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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狼佳人-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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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权收复交州之后,士壹称臣纳贡,陆陆续续进贡了几百匹萌萌的滇马,孙权感动的屡屡亲自写信,交为笔友,这算孙权的稳定收入。

    孙权是个有远见的人。

    为了获得更多的马源,作为有远见的人,于是他瞄准了一个很远很远的人。

    公孙渊。

    他准备穿过东海……

    黄海……

    渤海……

    去买几船马。

    公孙渊恰好想要吴国来平衡和魏国的关系,于是欣然称臣。

    孙权激动的不能自控,写了长长的一封信,公孙哥哥,你在那么远的地方,一定要做个安静的美男子。

    等孙权的使臣,带着金玉珠宝和孙权的长信去的时候,公孙渊杀光了他们。

    ……

    在这种历史大环境下,马匹的珍贵不是后人可以想象的。

    江东的众多军阀中,也就是像徐盛这类能打胜仗,战利品是正数的异类,才能凑起几十上百的马匹。

    侯庆这个百骑长的身份,不但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更是徐盛实力的证明!

    再比如说,嚣张了一辈子的甘宁,这辈子干过的最炫酷的事是什么?

    那就是百骑劫曹营!

    在江东圈子里,这种事除了一个猛字,意义相当于开着一百辆法拉利,在长安街逆行!

    岑狼跳下马来,直直的就找到了马忠是哪一个。

    他大踏步走上前来,边走边打量马忠的这些随从,等到马忠跟前,才轰然一拜,“军侯岑狼,参见司马!”

    马忠忙将他扶起来,“你就是岑狼?果然是条好汉子。”

    岑狼听着动静不对,不理马忠,跪在地上的身姿不动,猛一回头向着自己带来的三个随从一瞪。

    他眉毛掀动,一双狼目带着厉色。

    那三个跟过来的随从立刻齐齐跪倒,扬声大叫,“参加司马!”

    马忠微一沉默,方才莞尔,“都起来吧。”

    (本章完)

第26章 风林火山() 
和岑狼的初次见面并不愉快,至少马忠是这么认为的。

    在岑狼无视马忠搀扶,怒视自己的下属时,马忠就明白了。岑狼的所作所为,并不是因为对自己的尊重,仅仅是尽应有的礼节。

    好在马忠心中并没有太高的期待。

    指望着初一见面,对方就纳头便拜,小弟归心,那样的故事太甜了,并不适合这个缺乏温情的乱世。

    更何况,在武猛校尉营中,自己还不是大哥,而是二哥……

    这还牵扯到一个必然会输的站队问题。

    拥有后世记忆的马忠,充满了政治斗争的高度自觉。

    如果不想“永远健康”,最好是乖乖的……

    众人都没品出这里面的意思,见岑狼执礼甚恭,都是欢欢喜喜。

    王厉害等人早就把行李都收拾好了,见有人来迎,都忙不迭要赶路。

    岑狼带着属下当先开道。

    两拨人显得泾渭分明。

    马忠想了想,叫丁奉将岑狼唤来。

    岑狼一带马缰,到了马忠马前,“不知司马有什么吩咐?”

    马忠笑道,“岑军侯陪我说说话。”

    岑狼一怔,有些不太情愿的和马忠并辔而行。

    马忠问道,“不知武猛校尉营中,有多少人马?”

    岑狼大咧咧道,“主公帐下有强兵八百足数。”

    马忠轻轻一点头。

    这个数字岑狼没必要骗自己,马忠是来直接担任军官的,又不是上级视察的领导,弄些花头糊弄自己,没什么意思。

    所以岑狼特意强调了足数八百人。

    可,你说的那么骄傲,足数八百人那又怎样?

    马忠来到这个时代,虽然不至于说,就要豪情万丈的争霸天下。

    但是在一个八百人的小军阀里,当“永远健康”,实在是苦逼的不要不要的。

    马忠现在有点理解,为嘛潘璋把独治郡县,当成自己的人生理想了。

    因为以他这点家底,能够独治郡县,已经算是人生赢家了啊。

    马忠又问道,“现在建昌贼声势如何?”

    一听这个话题,岑狼收起了满脸的无所谓,有些晦气,“司马休提!我岑狼打了那么多年恶仗,第一次遇到这么难对付的反贼!”

    马忠点点头,想不到这建昌贼寇倒有些气数。

    他现在没见武猛校尉营的兵卒,也不知道这八百人战力如何,倒不好在这上面随便置喙。

    “那不知潘将军可在营中,我好当面缴令!”

    岑狼摇头,“奋武将军相招,主公不得不去,只留我们四位军侯主持大事!”

    马忠一愣。

    王厉害凑上来低声道,“听说贺齐因功,已经做到奋武将军了。”

    马忠这才恍然,原来如此。

    说来可哀,潘璋虽然有着虎狼之性,却因为军资贫乏,一直仰贺齐的鼻息。贺齐对潘璋这种小人物,自然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和潘璋这种朝不保夕的小军阀不同,同样是讨伐山越起家的贺齐,完全就是成功男人的典范。

    建安元年,孙策刚打下会稽,就把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孝廉举荐给了贺齐。

    需要说明的是,“孝廉”这个名额无比珍贵,一个郡一年只能举荐一个孝,一个廉。

    一旦被举为孝廉,就是庞大的政治底蕴。

    贺齐也不负孙策的厚望,进兵建安,立南部都尉府,独当一面的镇压会稽当地的军阀。

    之后为了酬谢贺齐累累的战功,孙权连割六县为新都郡,任命贺齐为太守。早早实现了独治郡县的目标。

    而且贺齐还在始新开府,以偏将军的身份镇守一方。

    听王厉害的意思,现在贺齐又做到了奋武将军,这样的人物,潘璋怎么招惹的起?

