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三生三世:桃花嫣然相思劫-第7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凌霜极不情愿地睁开似有千斤重的眼皮,看到了一脸焦虑的轩辕翊。她重新闭上眼,可是脑海中全是轩辕翊俊朗的脸庞,梦中升师兄的模样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她又忘了他的容貌。

    凌霜觉得自己脸上湿湿的,伸手一摸,竟是满脸泪水。“我怎么了?”凌霜问轩辕翊。

    “我还想问你呢!我正背着你追赶清尘大叔,忽然觉得肩头湿漉漉的,喊了清尘大叔停下一看,没想到你睡着了,却是泪流满面。我不放心,便将你唤醒了。”轩辕翊见凌霜恢复了平常神色,悬着的心也便放了下来。

    凌霜愣了一下,没想到梦中升师兄的情绪竟对她有如此大的影响。为了掩饰,她朝轩辕翊笑笑,伸手在他肩上一拍道:“没什么,只是做了噩梦害怕而已,现在好啦。咦,不对啊,我怎么能动了?”凌霜后知后觉,这才发现自己恢复了行动能力。

第274章 以命起誓(4)() 
“不是我说,你这丫头也忒麻烦了,被老子定住了,还能整出那么多幺蛾子来。你不知道刚才轩辕小子喊你不醒,他都急成什么样了。”玄清尘看好戏般看着凌霜,嘴角挂着一丝戏谑,“老子最是心软,看不得别人撕心裂肺要死要活的样子。”

    凌霜和轩辕翊对视一眼,对于玄清尘的自恋十分无语。

    “那个,清尘大叔,既然我已经恢复了行动,那我们还是赶路要紧。”

    “说得对,我们赶紧把朱灵的那份地图给一同抢过来,气死她。老子只要一想到朱灵求老子的样子,就觉得倍儿爽!”玄清尘自言自语道,说得眉飞色舞,全然没有发觉,凌霜和轩辕翊摇着头已经走远。

    他们一行三人,外加一只松鼠,行走了两天,到了西安城。轩辕翊又施展妙手空空绝技,打劫了一个为富不仁的纨绔子弟,将他们三人的服饰全部换过,又施展简单的易容术,将他自己和凌霜的面貌稍稍做了改变。这样做,是为了摆脱锦衣卫无休止的追杀。于是玄清尘摇身一变,变成了领着一双儿女去北平寻亲的富商,而轩辕翊和凌霜则成了花钱如流水的富二代。

    他们雇了一辆豪华马车,一路靠着轩辕翊的“劫富济贫”,来到了北平。北平是当今圣上朱棣原来的封地,在朱棣靖难成功之后,北平作为陪都,其政治地位一下被抬升。不过,北平最突出的,还是在于其军事地位上。

    北平,东出为山海关,至锦州辽河;南经涿县、河间,达山东及东南各省;西北出居庸关,通察哈尔、绥远及蒙古各部;北出古北口,至热河,实乃军事要塞。朱棣身为燕王时,便已发觉北平的重要地理位置,对北平城及外围修筑了牢固的城墙。如今的北平,真正是固若金汤。

    现下四海安定,北平城里一片繁荣景象。不过凌霜觉得,北平远比不上京师繁华热闹。她跟着文心冉逃出公主府那日,曾经经过夫子庙。那里的人多得出奇,那里的玩意儿又新奇得紧,她曾发誓将来要回京师好好逛逛夫子庙,谁知这日子一晃,竟已五年过去。

    自己离开京师已有五年,那么自己与炽哥哥分离的时间比这更长。这几年来,炽哥哥过得如何?是否得到他父皇的宠爱?想来皇帝是喜欢炽哥哥的吧,不然又怎会封他为太子?炽哥哥与兄弟关系如何?想来是不好吧,那个汉王朱高炽想要谋夺炽哥哥的太子之位呢。炽哥哥,生在帝王家,你一定过得十分辛苦吧。这些年你有思念过阿凌么?对不起啊,阿凌将你赠送的玉佩弄丢了。现在阿凌长大了,我们再次重逢,你还能认出阿凌么?

