝金红交错,色彩艳丽夺目。这样的丝绸只能用来做外衣,丝绸质感强,又是白色,身材略差一些,皮肤稍暗一些,都难以穿出那种华美的效果。而花苗的女族长却把这丝绸当成亵衣,直接拿来贴身穿着。她身材出众,雪白的肌肤与丝绸华丽的光泽交相辉映,未经裁剪的绸缎随便往身上一披,就仿佛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样精美绝伦,衬着她雕塑一样艳丽的五官,更显得体态丰秾合度,雪肤花貌艳光四射。

    程宗扬羡慕地悄声道:“武二,原来你拿了我的丝绸,是讨好族长来了。看不出你这家伙傻大黑粗的,竟然还有这种手段。好艳福啊,武二。”

    武二郎得意洋洋地说道:“你以为呢!”接着又虎起脸,“给个银铢!不给就抢了啊!”

    “我就不明白了,这鬼地方有钱也花不出去,你要银铢幹嘛?”

    说着程宗扬目光一闪,看到苏荔胸侧嵌着一枚亮晶晶的物体。那丝绸一角掖在她胸口,上次给武二郎的那枚银铢,这时就嵌在她胸侧丝绸交叠的地方。银铢中间打了个圆孔,被作成一枚钮扣,防止丝绸光滑的表面从胸前滑脱。

    “哦!原来……”程宗扬竖起手指,一瞬间恍然大悟。

    武二郎一把捂住程宗扬的嘴,飞快地朝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道:“别说!”

    武二这厮看起来生猛,心思可够活的。看到花苗人对丝绸的喜爱,这厮就动了心,从程宗扬手里敲了匹上好的丝绸,来讨好苏荔。苏荔果然爱不释手,地处荒郊,无处裁剪,她直接拿整匹丝绸作了衣物,大大方方就穿了出来。丝绸本身柔软光滑,即没有系带又没有扣眼,根本无法固定。武二好人做到底,把自己唯一一枚银铢拿出来,送给苏荔作钮扣。但银铢只有一枚,这会儿只系了丝绸上面一角,下面还没有系。也就是说,苏荔丝绸下面的身子都是光着的。这也难怪,对于生长在南荒的蛮夷来说,多半还没有内裤的概念。

    程宗扬忍笑摸出一枚银铢,低声道:“武二,这扣子不会是你帮她系的吧?手可够巧的。”

    武二郎一把抢过银铢,手一挥,把程宗扬扔了出去。好在程宗扬现在身手比当初来的时候敏捷了许多,落地晃了两步,总算没有当场出醜。

    抢到银铢,武二郎立刻摇头摆尾地跑过去找苏荔。苏荔笑着接过银铢,两人一同走进树丛。

    再出现时,苏荔下身的丝绸已经折成裙状,绸尾从裙内掖起。那枚银铢缀在她腰侧,上面打了孔,用细皮绳穿着。

    程宗扬远远朝武二郎竖起拇指,又比了个不怀好意的手势。武二郎扬起脸,只当没看到。

第九十三章 :南荒腹地() 
接下来一连几日,众人都在朱老头带领下跋山涉水。这一路都是没有人迹的荒野,即使雲苍峰这样的老江湖也没走过。除了前几天那个挂着四凶煞的村子,再没有遇到半个生人。

    随着往南荒腹地的深入,身边的景物也在不住变化。连绵的山脉阻挡了潮暖气流的进入,蕨叶丛生的雨林渐渐被裸露的红土所代替,土地的贫瘠使植被渐渐稀少,不多的灌木也越来越矮,这里每一寸土地都仿佛从来没有人行走过,充满了洪荒气息。商队行走在寂寥的荒野中,身後只有一串零乱的脚印,仿佛他们是这片天地间唯一的行人。

    朱老头拉了两天才止住,整个人像是丢了半条命。整天有气无力地趴在驴背上,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不过一到吃饭的时候就精神抖擞。

    “人是铁,饭是钢!”朱老头振振有辞地说:“我老人家活这么大岁数,靠的就是胃口好!甭管什么病,只要放开吃,都能降得住!小程子,这可是我老人家的不传秘方,你可记住了,千万别告诉旁人。”

    “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丢不起那人。”程宗扬没好气地说道:“朱老头,这都是第五天了,咱们这会儿在什么鬼地方?我可打听过了,白夷族那地方山清水秀,这荒山野岭的,连耗子都没有,你别是领错路了吧?”

    “你听谁说的?”朱老头嗤之以鼻,“白夷那地儿就是个大水池子,挨着个破山,什么山清水秀?那不扯的吗?”

    程宗扬没打算跟他争辩,“问题是咱们离白夷族还有多远?你没见雲执事那么稳重的人,这两天都有些着急吗?”

    朱老头大咧咧道:“他急不急的,关我屁事。”

    程宗扬道:“恐怕还真关你老人家屁股的事。如果耽误了我们办事,雲执事一怒之下,往你主子那儿告一状。嘿嘿……”

    朱老头脸上变色,小心说道:“不能吧?雲执事可是个厚道人啊。”

    程宗扬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放心吧。他厚道,我不厚道。向导的钱我还出了一半呢。一天二十个银铢,你怎么不去抢呢?”

