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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我的冥夫大人-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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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帮,帮她分魂。

    一人名为白璃,保留记忆,等待复苏那一刻。

    一人名为林洁,什么都不记得,转世轮回。

    那时候,我以为,她安排好一切,时间到了后,林洁重新回去,夜漪回来,但后来很久我才明白,她想做一个普通人,一个没有天大的使命,她希望那个没有负荷的林洁,可以替她自由自在得活下去。

    或许做分魂决定的那一刻,夜漪就没有想过要牺牲林洁,所以那时的她紧紧握住我的手,像是遗言一样,把那不曾开过的口说了出来,“夜央,我喜欢你,喜欢了千年。可是墨出现了,我爱他,也爱那个爱上他的自己。”

    “可笑的是,我也从来不曾忘记过你。”夜漪闭上了眼睛,最后是五个字,“夜央,对不起。”

    那时,我落泪了,心口像是被挖掉了什么,很空。

    再遇上时,她已经是林洁了,一个心里面只有秦子墨的女人。

    我骗她说,是因为我跟夜漪打了个赌,输了才会守在井里。

    不是我不愿意承认我爱夜漪,而是,我知道我在乎她,但这份在乎到底关乎爱否,我不知道。

    夜漪说过,我总要爱上一个人的。

    她的预言很准,我爱了,爱的是她的分身,爱的是那个叫林洁的女人,。

    我是抱着目的接近林洁的,我清楚得知道,到最后,我需要牺牲她,让夜漪回来。

    我在她身上故意咬了一口,切断她和秦子墨的联系,但她是那么愚笨,差点跟男尸结阴婚,被男尸欺负。

    我躲在暗处,瞧着这一切,林洁总是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惊喜,那么笨的她,竟然靠自己小聪明割开了绳索,逃出了束缚。

    但在我杀人时,她却又把我拦下,那份心软,叫我厌恶,却又有另一种情绪生根发芽。

    我是那么讨厌她,却不忍心见她出事,我骗自己是因为夜漪的缘故,所以才会爱屋及乌。

    为了避免那个傻子再惹事,我把她还给了秦子墨,而我就以猫的形态守在她的身边。

    渐渐的,在她面前,我活成了自己最想的模样,不谙世事,不问缘由,懒散得待在她身边。

    我以为自己可以假装一切都不在乎,但当看到她跟秦子墨拥抱,接吻,我发疯般的嫉妒。

    我说不出缘由,但我就是见不得他们亲密。

    可我没办法,我还是忍不住想要对她好,想要她笑,想要陪她闹。

    无论我怎么假装自己不在乎,我都没法忽视,她在我心里的已经越来越重。

    可我怕了,怕自己动摇,我很清楚,我的立场早就没有当初那般坚定。

    但要来的始终要来。

    白璃复活了,她像极了人前冷漠的夜漪,连口吻都相似得过分,冷漠却又带着让人难以忽视的凌冽,她说,她想回来,夜漪想回来。

    可林洁。

    让林洁消失,我怎么可能做得到。

番外:夜央(下)() 
,。(:)

    如果不曾相遇,我便还是从前般淡然冷傲,更不会牵扯出后来的痛彻心扉,但遇上她,我从未后悔过,只是遗憾,没能在最初的时候,就把最好的自己给予她。

    ——夜央

    前半生我是冥界的夜央,后半生,我只想做林洁口中的蠢猫,生命中只有三件事,吃、睡,林洁,而林洁比前两件事重要得多。

    我可以不吃,可以不睡,可我不能不要林洁。

    所以当林洁哭着问我是不是骗她的时候,我收回了手,就当我背信吧。

    可我宁愿负尽天下人,也做不到伤她分毫。

    后来,秦子墨走了,把饮下奈何的林洁托付给了我。

    也就是在那几个月,我彻底明白了对林洁的心意。

    那时候不懂情爱的我,因为那些陌生的东西,心里燃起的一团火,让我发了疯得想要她,可在扑倒的那一刻,面对她的眼泪,我心疼了。

    李一文告诉我,那就是喜欢。

    原来,这种喜怒哀乐皆因她起的感情就是喜欢,因她喜,因她悲,不由自主。

    我急切想要证明自己的感情,想把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她。

    跟我在一起时,她也会笑,也会开心,但一空闲下来,就会失了神,一发呆,就是很久。

    她说,她的心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东西,但具体是什么,又不知道。

    后来我懂了,记忆就是记忆,就算忘了,也抹杀不了曾经存在的事实,那种因一人欢喜的感受,总是割舍不下的。

    所以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就足以掀起那么大的波澜。

    “夜央,他是谁?”林洁哭红着眼睛问我,“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疼。”

    照片上的她羞红了脸,眉目间渲染着对秦子墨的温柔,而他的眼里,同样满满当当都是林洁一个人。

    我何尝不想问,林洁,试着喜欢我,有那么难么?

    但现在问这些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负了夜漪,如今亲口尝这份苦涩,也是应该。

    至少,我拥有过这么多回忆。

    至少,林洁把我当做家人,但也只能是这个身份。

    她的失落我再也看不下去,下定决心后,我带她去找秦子墨。

    跨过火海,踏上雪山,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我说过,“背到我死,也要把你带回他的身边。”

    在我筋疲力竭闭上双眼的时候,我终于松了口气,对她的承诺,我终于做到了。

    能回到秦子墨身边的她,一定会重新开怀得笑起来吧,那种只因秦子墨而绽放的笑容。

    可为什么一想到她离去的背影,我还是心痛了呢。

    放下,真难!

