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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入白蛇-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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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还有大好的风光等着我呢。”

    沈老干砸吧两下嘴,还没开口,法海突然摇头说道,“施主着相了。红颜白骨皆虚妄,青青翠竹尽法身。你有此俗念必招祸灾,到时大祸临头,看谁能来救你。”

    “呸呸呸,”许娇容连着往地上啐了好几口,“法海禅师,小女子敬你是得道高僧,谁想你出言竟如此无状。汉文正值大好年华,自有锦绣前程等着他。你却无端咒他要招祸灾,安得什么心思?”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法海不再多说,沉声念了句佛偈,转身离去。

    月光下,他的背影被拖得玉宇修长,却隐隐带着几分说不出的萧瑟。

    “唉,法师,等等我啊!”见法海离去,沈老背着竹篓快步跟了上去,不忘回头嘱咐道,“那些人蛇已经被老朽全部收走了,你们晚上可以安心歇息啦!”

    院子里重归宁静,李默也拱手告辞,“那什么,没什么事的话,李某也告辞了。”

    “姐夫辛苦,汉文就不留你住下了。”许仙刚说到这儿,就被许娇容一把揪住了耳朵往后院拖去,且边脱边训斥,“看我回去不缝上你的嘴巴!”

    “姐姐,轻点轻点,耳朵都要掉了。”

    李默顿时觉得耳根生疼,大步流星的离开了许府,将睡死在树上的赵五给忘了个一干二净。

    许府转瞬重归一片死寂,良久,花墙旁的一丛花径里,突然蹿出条细小的人蛇。

    它吐着烈烈的信子,迅速游离了许府。

    看方向,竟是朝青城山去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三章 能屈能伸大丈夫() 
青城山立于镇江城东北,终年云雾缭绕、人迹罕至,颇有几分仙山福地的派头。

    其实,它就是一座妖山。

    依仗浓重的云海迷雾遮掩妖气,数不清的大小妖怪在此悄然繁衍生息。

    比美、约架、炫富、双修,忙得个不亦乐乎。

    没错,妖怪也是很忙的。

    因为,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只要你能保证不被那些个道貌盎然的神仙无端夺了内丹真元,能精彩纷呈的活着,便是天大的修行。

    是以,终日里青衫素袍,冷面黑口的岑竹自然是不合群的。

    因为,他是这座山的妖王。

    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青城山中盘亘着一条小溪,宛转绵长,清澈甘甜。

    这日,岑竹舞剑口渴,便草挽衣袖掬了把泉水畅饮起来。

    桃雨阵阵,飘零花瓣翻飞着落入溪水东去。

    汩汩清澈溪水从岑竹手边溜走,募地,他出手如电,纤长的双指自溪水中夹起条墨色蛇怪来,正是那条自许府侥幸逃脱的人蛇。

    人蛇被制,张开血盆大口,扭曲着蛇身竟然咬了岑竹一口

    “不自量力!”岑竹将手上那条人蛇甩脱在地,“孽畜,活腻了不成!”

    不知是不是得了妖王宝血,那条人蛇被甩脱在地,竟然幻化成一个皮肤黝黑的小姑娘,捂着被磕破了的头皮,嘤嘤嘤痛哭起来。

    岑竹本想一掌拍死她,被她哭得心烦,索性挥袖遁去。

    而那条堪堪化作人形的人蛇也停住了哭泣,脸上露出了神秘莫测的阴笑。

    ***

    李默近来很憋屈,憋屈的恨不得半夜去镇江街上裸奔。

    不过考虑到可能会碰到妖怪,他就及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身为掌握着高科技新知识的高端金牌保险人,他竟然在这里混不开,心里的郁闷实在犹如滔滔江水般奔流不绝。

    那日,他返回县衙就上报了那晚的种种惊险,只听得县太爷连声后悔,错过了一场精彩纷呈的除妖大戏。

    李默心里简直哔了狗了,沈老都说了,长得丑的不是妖,是怪!

    偏偏县太爷还一脸遗憾后悔莫及的样子,站着说话不腰疼,当时怎么就不舍得去蹲守呢!

    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也是没谁了!

    然后,许府的案子就这么结了。

    县太爷发出布告,说城内出了蛇怪,夺走了许府上下一十八条人命。幸好法海禅师法力高深,及时清除,才免去一场灭城浩劫。

    百姓们拍掌相庆,无不大赞法海功德无量。

    而那些法海的迷妹们更是结伴去金山寺捐献香火钱,听说光菩萨的金身都捐了足足十八尊。

    李默心里就更加郁闷了,他觉得,这座城跟他的属相不合。

    唯一的出路,就是离开。

    然后,等他刚将这个离职的想法禀明县太爷时,得来的却是不由分说的拒绝。

    长得玉树临风的县太爷很是器重的拍着李默的肩头,语重心长道,“四儿啊,本老爷可是很看好你的哟。眼看着就要评选捕头了,好好干,不要让老爷失望哟。”

    在县太爷接连的哟哟声中,李默那颗郁闷的心干脆碎成了八瓣。

    他真的,真的对当这个劳什子捕头没有半点兴趣!

    李默当时想,索性撂摊子不干算了!

    可话还没说出口,县太爷就神秘兮兮地说了句,“四儿啊,你最近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呢。身上的味道,怎么就变了呢?”

    这话唬的李默心里一紧,赶紧将脱口而出的话收了回来。

    他还真呛不准,这位县太爷究竟是和前身是好基友,还是真的有什么门道看出了些什么呢?