    朱老头苦着脸道:“我不就是想多走两天,多挣俩儿钱当棺材本吗?”

    “这会儿说实话了?”程宗扬道:“我就看着你这老家伙不地道,带着我们在山里瞎转呢。一句话,明天到不白夷族,你的棺材本儿就可以省了。咱们直接刨个坑,把你一埋,要什么棺材。”

    “要去白夷族还不简单?”朱老头突然间振作精神,紧跑几步蹿上驴背,扯开喉咙喊道:“快跑啊!过蛟了!”

    众人沿着一条乾涸的山涧行走,脚边只有一股涓涓细流。朱老头突然来这一嗓子,大伙儿都是一惊。程宗扬正要开骂,却见清澈的溪水像混了泥沙一样,突然变得浑浊。紧接着,一阵闷雷般的声音从上游的传来。

    众人立刻反应过来,花苗人动作最迅速,四名汉子猿猴一样攀上河岸,将族人一一接应上来,戴着面纱的新娘裙子太长,不小心绊住,险些摔倒,被苏荔一把扶住。

    白湖商馆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但一半都是走过南荒的,动作也不慢,祁远、吴战威、小魏分别拽着一名奴隶爬上了河岸,又拽住骡马的缰绳往岸上扯。雲氏商会的军士虽然训练有素,却没经历过山洪,突遇变故,他们都习惯性地望向易虎,等待首领的命令,动作反而落在了众人之後。

    易虎迅速发出指令,易彪背起雲苍峰,手脚并用爬到河岸高处,接着军士牵着马蜂拥上岸。忙乱中,两名军士落在後面。那阵闷雷般的轰鸣越来越近,已经上岸的易虎喝道:“弃马!”一边跃了下去。

    身在半空,易虎就展臂挥出背後的尖枪。一名军士扬手攀住枪杆,易虎腰身一拧,将他甩到岸上。这边易彪也跳了下来,河道里还有几匹骡马没来得及拉上来,他一把扯断马匹的背带,将货物甩到岸上,然後去扯另一名同伴。

    程宗扬已经牵着黑珍珠上了岸,凝羽一手挽住缰绳,一手扶着他的肩膀。奔腾的水声越来越近,仍留在河道里的马匹都嘶鸣起来。接着一股混着泥土红色的河水从河道拐弯处冲出,仿佛狂奔的烈马,吼叫着闯入河道,将两侧的岩石都带得滚到水中。

    水一向给人温柔婉静的感觉,然而一旦形成山洪,却有着山崩地裂的威势。刚才还是涓涓细流的小溪水位一瞬间升到丈许高,奔腾的怒流仿佛要将脚下的河岸撕碎。巨大的轰鸣声震耳欲聋,令人为之色变。

    易虎已经挺枪刺进岩缝,只需要一纵身就能上岸。而易彪和那同伴还留在河道间,身後就是一人多高的洪峰。易虎吸了口气,把尖枪从岩缝中拔出,迎着洪水跃去,抬枪一挑,枪锋准确地从易彪腰侧刺过,穿透他衣内的战甲,接着力贯双臂,将易彪高大的身体甩了起来。

    山洪来得极快,易彪还在半空,浪头已经卷过他刚才立足的位置。那名没来得及上岸的同伴身影一晃,像根稻草般被山洪卷走。易虎本来还有机会脱身,他却大喝一声,手臂斗然伸长尺许,从水中将那名军士捞出,抛到岸上。

    那军士苍白而年轻的面孔一闪而过,与雲氏商会的其他护卫相比,他身材单薄了许多,人在半空,他四肢徒劳地挣扎着,想抓住什么凭藉。

    山洪卷来,易虎沉腰坐马,脚下使出千斤坠,钉子一样牢牢钉在土中,挺身硬生生挨了洪峰一击,脚下没有挪动分毫。

    众人紧悬的心臟略微鬆懈一些。易彪张臂抱住那名军士,推到河岸高处。他顾不上喘息,就返身去接应易虎。就在这时,一块半人大小的岩石夹在混浊的浪花中,从上游滚下,重重砸在易虎胸口。那名剽悍的汉子闷哼一声,嘴角涌出一股血丝。就在众人注视中,易虎雄壮的身躯慢慢向後坐到,随即被洪水吞没。

    易彪冲到岸边,奋不顾身地想要跳下去,却被吴战威拦腰死死抱住,吼道:“你想死啊!”

    浪头打在岸上,脚下的山岩也仿佛在抖动,众人纷纷往高处躲避。水流漫过河岸,只有易彪和吴战威两个在齐膝深的水中扭打着。

    良久,易彪不再挣扎,他跪在水边,虎目紧紧盯着洪水。那名被易虎舍命救上来的军士浑身都湿透了,在岸上身体发抖。

    山洪来的极快,去的也快。前後不到二十分钟,汹涌的洪峰就奔往下游,只留下满是泥沙的河道。留在河道里的几匹健马走骡都被洪水卷走,其中一匹战马被冲到岸边的乱石上,浑身的骨骼都被撞碎,蜷成一团。

    吴战威低声道:“别看了。说不定已经冲出一二十里。”说着他咧了咧嘴,“走南荒是刀口舔血的勾当,比的就是谁命大。运气不好,二十年後还是一条好汉!”

    “他是我哥。”易彪的声音像破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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