    她好想立即出现在朱高炽面前,与他好好叙旧。但是她又好怕见到朱高炽,她怕他已经将她这个妹妹忘了。凌霜站在北平城的大街上,一时之间百感交集。

第275章 略施小计(1)() 
“嘿,小萱,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我们赶紧找个客栈住下,然后我带你去吃北平的好吃的。”轩辕翊走来拍了凌霜一下,将她的心神拉了回来。

    “一定要带上我!”一听到吃的,松美一扫先前颓废的样子,从凌霜衣服中探出脑袋,唯恐轩辕翊不带她去。

    凌霜一把把松美拎了出来,笑道:“你啊,就知道吃!一听到吃就精神百倍,早先干嘛去了?”

    “人家可是神兽,我害怕是正常不过的。”松美对她先前的怂样丝毫没有羞耻感。

    轩辕翊也不管玄清尘,自顾自地吩咐车夫将马车停在了北平城最豪华的客栈门口,入内订了三间天字号房,将凌霜和玄清尘安顿好,又向掌柜的打听了城中最好的酒楼,便带领两人一鼠开始寻找美食。

    玄清尘任由轩辕翊去折腾,轩辕翊对美食的追求令他颇为满意。反正他们也不差钱,实在没钱了,他可以略施术法,帮着轩辕翊搞到钱,顺便惩治一下那些为富不仁的家伙。他每次使用的手段不一,官府的无能之辈根本无法将这一系列的案件联系起来。

    昔日的燕王早已登上皇位,却依然念旧,嘱人将府邸打点得与平常无二,定为北方行宫。因之当今圣上出自燕王府,所以燕王府周围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许多人慕名而来,想碰碰运气,能够一睹龙颜。

    北平最大的酒楼千里香座落在燕王府的附近。能够在此非常地段经营如此规模的酒楼,想来老板定有过人手段。

    轩辕翊走进店内,小二立即唱了个喏,过来招呼他们几位。轩辕翊想要个包厢雅座,却被告知,今日千里香的包厢已全部被人包了。

    轩辕翊颇有些为难地看向玄清尘和凌霜,玄清尘却已张口嚷嚷道:“就坐大堂。小二,立即给老子上两坛你们这儿最好的酒,你们的特色菜,也给老子每样来一份。要快,别让老子久等。”说完便大喇喇地走到大堂最不起眼的位子上坐下。

    “清尘大叔,我原本以为,你会不乐意坐在如此嘈杂喧闹的大堂之内。”坐定之后,轩辕翊道。

    玄清尘“嘿嘿”一笑,倚老卖老道:“你小子就不懂了吧,坐在大堂,可以看到听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消息。等下记得只管吃,无论看到什么听到什么都留待回去后再讨论。“

    店小二很快送来了酒菜,酒是浓烈的二㶽头,菜却十分丰盛,山药驴肉,黄焖羊肉,红烧鹿肉,酱香茄块,琥珀菜心,甲鱼汤,都是具有北方特色的菜品。

    轩辕翊拿过酒盅欲给玄清尘斟酒,却被他一把抢过酒坛子。“轩辕小子记好了,烈酒就该用大碗喝。”玄清尘说罢取来一只大海碗,倒满酒之后便一口闷,赞道,“好酒!”

    “好酒当配好菜,清尘大叔尝尝,这些菜可是出自北平城最有名的酒楼大厨之手。”轩辕翊又主动给玄清尘夹菜。他的确是有意讨好玄清尘,毕竟抢回地图这事儿还得着落在玄清尘身上。

第276章 略施小计(2)() 
玄清尘一动筷子,凌霜和松美毫不客气地开吃。凌霜饿极了,觉得千里香的特色招牌菜味道还真是不错。松美将菜品一一品尝过来,却撇撇嘴道:“这些菜根本没有娘亲做的好吃。”

    “还好啦,妞妞,这些菜味道很不错啊。”

    “萱丫头擅长做菜?”

