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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隋-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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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中的老兵痞们一个个的都走到了自己的位置,把战马往树上一栓,然后找个舒服的草窝子一躺就可以安安稳稳的睡个好觉。只要响箭不响,他们就可以一直睡到大军抵达,实在是算得上一个美差。而小安子就不行了,整个小队探路、勘测、侦察的任务九成落在他身上不说,还得足足走完五十里山路,前提还是没遭遇到敌军。在这种地形崎岖、树高草深的鬼地方,敌军都不用躲着,直挺挺的站在十几丈外都未必能瞅见,所以撞见了基本就是个死,弄不好连放响箭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小安子嘴里还得咬着一支箭,牵缰绳的手里还握着一把弓,而不停的挥刀劈斩树枝杂草的右手掌心上,倒是没磨出什么血泡,因为那里早就生出了一层厚厚的老茧,看来他干这活的时间已然不短了。

    确实不短了。从这支军队在磨坪山起事不久,小安子就悲催的成了一名把脑袋挂在腰带上的探子,从河东辗转到河南、再到如今南下教训萧铣,大小十几战他一战都没落下,而且战战是探子,还战战是尖兵。当初他的那些同僚们,要不早就埋骨黄土,要不早就升迁改行了,唯独他这个最该第一个挂掉的尖兵还活着,不仅活着,还活得一个零件不少。而且这将近一年的工夫,他也算是立下了不少功劳,可是功劳没他大的那些同僚们大都升迁晋级远离了探子兵这个死地,偏偏只有他还是个倒霉的探子,而且依然是第一个去送死的尖兵。

    看起来小安子实在够倒霉,可压根就没人同情他,更没人帮他说话给他换个地方。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小安子名叫安寿,曾用名杨寿,是这支军队的主人、如今端坐在东都城里意气风发的跟各大士族门阀顶牛斗气的混事王杨霖的前书童,而且涉嫌叛主私逃。

第一百九十九章逃奴(中)() 
(安寿这个人物为啥隔了一百多章突然又蹦出来了?要说我把这个人物给忘了行不好像就是这个理由)

    话说安寿当初也是跟着杨霖一路被官府从关中通缉追杀到河东,没少吃苦遭罪,更没少担惊受怕。虽说这货除了溜须拍马没起到什么正面作用,但是怎么说也算是跟着杨霖这个主子不离不弃,甘苦与共过,怎么就叛主私逃了呢?这事不但杨霖不明白,连安寿自己也说不清楚。

    在磨坪山上这家伙还好好的,还狐假虎威的当了回教官帮着杨霖练兵。刚下山那阵子也挺正常,可是等到杨霖拉起旗号号召天下英雄共同北上抗击突厥之后,这货就逃了,而且一路往南跑。结果没跑出多远,刚到平遥就被官府抓到了。

    那阵子河东乱糟糟的,悍匪甄翟儿和毋端儿刚被干掉,一个更悍的匪杨霖又起来闹事,加上突厥大举犯境,河东的百姓算是遭了殃,为了躲避战祸纷纷离乡逃亡,遍地都是流民。这么多的流民,光是一座平遥县城里边就有数千之多,安寿脸上又没贴着匪首杨霖之书童的记号,为啥官府偏偏就把这货给逮了起来?

    其实原因很简单:安寿是杨霖的书童,这就说明了他的身份可不是普通的老百姓,而是一名在籍的奴婢。

    后世有五种社会形态之说,普遍将先秦之前的社会形态定义为奴隶社会,其后直至清末民初定义为封建社会,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暂且不论,但是起码奴隶这一特殊的社会阶层就并非夏商周这三个朝代所专有。大规模的蓄奴役奴在历朝历代都未绝迹,比如所有的皇家,比如唐前的士族以及唐后的士大夫,甚至在一些中小地主和商贾家中,卖身为奴的现象都很普遍。这一方面是这些人上人享受奢华生活的现实需要,但更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华夏王朝上千年历史上始终存在着无法解决的土地兼并问题。土地的高度兼并,必然导致大量的失地农民没有了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卖身为奴几乎别无选择。