    是以岑狼才有“奋武将军相招,主公不得不去”的话语。

    岑狼的态度始终懒懒的,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马忠的话,路程虽然不远,但是道路却难走,在岑狼的指引下,走了大半日才见到了扎在山谷间的一个硕大营地。

    区区八百人能扎出这么一大摊子的营地,也实在让马忠叹为观止。

    这一大摊子营地,还隐隐区分出了四个营头。

    马忠远远一瞅,就被累的皮焦肉嫩!

    只见营地的四角各有一顶颇大的军帐,上面一面面各色将旗迎风招展,旗子正中分别写着四个大大的字。

    “风!”“林!”“火!”“山!”

    岑狼满意的看着远处一幅猎猎作响的大旗,大着嗓门道,“下官便是火字营的军侯。”

    马忠极度无语,只觉一股浓浓的乡村风既视感扑面而来。

    想当初一个岛上的寨子头头,自觉读懂了孙子兵法的精髓,于是将“风林火山”当作了终极奥义。

    想不到在这里,居然还能找到共鸣者。

    马忠情不自禁的缓缓念道,“风、林、火、山!”

    岑狼自豪的插嘴说道,“不错!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这是兵圣孙武的精华心血所在,吾等得之矣!”

    马忠微微一笑,平静道,“是吗,我却觉得兵圣的教诲在于另外七字——不战而屈人之兵。”

    岑狼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满脸的不以为然。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山谷下的营地动了起来,仿佛忽然起了骚乱。

    时不时还见到三五十人成团的兵士拥挤吵闹。

    马忠凝视过去,有些疑惑。

    岑狼瞥了一眼,咧开嘴笑道,“司马莫慌,正是众人用饭的时间,些许骚动,不足挂齿。”

    马忠见这满营兵士军纪败坏,微微有些失望。

    这会儿功夫,已经有几波巡哨的伏路小军,前来向岑狼拜见。

    岑狼也不为他们引荐马忠,只随手就挥退了。

    马忠也不着恼,反倒赞道,“想不到众军侯立营,外松内紧,谨慎至此。”

    岑狼哈哈一笑,大咧咧道,“没啥,蒙果的人!”

    蒙果!

    马忠心中一动,果然有他!

    马忠在马上微微欠身,四下张望。

    岑狼像是明白他的意思。

    向营内的瞭望哨塔上一指,“喏,那就是蒙果。”

    马忠眯眼看去,就见一杆风字大旗下,一人正站在哨塔上高高的矗立着。

    正是蒙果。

    岑狼在旁说道,“蒙果就是风字营的军侯,和我地位相当。他的主要责任是刺探军情,袭扰对手。必要的时候,还能在敌人最脆弱的瞬间,给上狠狠的一刀。”

    马忠垂下眼皮,不在仰望。

    他敏感的觉得蒙果的视线仍然注视在自己这些人的身上。

    “走吧。”

    马忠轻踢马腹,慢慢向前。

    这是马忠第一次在武猛校尉营中亮相。

    一个病恹恹的文官,骑着母马。

    (本章完)

第27章 潘璋的势() 
有岑狼的陪同,马忠这一行人收获了不少的视线。

    有一些人迷惑,有一些人戏谑,还有一些人无所谓。

    进入这一大片营区之后,马忠的心情也越加失望起来。

    这个军营不但杂乱无章,而且时不时有妇女孩子,抱着用来盛饭的瓦罐,从眼前跑过。

    在马忠的心里,这并不像是一支百战之师的兵营,更像是一伙拖儿带女的农民起义军。

    潘璋不应该叫做武猛校尉,而应该叫做武猛大当家。

    自己也不应该叫做“永远健康”,而应该叫做二当家或者马师爷。

    不过,说起来,潘璋军中的乱象,并不能怪到他的头上。

    由于东吴是一个武人政权,因此武人在江东的整个社会构成中,就拥有了很独特的地位。

    后世某宇宙大国提出过“先军政治”的超前理念,这个概念放在这里,也是行得通的。

    东吴政权,也可以称为“先军东吴。”

    除了逆天的世袭领兵制,还有一条,那就是士兵的家属也可以随军。

    这是因为世袭领兵的将领,对自己士兵拥有很强的控制力。东吴的朝廷只要控制好领军将领的家属作为人质,就足以控制军队,因此不需要像曹魏那样,用士兵的家属作为人质。

    孙权就曾得意洋洋的讥讽曹魏的错役制“离闲人骨肉,以为酷耳。”

    在“先军东吴”,招募的兵卒几乎一生都隶属于军队,因此掳掠女子,配为夫妻这类的事情,就成为常事。

    这些兵士和家属一生都为将官和其继承人效力,等到他们都战死或老死之后,他们的后代再为将官的后代效力。

    大的军阀有着自己的领地和食邑,可以安置这些忠心耿耿的部曲。比如贺齐,他就可以开府,自己设置官职,分派职务。在自己的领地中,贺齐就是国主一样的存在。

    而小一点的军阀,就会像潘璋这样,拖儿带女的四处奔波打仗。这种军事和生活集合体,已经不像是纯军队,更像是草原上游牧的部落。

    不同的是,游牧部落是逐水草而生,他们则是逐战争而生。

    依靠抢夺的带血财物,或者为大军阀奔走效力,博取赏赐,作为生活的根本。

    如果打赢了,就可以充实财力,招募更多的兵卒,扩大本钱,努力向大军阀靠拢。可是,一旦打输了,每次的代价都极为惨烈,就算侥幸能带出大部分的能战之士,那些附庸他们的妻儿老弱,都会被碾为泥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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