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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杏回忆录-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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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听收音机很搞笑,主持人说,今天玫瑰代表爱情,有玫瑰收代表有人爱你,可我只知道,今天的玫瑰很贵,一支玫瑰代表8元,两支玫瑰代表16元,三支玫瑰代表24元打听一下,老板极力推崇黑玫瑰,一支60元!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黑玫瑰又叫--女杀手!(注:香港古老传说,有一个叫黑玫瑰的女侠,专门劫富济贫,也有很多关于她传说的电视剧和电影)当然是女杀手了,一支代表60元!。。。。。。

    我笑到肚痛,午觉都睡不成,干脆爬起来出去走走。

    大街上,倒没有这个气氛,可能年青人都在上班忙吧,路人行色匆匆,没有一点节日的感觉。我问哪些摩托车工(注:用摩托车载客为生),〃知不知道今天是情人节?〃他们说,当然知道!我问:〃哪有没有送花呀?玫瑰呀?〃他们都笑了,说:〃哪有钱送花,我们只顾着赚钱,回去让她吃得好点,就是了!〃

    我微笑点头,真是最真实的人,也是最真实的说话,把爱的语言化作生活中,岂不更好?

    这时,一对行人进入我视线,那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那个老奶奶,只是紧紧在牵着老伴的手,她的另一只手里,一朵玫瑰都没有,只是满满的一蓝菜,可是他们都带着满足的神情,慢慢地走着。

    那一瞬间,我的眼眶湿润了。。。。。。

    尽管以前的情人节,prisley都送玫瑰给红杏,但又如何呢,他们终究是分开了,所以红杏明白到,浪漫不重要,柴米油盐都陪着你的,才重要。

    红杏一直觉得,prisley以前是模范老公,天天赚钱养她,还做饭做菜给她吃,可红杏不明白的是,红杏为什么还是对他不满意,最终离婚。

    嫁个什么样的老公?

    文/小锶

    一早起来听收音机,是吴克群的《男佣》,听着听着,全身起鸡皮疙瘩。什么“累了倦了给你按摩,我是你的男佣……”天,碰到这种奴性的男人,我一脚飞了他。

    想起张信哲在《做你的男人》中唱的,“做你的男人,24个小时不睡觉……”天,累不累,我也不要这么辛苦的男人。

    还是庞龙的《男人》唱得有男人味点。

    想起小侄儿,就是我的小保镖阿泳曾问我,“好找不找,干吗找个那么远的,还是外地,顺德这么多有钱又帅的男人追你,你偏不要?”呵呵,有时我也奇怪,犹豫了半生,忽然遇着那虫,一下子就决心嫁给他。

    小溪姐姐喜欢看我的文章,也很了解我的性情,她总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男人拴住了我这匹野马?

    有时想想,我老公,真的像阿四般服侍我。

    昨天晚上,我说见着我们小区网站的球爸了,这几天网站有些人骂我,闹得很凶,我都应战了,让我老公很生气,结果,他昨晚又像唐僧般念经,我烦了,打电话告诉妈说我明天回去。结果他一听更生气,我说我要回顺德工作,我不喜欢这儿,他说,你回去了就别回来,我在街边挑个捡垃圾的也比你有情义。我大声说,你不想我回去就求我嘛,哼,我从来受软不受硬。然后我们互相赌气。

    吃饭时,我去打饭,不知道为什么,碗一下子摔在地上,幸好没摔破,我趁机坐在地上,号淘大哭起来,哭是我对付死虫最厉害的一招,所以三年来,我的泪水比顺德家里十多年都多。果然,死虫投降了,乖乖帮我打饭,把另一只该他的鸡腿也让给我吃,他吃苦介菜。

    吃完饭,我放下就说,我睡觉,我累。

    可是我仍然没睡觉,在看电视,等他帮我敷脚,说起来,还是因为他,发牛精把我的腿踢伤了。想不到他先不声不响的把碗洗了,本来嘛,买菜做饭都是他,上班赚钱养我的也是他,洗碗是应该我做了,可是我赌气,他也没办法,只好自己洗了。话说,他一边洗,一边唉声叹气,说讨到这样的老婆,他一辈子都累死。我偷笑,活该。

    一会儿,他帮我敷脚,我就一边故意大声喊,一边骂他,他说,唉,以后都少吵架嘛,会破财的!说完又开始罗嗦,唉!