    我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成想,命运的转轮始终不愿意放过他们:秦子墨入化魂池险灭,林洁堕入魔道,差点弑父杀主。

    可是我醒来得太迟了,那时我没有在场,不知道她有多绝望,只是听说地藏王为林洁指点迷津,那死去胎儿遗留之气是超脱六界之外的生命,作为转机护住了秦子墨的一缕残魂,但死物到底是死物,并不能让他恢复生机。

    不死不活,就连见都见不到。

    但林洁依然抱着一丝希望,奢求有奇迹出现,她说,她要等他,无论沧海桑田,抑或碧落黄泉,她总会等到的。

    只要她回冥界,就是去化魂池看上一眼。

    而我就站在远处看着她似是自言自语般对着池水说话,身侧的雪女告诉我,既然林洁身边没有人了,我可以试着接近她对她好,或许有一天,她会被我打动。

    我摇了摇头,不可能的事,一开始就是结束,不管我多努力,她爱他,关于这件事,不可能改变,更不会动摇。

    我能做的,只有成全,既然林洁想要那个奇迹,那我给她就好了。

    没有人知道我的来历,也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是何幻化而成,不过,这些也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可以帮秦子墨回来。

    一年又是一年,我穷尽毕生之力,化魂池终究发生了异动。

    他,回来了。

    我却只能躲在岩石后面,看着那个背影离开,看着秦子墨手捧幸福,回到她身边。

    我知道现在的自己,生命力流逝得很快,但能以白发苍苍,换林洁笑颜满怀,值得了。

    后来,林洁和秦子墨终于成亲了,在婚礼上,她偶尔环顾四周,像是在找什么人。

    傻丫头,不亲眼看到你得到幸福,我怎么能安心?

    婚礼完毕的时候,我终于现了身,以林洁娘家人的身份把她的手交付给秦子墨。

    那么近的距离,让我不由得看呆了。

    白痴洁真好看,比以往任何时候还要好看。

    当林洁注意到我的白发时,我撒了谎,但那又有什么关系,连亲眼看着她走向别人的痛我能忍得下,这种苦涩算得了什么。

    就让我在林洁看不见的地方默默付出吧,毕竟是她教会了我爱。

    我不知道自己的日子还剩下多少,我只知道自己的世界全是林洁,只要活着一天,就会继续延续这份爱。

    哪怕她的眼里只有另一个人。

    后来呢,夜央果然成了只蠢猫,越吃越肥,每天懒洋洋的,偶尔帮林洁她们打打怪。

    “死夜央,你特喵得又偷吃。”某人揪住黑猫的飞机耳,“你看你都肥成什么样儿了。”

    “喵呜”毛茸茸一秒化身大萌物,林洁眯了眯眼睛,努力抵抗萌光波,秦子墨好整以暇得坐在沙发上,勾了勾手指,“老婆,你快来看看,还喜欢哪里。”

    林洁气呼呼得过去,窝进秦子墨怀里,嘟囔了一句,“都是你惯的。”然后浏览网页,这时,她的星星眼立马亮了,“这里,我好早就想去了,太美了。”

    “还有这儿,特色小吃超级多的。”

    “这里、”“那里也不错。”

    “好。”秦子墨像逗猫似的摸了摸我的下巴,无限宠溺,“都去。”

    某日,当秦子墨从身后拥着林洁吹海风时,迎着光,突然偏头,“林洁,我们要个孩子吧。”

    林洁痴迷得看着秦子墨的俊颜,他低头,薄唇压了上来。

    回神后,林洁这才意识到秦子墨刚才的话,忍不住娇羞,说了句“坏人、”

    昨晚刚折腾了一夜,现在大清早还说这种话,大手煽风点火,似乎在暗示什么。

    这时,一个清雅的声音不合时宜得响起,“要孩子,找隔壁老慕,我很乐意帮忙的。”

    慕白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笑得爽朗,秦子墨登时黑下脸来,“想打架么?”

    “别、”林洁赶紧挡在两人中间,“蜜月期禁止斗殴。”

    “你这蜜月都过了几年了。”脑袋上一重,懒洋洋的一团东西落在头上,她没好气得扯下来,“小祖宗,你怎么也跟来了!”

    秦子墨和林洁无奈对视,。

只要你回头,我总是在的(慕白番外)() 
慕白(番外)

    我一直都是最清楚的那个人,明明知道她跟秦子墨的事,更清楚她不爱我,可我还是赌了,尽管满盘皆输,我亦无悔。

    初见时,她为一只黑猫大打出手,模样娇俏举止却粗鲁,美人我见过不少,却从未见过那样的女孩。

    口齿伶俐丝毫不饶人,还一口一个“不把猫给我,老子弄死你。”不懂礼数还痞气十足,我应该是讨厌的,可怎么都提不起反感的情绪,反而生出了浓烈的兴趣。

    她可爱得真有些过分了。

    尤其是当看到她身侧站着的是秦子墨时,我越发想了解这个女人,能让那个对任何人都警惕提防的男人爱上,她的本事应该不小。

    我以为自己是为了跟他抢,所以才想接近她。

    当晚我跟踪了她,发现那个女人将猫放生,手伸了又缩,脸上的表情明明是那样不舍,却还要硬逼着自己。

    我问她为什么,她一脸坚定得说,它离开她会过得更好。

    那时候我觉得她真是太奇怪了,喜欢就要放在身边,让别的人照顾,哪里会放心。

    再次相见时是宴会,秦子墨公然抗旨拒绝赐婚,为一个她,能什么都放弃,却有人公然揭开她是荒都公主的身份。

    我第一反应就是保护她,求父王将她许配给我,两城通婚,免其牢狱之灾。

    她拒绝了说自己是秦子墨的妻子,已经怀了他的骨肉,此生只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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