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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群雄召唤-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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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杀降、杀俘之类的问题,可就是会有不小的影响啊!”

    古语有云,杀降不详!

    战争是残酷和血腥的,两国交战自然免不了死伤。所谓‘慈不掌兵’,‘一将功成万骨枯’。在历代将军中,他们中有些更是以杀戮闻名于世。他们无疑都是名将,都是战功赫赫,他们杀人也大多有许多原因,但他们大多不得善终。是否真的杀戮不祥?

    不杀降、不斩来使之所以成为一种军事习俗,也是权衡利弊的结果。

    战争是一种获得资源分配权的简单粗暴的方法,由于代价巨大,所以一般不到不得已不会使用。军临城下、接受投降总比尸横遍野、满城屠光收益要大。在这个意义上,战争和讲道理、诉讼、谈判一样,核心还是为了生存资源。所以,如果可以通过非战甚至非直接战争的方法达成一致,比如威慑、小规模军事冲突,那理性人会选择避免战争。

    这样看,杀降或者杀来使的后果是什么?

    杀降会提高下次军事失败方的预期损失,而预期收益并没有因此增大。直接反应就是厮杀会更加惨烈,这和把小偷同强盗一并处死是一样的效果:「为国死,可乎?」既然被俘也是死,那不如战死。而战争是为了资源,不是为了杀人。

    不杀降人有三个条件:

    1。还有其他人需要安抚;为了避免更多的树敌,争取最大的统一战线,只要解除武装,惩治首犯即可。

    2。确认这些人不再具有威胁;如果白起放走了四十万投降的赵军,那么赵国不会元气大伤,不出几年又要来跟秦国争霸。过去我们跟少数民族作战,俘虏了总要杀掉一批,也是这个意思。

    3。这些人还有用途,比如可以做奴隶啊等

    比如说,蒙古人前期征服时,每次围城后就会说若是抵抗必然屠城,不抵抗就放生,就是以非军事方式提高对方的预期损失,制造一个虚假选择。当然,这些人信誉比较低,每次不抵抗也屠城了,所以这个政策终究被改变。

    就杀降这个事情,春秋礼制和儒家都是反对的,过去俘虏一个人比杀一个人头受到的赏赐更多,但是到先秦法家就没这么多讲究了。

    远的白起、项羽的典型案例就不说了。到了汉朝,是不是这个事情依旧不讲究呢?

    事实说明,至少汉朝的不少名将根本就没在乎这个问题。

    追溯起来自然就是大汉朝的太祖高皇帝刘邦,此人的杀降甚至屠城的事情做的还真不少,只是相对没白起、项羽一次数十万那么震撼罢了。

    第一一是屠咸阳,见《汉书·陈胜项籍传》,第二屠武关见《史记·秦始皇本纪》,第三则是屠鲁。《汉书·高纪第一》记载:刘邦派人拉拢楚王的大司马周殷,周殷架不住刘邦的利诱,背叛楚王,率军屠杀了六个地方的百姓,又带领九江地区的部队去投刘邦的大将黥布,和他一起对城父进行屠杀,最后只剩下鲁地未被攻下,刘邦大怒,要调集各路部队,对该地进行血洗。

    除了刘邦本人之外,还有刘邦的手下周勃,《史记·绛侯周勃世家》记载:陈豨起兵叛乱,刘邦命周勃率军讨伐陈豨,周勃纵兵屠了陈豨据守的马邑城;《汉书·张陈王周勃传》记载:燕王卢绾叛乱,周勃以相国的身份代替樊哙率军平叛,又屠了卢绾据守的浑都。

    刘邦的手下樊哙,屠煮枣,见《史记·樊郦滕灌列传》,屠胡陵,见《汉书·樊郦滕灌傅靳周传》

    《史记.樊郦滕灌列传》中,对屠狗将军樊哙就有这样一条记载:“沛公击章邯军濮阳,攻城先登,斩首二十三级,赐爵列大夫。复常从,从攻城阳,”注解有“集解徐广曰:‘年表二年七月,破秦军濮阳东,屠城阳也。’”

