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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好国舅-第3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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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六七百年后电视创意,李景隆要是能想明白那才是怪了,让李景隆困惑的始作俑者这会儿也很不明白,为什么人家穿越都能织出羊毛布来,而他连纺纱都纺不出来,这可是一桩大买卖呀,英国佬做到了极致,马度可不想放过。
纱还是纺出来了,是出自乌日娜之手,就因为听马度说这可以让她的族人多一口吃的故而十分的卖力,只是她纺出来的纱比大拇指还粗,像是直接用羊毛搓成的绳子,当毛线都不合格更别说织布了。
灵感就像是一道闪电劈中马度天灵盖,做不出来羊毛布为什么不能做毛线呢。家里的女人不顶用,就到外面找女人,大明从来就不缺纺织高手,沈万三自己手下就有。
知会了他一声,不过几天就给马度送来一个人来,不是精明干练的年轻妇人,而是个年近花甲的老婆婆。
不等马度发飙,沈万三就向马度隆重介绍,这位名被称为红姑的老大娘是黄母的亲传弟子。说起黄母不一定有人知道是谁,可说到黄道婆相信只要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没有人不知道。
马度立刻当祖宗给供了起来,立刻许下重金请这位老太太帮忙研制毛线。有道是会者不难,老太太出手不凡,只三天时间就以棉麻做辅料纺出了羊毛线。
碰到这样的牛人,马度自然不会放过,立刻请她帮着做羊毛布,这个明显的要难了些,少不得需要重新的制作织机。以薄启的眼光定然能看得出来,羊毛布一旦出现了,对大草原意味着什么,估计的他不会出卖自己的族人,马度只好退而其次找来王小锤辅助老太太设计新织机。
羊毛布也许还要些时候才能出现,但是织毛衣这件有趣新活动已经在大明的贵妇圈子里风风火火的展开了。要问谁是第一个织毛衣的人?当然是马度。
那时候和川妹子可是约好了的,织一条围巾作为送给彼此的圣诞了礼物,他竟然傻傻真的织了,而川妹子明显的是买的。
不像后世的很多年轻女人连袜子都不会缝,古代的女子不论富贵贫贱个个都是心灵手巧,马度拿着细长的指针只织了两排还没有进行讲解,他的女弟子就弃他而去,还说有什么难的。
只用几天的时间,成品毛衣就在家里出现了,各种款式各种花样,后世那种用机器织出来的,也不过如此。当然宋霜和乌日娜是没有这个本事的,织出来的渔网一样,还好意思往马度套。这种透皮露肉的稀疏网格,如果穿在她们的身上,似乎才更合适一些。
宋霜和徐晓带着毛衣往常府、徐府走了一圈,织毛衣活动就立刻在勋贵官员的圈子里面流行开来,尤其是那些年龄大的贵妇最是喜欢,在夜深人静之时终于不用数豆子排遣了,马家的毛线生意也随之火了起来供不应求,价格也是一路飙升,毛线几乎和同重的银子等值。
在继金、银、铜、绸缎、绢布、大米、香料之外,大明又多了一种硬通货,老朱看别人发财都是心痒的,一道旨意发到家里招马度进宫了。
第551章 搞个毛线()
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作为皇后怎么能放过,更何况马大脚本就不是能闲得住的人,现下拿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在马度的身上比划。
“娘娘的手艺真好,织得花纹我也喜欢,等今年冬天便有的穿了。”
马大脚白了他一眼,“这可不是给你,是给老四的,这孩子火气大到了冬天也不穿棉衣,我便寻思着给他织一件。”
