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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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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家的早餐是小馄饨,云琅吃了一碗,李敢已经吃了一盆,油煎的鸡蛋也吃了一摞子。

    吃完之后才看着云琅的饭碗道:“我刚才吃的也是这东西?”

    云琅叹口气点点头,就让丑庸再给他装一盆。

    这一回李敢先是捞出一个馄饨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才慢慢的吃了下去。

    “你家的饭食确实好吃,霍去病没撒谎。”

    “你跟霍去病是好友?”

    “算不上,同袍而已,那家伙眼睛长在脑门上,一般不跟人交往,不过,本事不错,行军布阵有模有样,比我们这些人懂得多一些。”

    “下回休沐你们一起来,我准备烤一头小猪。”

    “跟他?还是不要了,很无趣。”

    “喝醉就有趣了。”

    “好,我这就回家,让管家给你送两千担粮食过来,你修订的《百工谱》值这个价钱。”

    云琅点点头道:“你再问问同袍,谁家有这样的书,就给我送来,我可以不要钱帮他修整甲胄跟武器!”

    李敢点点头,吃完了馄饨就将竹简绑在自己的战马拖拽的小车里,他踩着左面的马镫上了战马,然后将两腿垂下来,稳定了身体之后看着云琅道:“你这人不错!”

    云琅笑道:“每一个跟我接触过的人都这么说,你如果来的勤一些,你会发现我这人比你想的还要好。”

    李敢哈哈一笑,活动一下酸涩的脖子俯下身小声对云琅道:“能不进军营,就别进军营,你这样的人不该待在军营里。”

    云琅咧嘴笑道:“霍去病也这么说。”

    李敢拍拍云琅的肩膀笑道:“下回来给你带葡萄酿,当然,前提是不会被我耶耶打死。”

    说完话,就骑着战马出了云家的大门,独自一人向荒原走去,按照他的速度,他没可能在天黑之前回到阳陵邑,估计要在荒原上独自过一夜,他却没有云琅对于安全的担心,走的悠哉悠哉的。

    这是一个无畏的人。

    无畏是一种很好的品质,只是这样的人一般没有太好的下场,他们一般会低估困难,会认为,只要自己再努力一些,再加一把劲就能摧毁困难于无形。

    他们是军阵上最好的敢死队,也是开拓世界最好的冲锋者,披靳斩棘,绝尘越壑更是不二人选。

    然而,一旦开始冲锋的时候,他们往往就会忘记他们的后背,很多这样的猛士伤口一般不在前胸,而在后背。

    云琅用力的摇摇头,他发现自己现在很容易陷进一种悲伤的情绪里,尤其是看到历史上的人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就觉得自己的立场在发生变化。

    “我不是上帝!”

    云琅轻轻地咕哝一声,就转身回到了房间,瞅着堆积在桌案上的《百工谱》拍拍。

    对躺在桌案旁边的老虎道:“我们还是继续在工匠的道路上狂奔吧!”

    老虎抬起头嗷呜了一声,算是同意了云琅的说法。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第九十八章陈阿娇的怒火

    云琅是一个婴儿。

    对于大汉来说,他仅仅是一个不到两岁的婴儿,探索世界的过程,需要小心翼翼。

    当婴儿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的时候,或许是新奇的,或许是恐怖的,也或许是没有意识的。

    云琅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婴儿,这有助于他迅速的融入到这个世界中去。

    大汉的天空清澈无比,白云纤尘不染,同时,也表明,这里并非是云琅熟悉的工业化世界。

    太宰依旧在生云琅的气——他已经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了云琅,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惊喜跟狂欢,这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即便云琅很有孝心的陪他一起吃饭,也得不到一点好脸色。

    “多吃点豆腐啊,你本身钙质流失严重,不多补钙的话,骨头会酥掉的。”

    “我喜欢吃肉!”太宰夹起一块最肥的猪肉,一下子就填嘴里了。

    “牙都没几颗了,就不要吃肉了,多喝汤!”云琅给太宰装了一碗大骨头汤推过去。

    这些天啊,云琅一直在回忆自己曾经读过的关于盗墓贼跟考古发掘的小说跟记录。

    就是为了能陪着太宰去一趟始皇陵。

    始皇帝这家伙实在是不足以信任,总要准备好了,进去的时候才会放心,面对始皇帝,云琅觉得不论多么小心都不为过。

    为看一次始皇陵,就把小命丢掉,简直无法跟跟自己交代。

    如果可能,云琅很想跟考古队一样弄几万人把陵墓掀开,等自己看完,做完记录之后再把陵墓给填上。

    这样做,至少安全。

    至于盗墓贼的法子,云琅想想就心惊胆颤,那些该死的作者为了增加故事的可读性,给书里面设计了太多恐怖的元素,不九死一生一回,就不算事盗墓!

    不过啊,这样也不错,至少按照故事里讲述的那样,准备过度也比准备不足要好。

    “今天,刘婆她们要开始缫丝了,您不准备去看看?听说妇人们煮茧缫丝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穿衣服的。”

    “滚!”

    “行,行,不愿意看妇人,不如就陪我一起去烧石灰,你不想看看我是怎么把鹅卵石变成白色粉末的吗?”

    “滚!”

    “好,好,我听野人说,他们居住的地方有两个专门做泥人的老汉,我准备把他们弄回来,专门给陵卫们塑像,你也不去看看?”

    太宰手里的筷子停顿了一下,还是慢慢摇摇头道:“你打算等两个工匠做完泥塑之后就杀掉他们?”

    云琅也愣住了,过了好一阵子才道:“下不了手啊!”

    “你杀卫仲他们的时候可是一副铁石心肠啊!”