    这位屠狗起家的舞阳侯,杀秦兵是斩首二十三级,想必杀城阳百姓时速度一定快得多了,由屠狗到屠人也算高了一等。就是不知道在诸多被屠的城阳百姓心中,沛公这反秦义师与守城的秦兵到底哪个更暴虐些。

    还有柴武,秦末响应刘邦起义,屡立战功。参加了刘邦与项羽的垓下决战,将项羽军击溃,时韩信为前将军,孔将军率左军、费将军统右军,绛侯柴武在皇帝后。高祖二年,击齐历下军,以功封棘蒲侯。十一年,韩王信再次联合匈奴犯汉,汉朝派将军柴武带兵迎击,柴武写信给韩王信,劝他迷途知返,归顺汉朝。可韩王信不敢心存任何奢望,淮阴侯的悲惨结局已经令他不寒而栗,更何况自己还有三大罪状在身:荥阳保卫战不能以死效忠;匈奴进犯马邑,献城投降;现在又为敌人带兵,和汉军争战。他料定刘邦不会饶过自己。横竖一个死,韩王信选择了痛痛快快的死,他不愿重复淮阴侯自投罗网的遗憾。柴武成全了他,在对参合的屠城中,将韩王信的脑袋砍下。此时,距淮阴侯韩信人头落地,只不过两三个月。见《史记·韩信卢绾列传》和《汉书·魏豹田儋韩王信传》。

    说到韩信也有过一次屠城,汉王五年(B。C。202年)十一月,韩信兵团、彭越部队经过城父,灭当地的守兵,并“屠城”!见《史记·项羽本纪》、《高祖本纪》

    西汉如此,东汉同样也是一个尿性。

    吴汉吴子颜,,东汉中兴名将,“云台二十八将”位居第二。任偏将军、大将军,刘秀称帝后,升任大司马,封舞阳侯。

    评书里称颂的所谓光武云台三十六将,其实各个都是名震当世的屠杀狂。其中名声最为浪籍的莫过于大屠成都的吴汉,这厮破公孙述之后入成都纵兵大掠大杀,其累累暴行只能用令人发指来形容。

    六年,东汉全国武装部队最高指挥官(大司马)吴汉、辅威将军臧宫,率大军进攻成都。成家帝公孙述御驾亲征,攻击吴汉,命延岑攻击臧宫。大战既起,延岑三战三胜,从早晨血战到中午,官兵得不到饮食,全都筋疲力尽。吴汉率精锐部队数万人反击,成家兵团大乱。公孙述把大军交给延岑,入夜,逝世。

    第二天凌晨,延岑献出成都,投降。吴汉下令,斩公孙述妻子儿女,屠杀公孙家族,长幼不留,并屠杀延岑家族。然后,纵兵****烧杀,焚毁公孙述宫殿。成都城内,鲜血淹没人的足踝;刘秀对吴汉的暴行,大为震怒,责备吴汉。又指摘刘尚,说:“成都投降,已经三天,官吏人民,全都顺服。仅婴儿和母亲,就以一万为单位计算,突然间纵兵放火,听到的人,心酸落泪。你是皇族子弟,又曾当过官吏,怎么忍心做出这种惨事?”

    如果没有刘秀的诏书,后人只知道吴汉屠城,当然是在血战的愤怒之下,兽性一时无法遏止。然而,从刘秀的诏书中,可以发现,吴汉的屠城令,却发生在接收成都三天之后,在这三天中,吴汉露出的是满面笑容,直等到布置妥当,男女老幼,在对吴汉充满感恩图报之时,他却突然翻脸。暴君暴官迫害人民,一向勇敢。但对于没有自卫能力,而又已经屈服的俘虏,跟妇女和孩童,竟公然无惧的大规模屠杀。

