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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开永乐-第4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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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说着,一边站起来,嘱咐下人照看自己的妻子,转身离开了这间屋子。
满面病容的女子呼唤不得只能罢了,让自己的贴身侍女舒儿将耳朵放在她的嘴边,轻声嘱咐道:“等我死了,若是少爷娶进门的夫人对克城不好,你就告诉老爷,将克城送到老太爷身边。”
“是,夫人。”舒儿眼睛含着眼泪答应道。
第912章 对战程朱理学(一)()
第二天一早,刚刚上朝,允熥就一挥手,一个侍者走上前宣读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从即日起,废除节妇免除本家差役之赏。”
顿时朝堂之上一片“嗡嗡”声。这份圣旨虽然短小,但所说的内容却十分重大,至少对于那些信奉程朱理学的大臣来说,不啻于耳边响起一阵炸雷一般,原本打算说的事情顿时忘了个精光,要与允熥理论此事。
开头一炮的就是现正在鸿胪寺当着少卿的理学大家宋麟。他在圣旨宣读完毕后马上站出来说道:“陛下,此事万万不可啊!”
“宋程正叔(程颐,理学二程之一)有云:‘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另有旁人问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程正叔又云:‘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藉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是以陛下,此事万万不可,朝廷当鼓励寡妇守节,以全纲常。”
宋麟说完了,另外一个理学弟子黄魁也上前说道:“陛下,朱子亦曾言到:‘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腐;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由此观之,朝廷当让民间百姓女子守节。”
之后又有好几个人上前进谏此事。允熥环顾整个朝堂,见到虽然许多文臣并没有出列进谏,但也面露不以为然之色,对于允熥的这道旨意并不认同。
这也是正常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后汉书·列女传》:“妇无二适之文”,“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早在秦汉时期的主流意见就提倡寡妇守节,可见这在儒家思想中就属于天然的政治正确,即使一些人觉得这算不上什么大事,或者不愿意触怒皇帝所以没有进谏,但其实也支持这种观点。
不过允熥对此当然早有预料,也已经有所准备。第三个进谏的文臣山东道御史韩永话音刚落还没有退回原来的位置,只听身旁传来一人道:“诸君皆大谬矣!”
韩永忙侧头看去,就见到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兼中书舍人陈瑛站出来大声说道:“所谓儒学,乃是孔圣人所所创,其后泽陂万民。若是要进谏陛下的旨意,还是要引用孔圣人的话,二程、朱熹虽然儒学深厚,但毕竟不是圣人。他们三人的话,岂可作为凭据?”
“我敢问诸位同僚,孔子可曾说过,妇人不可再嫁?”
众人虽然略有惊讶,但还撑得住。允熥一向谋定而后动的做法大家也都知道,所以对有人出来驳斥也有所准备。
宋麟当即说道:“《礼记》中庸篇有云: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礼记》乐记篇有云: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此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也。”
“但孔子可曾言到,夫为妻纲中为夫过世后不许妻子再嫁?”陈瑛又问道。
宋麟皱起眉头。在他看来,陈瑛的话很有胡搅蛮缠的意思。虽然上古时代的书籍或孔子的言论并未明确写过丈夫过世后不许妻子改嫁,但大家一般都是将这一点包含在夫为妻纲中,不会这样追根究底。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此乃礼也,孔子侍君以忠,即使君不用之也要忠诚,由此推之,可得孔子不赞同丈夫过世后妻子改嫁。”韩永说道。
其实韩永这句话已经不是很有力的证据了,陈瑛不承认就此与他辩论一番也是可以的;但如果陈瑛这样做,这次就会变成一场混战,彻底辨别不出谁对谁错了。
所以陈瑛接受了韩永的这番推论,点点头说道:“韩同僚所说不错。但《论语》八侑篇第三,有: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洵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子夏再问:‘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又有: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以上足以见得孔子认为世先有仁义而后有礼仪,所以仁义在礼之前。韩同僚,不知我的这番见解可有谬误?”
“并无。”韩永只能说道。
“又《论语》阳货篇有云: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
“可见孔子认为做到庄重、聪慧、诚信、勤勉、仁慈这五点的人是仁义之人,在下说的可对?”
无人答话。
陈瑛也没有等着他们答话,而是自己接着说道:“《礼记·礼运》有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
“由此可得,要约束百姓饮食男女之欲望,必须以礼来约束。可礼又在仁义之后,仁义以仁慈为先,使用律法逼迫女子丧夫后不再嫁人,可称得上仁慈么?我不知诸位同僚是如何想的,但在下以为称不上仁慈。既然称不上仁慈,那也就不和仁义。”
“既然如此,又怎可认为用律法使得女子丧夫后守节,是合乎礼仪的呢?若是这样做不合乎礼仪,陛下废止这道法令,又有何不对之处?”
