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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梦幻世界-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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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很偶然,过程和结局同样富有戏剧性。
    那天,我救了他,又杀死了他。
    之后,我和他就注定了要生死相依,血脉相连。
    他这个人很奇怪,不同于其他的玩家。他从来不以自己的弱小而感到矮人一头,也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玩家而忽视或是轻视那些npc,包括和玩家势不两立的魔兽,也包括我。
    说实在的,他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实在太差。他看上去狂妄自大,一无是处,口无遮拦,脸上还总是带着那种让我恶心的色迷迷坏笑,以至于在系统宣布我成为他的宠物的时候,我竟然有种天崩地裂的感觉。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他,那就是当时系统宣布把我逐出小镇的时候,我很长时间内没有去找他,而是象孤魂野鬼一样在小镇的附近游荡。后来我骗他说我是找不到他,其实不是这样的,那时我根本就不想见到他。那一段时间,是我在“梦幻世界”中最为凄凉无助的日子。小镇不接纳我,就连捕快大人也似有难言之隐,爱莫能助。而所有的玩家都把我当作魔兽,或是追杀,或是围捕,而我又不敢对他们动手,整日里东躲西藏……
    不过,或是说我当时别无选择,或是说冥冥之中似乎早有安排,我很幸运,最后还是来到了他的身边。
    这,可能就是玩家们常说的一个词:缘分。
    再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那个色迷迷的老样子,让我浑身战栗。因为我深知宠物对于主人的意义。不过他虽言语表情依旧过分,但在行动上却没有对我有任何的轻薄。
    作为精灵,我骄傲的拥有着敏锐的感觉。我清晰的察觉到,他的色情表现仅仅限于言语和面部表情,而他的眼睛中,却漫溢着笑意!
    那种温暖的欢快的似乎天底下没有一点难事的笑容,让我至今难忘!
    更加让我吃惊得是,他的身边居然还跟随着一个哥布林。他还给那哥布林起了一个可笑的名字:旺财。
    连一个哥布林都拥有了自己的名字,这个事情当时对我刺激很大,同时也让我暗暗的期待着。
    他们在一起很融洽。虽然他们之间的那种玩笑方式让我很不适应,但是我却能从中感受出一个异常让我震惊的信息,那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友情!!
    一个玩家居然能够和本应是势不两立的魔兽之间建立如此的情感,这个信息让我震惊之后又感到茫然。
    接下来,他给了我更多的惊喜。
    他给我起了一个名字,叫做青青。
    那一刻,我不敢对视他的眼睛,因为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怕自己会不顾一切的扑到他的怀中痛哭一场,更怕他借机……(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很可笑。不过,了解一个人总要有一个过程的,尤其是像他这样,很少有正经时候的一个人。)
    在之后的日子里,很多人都和我说不要太接近他,包括一直关心着我的捕快大人,甚至一开始的时候连旺财都这样一本正经得告诉我。
    因为,因为他很色。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后来我转变了我的看法,不过现在,我又再次转变到先前的看法。
    他的确是一个很色彩的人。
    他喜欢欢笑,喜欢热闹,他喜欢一切看上去代表着华丽与美的事物,包括青龙小镇的清新绿意,包括大漠的金黄落日,包括晴朗无云的湛蓝天空,包括流星的眩艳凄美,甚至,只是一小朵抖着露珠的刚刚绽开的绒花,有时候他都会拈着怔怔的看着傻笑不止。
    还有,他说过,也包括我……
    但是我知道,我只是他瑰丽的生命卷轴中一片小小的微不足道的色彩,就如同大海里面的一小朵浪花一样。
    因为,即使有了和玩家一样的名字,我依旧注定了只是一个普通的npc,在认识他之前,我甚至没有走出过青龙小镇。
    而他,现在是万人瞩目受人崇拜的英雄——萧强。
    ***********************
    以前,人群之中,他是那样的放纵形骸。
    如泼墨一样写意挥洒着自己的嬉笑怒骂。
    而这一次,却他选择了孤独。
    象当初他刚刚来到这个“梦幻世界”一样,他远离了那些大城镇,刻意离开了那些开辟好的四通八达的道路,而是随意的抛了个铜板选择了方向,然后走进了这片荒无人烟的大漠之中。
    唯一和当初不一样的是,他的身边多了旺财、伯爵和我。
    跟随着他,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无怨无悔。
    但是,我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因为自从进入大漠之后,他有时候竟显得如此的沉默,尤其是单独面对着我的时候,沉默的让人心痛。
    昨天晚上,我问过他,做出了这样的选择有没有后悔过。
    他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现在最大的遗憾就是自己太帅却太低调所以一直缺少plmm作为追星族,以至于现在还没有体验过男欢女爱,如果我……(他没有说完,是我的一个巴掌打断了他)
    其实他不用说我也知道他在想些什么。我一直以为他很坚强,虽力量有限但充满信心和希望,看上去似乎从来没有任何事情能够把他难倒,但没有想到他也有脆弱的一面,脆弱的甚至没有正面自己情感的勇气。
