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皇朝风云之弘云录-第10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这天晚上之前,霍云让薛起一定要将这些招式都记下来、在脑袋里可以快速的模拟,渡能会怎么出招、会出什么招他都要推测到,只有这样他才能在战斗中立于不败之地。
之前搜寻这些江湖人用了这么长时间对于霍云的准备来说其实是好事,搜寻的时间越长,虽然对方出手的可能性就越大,但霍云的准备也就越充足,对薛起来说更是如此,他需要很多的时间来处理这些信息,这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同时他也采纳了霍云的建议,从过往的资料可以看出,渡能虽有一身高强的武功,但他本人的眼界却很小,他一开始就没有多大的志向,做的那些事无非就是为了让他自己可以过得更好,这种人也就是普通蟊贼打家劫舍、烧杀掳掠的程度,他并不会热衷于武学的探索,自然也就谈不上跟高手过招了。
也就是说,自从他进入江湖以来,武艺上的进步是很有限的,他更多的心思都是放在生活上,对于武功上的交锋,相信他也没有多少经验,一旦他一直仰赖的招式失效之后,他就会惊慌,对付他就很简单了。这也能让薛起耗费的头脑和经历减少一些。
://。。//45/45569/461015665
第一千七百七十五章 大戏:第三幕(上)()
事实也一如霍云和薛起所料的那样,甫一交手,渡能便是竭尽全力,禅杖挥舞的虎虎生风,给了薛起很大的压力。
薛起知道,一开始肯定很困难,毕竟看和亲自过招是不一样的,这样的感觉更加真实,只有咬牙撑过这一阵,渡能的锋芒也就到此为止了,他的出招都在薛起的计算之中,一切尽在掌握!
渡能全力压上,薛起则且战且退,绝不跟他做正面纠缠,待到他的第一波进攻结束之后立刻转守为攻,薛起的看家本领除了高超的计算能力以外,便是用手中刀挥出的天武刀,这正是一种以守代攻、守中有攻、攻守合一的武功。
这种刀法并非出自江湖名门,而是在军中代代相传,它是经过一代代军人完善之后的战场杀人术,因此在这套刀法里融入了许多军事思想,如疲敌制胜、后发制人等。
此外,这种刀法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易学难精,每一个想要学的人都能够学会,可真要那它跟武林高手对决,那需要下的苦功夫可就不止是军营里整天操练了。
使用它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军中将士,他们并不需要练得太高深,鲜有人将之钻研透彻,而薛起却恰好是这种人,他不仅完全的继承了天武刀法,还将它的招式进行了创新和改进,让它更加适合近距离拼杀。
单论对于武学的了解,薛起就比渡能强了十倍,就像霍云对解奎说的:“你好像并没有告诉他们,他们要面对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对手。”
两人过了三十余招之后,形势不可避免的向薛起一方倒过去,渡能就是再迟钝也能感觉到自己正在被牵着鼻子走。
渡能本有几分蛮力,这几年靠着打家劫舍活得不错,长得很健壮,臭名昭著之后他倒是没有忘记经常剪头以保持形象,身上还像模像样的披上了一件破旧的僧袍,加上那杆漆黑的禅杖,在不知情的面前俨然就是一个普通的僧人,谁会想到这是一个人面兽心、杀人不眨眼的禽兽呢?
可这个禽兽今天晚上却像是被人关进了笼子,竭尽全力想要逃出来却无计可施,只能发出一声又一声没有意义又浪费力气的吼叫。
渡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他缺乏战斗经验的缺点在这个时候暴露无遗,而且他的每一步都被薛起算到了,这对他来说是致命的,过去他总是仰仗自己的武力去肆无忌惮的欺负别人,从未经受过太多的考验,无论是头脑还是心性都缺失太多,这直接影响到了他在战斗中的发挥。
当薛起发动如狂风骤雨般的攻势不断给他施压的时候,他脆弱的心灵崩溃了,就在这时候,薛起趁机将他手中的禅杖挑落,不等他回过神来就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面对刀锋上传来的刺骨寒意,渡能害怕得发抖,连声向薛起求饶:“求求你!别杀我!别杀我……”
这么一个吓破了胆的对手,薛起连跟他说话的心情都没有了,直接一拳打过去将他击昏,他的战斗也就结束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当从前来禀报的锦衣卫那里听到这过程的时候,霍云被逗得仰起头哈哈大笑,这结果他是猜到了,只是那渡能会如此怂包他是真的没有想到,真的!
霍云让那锦衣卫大声说了出来,所以解奎当然也听到了,他的表情尴尬到无法用语言形容,他也没有想到那渡能竟然这么丢人,就这还好意思自称武林高手?我呸!丢人现眼的东西!
“好好好!”霍云笑道:“这帮江湖人真是有趣啊!好吧,渡能算是过去了,那就让我们等等下一个,下一个会是谁呢?”说着,他抬手托住了下巴,目光闪动着思索起来。
“报!”这时候,又一名锦衣卫一路小跑进来,来到霍云身后,禀道:“霍大人,陆总旗已拿下贼子!”
