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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唐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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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有了赚钱的觉悟和想法,然并卵,薛朗并没有什么头绪。穿越数天,他连外面都没怎么逛过,也不知有什么挣钱的门路,只能暂时搁置,等想出头绪再说。

    带上装着种子的背包,刚出门就被长俭拿过去背起来——

    背包有几分份量,薛朗本打算自己拿,不过,看长俭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被认为没用被薛朗嫌弃。

    也是,对仆役们来说,有差使才代表有前途,才会被主人任重。没差使就代表主人不需要他,不需要自然也没有留的必要,谁也不会养闲人。

    薛朗表示理解,便尽量忽视使用童工带来的不自在,让长俭把背包背着。长俭想来是做惯活计的,二十来斤背着也不见吃力的样子,反倒是惊奇的道:“郎君这口袋倒是好用,背着一点都不费力哩。”

    “这个叫背包,就是专门用来背物的。”

    把种子背过去,园子里,因为人多,草木基本都被清理好,有人正赶牛翻土。

    薛朗只让他们清理了一半,用来种土豆和花生、辣椒,毕竟这几样太少,出去找地种不太好弄。

    留下的另外一半,只清理了杂草,树什么的还留着,这是用来种南瓜的,要拿出去地里种植的是红薯和圆白菜。红薯能种个一亩左右,圆白菜也不会少于这个面积。

    “薛叔!”

    看薛朗来了,马元良跑过来,额上还带着汗珠:“石灰已找来,要如何撒,请薛叔指示。”

    “别急,我先看看土质再说。”

    薛朗喊马元良找来一把锄头,挖了好几锄头,有深有浅,不时捻一撮土,或是挖一锄——

    他一开始搞种植的时候,薛朗本钱少,请技术员是要出钱的,为了节省成本,很多东西都是他自己上阵学。他只是干体力活儿不行,体力活儿基本都是请人,但技术指导一直都是他自己。

    但凡种地的老把式或是资深的技术员,都有不凭借试纸之类的东西辨别土质是否适合种植的本领,薛朗也跟人学了这些本领。当初为了学这些,他陪人喝了整整一个月的酒,愣是把能喝半斤的酒量练到八两,简直就是真正的努力得醉了。

    这园子的土质还可以,虫卵什么的不算多,暴晒、撒石灰下来,应该足够符合种植的条件了。

    薛朗拍拍手,把锄头放下:“土质还行,把土翻了暴晒一下,你找两三个人出来撒石灰,我教他们怎么撒。”

    “喏。”

    马元良不一会儿就挑了三个人来:“薛叔,这是阿胡,这是阿赵,这是阿黄,这三人是我队里最会种地的好手。”

    唐人称呼人,在姓氏上叫个阿称呼,表示上对下的亲切,也有像平阳公主对待薛朗这样直接叫表字,这代表的是对薛朗的看重和亲切。

    薛朗笑着就想去握手,还好及时收住改成抱拳:“会种地就好,我就喜欢会种地的,那说起来就容易理解。三位请过来,我给你们说说。”

    三个朴实的汉子憨厚的笑着,阿胡代表三人出来回话:“该如何做,薛主薄尽管吩咐某等就是。”

    “好,爽快!那我就不客气了,来,我教你们怎么撒石灰。”

    薛朗把三人叫到一边,直接蹲着,就着翻好的土就开始教怎么撒石灰。三人不愧是种地能手,薛朗一说就明白。

    教完,阿赵小心翼翼、态度恭敬的请教:“敢问薛主簿,不知为何要往土里撒石灰?”

    这没什么好藏的,薛朗爽快的告诉他:“撒石灰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杀灭土壤里可能导致作物生病害的毒素和杀死寄生在土壤里的害虫的虫卵。”

    当然,就科学上来说,还有中和土壤酸碱性和给土壤补充钙元素肥土的作用,不过,这样一说,又要解释什么是酸碱性和钙元素,跟没有任何化学基础的人解释这两个问题,薛朗觉得太蛋疼,告知这两个优点应该已经够他们理解其中的好处了。

    吩咐好这些,薛朗又把马元良叫过来:“元良,除了把土地整理好,我这里还需要大量的草木灰,对了,还需要一批浅一些的盆,破的、旧的都没关系,只要能装水就行。”

    “喏,小侄马上去办。”

    “不用这么急,明天再去也不迟。”

    “喏!”

