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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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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望着突然感慨起来的周偶,高郅也是不知道说些什么,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起来。

    很难想象,仅仅只是能够领了赏赐回家乡娶妻生子,购田买地;这些咋一看上去非常“淳朴”平凡的生活,却是周偶的愿望。

    更为重要的是,

    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时代的潮流标志!

    或许,这样在后世觉得枯燥乏味的平凡生活,此刻,却是成为东汉底层士卒的共同心声和奢求!

    是啊,要不是因为活不下去,有几个会投身战场、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生活呢?

    他们的理想,无非是一份少得可怜的军饷,或是为了家乡饥肠辘辘的亲人,或是为了攒钱娶妻生子,至于什么光耀门楣、加封将军,那些殊荣离他们实在太远了。

    前世平凡、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放到当下,却是显得那么的难能可贵,这还真是后世和平年代、处于温室的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啊!

    理想么?

    高郅眼睛里微微波澜了一下,沉默了。

    到这个世界,他就如同水中飘起地浮草,飘忽不定。

    有什么梦想,有什么追求,说不明道不出。

    莫名其妙地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世界,自己想要什么呢?

    说实话,其实这些他不知道,因为没有想过。

    回去?回去属于自己的世界?

    呵,别说回不去,就算回去又能怎么样呢?

    继续日复一日,如同行尸走肉般的三点一线般生活下去吗?

    那不是他所想要的生活。

    那么。。。他想要什么?

    是啊!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高郅扪心自问,一时无感。

    他也没有一个头绪,对于自己的未来,尚还有些迷茫。

    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到远处的“比武划痕”后,他又突然有了想法。

    变强!

    他想要变强,也想要能够拥有,像严纲和邹丹那样发出光一样的,属于气的力量。

    毕竟无论什么时代,强者,都是能够更好的生活。

    既然在没有一个明确奋斗目标之前,那么,就先以变强为第一个追寻的行为吧。

    拳头握紧,高郅在心里,默默定下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决定。

    有力则胆壮,有气则心阔。

    前一辈子是宅男,趴在电脑旁边奔着水晶冲锋,在论坛撕逼,荒废了一个大好年华。

    这一次,高郅并不愿意重复上一次的生活。

    重来一世,当是有所改变。

    如此,方才不负七尺之躯。

    不是么,好男儿,当生逢乱世,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汉末三国,才正是最适合强者的时代!

第6章 伍长赵云() 
“高兄弟?高兄弟?”

    “高兄弟。。。。你这是怎么了?”

    低头拨弄了会火堆,周偶伸手在高郅眼前晃了晃,饶有兴致的看着高郅的表情从迷茫到震惊,再到兴奋,他很奇怪,这小兄弟表情变化得真快。

    “啊。。。啊?没事,只是稍稍有点感慨,乱世之下,我们日子过得不太平啊。”高郅摇了摇头,看着眼前收回的大手,苦笑道。

    方才脑海中的气势,已然荡然无存。

    说起来,他突然觉得,刚刚自己脑海里的想法,也是够中二的。。。

    “是啊,乱世,唉,都怪这操蛋的世道啊!”周偶倒不清楚高郅的内心活动,仿佛也被渲染上了情绪,带着几分悲凉低声说道。

    “说起来,我们过着的,也都不过是刀尖舔血的日子。”说着,他又自嘲地抓了抓头发,“说不定哪天,我们也和那些先走的兄弟们一样,再也起不来了。”

    这话可并不是说说,而是这个时代的真实现象。

    随着大汉的落寞,边境周围的游牧民族开始蠢蠢欲动,到处都在打仗,没个尽头。

    加上天灾人祸,前不久席卷天下的黄巾动乱,普通百姓活得更是连个盼头都没有。

    “呵!”苦涩的摇了摇头,仰头灌上一口皮囊装的清水,周偶缓了缓,摆手道“算了算了,不谈这些,吃肉,吃肉。”

    言罢,二人就着盐巴,继续相对而坐,大口喝着皮囊灌的水,大口咀嚼着烤肉,高郅则在一旁,继续的听周偶的唠叨。

    或许是对高郅这个新认识的小兄弟看对了眼,或许是心情压抑许久需要释放,周偶说得很多,很杂。

    有讲他从军前的家庭生活,有谈及他随军征战的见闻,有对乱世的抱怨,有对乌桓犯疆的敌视,有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安稳日子的盼望。

    他说得很多,似乎胸臆间堆积了太多太久的阴暗负面情绪,愁纠的眉毛倒是渐渐舒缓,明显看得出,吐诉过后,他心情好了许多。

    “可惜没有酒。”周偶吐出一口浊气,砸吧砸吧嘴,嚼着烤肉,

    仰头又是灌上一大口凉水。

    这年头,粮食比金贵,需要粮食酿制的酒,可不是普通士卒能够经常喝上的。

    “对了高兄弟,听说前不久你们白马义从在草原和乌桓游骑兵干了一架,大胜一场,怎么样?给哥哥我说说?”像是想到了什么,周偶转过头来,看着高郅好奇道。

    “呃……”高郅张了张嘴,一脸犹豫,欲言又止。

    哪怕现在“继承”了记忆,关于周偶口中,所谓前不久发生过的战场情况,他依旧不是很清楚。

    或许,这也是导致他原身昏迷从而被自己意识穿入的原因?高郅暗暗思索,蹙眉。

    不过,倒是提醒了他另外一件事,按照记忆片断,原“高郅”所在的伍曲貌似已经只剩下他一根独苗。

    “唉,周老哥,那一战不提也罢,我现在也是迷茫啊,我所在的伍队被打残,还不知道明天从伤病营出来,会被分到哪个伍去。”怕露馅,

    高郅选择避开周偶的话题,故作长叹道。

    这并非是独属于白马义从的规矩,按照军营的规矩,被打残的队曲,重新聚拢后,会直接在队中进行重新分配,或是征召新人划归麾下,或是配发给不满员的队率。

    只是高郅他本就只是白马义从中普通的一员,自然不会有统率新人的可能,那么,等待他的,自然便是重新分配。

    周偶一听,恰是会错了意,拍着高郅肩膀长叹一口气,满脸感慨着说道“木事,木事,某知道,某知道,兄弟。。。节哀啊!”

