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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唐悍匪-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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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依旧鸦雀无声,所幸赵平接下来的声音温和了一些,但是言辞依然傲慢而锋利。

    “我叫赵平,可能你们很多人并不认识我,我也不是什么很厉害的人物,我只不过带着一千新振武军的兵卒,杀掉了五千多契丹骑兵,杀掉了耶律阮,杀掉了耶律撒割,杀掉了耶律李胡,杀掉了萧鲁英,杀掉了安重信,昨晚,我又顺便杀掉了安重荣,仅此而已!”

    仅此而已?

    有这么说话的吗?

    现场都是职业军人,五千契丹骑兵那是多大的实力啊,基本已经可以在任何地方都横着走了。而那些大名鼎鼎,凶名在外的大人物,许多人也都是知道的。这些当今著名的风云人物,在赵平的嘴里,居然随随便便用“杀掉了”三个字,就被轻描淡写地抹去了!

    除了那些啥都不懂的新兵蛋子,所有的朔州老兵和朔州军官都不寒而栗,偷偷地打了个冷颤。

    “皇上之前封我为振武巡边使,所以,我的部下,就叫做振武军。你们原来就是振武军,只是被安重荣那个叛贼给窃走了。现在,我来拿回我的振武军。有人有意见吗?有人吗?”

    最后三个字又是突然提高音量,恍如晴天惊雷,吓得好些年幼的兵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振武四面招讨使来重新接收振武军,谁有意见?谁敢有意见?

    哪里有人敢接口!

    现场又是安静的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赵平也定定地骑着马上一言不,目光不断地横扫整个现场,仿佛要细细找出那个藏在人群中的逆贼似的。

    无形而巨大的压力下,几乎每个朔州兵的脸上都开始冒汗了。

    等了足足五分钟,许多人都快要被令人窒息的沉默给压垮了,赵平才重新开口:

    “很好,那么,你们都是我的兵了!既然是我的兵,就必须接受振武军的规矩。听明白了吗?”

    稀稀落落有几个军官在回答说:“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吗?”赵平再次爆喝!

    “听明白了!”所有朔州军都鼓起勇气,大声回答。

    “听明白了吗?”赵平又来一次!

    “听明白了!”这一次,全体朔州军同声高喊,算是统一了步调。

    “很好,既然是振武军,我赵平自然不会亏待大家。以前无论有什么恩怨,现在一概抹平。朔州振武军各级军官和部属暂时不变,原来的编制和军官继续保持不变。”

    这句话一出来,好多朔州军的军官暗地里松了口气。

    “我赵平,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我只看以后你的表现,想要活着,想要活得更好一点,就给我好好干,想找死的,趁早跳出来!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朔州军现在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赵将军声调一提起来,就跟着一起大喊。

    “振武军!万胜!”

    “振武军!万胜!”又一次全体大喊。

    “振武军!万胜!”

    “振武军!万胜!”再一次全体大喊。

    反复的威慑恐吓加洗脑,这些东西对何大仙来说简直易如反掌,玩得可顺了。

    现在看来,暂时这支朔州军是收归自己名下了,一时半会就算有军官心怀不轨,也会遭到底下兵士们的抵制,根本翻不起什么花儿来。

    所以,现在可以重新将他们武装起来了!

    “全体振武军,取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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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方山县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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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这一天的早晨,两个小太监给高行周送完信,何大仙在朔州装逼成功,收服了朔州军,而与此同时,在朔州南方三百里远的岚州,赵桑迎来了身体恢复后的第二场战斗。?????。?1??? ?s??。?

    赵桑带着宪州幸存的百姓在前一天晚上天将将黑的时候,从宪州出,一路上磨磨蹭蹭,一直到凌晨三点才抵达岚州城。也不顾汤群的反对,趁着天没亮,将几千宪州百姓赶进了岚州城里的军营。

    当然,因为百姓绝大多数都是女人,所以,所有的岚州军也都被赶到大街和城墙上去歇着了。

    连夜的长途跋涉,大家都累的要死,一觉睡下去,天色大亮了还不知。

    早上九点多钟的时候,在岚州西南方十几里地的普明河边,两名例行巡逻的岚州侦骑现了河水下游的一处河滩上,有两名契丹骑兵正在站在半腰深的河里给战马洗澡。

    这俩岚州兵的胆子也是大,一人牵马在后,另一人拿着弓箭悄悄走到河边,对着那俩乐呵呵的契丹兵就是一箭射去,正中其中一人的后背心!

    中箭的契丹兵当场扑倒在水里死掉了,耀眼的血红色在河水里迅蔓延开来。另一名契丹人没搞清楚状况,以为大队唐兵来袭,头也不敢回就忙不迭地跳上战马,踩着漫天的水花一路跑远了。

    这俩契丹人是契丹小将军那也阿古姆派出来的侦骑。

    那也阿古姆前日与阿莽蒋术哲分手后,自己领着一千骑兵南下石州,一路上扫掉了几个农庄村寨和马匪窝后,来到了位于石州和岚州之间的方山县。

    方山县城市极小,建在一座小丘陵的半山腰上,城里人口加起来才有三千来人。城墙不高,却地势险要,居高临下,来犯者仰攻并不容易,一不小心就要付出大代价。

    那也阿古姆初时并不以为然,随意指了两队百人骑卒,就打算直接攻城了。

    这方山县虽小,县里却有一强人,姓裴,叫做裴宝满,身材高大魁梧,金色头蓝眼珠子鹰钩鼻,是个西洋白人。

    裴宝满小时候随父母来中原走商,返程时在石州附近遇上马贼。父母和其他随从力战而死。马贼因见此小男孩金碧眼长得有趣,便想抓他来拿去卖钱。哪知半路上遇上一白胡子老道士,一见此小孩便说要买下了。

