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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锋-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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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大王息怒。”矮个太监翘着兰花指虚扶着楚钟南的佩刀,“这。这正殿就是最值钱的地方。奴婢两人绝对不敢诳您啊。”
    “这里哪有什么值钱地东西?金子呢?银子呢?那把几万两赤金打造出来的金交椅呢?”楚钟南怒道。
    “金交椅?”两个太监莫名其妙的相互看了一眼,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什么金交椅了?还是几万两赤金打造的……就算有那么多金子,英明汗也得舍得才行啊。
    “快说!”楚钟南又瞪起了眼睛。
    “大王,没,没什么金交椅啊。不过,那,那把佩
    顺着高个儿太监手指的方向,楚钟南看到了殿墙上挂着的一柄刀。刀的造型很厚重,刀柄很长。足够两只手握,刀身极宽,很像是传说中的斩马刀。只是,看到那把刀之后,楚钟南更生气了。那乌漆嘛黑的,毫无光彩之处地刀鞘已经让很倒足了胃口。
    “我要的是值钱的东西。一把破刀有个屁用?老子又不想战场杀敌。”
    “大,大王,那可是当年辽东总兵李成梁李大帅的随身佩刀,锋利无比。是柄难得的宝刀啊。”矮个太监儿急忙说道。
    “锋利有个屁用?有老子的刀快吗?”楚钟南怒道。话一说完。就抽出佩刀狠狠地剁在了身边的一根柱子上。顿时,刀刃入柱三寸有余。
    “好。好刀!”看到这个场景,高个儿太监连忙伸出大拇指叫道。
    “确实好刀。可李大帅那把刀,据说曾斩过上千颗头颅下来,后来这刀到了英明汗手里……”矮个太监似乎有些不服气,竟然又接着解说起那把斩马刀来。“我管谁是李成梁?老子只要值钱货。你们……”
    “大王,你不知道李大帅?”矮个儿太监盯着楚钟南,好像是发现了什么稀奇物种。
    “我干嘛要知道谁是李成梁?”楚钟南被盯得有些难受,忍不住怒道。
    “李成梁李大帅曾镇守辽东三十余年,立头功一万五千余次,拓疆近千里。大帅在日,威压辽东各族,武功之盛,号称国朝两百年之未有。时人称东南戚继光,东北李成梁,而李大帅威名犹胜戚
    大将军。如今李大帅虽已逝世,但辽东各族,不管是女真人,还是蒙古人、汉人,依旧无人不敬!”李能突然在旁边说道。
    “这么厉害?那他怎么不把女真给灭了,还让努尔哈赤蹦达了起来?”楚钟南不屑地问道。
    “这……我怎么知道?”
    “可这刀是英明汗最宝贝的……”高个儿太监又道。
    “什么鹰明汗,鸡明汗的?努尔哈赤就是一个老鞑子。”李能突然怒声斥道。
    “是是是,是努尔哈赤老鞑子。”矮个太监儿连忙应了一声,可那眼神明显很不以为然:“李大帅逝后,这刀又到了努尔哈赤老鞑子手里,老鞑子每回征战都要佩带此刀,数十年下来,不又饮了多少人地鲜血。以至于此刀杀气凛然,万邪不侵,常人便是稍稍一碰就心胆俱寒。所以,英……老鞑子每次征战回来之后,都要将刀放在这正殿之上,以之镇压一切邪祟……”
    “狗屁不通!”
    楚钟南冷哼了一声,但眼神儿却还是有点儿变了。他手上使了使劲儿,觉得有点儿吃力,便示意身边的红胡子安德森帮自己把砍进柱子的佩刀抽出来,自己却不理会安德森的郁闷脸色,朝着那把挂在殿墙上的斩马刀走了过去。
    而就在他刚刚才迈了两步之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突然从殿外传了过来。
    “沃尔姆斯,你不去搜刮别的地方,想跑过来跟我们抢好处吗?”安德森刚把楚钟南的刀拔出来,看到来人,立即不悦地叫道。
    “我可没兴趣来跟我的主人抢好处。”沃尔姆斯一脸苦笑地看了安德森一眼,又向楚钟南说道:“主人,我想我们遇到麻烦了。刚才,我们不小心放跑了一个宫女!”