    微微叹了口气,拍拍他肩膀说道“这种滋味是很难受,但是总需要看开的,唉,兄弟,战场就是这样无情的,迟早你会适应的。”

    说完,似也没了感慨的心情,又拍了拍高郅的肩膀,劝慰几句,提着水囊,与高郅告别,晃晃悠悠的往刀兵营帐方向走去。

    “。。。。”

    所以。。。,你到底知道了神马?

    高郅瞪大眼睛,望着周偶离开的背影,二丈和尚摸不着头。

    正常情况,不应该是换个话题继续聊天吗?

    不过,想了半天也想不通,索性他将此事抛在脑后,这或许也算是高郅的一大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从来都不去多费心思。

    独自坐了会,扑灭火星,高郅也回到先前的帐篷中。

    躺在帐篷内的草铺上,望着帐内其他伤员依次休息,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高郅却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是已经接受了来到东汉末年的事实,但高郅的心里,到底还是多少有点儿没谱。

    唉,也不知道明天会被分到哪个伍去,高郅暗叹一口气,心里惆怅的想到。

    乱世出英雄,功名马上取。

    那是针对将军说的,至于小兵,还是洗洗睡吧。

    虽然后世也有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的说法,但是,至少对于现在从热血中,重新冷静下来的高郅而言,他只想做一条安静的咸鱼。

    在和周偶的聊天中,更进一步的了解到这个时代的危险性后,高郅之前想要立不世之功的想法,早已烟消云散。。。。。。

    毕竟和游戏不一样,这里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读档重来的机会,所以,相比起生涯危险的白马义从,他其实更想当辎重兵的说。。。。

    还好,或许是老天对把高郅弄到一千多年前的古代心存愧疚,次日,他的咸鱼梦想实现了。

    咳,当然,并非是当辎重兵的想法,而是他有机会做一条咸鱼的想法。

    “你便是分配到某伍下的白马义从?”一声疑问,从高郅的新任伍长口中问出。

    思索中的高郅回头一看,

    嗯,帅。。。很帅。

    那是一名身着铠甲的青年,

    头戴亮银白虎盔,身披素银甲,外罩素罗袍。

    他有着黝黑深邃的眼眸,目若朗星,顾盼之间有着说不出的英气,身形挺秀,高颀飒爽,纵然是甲胄在身仍然难掩英姿之斯文优雅。

    黑色的眼睛似乎散发着一种锐利的光芒,不过很快就消失不见。

    怎么说呢,十分的清秀,全然不似燕赵之地慷慨悲歌之士应有的气质,虽然身长八尺,姿颜雄伟,却又不是什么虎背熊腰、黝黑皮肤。

    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更没有寻常武将身上的那种威风煞气,他十指白皙而修长,眉宇之间带着几丝的儒雅之气。

    然而就是这名手持银色长枪,面貌刚毅,却是实现高郅心中作为一条只会喊666的咸鱼的梦想。

    “在下赵云,不知小兄弟你。。。”

第7章 求援() 
天光东升,清辉自云间吐露,青草上的露水映出晶莹的光芒,马蹄哒哒践踏过去,爬上了草坡,朝着隐约的城郭外飞驰。

    “哈哈哈,驾!驾!”

    辽阔的草原下,两匹白马蹄影飞落,当先一年轻兵卒,更是满脸惬意,惊不住放声呼啸,却不是高郅,又是何人?

    用力一夹马腹快马扬鞭,马蹄塔塔声中,尘土飞扬,他却只觉劲风扑面,两边景物飞速后掠,心中酣畅淋漓,快美难言!

    战马的速度很快,不过却并没有影响到他,前世的高郅不会骑马,但今世的白马义从高郅却会,所以身体本能的就适应了那种浮动。

    记忆,有时候如果没有长时间回忆,或是一件事情很久没有再次发生,慢慢的是会淡忘的,但是人的大脑,就和电脑的硬盘一样,是拥有着漫长的存储时限的记忆库。

    很多时候,有那么一个引导点,就能让人回忆起来。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良师也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从午饭饭后至此刻,不过一个时辰,经过赵云的言传身教,高郅就已经能够熟练的驾驭飞驰的战马,并且彻底迷恋上这种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那种感觉,甚是刺激,就仿佛是一个人在沙漠中渴了数天,突然间看到了湖,第一反应就是扑上去饮个痛快――哪怕是,会因此而淹死也在所不惜。

    也就是人家赵云人好,有耐心,才受得了高郅的“狂热”,沿途跟随保护,才让他好歹没出现狼狈落马的情况。

    大草原上,两匹白马如惊鸿拂掠,一前一后交替奔腾。

    “等等!”赵云本笑着准备回应高郅的话,可无意中的一瞥,却使得他的脸色骤然一变,拨转马头,双跨用力一夹马肚,冲向前方的高郅。

    很快,赵云就追上高郅,探出猿臂,抓住高郅的马缰,勒停了他正在奔驰中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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