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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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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不由感慨,你看看人家,说话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就是大家风范啊!
“那好,我就厚颜称呼一声子固!子固啊!这红薯玉米,却是亩产惊人,你也看出来了,这登州土地贫瘠,这些地在登州已经算是肥沃,但是比之江南与山东等地,还是差了不知多少,若是能在土地肥沃之中种植,这红薯产量,达到三四十石,也是易事,玉米也是如此。”
曾巩心头大震,这才反应过来,登州土地之贫瘠,几乎为天下之首,而且盐碱地居多,这都能种出这般产量,更遑论天下富庶之地?
第71章 讲道理()
曾巩也说不上自己是倒霉还是幸运,倒霉的是,无缘无故被人暴打了一顿,幸运的是,见到了几乎是开天辟地以来,最大的祥瑞,足以让亿万黎民无饥饿之虞的粮食,这不是天大的幸运是什么?
本来曾巩只是来登州蓬莱阁,会一会几位好友罢了,没想到竟然见到红薯与玉米,从刚开始的质疑与不屑,到现在的心悦诚服,曾巩整个人都升华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这位传说中把玉米与红薯引进来的未央未二郎,长得很清秀,甚至有点英俊,身形修长,有一米六左右,微微显得有些削瘦,穿着一套短衣短裤,正是蓬莱最近最流行的款式。
寻常十二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干什么呢?曾巩神情恍惚,他被称为神通,十二岁的年纪,也不过是做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念了一肚子之乎者也,但是眼前的少年,却创造了一个奇迹,一个让天下百姓都要感念千古的奇迹。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曾巩是个务实的人,这与家学渊源有关系,曾家不想别的世家,他们很看重弟子的务实能力,曾巩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此后,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结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经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为人处世的态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
当然,这是以后的事情,还没有发生,此时的曾巩自负满腹经纶,进士什么的,还不是唾手可得?
务实的人,对于世事看的就清晰一些,比如未央,曾巩来到蓬莱之后,听说的最多的,便是这位未二郎,什么巧施妙计让风雅阁起死回生,什么良善爱民之类的,林林种种,多不胜数。
最多的便是未二郎家的工匠,这些工匠薪水之丰厚,让曾巩很是侧目,当然,这也是爱民之举,人家好歹也是武翼大夫。
未央看着神色不属的曾巩,笑呵呵的道:“子固兄,还有什么疑问吗?”
曾巩郑重的躬身施礼,施的竟然是弟子礼,他觉得面对如此大才,就算是怎么礼遇都不过分。
“未先生,学生今日所见所闻,当真是振聋发聩,不敢当先生称呼为兄,先生叫我子固便可。”
未央翻了个白眼,但凡有才能的人,都是倔驴,比如范仲淹、比如王安石,在历史上都是大名鼎鼎的倔驴,王安石还有个“拗相公”的外号,为人刚直,如同神剑一般,可以劈开重重迷雾,可惜的是,神剑可以伤人,也可以伤己!很不幸,王安石这柄神剑,伤了大宋的根基。
不过面对曾巩这种纯粹的文人,未央还是很喜欢的,毕竟这是偶像啊!唐宋八大家啊!特么还是活生生的,弄回家供着也好啊!
未央眼珠转了转,一肚子坏水开始不断的冒了出来。
“子固啊!凡是知难行易,比如我们有了良种,但是却并非有无忧了,老百姓的认知,还需要一段时间,你刚开始不是也不认为这红薯的产量如此之高吗?可见这天下之事,不能夸夸其谈,不然就如子固一般,说起来容易,但是不亲自去做,不亲眼去看,怎么会服众呢?”
未央的意思很明白,凡新物种,让人接受,还需要一段时间,不是说你出来了,大家就会急吼吼的都去种植,要是真那样,未央觉得就不是好事,反而是灾难,你想想,满天下都种植红薯玉米,这玩意能当饭吃是不错的,特么天天吃谁受得了?还得大米小麦养着,那才是正道,这玉米红薯,灾年才是真正的利器。
未央的话,让曾巩陷入了沉思,显然曾巩被打动了,他动容道:“先生真乃真知灼见!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学生受教了。
不过听闻圣人有革新之心,如今朝堂之上,变法之声日盛,待圣人下定决心变法,我大宋必定鼎盛可期,这玉米红薯也能遍布天下。”
未央苦笑不得,文人就是文人,看到的都是那一套,他叹息道:“子固啊!就算是众正盈朝,这变法也没那么容易的。”
曾巩面色微变,当今天下,范仲淹范大人得天下之望,许许多多的士人认为,范大人从西北归来之日,便是执宰天下之时,到时候推动变法,当无往而不利。
“未先生的话,学生不敢苟同!”曾巩毕竟不想恶了未央,斟酌到:“范相公得天下之望,又有变法良策,有圣人鼎力支持,天下士人摇旗呐喊,如何不能成功?”
未央笑眯眯的看着曾巩道:“你可知市面上,米面价值几何?青菜价值几何?学生上学堂,需束脩几何?寻常百姓家,一年收入几何。。。。。。”
曾巩出身世家,不说挥霍无度,但是对于这些事情,也是多半不知道的,他面色僵硬,不服气的道:“琐事而已,无关大局!”
“琐事?哈哈哈。。。。。。”未央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变法变得是什么法?是士大夫之法?还是百姓之法?君王与士大夫共天下!这是你们这些腐儒之间吧?
变法图的是国富民强,但是我大宋之富庶,远迈汉唐,为何却无汉唐之威?