    说完了,大概大家会明白我为什么选他吧,没什么,他能包容我的一切,欣赏我的文字,我每篇诗词,如果在家里写,必要念给他听,他也喜欢。

    所以呀,嫁个什么样的男人呢?只要他爱你,可以包容你的一切,你的好,你的坏,你的微笑,你的生气,正如周瑜打黄盖一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捱,那么,你不要等了,马上嫁给他!

    其实,或许就如很多人说的,缘是天意,份是人为,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

    或许,前生红杏死的时候,prisley只是给她披了衣裳,而大卫却葬她,所以,今生她真正要陪的人,是大卫。

    红杏很喜欢金庸笔下的杨过,她也一直在寻找自己心中的杨过,有时,她觉得,大卫就是杨过。而正好她也比大卫大六岁,或许,他们就是这样的情义两心坚吧?

    情义两心坚——我看《神雕侠侣》

    文/小锶

    《神雕侠侣》,我眼中最经典的金庸小说。我从小就看,电视剧的每个版本也看,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神雕侠侣》的电视剧,最喜欢是刘德华和陈玉莲的版本,因为最原始。这出戏更成功捧红了永远的偶像刘德华。我相信香港人都很怀念这个版本,以至于中国版本刚进入香港时,开头批评连连,但是后来他们竟又都被黄晓明版的杨过迷住了。他把杨过的狂傲痴情演绎得淋漓尽致,更加上了现代人的情感,堪称经典。

    而一部《神雕侠侣》,经典在什么地方?就在于杨过与小龙女的爱情,杨过这一伟大人物的刻画,小龙女这一个神仙般角色的出现。

    《神雕侠侣》刻画了一种缺陷美。杨过不是什么完人,他有点自私,自负,然而他也自强,自傲,自狂。在身体上,他也不完美,虽是俊美无比,后来却被郭芙这混蛋一剑断臂,他到处留情,然而又只对小龙女钟情。一个矛盾却情感丰富的人,在金庸笔下活色生香。你看,他从不轻视任何人,对个个都憎恨,看不起的西毒欧阳锋,他却很喜欢,叫他义父,两人也的确情胜父子。可是,面对开头比他强的黄蓉,他也毫不畏惧,从不低头认输。他也重义,后来知道亲生父亲杨康不肖,也就把恩仇一笔勾销。而最可贵的是,他有着一颗痴心。对小龙女,从来是又敬又爱。那么多爱他的女子,公孙绿萼,陆无双,程瑛,郭襄,甚至因爱成恨的郭芙,还有完颜萍,个个也很美貌,可他心中就只有小龙女一个。为她,他可以抛却性命,把情花解药丢弃;为她,不惜背弃武林,玩当时大逆不道的师生恋;为她,甘心抛开自由,长伴她一生;为她,苦等十六年。

    天幸,十六年后,终于绝情谷底相见,成就千古奇缘。杨过,一个伟大的人物。

    而小龙女,也是一个有缺陷的人。太天真,以至于容易被欺骗;太纯情,以至于开头冷酷无情。而且,金庸先生偏要把她弄成失贞,故意让神仙般的她蒙上阴影,然而,这也无损她角色的鲜亮之处。她为杨过,同样可以什么也不顾,甚至性命。

    也许,正是这种缺陷美,才是他们爱情最动人之处。人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十全十美的爱情。问题是你会不会正确看待,好好珍惜身边人。