    魏晋以来士族门阀的兴起,更是导致了社会财富、尤其是土地的高度集中,大量的蓄养奴婢由此成为了士族门阀普遍的行为,更是成为财力的象征。像是以“七宗五姓”为首的顶级门阀蓄养的奴婢常常数以十万计,这些被纳为士族私有财产的奴婢,一无户籍二不纳税三不服兵役徭役,成了不在官府账册之内的黑户、隐户,所有的产出除了那点仅够裹腹的口粮以外几乎都被他们的主人占有,就连他们的命都由不得自己,主人可以随意的转卖、虐待甚至杀戮而绝对不会有人干涉,甚至在他们的主人与人发生冲突和受到威胁时,他们还要被充作私兵为主人家卖命。整个大隋将近一半的良田、近千万人口成了士族门阀的私产,皇帝连一枚铜板的税钱都收不到,怪不得杨坚杨广父子拼了性命也要跟士族死磕到底。

    奴婢作为重要的私产,数量又如此众多,管理就是一个大问题,尤其是数不胜数的逃奴事件。所以作为奴婢的主人,最常用的管理手段就是在奴婢身体的显著位置烙上记号,通常都是家族的族徽(好莱坞电影看多了,好像觉得人家欧美贵族都有族徽,其实中国的贵族也有,尤其是隋唐之前,而且也不乏看上去很漂亮的,有兴趣的可以问度娘——作者注)。而像管家、亲随、书童这种贴身仆役因为需要经常随主人出入高雅场合,在脸上烙个大疤既不雅观又显得粗鲁,毫无大族风范,所以一般都烙在身体的不太显眼的地方,比如手臂、小腿等部位。

    安寿作为杨霖书童,早年卖身安家庄的时候自然也免不了这一烙之厄,不过老安家那枚长着三瓣桃花的铜钱形状的族徽是烙在了他的右后肩胛上的,按说正常情况下被衣服遮盖着不容易被发现。可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偏偏让一帮专门以追捕逃奴为业的专业人士盯上了。

    这些所谓的专业人士其实就是遍布各大城镇的捕役和快手,合称就是大名鼎鼎的捕快了。捕快这个职业堪称是中国古代的警察,在执法权限和业务范围上远大于后世的警察,但是在身份待遇上又没法跟警察比:起码在宋朝之前,捕快是不在官府编制之列的,根本就没有官方身份,只是属于为官府服役的性质,负责官府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押解等事务。因为是服役性质,所以捕快自然就没有工资可拿,官府只负责他们微薄的衣食补贴,为了养家糊口,捕快们只好自己想办法赚钱,于是对百姓敲诈勒索、横征暴敛是免不了的了。不过捕快们大都是本乡本土的,乡里乡亲的下手太狠了很容易遭报应,所以缉捕就成了他们最重要的敛财手段。

    缉捕分公私两种。官府下达的案件侦破任务都是有时限的,叫“比限”。通常五天为一比限,大案三日一比,到期不能破案捕快就得被打屁股,最重要的是就算破了案缉拿到了罪犯也没有赏钱,不过是免了顿揍罢了。如果仅是如此的话,捕快简直是堪称天下最苦的差事了。

    幸亏还有私捕。所谓私捕,其实就是缉捕逃奴了。逃奴这种事情在这年头可算是数不胜数,越是大族豪门蓄养的奴婢就越多,逃奴也就越多。前边说过,土地和人口算是士族门阀最重要的财产和资本,而且奴婢的价格也不便宜,再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个逃法。所以大族豪门对待逃奴的态度是必须抓回来,而且死活不论,宁可承受损失也要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至于怎么抓就有区别了,靠自己抓成本太高效率太低,所以主要是面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而这种活计就最受各地的捕快们欢迎了。一来人家的专业就是干的缉捕拿人的买卖,二来他们怎么说也算有个半官方的身份,行事也比其他人方便,最重要的是这个买卖赚钱呀!按照这个行当的规矩,将逃奴押还主家,主家要按照逃奴身价的二成作为赏金,这年头逃奴那么多,只要干了几票大买卖足够几年吃喝,所以捕快们只要遇到私捕的生意没有不眼红的,别的什么事都得往后排,宁可误了比限屁股开花也决不罢休。

