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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吴掌柜-第4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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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时间抄纸,他们辛苦点,应该来得及。”

    “现在还只是印500份,将来印1000份,甚至更多怎么办?”吴永麟说完,大丈竹黯然了下去。

    一旁的杜新月连忙出来接口道:“我的呆弟弟,吴大人这个叫逐个击破,放心吧,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完成的漂漂亮亮的。”

    吴永麟的计策很快就见了成效,在杜新月和‘铁索连舟’的其中一家纸行在谈第一批纸的订购时,其他的纸行先后收到了消息,这家纸行准备独吞这笔生意,等他们先后赶到的时候,似乎还是晚了一步,那家纸行的老板捏着那张刚签的契约乐的合不拢嘴,至于大家当初共同进退的誓言,早已忘到了脑后。只是当他第二天拿出这张契约到刊印局去交货时,却傻眼了,那张纸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掉了包,或者说契约上的字消失了,其实吴永麟早用墨鱼墨加透明鱼胶拟好了一份上面的字一夜会消失的合同。当夜吴永麟快刀斩乱麻去将那些失望之极的其他纸商逐一击破,这一场供纸的危机,就这么迎刃而解了,至于杜新月,则长久的留在了刊印局,专门与那些纸商打交道,成为了刊印局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明朝科举考试考生曾经用过这种作弊方法:夹带小抄用墨鱼墨作弊需要往墨里面加一种透明的鱼骨胶,这种鱼骨胶不是很黏,它干燥后就会失去粘性,而被汗水湿润后,粘性竟能得到恢复。举子们在考试前,用加了透明鱼骨胶的墨鱼墨,在衣服上写满小抄,等墨迹自然消失后,举子们就可以穿着这件衣服进考场了。这件“无字”的衣服穿在身上,负责检查的差官们根本就查不出破绽,但考生们穿着这种衣服,衣服经过汗水的湿润,鱼骨胶就会恢复一些粘性,考生只要将地上的土粉,桌上的灰尘等物洒到衣服上,衣服上就会出现字迹。………下一章我重点写一下古代的科举考试,挺有意思的。)

第609章 大冰老爷(中)() 
    “先生请用茶。”黄妙灏怯生生的将一杯茶刚刚泡好的竹叶青递了过去,这些日子和这位吴大人相处多了之后,也知道了对方喝茶的品味,相比较爷爷黄臣可喝的‘姜、葱茶’,这位吴大人好伺候得多了。

    “找我来是不是有什么急事?还是有什么话让我带给你那位未来相公?”吴永麟这个玩笑并不好笑,看着一旁的黄妙灏脸色突变,吴永麟这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补了一句:“有什么要求尽管提,我能帮忙的尽量帮忙。”

    “真的什么都可以?”黄妙灏立马变得兴奋起来。

    “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我能不能参加此次的秋闱?”

    “什么?”吴永麟被这个大胆的建议吃了一惊,只不过他很快在脑海了过了一遍,也很爽快的答应了:“行是行,只不过还来得及吗?”

    “只要大人答应就行,其他的一切都好办。”黄妙灏兴奋得像只喜鹊般蹦跳着离开了,只留下吴永麟一个凄迷的身影,这到底唱的是哪一出,《女驸马》吗?

    自隋朝实行“科举取士”以来,科举制度在中国已经施行了一千多年,对中国社会和文化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封建社会选拔人才的最主要的渠道,也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统治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这种以考试成绩而不是以门第来选拔官员的制度,虽然有其必然的历史局限性,但在封建时代,确实是统治者所能找到的唯一的能在最大范围内、最公正地选拔人才的机制。“学而举则仕”,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催生了不论门第、以考试晋身的士大夫阶层。

    科举制度在唐朝时渐趋完善,基本特征是分科考试,择优录取。考试分常科和制科两大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一般试帖经和墨义;进士则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进士科的要求比明经科更高,当时有俗语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即说明进士科的难度,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十分之一。

    唐太宗李世民、武则天、唐玄宗李隆基三人是完善唐朝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唐太宗扩充国学规模,进士科录取极严;武则天首创了殿试,并增设取武将的武科举,但殿试只限于武则天当政时,并未成为唐朝定制;唐玄宗时,诗赋则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终唐一朝,科举取士约一万人,唐朝的宰相百分之八十是进士出身,由此可见科举的影响和成效。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授予新科进士的官职远较后代为低,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授最小的官从九品下。盛唐著名诗人王维高中状元后,授官太乐丞,即为从八品下的小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唐朝的科举有点类似现代的公务员招考。

