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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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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第五十章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

    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

    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

    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

    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

    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

    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祗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定计() 
第五十一章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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