    “跑了?”楚钟南皱眉问道。
    “是地,她翻墙跑了!”沃尔姆斯答道。
    正文 第七十三章 赫图阿拉(5)
     更新时间:2009…6…25 1:54:02 本章字数:4786
    “跑了?啧啧,还是翻墙跑的……”楚钟南的脸色变了,“你们没有长腿?为什么不去追?”
    “我很抱歉。我们发现的时候,那个宫女已经不见了。”沃尔姆斯小声地答道。
    “操!”
    楚钟南恨恨地咬了咬牙,突然快走两步把那柄斩马刀取下,又飞快的来到了沃尔姆斯的面前,接着,“呛”地把刀拔了出来。顿时,殿中寒气凛然。
    “果然好刀!”李能摸了摸脸上因为距离太近而被刀身的寒气激起的汗毛,忍不住叫道。
    “好刀才好斩头颅!”楚钟南把刀鞘扔到了一边,双手握住刀高高举起,眼睛阴狠地瞪着沃尔姆斯,“不小心放跑了宫女?你当我是傻瓜?我要听实话。”
    “主人……”抬眼瞟了一眼那造型剽悍的大刀,沃尔姆斯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你们是不是很长时间没见过女人了,这回看到机会,想发泄发泄憋了很长时间的兽欲,所以,才有了这出戏?”楚钟南厉声喝道。
    “主人,我……”
    “回答我?”楚钟南怒道。
    “我很抱歉,主人。我没能看住那个家伙。只是……他现在已经受了伤。他的那里……受到了重击!”沃尔姆斯小心地看着楚钟南的脸色,想说点儿搞笑的事情调和一下气氛,可楚钟南依旧冰寒的脸色让他不得不打消了这个念头。而且他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心里有些发抖。一直以来,楚钟南在他面前都是一副和和气气的模样,就算说要惩罚他的时候,也大多是装出来的怒气。所以,他从来都不害怕这个主人。甚至于,这年长的时间以来,他已经将这个所谓的主人当成了一名真正的文人。虽然不能算是温文儒雅,但凑和着也算是和蔼可亲。可是。自从那次在蒙古人手里逃出来之后,他就知道,楚钟南绝不仅仅是文人那么简单。谁能为了布置一次逃跑的局而准备差不多一年?这一次,以一百多人谋取一座大城,虽然明知道这座城市里没多少人,可这种胆量依然让他心折。然而。现在他才发现,原来楚钟南的真正面目居然隐藏地如此之深。自己的主人,一个以文学艺术创作而闻名欧洲的“大师”,居然能够凝聚出这样凶厉的气势。他毫不怀疑,如果自己再继续为那几个家伙开脱的话,那把大刀肯定会毫不留情的砍下来。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做到地?人的气质怎么可能在刹那间产生那么巨大的差异?
    “人死了没有?”楚钟南又生硬地问道。
    “没有。不过。估计要有一段时间才能恢复。”沃尔姆斯答道。
    “你们是不是忘记了进城时候我下地命令?”楚钟南又问道。
    “这是我地错。我。我很抱歉。我愿意接受惩罚!”沃尔姆斯垂下了头。不敢再说什么。其实。行动之前楚钟南就不止一次地吩咐过。这次地行动要快。绝不允许中途出什么差池。可是……当然。他其实也并不认为那个倒霉蛋儿玩**有什么错。他们那边找到了一个宫女地住处。搞这一套地也不止那一个家伙。可人家都吃干抹净了。就你连一个女人也对付不了。被打中要害不说。还让人跑了。这才是最该死地地方!
    “当!”
    正想着。沃尔姆斯发现自己眼前地地上掉下来一把刀。
    “主人?”