马度酸溜溜的道:“娘娘只顾着疼儿子,全然把我抛在脑后真是叫人心寒,以后就不给您供应免费了毛线了。”
“你呀成家立业我是管不着了,太子、秦王、晋王也一样,我在方山养病一年他们一个个不也好好的。这织毛衣的法子和毛线是从你家里传出来的,别说你自己没有毛衣。”
马大脚猜得没错,马度自己真的没有毛衣,虽然他有三个老婆,但是有两个只会织情趣内衣。徐晓珮倒是挺在行的,手艺也是非一般的好,可是她织的毛衣是给宋霜的。
一提到这个女人马度就不由得头大,徐晓珮一点都不排斥和马度行夫妻之礼,可是偏偏在极乐之时却在马度耳边喊宋霜的名字,让马度心中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实在提不起性趣。
菱角儿就不更用说了,这个没良心的丫头织的毛衣肯定是给花炜的。小鱼儿却说马度的身量太高了织起来耗时间,等她给侄女侄子织完了再给马度织,反正冬天还早着呢。
总之连家里的胖厨子都混上毛衣穿了马度这个家主却没有,早知今日当初就该收了虎妞,让她专门给自己织毛衣。
几支长针在马大脚的手里迅速的翻飞看得人眼花缭乱,不一会儿就能织出一截来,一边在马度身上比划一边絮叨,“老四平常莽莽撞撞的,从小就爱踢被子,他不懂的照顾自己,身边也没个体己的人,还不如老五让人放心。”
“这个倒是,冬天的时候常见他穿着单衣,我都替他冷得慌。要不这样吧,我给他介绍一个体己的人儿,娘娘把这件毛衣给我如何?”
马大脚手里的长针停了下来,“没想到阿弟还有保媒拉纤的本事,说来听听是哪家的闺女。”
马度张口便道:“您觉得魏国公家的长女如何?”朱小四的灵魂伴侣自然是徐妙云无疑,徐妙云一来马家,朱小四定然翘课往她身边凑,多半会吃一鼻子灰。
马大脚抬起头来看看马度,“玄重心里到底是喜欢老四的,魏国公是军中第一人,老四若是做了他的女婿,以后在军中的影响不会小了。”
呃……果然是天家无小事,娶个儿媳都要牵扯上军政大事,马大脚当初让朱标娶常遇春之女,似乎也不仅仅是因为常遇春的女儿贤良淑德,也是为了给朱标在军中找个帮手,可惜历史上常遇春死的太早了,常茂又不争气,没给朱标帮什么忙。
“我不过随口一说,娘娘要是觉得不合适权当没听见。”
“看把你紧张的。”马大脚笑了笑继续低头织毛衣,“其实妙云倒是和老四挺配的,那闺女贞洁娴静又爱读书,身上透着一股男娃的英气韧劲儿,还真能磨磨老四的急脾气,回头我问问皇上意见。”
“朕能有什么意见,朕和徐达是布衣之交,做姻亲最好不过,等徐达从北平回来朕亲自与他说。皇后记得回头跟徐夫人知会一声,莫要让她把闺女许了旁人。”
老朱出现总是这么的突然,马度连忙的转身给他见礼,老朱摆摆手道:“又没旁人莫要弄这些虚礼,咦?什么时候留胡子了,总算是有点大人样了。”
老朱大咧咧的寻了椅子坐了,“怎得有空到宫里来了,是来给皇后做体检的?”
马度苦笑一声,“皇上,是您昨天派人到方山来招微臣进宫的,您怎么忘了。”
“是朕招你来的?”老朱反问一句之后,就从腰带里面掏出一张小纸条看了看就放到一旁,接着变戏法似得掏出一堆的纸条来,嘴里还不停的嘀咕,“怎么找不着了?”
马大脚在一旁提醒一句,“皇上招玄重过来不是为了毛线的事情吗?”说着还亮了亮手里织了半截的毛衣。
老朱一拍脑袋作恍然大悟状,“没错,是这事儿。”然后老朱又把一张张写着小字的纸条塞回腰带里面,“这是昨天的,这是今天的……”
见马度茫然的看着他,就嘿嘿的笑道:“国事繁忙有些事情朕总是记不住,就把事情写在纸条上,忘了就拿出来看看。”
作为一个学医的人,马度当然明白当一个人的记忆力开始减退并不是什么好事,这意味着他的心理和生理已经出现了问题。
老朱出现这样的问题是正常的,试想一个几乎全年无休,每天要顶着压力完成大量工作,回了回宫还要为子嗣操劳的中老年男人,不出现问题才叫怪了。
看着老朱眼中的血丝,马度试探性的问了一句,“皇上可是觉得很累吗?”