    昨晚在我们上述简单的对话后不久,他拿出了从青龙小镇带出来的美酒,和旺财与伯爵喝的烂醉。
    可能是精灵天生就对这类东西的抵触吧,我不喜欢酒的味道,喝的很少,于是成为之中唯一的清醒者。
    三个家伙喝的几乎分不清东南西北。他说旺财的皮色不鲜亮了非要给旺财锔油,结果差点把旺财烧成烤猪;然后又非说自己的血比旺财的鲜美,拖着伯爵作裁判让她挨个咬一口尝尝……
    后来,他神神密密的拖着我到一边去,拿出前天刚打出的一把破破烂烂的剑,说看过一个很灵验的故事:只要是喜欢的人在身边,自己手中的宝剑就会发出“嘟~嘟~”的讯号声。
    这个故事在我老早的时候就听说过,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心跳的很厉害。
    片刻,他很兴奋的说已经听到了剑的嘟声。看他说的有板有眼,我半信半疑。接着他拿着剑凑到我眼前,脸也凑了过来,然后在我的耳边轻轻说着:你听~~猪~猪~猪~(猪猪老兄,嘿嘿,叫你呢~~)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听错了,反正在我的一顿暴k之后,他再也没有了爬起来的力气。
    但是在含含糊糊之中,我仿佛听到了他说:我是认真的……
    那天半夜,他独自攀着巨刺爬上了十几米高的仙人掌,纵情歌唱。
    自诩博学多识的伯爵一本正经告诉我那是属于古老自然教派德鲁伊的古语,但是我问她歌词的意思的时候,她却说的含含糊糊,让我甚是质疑她是否真地听懂了这歌词。
    (萧强:靠!什么狗屁自然教派?!什么狗屁德鲁伊古语?!我明明唱的是:哥哥我坐树头,mm你绕树走,恩恩爱爱我们情深到永久;mm,mm我爱你,就象老鼠爱大米;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旺财知道我的心……)
    于是,昨夜那一刻的景色,注定将成为我刻印一生的感动:
    荒漠之中,守着毕毕剥剥的篝火,伯爵紧裹着一身黑衣,遥望故乡青龙小镇的身影如同一尊墨玉的大理石雕像;旺财在她的身旁,倚在高大的仙人掌上(此仙人掌乃巨型仙人掌,刺也是巨刺且比较分散,不是象普通仙人掌那样的密集),眯着眼睛哼着口哨,一脸的酒足肉饱;另一边,我拿出了一直珍藏的精灵七弦琴,轻轻的拨响;而在我们的头顶高处,伴着弦乐,一个纵声放歌的身影溶入圆白的月中……
    第一章青青日记完
第二章 旺财心事
    今天,是不寻常的一天。
    今天,必将因我旺财而载入梦幻史册!
    因为我决定,从今天开始,正式开始全面记述我——伟大睿智勇猛的哥布林旺财的梦幻历程!
    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今天一大早,我就被伯爵的“朗朗晨读”弄得胃气大衰,甚至连红烧肉也不能勾起我的一点食欲,反而把昨夜喝的酒都吐了出来。老大曾经说过,伯爵吟诵歪诗的声音有着强烈的致癌效用,杀伤力极强,这让我当时就悲哀的想,我一定是在伯爵的声波攻击下导致胃癌发作,时日无多了!
    这真是天妒英才阿!!
    但是,作为“梦幻世界”空前绝后伟大睿智勇猛的哥布林旺财,我是不会在如此逆境中自暴自弃的!
    所以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利用我今后仅存的不足万年的有限时间,把我旺财这光辉灿烂的一生详细记录下来,作为哥布林子孙可以世世代代吟诵流传的宝贵精神财富!
    而且,我已经把书的名字正式定了下来,就叫做:《草莽之中出英雄——记有伟大理想的哥布林之奋斗历程》!!!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的时候,青青拿出了一支自己用来记日记的鹅毛笔送给我;老大甚至慷慨的捐献出了三张草纸作为我初期借以下笔的纸张;只有伯爵这个脑袋锈斗的家伙大煞风景的问我什么时候学会了写字。
    哼哼,像我旺财这样天生睿智的哥布林还用得着写字么?
    几个简单的象形符号我就能把一切全部描绘明白!
    青青嘛,青草的青,一根小草苗就能代表;伯爵稍微麻烦一点,蝙蝠有时候画不好还会像一只苍蝇;老大最让我头疼,因为我想不出来白痴究竟应该用什么来表示,没有办法只好用——来代替,至于我么,更简单,那就是一支雄壮威武的“狼牙棒”!!
    我把这些智慧闪现的结晶告诉了大家,当然老大的那个有必要说的含蓄一些,结果引起了大家的由衷惊叹!
    老大还当即表扬说我的水平已经临近超现实主义野兽派的风格。
    这让我得意了整整一个上午。
    不过,在下午老大临时宣布的“旺财思想交流研讨会”上,麻烦还是出现了。
    伯爵这家伙最喜欢朗诵,我只好把刚写好的文章前半部分交给了她。平日自诩学识渊博的伯爵,终于在我旺财博大精深的文字中彻底迷失了!她居然连第一个符号都不认识!!我只好耐心的交给她:那是清晨起床的意思,下面是我看到了……
    伯爵居然打断了我的话,不耐烦地说自己认识下面的字,然后大声念出了这一整句让人吃惊的话:清晨起床,旺财看到了青青叉叉伯爵……?!!!
    后果是灾难性的,因牵扯有不利于主角的暴力行为,以下情节删略。
    而且,我辛辛苦苦努力了一个早晨的成果也被青青当即撕成了碎片。
    没有办法,我只能现在又重新再写。
    这一次,老大给了我一个不大不小的砖头,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方块字。
    我翻了翻,居然还认识不少字呢!足足有十三个之多!!
    老大告诉我,这个东东叫做字典,如果有不会写的字,可以到上面去查,如果不会查,老大可以帮忙教,不过学费好像挺贵……
    我当即识破了老大的险恶用心。但我还是拿出很高兴的样子接受了这个叫做字典的东东。因为我知道,青青八成会用这个东东,她如果教我,肯定是不会要什么学费的。老大这次的赔本生意是做定了!
    这也算是给老大一个教训,让他明白:我旺财不是猪头,我比猪头还要聪明呢!!
    言归正传,应该回到我的正文来了。
    今天是第一次动笔,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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