    “去,把犯事儿的家伙给我抓起来,如果有反抗的话。就用这把刀把他地头砍下来,尸体在我们撤退的时候火化。同时,通知大家加快速度。我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该做的做完。”楚钟南阴着脸,沉声说道。
    “主人,这样会不会太……”
    “太什么?我处心积虑,就是为了让对方以为我们只是一伙蒙古强盗。可现在呢?你可别告诉我那个混蛋在玩儿**的时候还蒙着脸!”楚钟南恨声叫道。女真人要是知道来抢劫的是一群色目人,肯定会想到来者是他。到时候,人家大军一动,他又能逃到哪儿去?
    “……我执行命令!”沃尔姆斯叹了一口气。俯身把刀拾了起来:“好沉。要是刚才这把刀直接砍下来,恐怕我会直接被劈成两半吧。”
    “财宝在哪儿?别跟我说这汗王宫没好东西?再跟我弯弯绕,直接送你们两个投胎!”看了一眼沃尔姆斯急速离开的背影,楚钟南转过身来又森然地对两个太监说道。
    “后,后殿。”高个太监已经被楚钟南的眼神吓坏了,哆哆嗦嗦地指着后面说道。
    “走!”
    楚钟南冷哼一声,示意两个太监头前带路。
    “是,是是!”
    高个太监不敢怠慢,赶紧拽着矮个太监小跑着朝后殿蹿了过去。楚钟南等人紧紧跟着。很快。他们就出了正殿,来到了后面的一间寝宫。同样不大。也就是几百平米左右。很难让人难以想象地,这里居然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寝宫”。当然,这并不是努尔哈赤为人俭朴。当初建都赫图阿拉的时候,努尔哈赤其实也是想大干一场,为自己建造一座超豪华的王宫。只是女真人的经济与人口,还有外部环境实在是不允许他在这方面太过耗费精力。所以,只好马马虎虎的弄了个粗糙的小王宫暂时住着。结果,王宫的规模又限制了寝宫的大小。后来,努尔哈赤又把家搬到了辽阳,这里也就保持了原样,没机会重建了。
    楚钟南没去想努尔哈赤地生活起居,他紧盯着两个太监。两个太监被他看得发毛,不敢耽搁,赶紧地就带着他们来到了寝宫之中努尔哈赤的“卧室”。
    “勋爵。这里好像没什么好东西!要不要我再逼问一下这两个家伙?”跟在楚钟南身后,被西赛的巨大身躯挡住了视线的安德森趁空朝着四面看了一眼,看到四周除了柱子和墙之外,基本没有什么,立即就愤怒地对楚钟南说道,一边说着。他还一边开始慢慢地举起了手中的大剑。
    “不用。”
    楚钟南喊道。安德森没看到,可他却已经看到了两个太监刚刚扒开地那个衣柜里的东西。两个太监一左一右侍立在两旁,中间那件明黄色的袍子,绣着五爪金龙的……那不就是龙袍?没错,龙袍!清朝特色地龙袍。格子上还有一个黄底红缨地皇冠!皇冠顶上那明晃晃地几颗大东珠,楚钟南又怎么会不认得?
    “这是……”
    “大王,这,这是英明汗……不不不,是努尔哈赤老鞑子地龙袍。这里……”高个儿太监又从旁边不知道什么地方拿过来一个一尺见方的匣子。不等楚钟南催问就已经将之打开:“还有两百零七颗大东珠。这是去年刚刚各部刚刚采集了交给那老鞑子的,还没来得及拿回辽阳!大妃走的时候急,也给忘了!”
    “好。好好,还有什么。快都拿出来!”楚钟南大喜,两步走过去接过东珠匣子,拿起一颗最大的东珠对着烛光左看右看,越看越觉喜欢。
    “这是珍珠?”安德森见识有限,楚钟南刚刚叫他住手,他便绕着寝宫四面转了一圈儿之后,可没想到,刚转过脸来。就看到楚钟南手里捏着的玩意儿。立刻,他的眼珠子就瞪得圆圆的,嘴角都禁不住留起了口水,连自己脸上地红胡子都快扎到楚钟南的脸上了也毫无所觉。而除了他之外,旁边的图拉诺夫等人地眼神也都变了。老外没见过东珠,但还是约摸能知道珍珠的个头的。这么多,这么大的“珍珠”……真不愧是东方。这里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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