    看大家干得热火朝天的,薛朗也不好意思太偷懒,便让马元良给他找了需要的东西来,先把种子处理一下,好让发芽率更高,尽可能的减低病虫害。

    做完这些事,差不多也到了晚饭时间。薛朗的种子搬过来后,马元良就要带人驻守在这里。

    薛朗做完自己的事情就可以走人。跟马元良打了声招呼,薛朗便回听风院去。

    马元良是个好搭档,只问薛朗的需要,从来不问为什么需要,薛朗让干嘛就干嘛,从不多嘴。薛朗表示很满意!

    “郎君,哪里去弄这一身尘土?”

    回到听风院,刚进内院,墨竹见薛朗的样子就惊呼起来,腊梅到没什么惊讶的,只默默去拿工具来给薛朗掸尘,完了打水来洗漱。因着天冷,薛朗又是爱喝水的,厨房里总留有热水。

    薛朗其实只是衣服外袍下摆沾了点儿土,他又没去干重活儿,算不得脏,只是墨竹大惊小怪的。

    薛朗在墨竹的帮助下,把沾了土的外袍换下来,笑道:“这不算脏吧?只是沾了点儿灰,掸一下就好。”

    不过,看墨竹不赞同的样子,薛朗也只好随她去。

    洗漱完毕,摆上晚饭,晚饭是羊汤泡馍——

    “怎么又是羊汤?”

    自从穿越到这里,除了躺着不能动弹的那几天,甘草说不能沾荤腥,只给喝点儿撇干净油的鸡汤,其他时间,几乎每吨的荤腥都有羊肉,话说,唐人到底有多喜欢吃羊肉啊!?

    墨竹一边摆碗筷一边道:“每顿都有肉吃还不好吗?郎君真不会享福哩。”

    语气似乎有点不对,薛朗挑眉,没说她,也懒的说,又不是他家的仆人,人家只是“借调”过来的。

    不过,在唐人的观念里,羊肉或是打猎而得的鹿肉、兔肉之类的才算荤腥,鸡肉是算不得肉的,猪肉吃的人少。

第23章 小结() 
薛朗无视墨竹,埋头吃饭,吃完饭出来,腊梅来报:“郎君,万福来报,殿下赐下四根羊腿骨,给灵犬们加菜。”

    像包子、馒头它们这么大的狗,又不是大运动量、耗费体力多的工作犬,每天只需要喂食一顿。如果喂食多了,体重会超标,对狗狗的健康不好。

    薛朗点点头,让腊梅去厨房把给狗狗们蒸的粗面团端去犬舍,他去取了羊腿骨就来。这内院男仆进不来,女仆们又不敢亲近狗狗,犬舍在内院的不便之处就显出来了。

    还得在外院劈个地方出来,白天给狗狗在外院玩耍,再劈个地方给它们睡觉,不用像犬舍那么好,有个干净的地方就行。

    万福在内院门口等着薛朗,端着一个竹框,框内装着四根被剔了大部分肉的羊腿骨——

    “郎君,这是殿下赐下的羊腿骨,说是赠与灵犬们的。”

    薛朗接过竹框,顺口提道:“嗯,我给包子它们端过去,万福,我把包子它们白天放在外院,让你照看一二,可好?”