    “不一样,卫仲他们是知情人,他们死了,我们就安全了,那两个做泥塑的匠人不一样,他们不知道皇陵的事情,如果我请他们来干活,干完活再杀了,这事我实在是干不出来。”

    “那就学手艺!”

    “谁学?我一天忙的要死,让别人学跟让匠人塑像有什么区别?最后还不是要杀掉?”

    “我学……”

    从太宰那里出来之后,云琅的心情很好,一个人总想着去死,大部分都是因为无聊。

    如果他的生活忙碌的如同一条狗一般,他哪里还有时间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其实啊,给陵卫造像这回事,云琅早就有别的好办法,那就是雕刻十几个模子,然后把尸骨放进模子里面,倒进泥浆,等泥浆干透了,打开模子,一个塑像就造好了……

    现在,他更愿意让太宰一个个的捏制,将近两千具骸骨,够他弄十几年的。

    刘婆弄出来的场面很大,煮茧的地方就在温泉口子边上,温泉水是不能用来煮茧的,于是她就用了另外一种好法子,先是将定制的大木桶沉浸在滚烫的温泉里,然后把泉水倒进去,只要一夜,七八个巨大的木桶里的泉水,也就变成了滚烫的热水。

    这些热水取出来倒进煮茧的大锅里面,将蚕茧浸泡在满是皂角的热水里,浸泡一段时间之后,再放进另外一口水温更高的锅里面煮,然后再捞出来放进水温低的锅里面……很辛苦。

    最后开始缫丝,一排排的木头架子,上面有一个个的飞轮,妇人们找到茧头之后,就会抽丝,四五根蚕茧组成一根丝,只要轻轻转动飞轮,蚕茧就欢快的在水里翻滚,一根根几不可见的丝线,就会缠绕在飞轮上……非常的神奇。

    最神奇的事情就是,云琅坐在家里,眼看着妇人们抬着一筐筐的蚕茧出去,拿回来的却是一盘盘乳白色的丝线……

    骊山脚下盖房子确实很漂亮,只可惜这里地下水很丰富,地上潮湿的厉害。

    还没有进入夏天,砖墙上就起来了一层水渍……

    云琅决定用白色的石灰把墙壁刷一下,这东西不错,不但防潮,还能起到杀虫子的作用,再用石灰跟沙土,黏土混合之后做成三合土,把地面再铺一下,应该能起到非常好的防潮作用。

    鹅卵石渭河边上,山溪里面多的是,挑选拳头大小的一股脑的倒进挖好的柴窑里面,然后就点火猛烧,等石头全部都烧透了,取出来的就是石灰。

    用的时候只要泡进水里,石灰跟水反应之后,就成了石膏泥,拿来刷墙再好不过了。

    云琅很怀念徽派建筑中的青砖白墙,准备把云家庄子也弄成那种模样,虽然建筑充满了大汉风格,只要有了青砖白墙,云琅说这就是一种新的建筑艺术,有谁敢反对?

    云家的半大小子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一个个都是男子汉,干起活来很麻利,即便是烧石灰这种重体力活,他们也干的有声有色。

    在云家,一旦孩子们开始不管猪,牛,羊,鸡,鹅就说明这个孩子已经长大了。

    石灰是要烧一天一夜的,好在云家根本就不缺少木柴,开辟这片庄子的时候砍下来的杂木柈子堆了足足一亩地,十年都烧不完,即便是云家一直在烧木炭,也没有消耗多少。

    云琅满意的看着绿油油的群山,觉得自己有生之年是没有办法把这些树全部砍光,在大汉高喊环境保护会被人骂成傻子的。

    云家庄子冒起来的股股浓烟,五里地之外都能看见,充分说明了这里的人气很旺盛,是好事!

    一个宫装女子站在阁楼上,正在遥望云家庄子里冒出来的股股浓烟,青天白日下,烟柱冲天而起,蔚为壮观。

    女子的面容精致,妆容一丝不苟,葱白一般的手指纤长,指甲上的蔻丹嫣红的刺眼,看了一阵浓烟,就轻启朱唇道。

    “长秋,冒烟的地方是着山火了吗?”

    一个戴着乌纱冠的宦官躬身道:“启禀皇后,冒烟所在乃是云氏庄园,估计是在烧炭吧。”

    “咦?上林苑什么时候也有外姓可以入住了?”

    “启禀皇后,云家的主人有大功于我大汉,因此蒙陛下赏赐,才得以进入上林苑。”

    “什么大功?说说。”

    “也没什么,就是制作了一种新的耕犁,陛下命名为元朔犁。”

    美人笑道:“总算不是一个幸进的小人。”

    大长秋小心地看了一眼美人的脸色,低声道:“皇后,这些话不可再说。”

    美人闻听此言,勃然大怒道:“怎么就说不得?他刘彻拥千百美人夜夜笙歌,身边尽是一些奸佞之徒,就连卫子夫这个贱婢也被抬举成了皇后。

    我陈阿娇身处名门,当年一句“金屋藏娇”就让我母亲为他刘彻登基操碎了心。

    成亲的时候你侬我侬,就因为一些奸佞之徒的谗言,他就狠心的剥夺了我所有的荣光,刘彻!你好狠的心啊!”

    大长秋对陈阿娇间歇性的发疯似乎并不吃惊,把身体稍微侧一侧,果然,一个朱漆托盘就被摔在了地上,然后,就是发簪与袍服……

第九十九章骗鹿() 
第九十九章骗鹿

    自从云家的大池塘里多了三十几只鹅,池塘里的鱼就多了起来。

    这很奇怪,鹅是吃鱼的……

    随地大小便的鹅粪好像又能养鱼……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小小的生态圈就形成了。

    这个池塘里的鱼,云琅是不吃的,丑庸她们倒是很喜欢,自从云家有了新的做鱼方法,她们就会变着法的捞鱼吃。

    红烧,红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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