    利弊权衡下,他选择了明哲保身。

    他初来这里不久,又接连遇到一堆的麻烦事。唯有摸清了状况,才是考虑离开的明智之举。

    所以,当县太爷将协助法海禅师举办王母娘娘千秋节的事交给他时,他硬是咬着牙缝答应了下来。

    能屈能伸大丈夫,等他想出好对策,哼哼,届时就是海阔天空之时!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四章 婀娜店主邀对酌() 
从衙门里回来,李默顺道在街上买了些烧酒小菜,预备着晚上喝两盅。

    他拎着包好的饭菜一路晃晃悠悠,逛回了凤三娘开的那间脚店里。

    脚店里的生意似乎不大好,平日里日租的几间厢房大咧咧的敞开着,凤三娘正半靠在院内的躺椅上,手里有一搭没一搭摇着把团扇,久不久的打着呵欠。

    李默有些想笑,眼瞅着还不到三月呢,怎么就摇起了团扇?

    不过穿衣吃饭,端看个人情愿。莫说人家大春天的摇团扇,就算光膀子扭秧歌,那也是人家的喜好不是。

    “老板娘清闲啊。”李默随意打了声招呼。

    凤三娘再次打了个呵欠,懒洋洋的答了句,“闲了好啊,闲了吃不饱,省得长胖了还得费心思减肥。”

    李默朝着自己屋子走去,嘴里客套着,“瞧老板娘这话说的,谁能有你这身段啊。那可是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

    “啧啧啧,瞅瞅,这小嘴甜的。”凤三娘从躺椅上站起,风情万种的朝李默扭了过来,“姐姐没别的毛病,就爱听年轻后生夸我美,心里头啊像灌**汤似得舒坦。等晚上闲了,姐姐烧几个菜,咱姐弟俩整两盅。”

    风姿绰约的脚店店主步步生莲朝李默走来,身段婀娜摇曳,带起香风阵阵,看得李默一时竟有些愣神。

    前世的他虽说也老大不小的,可除了朝夕相处的五姑娘外,并没有任何与女人短兵相接深入浅出的经验,是枚标标准准的纯24k黄金单身狗。

    因此,当女人味十足的凤三娘朝他走来时,他就有些紧张起来,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眼前这位妩媚熟妇。

    “有人吗?住店!”

    脚店门外突如其来的一声高喊,及时解救了呆怔的李默,他赶紧提醒凤三娘,“老板娘,有人要住店呢。”

    凤三娘深深看了李默一眼,轻抬团扇,掩唇低笑道,“听到了,真是个呆子。”

    她冲李默莞尔一笑,转身朝门口走去,脆生生招呼道,“来啦来啦,客官几位?”

    自大门口进来三人,前两位穿着锦衣长袍,一高一矮的公子模样,看起来是有些银钱的。

    后面进来的应该是位书童,穿着粗布蓝衫,肩上担着行李,乖巧的站在较高的那位公子身后。

    见凤三娘迎了上来,那位高个子公子问道,“店家,我们赶脚乏了,凑巧走到这里,就随便给我们找张通铺吧。”

    “行,二位公子跟我来,小店里吃的用的住的一应俱全,你们需要什么,尽管吩咐。”凤三娘娴熟的招揽着生意,将他们往楼上的阁楼带,“上面的厢房都是日租出去的,有上好的客房,也有一般价位的普通客房,就端看公子需要什么样的了。”

    三人跟着凤三娘往楼上走,矮个子公子吩咐道,“胡兄身娇体贵,住不得简屋陋所,莫拿你们的三等厢房以次充好,要最好的客房!”

    “瞅瞅客官这话说的,咱们店小不假,可不敢欺客啊!这要是滥竽充数砸了招牌,三娘我还怎么开店呀。二位公子放心好了,我这就领你们去最好的房间。”凤三娘嘴里舌灿莲花的,不愧是个生意人。

    高个子公子连连摆手推诿,“朱兄,我看还是算了,出门时家父一再叮咛,万不可人前露富,以免招来歹人。我看,咱们还是随便找间通铺就好啦。”

    “诶,胡兄莫非是瞧不起兄弟,觉得我住不起最好的客房?”矮个子公子有些气恼,“亏我们相谈甚欢,你竟如此低看与我,真真儿是气煞我也。”

    “朱兄误会,误会。那便依朱兄所言便是。”

    他们说话间便噔噔噔上了阁楼,声音渐渐的听不见了。

    李默这才收起跑神的心思,推开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

    将买来的酒菜一一摆好,李默悠哉哉小酌了两杯,心里突然想,若是自己也开个这样的小店,每日只要守着租金过日子,还真不错呢。

    不过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总是骨感的。

    人人都道穿越好,自以为有着比古人渊博的学识和科技,就能混得风生水起大干一番。

    哼哼,破脚踩蒺藜,谁踩谁知道!

    这里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lol,晚上特么的连个照明的灯泡都没有。

    夏天热休克都吃不上冰淇淋,冬天冻成狗也吹不上热空调。

    交通基本靠走,通信基本靠吼,想进京赶个考都得好几个月。

    且不说有没有银子这件事,光身份问题都够你喝一壶的。

    没瞅见他都来三四天了,连自个儿的名字都不知道么。

    呵呵,甭以为现代人很牛拐!

    论精明、论智谋,古人半点不逊色!

    身为现代人,根本不可能掌握重建一条产业链的所有知识。

    而传统的生活技能也早已随着高科技的更迭消失在历史的洪流里。

    熟知的科学理论没有工业体系的支持,将变成空泛的纸上谈兵。

    精湛的工作技能离开细化分工的社会,也将变得一无所长毫无用处。

    这些,就是李默不想面对却不得不去面对的现实。

    他是枚现代人不假,可在现代的他也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苦逼单身狗而已,就算穿到了古代,又能有什么大作为!

    他没有纵马江湖的豪情,也没有指点江山的壮志。唯一的大志向,就是携妻伴女、富甲一方。

    就连这个愿望,也是他在现代很难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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