    万福憨厚的脸孔,全是欢喜的笑容:“那自然是好的,小的自幼就喜欢跟动物牲畜打交道,只要郎君郎君不嫌万福笨,万福定会用心照看好灵犬们。”

    “行,那明日我就把包子它们放出来,你看着点儿别让它们闹翻天就行。”

    “喏。”

    与万福说好,薛朗拎着竹框去喂狗。果然,老远就看见腊梅拎着装着粗面团的篮子,战战兢兢的不敢靠近。

    馒头只高冷的看了一眼,就自顾自的趴着睡大觉,苦大仇深脸上的漠视清晰可感,这种“弱鸡不值得朕关注”的范儿,莫名的有点萌。

    油条跟包子在撒欢,你追我赶,你咬我一口,我扑你一下的,玩得热闹又开心。唯有豆浆,慢悠悠的走过去,蹲坐到腊梅前面,抬起一只爪爪——

    这是在求握手吧?可惜,腊梅不明白,反而被吓了一跳的样子。

    “孩子们,吃饭时间到!”

    薛朗喊了一声,得到四只狗狗的热情关注,全都跑过来,围着他转,算是解救了被豆浆吓到的腊梅。

    薛朗挨个摸摸狗头,向犬舍一指:“去把自己的饭盆叼出来。”

    “汪!”

    四只狗狗们立即返身跑回各自的隔间,叼着自己的饭盆,排成一条直线,坐在薛朗面前。

    薛朗把装骨头的竹框放下,从腊梅手里接过粗面团,开始根据狗狗们排的队喊名字“派饭”——

    “馒头!”

    馒头叼着饭盆小碎步跑过来,把饭盆放到主人面前,等着吃的。

    薛朗给它盛了半盆粗面团,给了一只羊腿骨,端到一边去放好,馒头立即跑过去,蹲坐在饭盆前,两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的饭盆——

    馒头很喜欢吃面团。

    “油条。”

    油条叼着自己的饭盆过来,冲着主人摇尾巴。同样的给了它一份,放到馒头旁边——

    油条也坐好,等着开饭的号令。

    一只一只的把食物分下去,饭盆摆成一排,狗狗们也坐成一排,就眼巴巴的等着开饭的号令——

    这么乖、这么有纪律、这么聪明,好想拍张照片刷下朋友圈,可惜,这个想法是注定不能实现了,不过,可以画出来。

    “开饭!”

    馒头动作迅速的扑向自己的饭盆,尾巴翘着,从头到尾都保持在一个位置上,专心吃饭,先吃完面团才咬着骨头,拖到一边,自己安静的啃;

    油条几乎是双眼放光的一嘴就先咬骨头,饭盆里的面团显然是要留到最后吃,跟它以前的习惯一样。

    包子就没两只公狗规矩,骨头咬出来,放到饭盆边,吃一口面团,又吃一口骨头,几乎是转着圈的在吃,圆心就是它的饭盆,尾巴竖起,不时欢快的摇摇,这是吃得多开心啊!

    豆浆也是先吃完面团再啃骨头,不过,跟馒头的威猛一比,瞬间被对比的斯文了许多,慢条斯理的,小口小口的吃完面团,才咬着骨头找了个角落,趴下慢慢啃。

    薛朗等着它们吃完,啃完骨头,然后带着去外院花坛边解决新陈代谢问题。这一天的时光,过得忙碌又漫长,真是紧张又刺激,唯有跟狗狗们在一起的时候,薛朗的心才恢复平静,想想这一天遇到的人事物——

    公主殿下很腹黑,不动声色的功夫简直了,薛朗觉得她脑袋里肯定有个大海,什么东西都能沉下去不露出来,要给她在心里做个红色预警标志;

    柳女官是个文艺女青年,估计是做才女留下的后遗症,性格有点儿刁钻,但不是讲不通道理的人;

    马元良想起这个名字就心情复杂,再想起脸就更不好了!他是子侄辈,他是子侄辈,他是子侄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四个仆人薛朗摸摸趴在身旁的豆浆的脑袋,惹来豆浆的挨蹭和摇尾巴攻击,亲密度提升10点——

    再看看吧,只接触了一天,以后是要长期接触的,是一起生活的“房客”,不像公主殿下、柳女官她们只是同事关系。

    对同事自然是抓住性格特点,与之好好相处就行;对待同居的房客,过早下结论,会影响关系,人无完人,薛朗不是不愿意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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