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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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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会怀了规矩,难道你希望晚上跟你躺一被窝的女人,手上几十条人命?”王离轻笑道。
“你那个几个女侍卫,手上应该不止几十条人命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咳,她们哪有福气跟本公子一起睡?”王离略微尴尬的说道。
“那些羁縻部落女子的惨状,应该是刺激了国内的女性。”王诩轻声说道“当她们开始意识到男人靠不住的之后,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能得到安全感。”
“你是说墨怜嘛?”王离微微皱眉。
“她是火凤部的族长,能够有这种觉悟,说明已经开始上道了。”王诩笑道。
“但是放在中原礼法中,这就是冒犯僭越之罪。”王离皱眉道。
“孤竹国跟中原不一样。”王诩摇摇头。
“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经验,你觉得不行?”王离眯起眼。
“你怎么知道我这套是来源于何时呢?也许是未来千年的经验呢?”王诩轻笑着问道。
“嘶,羡门中人,不光通晓过去!还能占卜未来?”王离声音有些紧绷。
“这几天禺春他们倒是进展飞速啊。”王诩看着城下纵驼鹿狂奔,带起无数烟尘的禺春等人笑道。
见王诩不愿意多说羡门的事情,王离撇了撇嘴,有些愤愤的说道“有了你的马鞍,就算是是个傻子被我绑在马上也能成骑术大师,我王家百年传承的骑术精髓就这么败在两个破环上!”
“马鞍终究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骑术却是属于因人而异的,而且与时俱进不会淘汰。”王诩轻笑道“有了马鞍之后,你们王家的骑术不是能够勇冠三军了?”
“马术的精髓就在于腿部和腰部发力控马,现在有了马鞍,就成了多余的。”王离撇嘴道。
“马术不是单单指控马之术啊,还有马上武术之类的吧,有了马鞍之后双腿控马,双手就解放出来了。”王诩笑道。
“说的有道理,我去研究研究。”王离眨了眨眼,翻身从四米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
王诩扶着城墙眺望,被树林遮掩的林胡方向,估算着屠檀他们的任务进程。
第76章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这个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几个还能够做到马上开弓。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一个能马上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虽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虽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但是依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另外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怎么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虽然只是一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刚开始收割,似乎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因为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已经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派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一直杀下去。”王诩放下茶杯,笑着说道。
尽管王诩声音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慢慢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所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觉得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什么?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什么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收割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一直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人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如果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怎么杀,等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起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虽然还有着很多的杂质,但是刚刚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十分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漆感觉。
披上马铠的驼鹿瞬间从温顺呆萌的样子,变成了一只让人望而生畏的钢铁猛兽,在幽暗的月色下显得散发着妖异的光泽。
铠甲的造型是王诩参与设计的,加上欧冶子传承的锻造发,虽然铠甲不足一寸厚,但是防御力已经超过了半尺厚的青铜甲胄,取名苍鹰甲。
因为头盔是按照鹰头的形状浇筑的,所以整个铠甲的造型有点像一只站立的老鹰,尤其是王离还特别要求用丹顶鹤和白鹤等大型禽类的羽毛做成了披风,让苍鹰甲的整体造型更叫骚包。
当七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出军备库,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惊的所有人都下跪拜服,不敢妄动。
王诩想要的震慑力,已经足见威力了。
王离带着他们在城内风骚的绕了一圈后,回到王宫前,王诩已经身披羽衣,手中捧着一杆战旗等候良久了,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禺春等人不等王离下达命令就从驼鹿上跳下来,身上铠甲发出铿锵之声,齐齐的跪下,摘下头盔放在一边。
王离勒马挑眉,没有下马,看着王诩拿着那杆三米多长的战旗,战旗是用三只纯白紫貂的皮毛缝制而成,上面还有墨怜亲自缝制的一只鹿角怪鹰,看上去十分凶戾。
王诩缓缓走到禺春面前,将战旗交给他,声音肃然冷漠“出征之前,有些话要对你们说。”
“谨遵大帝神谕!”禺春已经能够说一口不算流利的雅言了,双手捧着战旗过头顶,一个响头叩在地上。
七十个人实打实的叩首在地砖上,加上银甲的铿锵声,在空气中萦绕着。
“接下战旗,尔等应为抵御严寒之烈焰,御敌千里!照亮黑暗之光环,护土四方!无论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皆为族中坚盾,将性命与荣誉交付孤竹,至死方休。尔等可愿意?”王诩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以禺春的智商自然不会理解王诩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莫名听得热血沸腾,瓮声瓮气的低吼道“为了大帝!万死不辞。”
王诩抿了抿唇,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取出匕首划破指尖,鲜血滴在洁白无瑕的貂皮旗帜上瞬间晕开,刚好在那只鹿角鹰的头颅部分。
禺春有样学样也划破手掌,不过可能太激动没有控制好力度,或者这家伙体内翻涌的热血太旺,血喷了一地,王诩都怀疑是割破动脉了。
最后七十人的血将整面旗帜彻底染红,那只鹿角鹰显得越发的狰狞起来。
“今日起,尔等便成军,犴鸢铁骑就是你们的名字。”
“犴为胯下神骑,来去如风,鸢为心中坚毅,辽阔无边,背后长弓铁剑为刃,披荆斩棘,手中长枪为锋,所向披靡。”
王诩的声音随着夜风,伴随着策马出城的犴鸢铁骑,猩红刺眼的旗帜最后消失在月光的尽头。
许久后王诩才收回目光,被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轻声呢喃。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箭射八荒,枪定寰宇,希望你们未来真的能够担得起这个名字。”
第77章 温热的血()
第七十五章温热的血
人类会因为地缘因素,而进化或者升级不同的科技树和生活方式。
即便是游牧民族,东胡和匈奴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匈奴是一个完全放牧的民族,因为他们生活在草原之上,草原的形成原因是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草本植物受影响小,使植物无法广泛生长。
所以不适用大量种植或者野生出树木灌木等植物,所以牧畜是匈奴主要的食物来源,逐水而居的习性也是因为降水量的变幻而形成的。
但是东胡还有其他东北三大古族,发源于山林中的所以他们不只是单纯的放牧,更兼具渔猎,采集,耕种为一体的多元素的文化特征。
同时东胡也不需要逐水而居,因为山林地区本身就水源充沛,所以东胡部并不会大范围的游牧,除非是河道枯竭或者其他不可抗力。
居住地的固定就促进了耕种,采集等方式,更会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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