老朱哼了一声道:“废话,朕自然是累的,每天骨头都像是散了架,不像你是个有福的,每天躲在乡下逍遥快活。再幸灾乐祸,朕就把你弄到通政司专门给朕拣折子。”
如果说把大明的政务往来比作物流的话,通政司那就是全国最大的快递分拣中心,不仅仅是分拣那么简单,还得把包裹拆开了,看看清楚该送去哪个衙门。虽然说辛苦却是个历练人的好地方,只消呆上十天半月就足以对大明的政务有个系统性的了解。
“微臣只是关心皇上身体罢了,哪有幸灾乐祸,通政司微臣还是不去了吧,微臣的身子骨怕是熬不住。书院有一批要毕业的学生,您要是觉得合用尽管都送去通政司,他们年轻都禁得起折腾。”
“哎呀,书院和国子监真是不一样,国子监的监生可是挤破了脑袋都想进礼部、翰林院、詹事府这样的清贵衙门哪。”
马度正色回道:“再过十年您瞧瞧,他们会更加不一样的。”
“哈哈……那朕且等着瞧了,说正事吧。”老朱收住笑容,伸手指向马大脚手中的毛线,“你搞个毛线应该不是单纯的想要捞银子吧。”
第552章 粮绝()
“皇上圣明烛照一下子就洞悉微臣的心思,微臣搞这个毛线实在是为大明边疆安靖盘算,赚钱不过顺便的事情。”老朱一脑袋农民式思维和强盗逻辑,估计其中的门道看得不是很明白。
“别拍马屁,朕听说你除了搞毛线,还在让人研究用羊毛织布的机器,不找妥帖木儿这个老师傅却找他的弟子,朕就知道其中有猫腻。”老朱接过马大脚递过来的茶碗,喝了一口道:“说说吧,到底安的什么鬼心思。”
马度拿过一个毛线团抽出线头对老朱道:“皇上,这毛线虽然不起眼却抵得上百万雄师,挡得住蒙古人的汹汹铁骑。”
老朱哈哈笑道:“北边雄关漫道长城万里都挡不住蒙古人的铁蹄,这细细的毛线就能挡得住?”他说着把毛线抢过来,啪的一声拽成两段。
“这毛线可比长城好用多了,和林一战蒙元皇帝仅以身逃,退居捕鱼儿海,但是皇上知道仍旧有无数的牧民在草原上跨马牧羊,这些人杀不了管不住,只消有一个强力的人物就把他们聚集在一起,又是我大明心腹之患。”
老朱捋着胡须点点头,“嗯,朕自然是省得的,草原之事当以十数年之功倾国之力不断征伐方能打出百十年的太平。”见马度一脸不以为然,便道:“怎么你觉得不行吗?”
洪武、永乐两朝确实都在不停的征伐草原,朱棣更是死在北征的路上,付出不可谓不大,蒙古人虽然被撵得到处乱跑,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一场土木堡之变就被打回原形,双方攻守易位,蒙古骑兵更是时常侵袭边境掠夺人口,一度兵围京师。
“微臣觉得,皇上除了要施雷霆手段,也要布雨落恩泽,不光能少死人还能挣银子。”
老朱也不恼,“那你就别藏着掖着了,赶紧的说说吧。”
“微臣请皇上与草原互市,让中原的商人以生活物资,交换他们的牛羊马匹和羊毛。”
老朱斜眼看马度,“你果真是宋人教大,是要朕学宋辽的檀渊之盟吗?朕的大明可不是孱弱的赵宋,眼下蒙元已经行将就木,黄土都埋到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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