    说到吴汉就不能不提建武帝刘秀,刘秀也是起义军领袖,正经八百的农民出身。他手下的军队军纪之差是出了名的。吴汉屠成都,刘秀仅仅口头申斥了几句,对吴汉的惩罚是“赐谷二万斛“,可见刘秀对屠城一向是纵容的。耿弇号称屠城三百,更是以之为光荣。吴汉之前甚至都屠到刘秀的老家去了,可能屠的实在有点过分,正好这当口刘秀手下大将邓奉回新野探亲,耳闻目睹,怒了,于是反了,把吴汉打个大败,“与诸贼合从”。

    东汉开国名将屠杀最重,莫过于耿弇。《后汉书·耿弇》记载:“弇为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东汉建国初期,天下共设十二州部,而每州设六到八郡,每郡中县城亦不过七八,笼统计算也就只有七百多城而已。耿弇一个人将这三百多座城屠下来,当真仿佛割草机修剪草坪,这一推过去就推平了40%国土面积上的脑袋。

    虽然说这些都是乱世交替时期的事情。不过,战争本来就是在世代交替之际才有战争的爆发,也才会有这等事情的发生。

    西汉、东汉也就是楚汉战争和两汉交替的战争之后,就是汉末三国的又一次战争了。

    这次的著名典型则是耳熟能详的两位,之前和鲍鸿合作过一段时间的董卓,和之后和鲍鸿同为西园八校尉的曹操。

    火烧洛阳和屠徐州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

    话虽如此,但是从整体结果来说,似乎一大部分都是属于胜利一方。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仗都没能打赢,哪有什么杀降的机会?所以说这个大多数属于胜利者的事情,所要考虑的只是相对来说对以后的发展带来的影响以及对将领自身带来的影响。

    从短期来说,杀降、屠城这样巨大的威慑力,造成的结果必然是使得对手不敢与之抗衡,可以说是好的影响。

    但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说,背负这个骂名,日后黄巢要统一天下,安抚民心,说不得就会把你拿出来做掉。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至少刘邦、刘秀或是曹操都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当然,刘邦他们是局面比较稳定的时候了。而曹老板却是因为这个事情,使得他统一天下的步伐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当然,鲍鸿的意思不是疯狂的无脑屠杀。但是这个事情,最怕的就是推波助澜,你只是杀了其中的为恶者,消息扩散出去还好,消息要是没能扩散出去,那就是屠杀黄巾俘虏,再要碰上厉害点的对手,把其他黄巾老弱也宰了,嫁祸到鲍鸿头上,那可就玩完了。

    这就是涉及到舆论战的事情了,而这个事情,却是对面的公孙述最会玩的事情了。

    基于这个原因,凌敬必须把其中的问题提出来。(未完待续。)

第185章 王莽也是田家的?() 
“这个简单!”鲍鸿笑道,“从黄巾溃军之中挑选一些德高望重,比较靠谱的老者去带头处理这个事情就好了。咱们就算撤走了,也不可能对这些人全然不顾。正好借着此事让他们树立起一些权威来。”

    “将军的意思就是‘三老’那种性质的官吏?”凌敬疑惑道。

    所谓三老是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

    三老是县的下一级官员,类似乡长。作为有头脸的基层干部,三老少不了查证调停民事纠纷,算是负责教化,但他的主要工作还是收税。当时农民田里打的粮食,十分之一要上缴国家,主要用于养兵。

    通常来说,要求具备正直、刚克、柔克三种德行的长者。推举这种长者来担任。一般来说权利、任务类似族长之类,只是族长的对象是一个宗族,三老往往是地域性质。

    刘邦规定了选任“乡三老“、“县三老“的两条标准,一是年纪在50岁以上,二是个人德行能作为民众的表率。同时规定每乡的三老只限任1人,县三老也限任1人,而且必须从乡三老中挑选。所以县三老实际上与乡三老属于同一性质,只是行使职责的地域范围不同而已。

    汉代的“乡三老“、“县三老“虽然处于基层,却一直受到皇帝的重视和礼遇,他们除了可以免役之外,经常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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