    宋朝时,除了取士的数量大增外,对科举制度的最大改良当属皇帝加强了对取士过程的控制。自宋太祖赵匡胤开宝六年(973)起,殿试正式成为定制,取中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最后的名单和名次也由皇帝钦定,因而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由此减少考官同士子结党营私的可能性。殿试结束后,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然后由皇帝赐宴琼林苑,史称琼林宴。凡于殿试中进士者均立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科举经过历代变迁,到明朝时已经形成了完备的考试制度,共分四级:院试是各地考生参加县府的考试,由省提督学政莅临主持,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是省一级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称为“大比”;如果赶上皇帝喜庆,也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考期一般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主考、副主考均由朝廷临时选派。乡试中举,称为乙榜,又称桂榜。取中者称为举人,俗称孝廉,或称登贤书。考得第一名者,称解元。会试在乡试次年举行,是中央一级的考试,由阁部大臣主持,每逢辰、戌、丑、未年举行,又称“春闱”。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则是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并从此官服加身,荣耀无比。

    不过,科举制发展到明朝,已经与唐朝科举大有不同,开始明显露出僵化的迹象。就考试的范围来说,唐朝包括经义、时务和经史,而明朝主要是四书五经,其他的知识统统被视为“杂学”。就应试文体来说,唐朝主要是诗赋、帖经、墨义等,而明朝则是八股文。八股文讲究形式,其行文格式有严格规定,必须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内容只要求因循前人的思想、华丽辞藻、合乎格式即可,不求有**思考、创新见解,根本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清朝不但完全承袭了明朝的制度,而且清朝统治者出于私心,屡次大兴文字狱,在思想上对士人控制更严。举例而言,晚清时,梁启超十二岁中秀才,十七岁参加乡试中举人,被视为神童。但他自己也承认“帖括(为应付考试而设的八股文范文选刻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而他的师傅康有为出身书香世家,自小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却十六岁才中秀才,之后六次参加乡试均名落孙山,失意科场二十年。

    历来乡试考生众多,正、副两名主考无法遍阅全部考卷,所以按照惯例还要另外选派十四名考官,称为“同考官”,又叫“房官”,负责分房阅卷,先筛选考卷,有看中的,再依比例向正、副主考推荐。同考官多为进士出身的闲散小京官,一般从各衙门中科举出身而有才名的散官中选出。因为同考官向主考官推荐的试卷,十之七八会被录取,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所以每到乡试举行前两三个月要内定同考官人选的时候,就开始有京官竭力钻营,以谋一席同考官之任。

    考生本人作弊最常见的就是挟书,即偷偷地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或写有文字的字条带进考场。从唐朝开始,就开始禁止挟书。据《通典卷十五》记载:“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呵出入,以防假滥焉。”但挟书之禁终唐一朝未成为定制。一直到北宋时,才专门设监门、巡铺等官吏,搜索巡查考生是否挟书,一旦发现,便会严加处罚,即取消一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南宋时加重为取消五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明清时也一再申严挟书之禁,并进一步加重了处罚,如顺治二年(1645)即明确规定:“生儒入场,细加搜检。如有怀挟片纸只字者,先于场前枷号一个月,问罪发落。搜检官役知情容隐者同罪。”(《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十七》)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规定:“凡考试,举人入闱,皆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止带篮筐,小凳,食物,笔砚等项,其余别物,皆截留在外。如违治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一》)乾隆九年(1744),又进一步详细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裤油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至于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瓷;木炭止许长二寸;蜡台用锡,止许单盘,柱必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至考篮一项: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士子点名时,头二门内,令搜役两行排立,士子从中鱼贯而入。以两人搜检一人,细查各士子衣服,器具,食物,以杜怀挟之弊。若二门搜出怀挟,即将头门不能搜出之官役,照例处治。”这些措施虽然难以杜绝怀挟之弊,但对于防弊显然有重要的作用,如乾隆九年(1744)顺天府乡试,当场查出四十二名挟书者。乾隆皇帝为之震怒,特派遣亲近大臣严密稽查,规定凡搜得一名挟书,给搜役银三两。顿时,有两千八百名考生不等点名便闻风而散去。

    宋朝在考场设有巡铺官,明清设有巡绰官,均是为了防止传义之弊,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监考老师。

    唐朝武则天时,已经出现了封弥制度。封弥又称糊名,即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关键信息密封起来,代之以字号,就是我们现在的准考证,但考生是不知道这个字号的。

    不过,即使采取封弥糊名,依然不能完全杜绝试卷评定中的作弊,因为考官还是能从笔迹或事先商量好的记号辨认出试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为了堵住这一漏洞,又出现了誊录制度。誊录又称做易书,即由专门誊录官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再交给考官评阅。为此,还专门设立了誊录院。为了防止誊录官在誊录时改写试卷或调换试卷,又设立了对读官,负责校对誊录的试卷与原卷在文字上有没有出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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