    《神雕侠侣》还刻画了无数伤心的角色。最让人敬重是公孙绿萼,为救心爱的杨过,不惜身中情花之毒,拂去她母亲救她的心意,只为成全杨过,最后惨死。然而杨过,自始至终没爱过她。一个为爱情牺牲自己的人,值得我们鼓掌。最让人喜欢是郭襄,她自小痴爱杨过,然而自知杨过心中只有小龙女,后来郭襄出家为尼,创立蛾眉,成为一代武林宗师。而李莫愁,则是一个性格孤僻的伤心人,也爱成恨,成为女魔头。但她也有闪亮之处,面对小郭襄,尽显女性温柔。我想,要是她碰到会珍惜她的人,她可能会是一个极好的女人。最后,她身中情花之毒,冲进火中**,那凄凉的歌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叫人黯然。

    郭芙,另一个因爱成恨的女子。她其实一直暗恋着杨过,只是自己不知道,加上自小被母亲黄蓉宠坏,人人顺着她,大武小武开头也一味爱着她,偏偏杨过不理她,她失落之中,因爱成恨,后来杨过用计阻止大小武为她而互相残杀,她竟恼羞成怒,用剑砍断杨过手臂,后来又因鲁莽,多次伤害杨过与小龙女。终于也因杨过的大仁大义而感动,当杨过奋不顾身去救她丈夫耶律齐时,她才发觉,原来她一直深爱着杨过。这个人物,坏多于好,我们讨厌中却也带着可怜。

    一部《神雕侠侣》,歌颂了有缺陷的完美爱情,有缺陷的伟大人物,每一个人物,都活灵活现,有血有肉,这就是它的成功之处。

    “……爱比朝露,未怕短暂,存在两心坚,情不会淡……”《神雕侠侣》,情义两心坚的绝作。

    红杏希望,大卫就是她的杨过。

    (待续)

第一百二十七回温柔的夜() 
红杏不愧是巨蟹座,一到了晚上,她就不停的胡思乱想,杂思多多。

    温柔的夜

    --小锶

    平安夜,想别人应该在街上相相对对罢,我却一个人在家中看电视。这么乖我应该是生平第一次,可是我心里很淡然撄。

    看着电视的镜头,那些男人居然身边有了女朋友了,还去理会缠在身旁的狐狸精,想来都是男人的通病了,天下那有不吃腥的猫?

    想起今早整天泡在网上,一边打稿,一边在qq上,和朋友大谈那个疯老头如何如何坏,然后再复制过去他那篇垃圾作品气他,还复制别人说爱我的句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其实我又何必为这样无谓的人费神,道德自然会谴责他,社会也必将唾弃他。倒是冬瓜猫弟弟的说话很值得深思,他说下次不要再让我听到你和他再走到一起了,四十多岁的男人最会骗人,而女孩子总是耳软。是的呀,我其实已理智的分手八次了,可最后还甘心自扑火海,不过现在也还未迟,毕竟我还没损失了什么,只是浪费了那些电话钱和上网费。

    别说那些扫兴事了,破坏了美丽的夜的气氛。

    我走出阳台,微弱星光轻洒在昙花上,叶子翠绿,是否,它已错过了最美的开花时节?〃好花不多时,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寻芳踪。。。。。。〃忽然想起那经典的《女人花》,又如我的《花语》,什么花,美景不长,还不如天上浮云一片片偿!

    回到房间,打开收音机,正播着《夜太黑》:只是夜太黑,却遮不住眼角滴下的眼泪,夜太黑,它又给过谁暖暖的安慰。。。。。。一如我此刻的心情。那机子音质不太好,已经很破旧了,可是我仍不舍得抛弃它。因为,它是阿狼当年------阿狼就是《相思》里的男主角bin。没错,是阿狼当年为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帮我弄好这在家搁置了几年的破玩意的。这上面流着他的汗水,尚留着他当年握过的余温。我不知道我真的爱不爱他,只知道我很想念他,他是我见过的最真的人,在我病后仍不舍不弃。而我,还居然忍心伤害他。(详见《江城子。相思》或乐文版《相思》)。不知道,今夜,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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