    面对凌霜和玄清尘同时说话,松美自然而然地选择先回答后者,反正她跟凌霜已经熟的不能再熟,而那位神兽大人却是她不敢得罪的。“是啊,神兽大人。我娘亲做的菜可好吃了。娘亲,我好想再吃你做的猴头烩海参、燕窝烧麻鸡和鳜鱼煲豆腐。”

    “哇,这些菜听着很高档啊。”轩辕翊叹道。他从没有问过凌霜的身世,不过现在忽然对她的家世有了些好奇。松美刚才说的菜都是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的,凌霜不但会做,而且还做来给她的宠物松鼠吃,她显然来自社会的上层。

    玄清尘一听菜名来了兴趣:“那就太好了。反正我们还要在北平逗留几日,萱丫头就将刚才松鼠说的菜一一做来给老子尝尝。”

    凌霜听了满脑门子黑线,看来这几年她把松美的嘴养得太刁了。那些菜肴的食材,都是她让自己师父搞来才能做出,有好几样香料更是御用贡品。她不知当初自己师父使用了什么手段,在短短几日之内采购齐全了这些天南地北的原材料,如今让她去搞,却是怎么也搞不出来的。

    但是凌霜也知道,如今面前这位自称“老子”的大叔,是暂时不能得罪的。为今之计,只有以一个拖字,来敷衍他了。“没问题啊,清尘大叔。待到我们事成之日,我必当做上一桌好菜,我们一醉方休。”她的言下之意,是提醒玄清尘,眼下还是以正事为重。

    玄清尘却没有接凌霜的话,此时的他正直愣愣地看着大堂的门口。好奇之下,凌霜也微微转身,朝门口望去。只见从外鱼贯进入几人。

    为首的那人钩鼻深目,皮包骨的脸像鬼而不似人,教人感到不寒而栗。此君高瘦修长,却丝毫不给人半点儿体弱的感觉。反让人觉得他体内藏着惊人的力量。

    鬼魅男子身后,则是一位看上去二十许的华服男子,是那样温润如玉。白皙的脸,乌黑的眉目,高挺的鼻梁,薄唇轻抿着,说不出的俊美。华美的锦袍衬托出他不凡的气势,然而令凌霜侧目的,是那身影的眼神,温柔、平静、深不见底。他看似温润如玉,云淡风清,却冰凉而淡漠,骨子里散发出颓废与压抑,让人不容忽视。

    紧随华服男子其后的,是两个类似保镖一样的彪形大汉。他们太阳穴都高高鼓起,一看就知是个中高手。

    千里香的店小二一见来人,立即跪下请安:“小的不知赵王千岁大驾光临,未曾远迎,还请千岁恕罪!”

    原来那华服男子竟是大名鼎鼎的赵王朱高燧,难怪能够着暗黄色服饰。这也足以看出,他在皇帝跟前也是十分得宠。凌霜一面直勾勾地盯着朱高燧,一面腹诽着。

第277章 略施小计(3)() 
她觉得朱高燧长得真好看,说心里话,她的炽哥哥论长相气质,绝对是比不过他的这位一母同胞的弟弟,也难怪他们的皇帝父亲会对朱高燧有所偏爱。只是不知他与那位正得圣宠、如日中天的汉王朱高煦相比,谁更胜一筹。

    不过朱高燧长得虽好,单论五官容貌清俊脱俗,近乎完美,犹如一位温良谦和,彬彬有礼的邻家哥哥,但凌霜却一点都不喜欢他。她总觉得这无懈可击的外表给人以不甚真实的感觉。

    凌霜想收回目光转身继续埋头大吃,可不是为何,自己身体竟不听指挥,她无法将目光在朱高燧身上移开,仿佛他有种无形的魔力,吸引着自己。

    朱高燧轻描淡写地说道:“起来吧,不知者不罪。本王此次微服出游,不想搞得人尽皆知。”

    店小二一听,如释重负,马上站起来去通知自己的老板。

    朱高燧忽然感觉有一道目光久久停留在自己身上,心中微微有些恼怒,头缓缓转向凌霜的方向。竟然有人敢如此无礼,长时间这么赤裸裸地直视他!他倒要看看这人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他没有想到,灼灼盯着他的,竟是一个文弱的小姑娘。他身后的两个彪形大汉看他盯着大堂边上一桌上的小姑娘,以为他们的赵王殿下看中了人家,立即打算上前抢人。

    “退下!”朱高燧轻喝一声,自己抬腿向凌霜走去。朱高燧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