“哦?”霍云一笑,“她倒是挺快的嘛……”
这个陆总旗不是别人,正是陆云嫣,她自加入锦衣卫后已是屡立功劳,现在已是总旗的官位,未来可期。
陆云嫣的对手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物,之所以说比较特别,是因为他手里的剑,剑名青刖,当年拜剑山庄十大邪剑之一,名头虽在那柄赤瞑之下,却也是实实在在杀人不见血的邪器。
青刖剑主萧长风,在江湖中也颇有名头,他曾是云州欧阳家的弟子,因为在比武中因私怨杀了同门遭欧阳家驱逐,自此之后他就堕入了魔道,而且至今锦衣卫也查不到他到底是从哪里拿到的这柄青刖剑。
萧长风素来喜欢独来独往,他依仗青刖剑之利屡屡与名门正派为敌,曾经血洗了数个正道帮派,引来了正道的联合追杀,欧阳家作为他曾经的师门,清理门户当仁不让。
可是,他们太过于低估了青刖剑的威力及萧长风多年来的武学精进,正道联军被杀得大败,这一战也让萧长风的恶名彻底在江湖中流传开来,正道对他咬牙切齿、喊打喊杀,魔道十分欣赏他,包括天魔教在内的魔道诸派好几次向他抛出了招揽之意,却都被他一一拒绝了。
让陆云嫣对付他自然也是有原因的,其一,青刖剑的威力不能小觑,这柄邪剑是不少名剑的克星,在霍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陆云嫣的剑可以与之匹敌,因为她的邪月虽不在十大邪剑之列,却是公认的邪剑之王,其威力还在十大邪剑之上。
原因之二,在于陆云嫣的师傅,那是一个至今说出来都能让江湖正魔两道为之侧目的名字,萧长风更是不止听说过而已。
陆云嫣开始的时间要比薛起早一些,结束得比薛起更晚,萧长风可不像渡能那么好对付。
两人都是用剑高手,一开始就陷入了缠斗,不同的是,陆云嫣此前对萧长风已经做过了解,而且她也曾亲眼目睹过青刖剑法,不说有多熟悉,至少能够做到心里有数。
萧长风就不一样了,他没有渠道去了解陆云嫣,更不知道她的武功和师承,不过作为江湖人士,从来不用对对手事先了解然后再开始比试的,对手的武功如何那得等打过才知道,只是,他忘记了,这里不是江湖,陆云嫣更不是他以往交手过的江湖人士,在这里,他的江湖习惯还会管用么?
://。。//45/45569/461013481
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大戏:第三幕(下)()
叮、叮、叮……血红色的剑光总是转瞬即逝,萧长风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无法捕捉陆云嫣的出招,她每一次的出手萧长风的眼前总是只有一道血光,他只能凭借其他的感官去探知然后做出防御。
他很清楚,这并不是什么障眼法,而是那种武功在发动的时候产生的威力,没错,他想起来了,这招数、这情形唤醒了他脑海中较为久远的记忆,难怪他总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当初的那个人使用的也是相同的招数!
唰!又一道血光闪过,萧长风感觉到自己右臂一凉,匆匆往那里扫了一眼,陆云嫣的剑从那里擦过划伤了他的皮肤。
铛!萧长风立即挥剑将陆云嫣的剑荡开,随即便向后连退几步,眼前的情形真是一模一样,在无法用眼睛的情况下,就凭其他感官想要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必须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样对人的精神会构成极大的负担,没有人可以在长时间内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而只要有一点松懈,那就有机可乘。
不过,尽管萧长风带伤后撤,陆云嫣却也没有追上去,当萧长风站稳脚跟之后才做好了准备进攻的架势。
萧长风喘了几口气,先看了右臂的伤口一眼,又转向正面,眼神从陆云嫣沾了血的剑开始到她的面庞,再慢慢往上,直到半空——遥远的天际挂着一轮明月,不,它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血色染红了。
“血月……邪月……”萧长风低低的声音响起。邪月剑同十大邪剑一样皆是出自拜剑山庄,据传拜剑山庄前代庄主在偶然的情况下得到了一块稀世原料,拜剑山庄每一代庄主皆痴迷于铸剑,这位庄主既得贵重的原材自然立刻就开炉炼剑。
经过一番错综复杂的工序之后,一柄稀世宝剑终于问世,此剑铸成之时正是深夜,月色正好,明亮的月光透过气窗照射进昏暗的铸剑房中,那庄主正手捧着这一得意之作,在月光下观赏着。
突然,一道血色在剑身上流过,窗外的月光一下子就变得血红,那庄主抬头一看,原来是外面的月亮变成了血月,这时候他感觉到这柄剑上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邪气,更有甚者,庄主仅存的邪剑们竟仿佛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发出了异响。因此,他当即决定将这柄耗费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封存起来,不再让它见天日。
但是那天晚上之后,拜剑山庄又多了一柄邪剑的消息竟然不胫而走,一时间有众多想得一柄邪剑傍身的魔道人士或白日来抢、或夜里来偷,只是他们谁也没有得手,倒是十大邪剑剩余的几柄先后被人盗走,想是那些人决定退而求其次,就算得不到邪月,得十大邪剑之一也是好的。
可是直到十几年前,一个人趁夜闯上拜剑山庄,竟轻易的将这柄很多人朝思暮想的邪剑收入囊中,于是便有一个很玄乎的说法出现:“邪月是一柄会挑选主人的剑,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够成为它的主人。”
尽管之后有不少人明察暗访,有关于邪月剑的消息却越来越少,直到不久之后彻底消失匿迹。而当它再次出现,是在数年前,关于邪月剑重新出现的消息开始在江湖上流传,只是其大多断断续续、真假难辨,人们也多少对其失去了兴趣,果然很快,这些消息就慢慢消失了。
江湖人几乎公认,邪月剑已经下落不明,可萧长风却不那么觉得,因为在十年前,他曾经跟那个抢走邪月剑的人进行了一场比试,只有他清楚的知道,那个人还好好的活在世上,不过他的行踪过于飘忽,不是想找就可以找到的。
萧长风盯着陆云嫣,咬牙道:“你果然是莫知行的徒弟,当年那个跟在他身边的小女孩儿就是你。”
陆云嫣保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