无他!硕鼠尔!有些人贪得无厌,攫取百姓财富,敛财无度,导致国虽富,富的却是他们,百姓穷困,国库空虚,这都是问题所在。
你们变法,就是动他们的钱袋子,你以为人家是吃素的?或者说,你以为你这世家子弟,不用吃不用喝?
到时候一旦真的变法,最先反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你们这些摇旗呐喊的士人,而是朝堂上衮衮诸公!”
未央的话越来越严厉,曾巩呆立当场,满面大汗,他不愿意相信未央的话,但是他多年在民间行走,怎能不知民间疾苦?有的百姓揭不开锅,卖儿卖女亦是常事,最多的还是把家中的土地买了。
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这就是天下大势!他们曾家身为既得利益者,会愿意放弃手中的良田与财富吗?
第72章 又升官了()
无数的事实证明,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放弃自己的利益,无论他们嘴上说的多好,那前提是要保证他们的利益,一旦他们的利益蛋糕被动了,那么本来一副纤纤君子样子的他们,立刻就会翻脸,直接把你打下神坛。
范仲淹如此、王安石如此,往前往后的历史,莫不如斯。
历史上变法成功的,只有一人,那边是商鞅,可惜商鞅作法自缚,一手打造出来一个强大的帝国,这个帝国却把这个最大的功臣干掉了,可以说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爽不爽!牛不牛!
曾巩从来都不怀疑自己的操守,或者说所有的士人都认为自己的操守贞洁无比,宛如纯洁的少女一般,那是因为他们还没有真正的接触帝国的心脏。
不信抬头看!贾昌朝、文彦博、富弼、韩琦这些位列宰执的相公,哪一个是干净的?
“我不信!君王修德敬天,士人奋勇为民,重整吏治,厚农桑,轻徭役等等善政,这些难道是错的,不能利国利民?哪一项”
曾巩如同好斗的公鸡,寸土不让。
未央笑眯眯的道:“劝客农桑,自然是好的,但是前提是百姓有地可种,自古身为世家子弟,不会不知道,土地兼并成风,百姓无地可种,只能租赁田地,成为豪强附庸。
我大宋固然民风淳朴,但是自太祖以来,未尝没有尝试变法,但是大宋还是那个样子,依旧没有丝毫变化,莫不是子固以为,范大人成为相公,宰执天下,就能真的推行下去变法事宜?”
“这。。。。。。”曾巩自然对范仲淹心存仰慕,但是经过未央一番话,他也不敢打包票,说范仲淹能救黎民于水火,他是实干家,自然知道低下的小吏与豪强,是何等的钻营,只怕就是善法到了他们手中,也会成为鱼肉乡间的恶法,因为在寻常百姓看来,他们就是朝廷,他们就是天!
未央悠然道:“不是好人太少坏人太多,推行变法,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回馈百姓,但是在士大夫与豪强看来,百姓只是他们的附庸,是用来敛财的工具,或者说是他们的财产,没弄清楚这一切,就妄谈变法,不死也会脱成皮。”
未央说的一点都没错,范仲淹养望数十年,在西北立下赫赫战功,被召回开封参知政事,但是变法不过区区一年,就一败涂地,而后满世界的奔波,劳碌而死,这就是铁证。
当然,这只有未央知道,但是未央却不允许自己走这条危险的道路。
给你干活可以,帮你干啥都行,但是让自己身犯险地,对不住!就算是天皇老子咱也不去。
“你是个文人,而且是纯粹的文人,就该在象牙塔里精研学问,这些事情,也是你能掺和的?再说了,若是变法,整饬吏治乃是必然,把刀砍在了既得利益者身上,他们怎会善罢甘休?变法还没开始,没有惠及百姓,你们就已经败了。
因为在百姓看来,无非是神仙打架罢了,看的高兴,还能拍拍巴掌,波及到他们,自然是哭爹喊娘。
无根浮萍,毫无远见,害人害己,国破家亡!若是放任你们变法,早晚会葬送大宋江山!”
未央的补刀实在是太过犀利,犀利到曾巩几乎承受不住。
曾巩痛苦的抱住了脑袋,嗷嗷两嗓子,冲了出去。
“派个人跟着,别掉阴沟里淹死了。”未央吩咐鲁常。
鲁常领命,派了个锦衣卫随身跟着曾巩。
“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一点点打击都承受不住。”
未央很想知道,自己一番话,能把一个斗志昂扬的天才打击成什么样子,尤其是曾巩这种千古传颂的人物,未央存的心思,便是勾起他心中的好奇心或者说好胜心,让他欲罢不能,转过头来还得找自己,假以时日,必定把他绑在自己的战车上,这才是未央的目的。
眼看着此间事情已了,未央打了个哈欠,径直走上马车,向着农庄扬长而去。
至于后续的事情,自然有滕子京他们去做,该有的功劳不会少,该有的赏赐也不会有人敢拦下。
有了茶叶,未央的日子过的更是惬意,尤其是现在初秋风凉,泡一壶茶,未央能在大柳树下躺一天都不嫌烦。
“敕曰:门下,登州武翼大夫未央,忠君爱国,功勋卓著,着即擢升为昭武校尉。于登州设置锦衣卫,以昭武校尉未央知锦衣卫事。凡法令茶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有赦育则以时富读。辅兹不逮。布告迩遐。咸使闻知。。”
这就是未央的新官职,依旧是武散官,昭武校尉,但是却知锦衣卫事,从此锦衣卫可以放在阳光下正大光明的走出来了,至于其中的沙门岛囚徒,不会再有人去追责。
这封圣旨,是陈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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