    而且身为专业人士,捕快们的眼睛堪称毒辣,他们能够很轻易的就通过人的神态、行态、语态等方面的细微差异分辨出哪个是普通的百姓,哪个是依照主人的命令单独外出办事的奴婢,而哪个又是真正的逃奴。像安寿这样把记号藏在衣服底下就以为万事无忧的在他们眼里更是无处遁形,而且他们更喜欢抓安寿这样的逃奴,毕竟是主家的贴身高级奴婢,身价高,他们分的赏金也高啊!

    所以安寿毫不意外的被平遥的捕快逮了个正着,然后捕快们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难住了。为啥?一枚铜钱上长着三瓣桃花,这是谁家的族徽?捕快们见多识广,整个河东地面上凡是有点家底的家族几乎没他们不认识的,可谁也没见过这么个怪模怪样的族徽。难道是外地逃过来的?这可难办了,难道还千里迢迢的把这小子送过去领赏?谁知道他家有钱没钱,弄不好赏钱还勾不上路费呢。

    捕快们没了主意,只得先把安寿关在县牢里,可倒霉的是偏偏让新上任的李县尉撞见了。这位李县尉可是有来头的,唐国公李渊上任河东,一心一意把这块地盘当自家后院经营。可是当时河东并非李家一家独大,北边的王仁恭,南边的宋老生还有身边的王威、高君雅把他看得死死的,所以李渊只能偷偷的把自家的一些远房亲戚安排在河东各郡县一些不起眼的职位上,作为日后起家的根本。

    这位李县尉就被安排在了西河郡的平遥,而且在上任之前他就住在京师,对这枚长着三瓣桃花的铜钱简直是再熟悉不过了——杨玄感叛乱失败之后,大隋官府开始大规模的反攻倒算,华阴安家作为杨逆重要的同党被抄家夷族,画着这枚著名的族徽的告示在关中大大小小的城镇里边贴的到处都是,李县尉岂能不识?不过安家与李家素有渊源这件事李县尉虽不知内情,却也有所耳闻,所以他不敢造次,连忙把安寿送到晋阳那位他二大爷的三表兄、也就是唐国公李渊的手里。

    那会儿工夫李渊正千方百计的买好他那位便宜女婿,自然转手又把安寿这位逃奴还给了杨霖。杨霖此时正为北击突厥的事忙得天昏地暗,一时也顾不上收拾他,顺手就把他交给了恰巧路过的段志玄处理,之后就把这事忘了一个干净。

    这年头对于逃奴的处理,要么处死要么施以酷刑,最次也要服苦役。段志玄与安寿也算相熟,所以处死和胖揍就免了,只是剥夺了他随主而来的杨姓,然后就直接打发他去了探子队当尖兵,也算是服苦役了。杨霖待下一向宽和,段志玄觉得他也就是想小惩安寿一下而已,过段日子就能把他召回身边伺候,所以就没在意,而且很快也把这事忘到了脑后。

    于是,本是作为小惩被发配到探子队当尖兵的安寿,在被连续遗忘之后,就这么成了探子队当尖兵的钉子户。

第二百章逃奴(下)() 
从全无人烟、遍地草木沟坎的山涧河谷间生生劈出一条路,还要牵着马跋涉五十里,换成一般人早就累瘫了,可是对于把这种工作重复了上百遍的安寿来说,除了累一些以外,只是他日常生活中一件平常的事情。当年那个瘦弱、奸猾、好吃懒做的惫懒少年,如今已经成了一个肤色黝黑、孔武有力而且有着丰富野外生存、作战能力的老兵、老探子,除了面目仍旧有些稚嫩生涩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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