    马贼开价三两银子,老道士还价一文钱,两边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

    马匪哪里知道这白胡子老道士如此凶猛,一手竹杖使出来,捅谁谁死,敲谁谁裂,才交手片刻,便鲜血淋漓满满当当地躺倒了十几个人,吓得其余三十几个马匪连刚刚抢来的货也不要了,拔腿狂奔,四散逃窜。

    老道士也不追,从丢得满地都是的货物里捡了几件贵重的物品,就带着这个当时还叫鲍曼的西人小孩,走到方山县住下了。

    老道士姓裴,于是这西人小孩也就随老道的姓,改名为裴宝满。

    裴老道告诉裴宝满,说他今年九十八了,命中注定寿元只有一百零五岁,原来收过一个徒弟,后来参军打仗不幸战死了。现在托祖宗的福,有生之年终于遇见了裴宝满。在老道眼里看来,裴宝满骨络精奇,乃拯救地球的不二人选,所以决定在生命中的最后七年时间里,就留在方山县闭关,收个关门弟子,要裴宝满跟他学习道术。

    裴老道来历神秘,但是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

    这半路捡来一个九不搭八的白种人小孩,果然聪明伶俐,努力刻苦,在修道一途上悟性甚高,修为也突飞猛进。

    一老一小结缘在方山县里居住,将一座破落的土地庙改为道观,天天在观里读书写字,冥想人世间的真理。

    七年后,白胡子老道果然寿终去世。

    临别前,老人紧紧拉住裴宝满被满脸泪水沾湿的双手,念念叨叨地说着总算没辜负祖师爷的遗训,给道家留下了一枚火种,希望裴宝满未来可以光大道门云云。

    说着说着,老道便带着一脸满足的笑意,撒手离去。

    裴宝满从小失去父母,要不是这老道救他,早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如今慈祥的师父也离他而去,留下他一人孤零零活在世上,再无一个亲人。想到悲切之处,年仅十三岁的小小裴宝满忍不住嚎声大哭。

    这一哭便是整整三天三夜,哭得眼也肿了嗓子也哑了。

    等到他终于停了下来,清醒过来时,才惊奇地现,老道的身子连同身上的衣服都缩小到只有一颗蒜头那么大了,石头那么硬了。

    裴宝满猜想是师父化作石头,为他未来的人生保驾护航,所以,便恭恭敬敬地用绳子将这块石头穿起来,挂在脖子上当作项链来戴。

    本来年纪就还小,暂时也没什么地方可去,小小年纪的裴宝满就继续留在方山县的小道观里修炼。老道给他留下了一些银子,吃饭生存不会有问题,再加上他平时也用道术为县里的乡亲们治个病算个卦什么的,也会收到不少礼金,小日子过的倒是挺舒适自在的。

    转眼又是十年过去,裴宝满已经长成二十三岁的大小伙子了。

    大凡有信仰的人,长得胖的,或者越来越胖的,一般都是修佛的居多。修道之人,基本上都是越修越瘦的。

    可是裴宝满这个异种却是越修道越显胖

    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上肌肉眼见着就像打了气似的鼓了起来,到了二十岁出头那阵子,整个人比后世的史泰龙还要魁梧高大,身形也大了一圈,肌肉形状和线条更是比史泰龙漂亮的多。走在方山县的大街上,就仿佛一头熊走进了鸡窝似的,格格不入,特别显眼。

    平日里小道观升火开门,整个方山县的街面治安非常的好,所有地痞流氓混混街霸,全部都消失一空,大家各自回家蒙头睡觉,等到半夜里看看道观大门紧闭,估摸着裴爷睡着了,才敢出来轻手轻脚走到大街上,对着月光悄悄地稍微嘚瑟两下。

    这一天中午,冥想了一上午的裴宝满觉得有点困,正想关上观门,好好地睡个午觉,哪知街上的官府巡捕逛逛地敲响了锣,大声喊叫道:

    “契丹骑兵兵临城下,所有壮丁上城墙守城!”

    方山县没有驻军,平日里就是十几名巡捕,加上两百名乡勇,算是常规的防御力量。现在居然有人来攻城,那就不得不全民上阵了。

    裴宝满兴奋起来了。

    近几个月来,无论是冥想还是睡觉时做梦,他总是感觉自己在不停地杀人,杀的满地都是头颅,仿佛自己天生是个恶魔似的。

    其实裴宝满还是很乖的,从来没有杀过人,虽然长得大个儿,也基本没欺负过人。当然有一次不小心踩断了几个街头混混的腿就不能怪他,是那些人自己找的。

    随着裴老道学得一身武艺,又是道心通透,裴宝满认定自己应该是个杀神星临世。

    可是,没有人可以杀啊!总不能上街无缘无故杀人吧。几年前曾经有一帮马贼来了,远远看到那么大块头的人拎着棍子冲出来,早早就吓得一哄而散。

    从此,再也没有马匪敢靠近方山县。

    现在,契丹骑兵来攻城?那岂非意味着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合法杀人了?

    裴宝满高兴坏了,赶紧换了身紧身衣服,拿起师父留给他的那杆竹杖,往脑袋上扣上一顶褐色的斗笠。

    那竹杖外表看起来像是根三米长的竹竿,实际上是一根里面用陨石精铁制造的重物,全重八十六斤!否则你以为当年那些马匪都是纸糊的?被那老道拿着这根竹杖随便敲一下就爆头?捅一下就嗝屁了?

    这里可不是神话世界,一切都是有科学道理的。

    至于褐色斗笠。。。。。。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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