“这。”宋麟捻起胡须,沉思起来。
刚才陈瑛的整个辩论过程是这样的。首先提出程朱他们三人虽然在儒学上有很大成就,但到底不是孔子,说的话不能作为证据,要他们提供有力的证据——孔子的话来证明丧夫后妻子不可改嫁。
他们当然找不到这样的话,只能采取推论的方式,依照孔子曾经有过的对君王忠诚的话来推断,并且说这是礼仪的一部分。
陈瑛承认了他们的推断,但马上提出,依照孔子的原意,礼仪是在仁义之后形成的,所以应该仁义为先礼仪为后,又引用孔子的原话表明仁义的要求之一是仁慈。
最后,他引用《礼记》中的话,提出男女之事是人的欲望,而压制人的欲望并不仁慈,也就不合仁义,更不合礼仪。从而驳斥了礼仪要求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的论点。进而证明允熥废除这道政令没有什么不对的。
第913章 对战程朱理学(二)()
陈瑛这段话当然也有漏洞,他驳斥的是韩永提出的‘礼仪要求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而不是‘丧夫的女子不能改嫁’。这两者当然有区别的。他其实也不能提出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孔子有允许丧夫的女子改嫁的意思。
但陈瑛占了先手,首先提出质疑,宋麟、韩永等人就不能马上反过来质疑,在传统的文人看来反过来质疑属于十分没有文品的行为。敢在允熥面前进谏的都是人品过硬的人,自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趁着宋麟等人无话可反驳,允熥下令宣读第二道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先帝定殉葬之制,然子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是以京城从即日起,外地自旨到之日起,废除殉葬之制,钦此。”
“陛下圣明。”在场的所有大臣都跪下说道。殉葬之制,早在秦代就已经废除,要不然秦始皇也不至于造一堆兵马俑来陪葬自己的陵寝,历朝历代在朱元璋之前从未正式恢复过(蒙元不算)。儒家也一直认为这是十分不人道的行为,在当年朱元璋刚刚提出殉葬的时候就有人反对,只是朱元璋没有搭理而已。
宣读了这道圣旨,侍者宣布退朝。
待允熥离开奉天殿、众人散去后,在离开皇宫的路上,宋麟对韩永、黄魁等人说道:“虽然陛下任用陈瑛来反驳我等之意,我等也确实一时间难以找到话语驳斥,但这并非是我等信奉的理学有错,而是我们对理学仍旧钻研的不深。大家回去后找出《礼记》《论语》等记载着孔圣人言辞的书籍和程朱三位先贤的著作,仔细研习,一定要驳斥了陈瑛的话,让陛下收回成命。”
“我等回去后定然会仔细研习理学,领悟三位先贤的深意,说服陛下收回成命。”韩永等人也说道。他们商议已定,四散回衙门研究儒学去了。这些人所在的大多是清水衙门,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更有一部分人的本职工作就是研究历朝历代的礼制,所以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上班时间做私事。
而允熥也没有就此打住。退朝之后,他对来到乾清宫的陈瑛、原质、李士鲁等人说道:“这几日,朕料定宋麟等人必不会放弃,一定会仔细研习《礼记》《论语》等先贤书籍,以驳了陈爱卿的话,让朕收回成命。”
“而朕,也要借着这个机会驳了理学中的谬言,使得广大士子不被理学中的疏漏所蒙蔽,恢复孔子的本意。”
是的,允熥之所以要在朝堂之上公开废除鼓励寡妇守节法令的旨意,其一是为了昀兰能不惹非议的出嫁,二就是为了打击程朱理学。要不然,他完全没有必要公开废除这条法令。皇家毕竟是有特权的,他即使不下达这道圣旨强行将昀兰出嫁也不会有几个文武官员不长眼的进谏;即使有人进谏,他也可以当做没看到。
允熥接着说道:“程朱理学之中,对于天理的说法还有些道理,虽有瑕疵,但瑕不掩瑜。”
“三纲之说虽源于董子,但孔子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只是将孔子的原话用更易听明白的话语又说了一番,自然也无错误。但程朱等人对三纲的阐释却谬矣。”
“程朱等人对父为子纲的阐释颇有无论父母做何事,子女皆不能反驳,须得百依百顺,丝毫不得违逆之意。可这岂合孔子的本意?”
“《论语》有云: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知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由后文可得,孔子所言无违并非是不得违背父母之言,而是不得违背礼仪,依照周礼孝顺父母。但程朱等人却断章取义,只对学生言到:孔子之意既是无违。”
“再说夫为妻纲。《礼记》中庸篇有云: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智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
“不论是符合君臣之道、父子之道、夫妻之道、兄弟之道亦或是与友人交往之道,均需要聪慧、仁爱与勇敢。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岂是仁爱之理?又岂是聪慧之人所为?”
“至于‘存天理,灭人欲’。朕也要谈几句。”
“何为天理?何为人欲?朱熹曾言:“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若事事都是如此清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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